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火工品管理办法

火工品管理办法14.1 总则(1)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火工品管理,防止发生火工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建设管理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3)本办法所称火工品,系指在公司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以及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4)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为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
使用火工品的施工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主管物资管理部门领导负责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过程安全,主管爆破作业领导负责火工品使用过程安全。
(5)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的施工单位,必须依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办法规定,详细制定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程,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6)使用火工品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对标段内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4.2 火工品器材管理(1)使用火工品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退库、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火工品在管理过程中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错发等问题。
(2)储存和加工火工品的仓库、车间,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3)施工单位选派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时,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A.仓库保管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爆炸物品。
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

四通煤业项目建设筹备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2014年目录爆炸物品领导组织机构及职责 (3)涉爆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 民爆品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检身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爆炸物品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火工品管理制度火工品暂存管理制度 (12)火工品下井管理制度 (13)火工品发放硐室爆炸物品储存制度 (14)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 (15)井下库管员操作规程 (17)火工品交接制度 (18)爆炸材料丢失报告制度 (19)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1)电雷管编码制度 (22)火工品发放硐室出入验身制度 (23)井口出入验身制度 (24)雷管导通试验管理制度 (25)雷管导通试验操作规程 (26)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27)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29)背药工管理制度 (36)“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7)爆炸物品领导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和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山西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专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程、规定负有领导责任..二负责研究制定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目标与规划及相应的奖惩政策、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督导检查、考核落实..三定期组织召开民爆物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四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各级安全责任保障体系;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考核..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应持证人员持证上岗..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及时制定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自律机制..八负责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九其他需有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三、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一、组长:田星是民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井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民爆物品运输的储存的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措施..二、副组长:陈彤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全面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我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抓好业务保安..三民爆物品专员: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危害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问题..四安全生产部部长: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危害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问题..五通风技术员: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负业务保安管理责任;同时对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抓好重大事故预防和各项安全技术保障工作的落实..六保卫科科长:负责民爆物品保卫、防火、防爆、运输管理业务保安与监督检查负责人;负责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地面防火、防盗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四、工作制度一、定期检查制度..每周对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购买、运输、出入井环节、储存、领用发放、使用、清退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台帐;发现隐患和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消除和纠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定期汇报制度..在每周矿井安全办公会上汇报一次民爆物品工作开展情况..三、安全调度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领导小组会;总结工作情况;查问题;安排下步的工作..四、奖惩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按照井口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每年对组织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评比;奖优罚劣..五、安全意识警示教育培训会制度..每月由矿主管民爆专职负责人组织召开井口涉爆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并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六、担保制度..对涉爆人员实行担保人制度;由中层以上或熟悉被担保人的管理人员对本井涉爆人员进行担保;签定担保书;做到层层有担保;明确职责;凡是没有落实担保责任的爆破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担保人每月至少对所担保的爆破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式的谈话;谈话内容要详细并记录在案..全面了解爆破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如发现所担保人员情绪不稳定或其它不良苗头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停止其从事的爆破工作..七、对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审查制度..1、符合中国国籍常住人口;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2、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工作认真;无不良嗜好和劣迹;家庭和睦;心态平和;无仇视和抱复社会言论;无过激行为..3、涉爆人员必须是本井正式职工或与所在井签订了劳务合同的人来担任..4、各井负责办理涉爆人员户籍地政审及现实表现证明..5、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参加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市公安局颁发的合格证书..爆破工岗位责任制1、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放炮安全工作负责..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3、按规程规定认真做好火工品运输、伫存、使用、返退工作..4、对发生拒爆、残爆、瞎炮等情况当班没有处理完毕时;要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否则;不得离开现场..5、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民爆品库管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2.民爆物品必须放在专用的火工品发放硐室内;不准超量存储;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密办理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入出库登记薄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4.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办理登记手续..5.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妥善销毁..6、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实现安全存储检身员岗位责任制1、检身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3、对升、入井人员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按照入井须知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把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如:火工品等;特殊情况需主管主任批准;采取措施;方可升、入井..杜绝一切人员不携带自救器下井..4、检查下井人员着装;严禁穿化纤衣服;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制止下井..5、坚决制止酒后人员下井..6、检身员发现入井人员有病态时;必须制止其下井..7、检身员在完成升、入井人员检身工作后;对责任区必须每班巡查一次副井口→井下人行车库处..8、对临时下井人员和早出班人员必须详细登记时间、姓名、灯号、自救器号..9、对外来人员必须有调度室通知和本单位人员陪同;详细登记时间、姓名、灯号、自救器号后方可入井..爆炸物品押运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2、押运爆炸物品;必须经井口调度室通知;按指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安全运输;不准在井上或巷道内无故中途停留..严禁丢失和发生意外..3、押运爆炸物品时;要在地面专用暂时存放点装车;车辆要使用专用矿车;数量要清点;装车完毕后必须上锁;并设明显标志;服从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4、运输爆炸物品时;行车速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慢行;运输斜井一律清人;做到行车不行人;沿线平巷要停止其他作业..押运员要紧跟车辆后面;严禁登钩..严禁其他人员跟随或靠近运输专车..5、押运爆炸物品时;不准与其它物品混运;严禁违章运输..6、押运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章守纪;运至井下火工品发放硐室后要认真清点入库;要和保管人员当面点核;互相签字;以防丢失外流..7、填写押运日志..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2、对暂存、装车、押运、储存、使用、清退爆炸物品的各个环节施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3、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哑炮;按规定时间解除警戒..4、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遇到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5、全面掌握领取和使用爆破物品情况;监督爆破员认真填写实施爆破记录薄..6、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改进民爆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火工品暂存管理制度1、火工品到达指定地点前;火工品押运员必须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如运输工具内有杂物;要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2、火工品到达指定地点后;装卸火工品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看守;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3、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准进行火工品装卸作业..4、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不许携带火具、火种..5、严防蛮干作业;装卸火工品应轻拿轻放;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火工品..6、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火工品不准发运..7、押运员应及时把爆炸物品装入专用车内并上锁;及时运送到火工品发放硐室..8、装卸、运输等各个环节严禁脱节停顿..火工品下井管理制度1、从接货到入井、入库;必须采用专用车辆运输火工品;并且在车辆显眼位置标示“危险”的标志牌..2、在井筒内运送雷管时;车辆内只准放1层雷管箱;并固定牢固不得滑动;箱与车底之间垫有胶板..3、火药、雷管从开始卸车和运输;必须不间断地转运到库贮存..4、每次到货下井;由调度室及时协调时间并通知专职运输人员、井上下信号把勾工、绞车司机..升降速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火工品安全运输..5、火药和雷管往井下运送;必须分送..6、运送火工品必须固定专人;下井后不得停留;井底至火工品发放硐室之间采取人力推车方式运送到火工品发放硐室..7、禁止将爆破材料存放在副井口及井口房内、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8、运送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火工品发放硐室爆炸物品储存制度1、火药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不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2、火药和雷管必须隔离贮存..3、火药应在库内存放;堆码整齐、稳定;不应倾斜;库内存放量不应超过允许的贮存量..4、雷管应放置在木质架上;架上的雷管箱不应叠放..5、贮存硐室要保持干燥;以免受潮使火药和雷管变质;炸药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0.1米高度的垫木..6、火药和雷管按其入库先后顺序发放;以免贮存期过长变质..7、搬运和存放时轻拿轻放;严禁推、拉、拽..8、库内必须装有防爆型照明设备;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火工品发放硐室..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1、严格执行蔚县公安局爆炸物品“一条龙”管理办法..2、炸药雷管必须由专职爆破员凭条领取;并把当班所开的管药全部领走;火工品发放硐室决不临时存放;出班时清退即可..3、领取火工品人员进入火工品发放硐室时;必须卸掉矿灯;方可进入..4、库管员必须根据领取凭条注明的炸药雷管数量发放;无领用凭条不得发放;领出的炸药、雷管必须详细记录管号等..5、领用凭条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井口领导、爆炸物品监管员四人签字后方可生效..6、领用凭条中炸药雷管数量必须使用大写文字;并不得涂改..7、炸药、雷管当班领;不得提前领取;必须当班使用..8、库管员必须做好炸药雷管库存、发放详细记录;并保存爆破员出具的领取凭条..9、领出的炸药雷管必须用带锁的炸药雷管箱分装分别背运至工作地点..10、爆破员出班后;必须将当班炸药、雷管使用情况如:领取炸药、雷管数量、爆破次数、使用数量、剩余数量做记录;并由本人签字;安全员签字确认后;交给库管员;由爆破员填写在爆破员日志上..11、爆破员必须将本班剩余炸药和雷管交回;由库管员存放;不得擅自保存..12、库管员收到炸药箱、雷管箱时;必须及时与其领用情况核对;并在爆破日志上签字;如使用数量与领用数量不符时;必须查明原因处理..13、处理瞎炮后未爆的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由库管员妥善处理..14、各队组领用、退还管药时;必须谁领谁退;库管员必须将其领用、退还管药编号、数量、领用、退还时间登记在记录薄内;做到帐物相符..15、火工品管理必须做到帐、物、卡三对口..井下库管员操作规程1、参加区队组织的班前会;听从工作安排..2、按照火药库交接班制度;对当班的火工品及其它情况进行现场交接班;做到帐、物、卡三对口..在交班前;为下一班准备好待发的火工品..3、按照火工品交接制度;对于从井上向井下集中运送的火工品与运输主管人员现场清点..4、执行雷管编号制度..按照到矿雷管的编码严格管理;发出与退回时的编码记录完整..5、在做雷管导通试验时;动作要轻;严禁拉拽..对变形、变质及不合格的雷管不予发放..6、搬运炸药箱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推、拉..7、严禁在发放时在发放台上同时摆放炸药和雷管;当炸药或雷管发出并装箱后;方可发放另一种火工品..8、执行火药库的其它管理规定..9、每月底向调度室报送“火药雷管收发汇总表总表”..10、每月向物管科和各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报送火药、雷管消耗情况表..11、每月月初向公安部门报送火药、雷管库存消耗表..12、在库内搬运火工品时;确保自主保安;防止在各拐弯处擦伤或摔倒碰伤..火工品交接制度1、供应部与井火工品押运员交接1、采用火药、雷管进井;经交接后直接下井的方式..2、火工品交接地点:副井井口南侧材料库旁的火工品暂存点..2、每次火工品到后;由供应部专管人员向井火工品押运员移交;并由井火工品监管员现场监管..3、供应部专管人员负责向井口移交外包装完好、内在质量符合验收要求的炸药和雷管..4、验收必须按照供应部有关领料管理的规定执行;同时应填写验收报告;须有供应部押运员、井火工品押运员、井火工品监管员等人员的签字..5、验收后;通风区负责将验收数量报矿综合科..爆破材料丢失报告制度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爆破材料丢失;必须执行报告制度并执行处理的有关规定..1.丢失可能的原因:1由于放炮员责任心差;造成丢失;被管理人员发现;雷管可根据编码及发放日期确定具体放炮员;炸药可根据地点和班次确定施工单位..2由于放炮环节崩出的残爆、瞎炮雷管;施工单位未发现;经运输和选煤环节发现的丢失;能够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或由于毁损严重不能确定责任的..3火工品发放硐室发放人员疏忽造成帐、物、卡不符;并确定为丢失的..4其它原因..2.报告制度:1任何人员捡到爆破材料;必须及时报告井安全组;安安全组根据报告情况;组织通风区查清丢失单位..2对于火工品发放硐室发现的丢失;通风区必须及时报告井安全组..3其它情况的丢失;通风区及时报告井安全组..4井安全组建立专门记录;对丢失情况进行登记..3.处理:1按照矿有关文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处罚..2当性质重大时;在逐级报告后;由公安部门组织调查;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3对捡到的废弃爆破材料;经分析后;交回火工品发放硐室;由管理员进行专门登记..其后;按照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办理..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做好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非本室工作人员出示要害证后方可入内..2、遵守岗位制度严禁随便脱岗..3、积极做好安全预防性工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4、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矿有关领导、调度室;并协助有关人员处理..5、硐室外要悬挂“要害场地;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电雷管编码制度一、领取雷管时;库管员用专用手持机刷卡发放并认真填写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表..1、雷管编号按厂家出厂的流水号为准..2、填写雷管使用编码登记单;横栏“个位”0—9是指盒内雷管流水号的个位;纵栏“十位”0—9是指盒内雷管流水号的十位;中间交叉空格用于填写相应编码雷管领用人的姓名..3、按要求规范填写企业代号;按雷管合格证提供的生产日期填写生产日期;按雷管的箱号、盒号条形码后三位数填写箱号、盒号..4、填写领用人和发放人姓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不能代签;并将领取日期、数量、实际用量填写清楚..二、填写记录时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是否符合要求由主管主任审核..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井口留底;保留5年以上备查;一份在右上角帖盒号标签报于公安部门备案..三、发放时;火工品库管员必须按井口雷管领用计划单和有关规定按编号顺序发放;不得丢三落四..四、交班时;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交清本班雷管的发放情况;交不清时;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并报告井主管部门..五、由于库管员失职造成雷管流失;由库管员全面负责;发生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火工品发放硐室出入验身制度为了保证火工品安全存放;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火工品发放硐室入出验身制度如下:1、非火工品发放硐室人员必须出示我井签发的要害证或背药证方可进入该硐室;外来人员必须由持有要害证的我井安管人员陪同方可入内..2、所有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进入火药库..3、所有进入火药库的人员;必须服从库工指挥;将所带矿灯及各种电子仪器存放到指定地点..4、所有人员不得将金属物品带入火药库..5、所有进入火药库人员必须按“非要害部位人员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6、所有退出火药库人员;必须主动服从配合库工检查;防止火药、雷管流出火药库;对社会造成危害..井口出入验身制度1、井口设置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专职检身员;负责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2、检身员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不得空岗、脱岗、擅离工作岗位..3、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验身检查;检身员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逐人验身检查..4、发现私带炸药、雷管及其他物品升井的;立即报告井安全组和矿安全科..5、检身员必须在其工作岗上交接班;填写好交接班日志;并对金属搜身仪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6、保卫组组长和责任区的队长必须对检身员定时或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在升、入井人员比较集中区段内必须协助检身员维护好现场秩序..雷管导通试验管理制度1、检查导通仪器性能的完好情况..2、把成束雷管顺好;按要求抽取单个雷管进行实验..3、电阻检查必须有安全保险箱沙箱;检查时要将管体放入沙箱内;每次检查一发一通电..箱外雷管必须用安全防护罩加以防护..4、从雷管硐室取出每天应发的雷管进行编号登记后;放到每个放炮员的架子上;然后从架子上取某个放炮员的雷管到导通室;数量不超过100发..5、做好实验后将脚线拧结;20个一把缠好放在一起..6、一个放炮员的雷管导通实验完成后;才准进行下一个放炮员的雷管导通实验工作;循环往复..7、实验数量满足本班使用后;雷管放到发放架子上便于发放..雷管导通试验操作规程雷管导通流程图爆炸物品销毁制度销毁爆破材料时;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1、销毁的爆破材料必须是失效或变质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材料以下简称“废炸药、废雷管”..2、领取在井下火工品发放硐室存放的待销毁的废炸药、废雷管;其数量必须进行造册登记..凭专门证件一次性和卡片办理领取手续即“一证一卡”..3、销毁爆破材料必须由库管员登记造册;在计划销毁工作前;必须编制报告;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4、销毁方法及一次最大销毁量:1.销毁方法:炸毁法;2.销毁废炸药: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2kg..3.销毁废雷管: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30发..5、销毁爆破材料的场地由公司提供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销毁场地选取在矿井东边大沟内..销毁场应设置人身掩护体;掩护体距作业场地边缘不得小于50m;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及公路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6、销毁电雷管时必须将脚线剪下;雷管放入冗装盒内埋入土中;不得销毁无任何冗装的电雷管..7、销毁爆破材料应由矿长组织;供应、安管、调度、通风、保卫人员必须参加..8、安全技术措施:1.每次销毁工作由通风队进行;矿保卫部、安管部必须到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由通风区指派放炮员协助放炮..2.拉炮地点应在出入口背向爆破点的掩体后面;在爆破点西侧;距爆破点距离不小于100m..1人操作;2人监护..3.作业点及其附近地面;不得有石块和含有块状物的土壤..4.警戒位置:在大沟上距沟边不小于20m的地方;两沟边各有2人负责警戒;在大沟内;西侧距爆破点150m;东侧距爆破点200m;两警戒线各有1人负责..5.销毁废炸药时;引药不小于2个;殉爆药各一卷;废炸药集中在一起;覆盖不小于0.3m厚的黄土..6.销毁废雷管时;必须将脚线剪下;雷管放入冗装盒内埋入土中;土厚度不小。
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运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

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运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1 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废的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贮存、运输工作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的科研、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2 引用文件JT3145-19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WJ2177-1994 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1990年3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3 定义3.1 废弹药wasted ammunition因超期、变质、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继续使用的火药、炸药、弹、箭、雷、引信及火工品。
3.2 处理disposition对废弹进行回收、拆分、倒空等过程。
3.3 销毁destruction对废弹药或处理后的废弹药采取烧毁、炸毁、化学分解等过程。
4 一般要求4.1 废弹药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4.1.1 作业安全要求废弹药的处理、销毁、贮运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和相应标准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1.2 作业器具废弹药作业使用规定的专用设备。
与火药、炸药接触的器具、工具、工装为不发火材料制成。
4.1.3 作业场所废弹药作业应在符合《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要求规定的场所进行。
4.1.4 作业审批废弹药的处理及销毁作业,应取得主管部门资质凭证,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1 5 作业人员的培训废弹药作业人员应经工艺、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并应取得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4.1.6 作业人员着装废弹药作业人员的着装应为防静电或棉制品。
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按有关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4.1 7 作业定岗、定员和定量废弹药作业应定岗、定员和定量。
在满足安全作业条件下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但一次作业不应少于两人,一次最大销毁量应按表1执行。
火工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工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火工品管理,保障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火工品事故的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火工品,是指用于煤矿生产的一切爆炸物品。
火工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火工品的计划编制、审批、领取、入井、使用、清退等业务程序,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三条火工品使用程序:制定火工品申请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后报民爆公司。
榆阳区民爆公司负责将火工品送达煤矿指定地点,专人负责配合民爆公司对火工品进行发放并做好记录,爆破员持证和领用表领取,当班使用不完的火工品交回民爆公司进行退库。
第四条保管、使用和运送火工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工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涉爆人员档案。
第二章火工品管理制度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各单位、各级火工品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火工品管理人员。
第六条建立健全各项火工品管理制度:(一)爆破器材管理工作制度,(二)临时存放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三)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四)爆炸材料运输管理制度;(五)井下爆破管理制度,(六)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七)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八)安全使用火工品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档案。
第八条为加强火工品管理,必须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火工品的安全管理,由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其主要技术负责人负安全技术责任,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火工品的管理、使用检查。
第九条区队长负责对火工品月计划审核汇总;负责检查指导火工品使用情况,做好火工品日常领退、使用等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火工品的采购;负责联系组织火工品到场发放,做好火工品收支台账;负责做好民爆公司运送火工品人员的后勤服务;协助民爆公司做好火工品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现场班组是火工品现场使用管理的安全责任主体,区队长为火工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爆破员为直接责任人。
火工品管理制度

西藏大古水电站导流洞Ⅱ标工程火工品管理制度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古水电站导流洞Ⅱ标项目部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基本要求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严禁无爆破作业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要有爆破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无爆破安全员在现场监督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安全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4.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当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一、炸药库库房管理1、从事炸药库库房管理的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较高的警觉性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库房设保安双人24小时值班负责库区的安全,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及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库管员也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值班,确保爆破员随时能从库房按规定领取火工品。
库管员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必须向作业队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岗位。
2、库房门锁实行两道门锁管理,钥匙由库管人员妥善保管,每个库房的两道门锁钥匙必须双人交叉管理,爆炸物品出入库时两位库管员一人开启一道门锁,任何情况下不得一个人同时保管一个库房的两道门锁,库管员的钥匙必须自己随身妥善保管,不得借用其他任何人。
库管员在每次爆炸物品出入库后都要对库存实物和账目进行符合,要做到日清月结。
3、炸药库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业务往来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方可进入,因工作需要出入库房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方可进入库区。
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附录二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入井前的预备工作1、要对放炮器进展具体检查,必需是防爆性能好,不缺零部件,不缺螺丝,外壳完整,接线钮结实,绝缘板完好,经试验电流与电压符合标准。
2、必需带符合要求的放炮器钥匙、放炮合格证、口哨、爆破物品领取证,及足够长度的放炮母线等所需用的用具,3、检查火药箱是否完好,背带是否结实牢靠,如有损坏必需修好。
二、火药、雷管的领取和运输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合格证和火药、雷管领取单领取火药、雷管,领取火药雷管的数量则应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及当班进度计算当班的需要量。
2、领取火药雷管时,要按规定手续办理,亲自填写领取单,填清楚数量和种类。
对发的火药雷管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火药的质量及品号,一切条款都附合要求时方可签名盖章。
3、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必需分别放在不同的专用箱内并加盖、上锁,严禁药、管混合装和乱扔乱放。
4、电雷管必需是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人员运送。
5、背运火药下井时,必需由放炮员本人亲自搬运。
6、假设放炮员背运不完当班使用的火药量,可以让放炮副手或班长指派生疏有关放炮及火工品治理的各项规定的人员帮助背运。
但是运送雷管必需由持放炮员合格证的人员亲自背运,不准转给他人。
7、领到火药后,必需直接往工作地点运送,中途不得转给他人。
8、放炮员携带雷管数量不得超过 10 公斤,火药每人的重量不得超过 20 公斤。
9、运送火药中途休息时,要避开人员集中的地方,选择安全地点。
10、在运送火药、雷管中,行走要离开电缆、电机和导电物体,要时刻留意来往车辆。
11、假设二或二人以上运送火药时,不得并排行走,并至少保持10 米距离。
12、背运火药不准乘车,不准冲撞和敲打,要轻拿轻放。
三、装药前的预备工作1、放炮员把火药雷管送到工作地点,集中存入在特地的火药、雷管箱子内。
火药、雷管箱应放到支架完好,离开机电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安全通风好、枯燥的地方。
2、清点用具是否齐全,放炮器的钥匙必需随身携带。
3、放炮员必需到工作面检查安全状况,炮眼分布和炮眼的个数,然后到无人安全的地方装配引线〔炮头〕。
火工品管理办法

火工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二十局集团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工程建设火工品管理,防止火工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结合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火工品,系指在中铁二十局集团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以及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四条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为了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项目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分部书记、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职能三部门及架子队队长为组员的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分部经理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领导负责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过程安全,爆破作业领导负责火工品使用过程安全。
第五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必须依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办法规定,详细制定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程,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使用火工品,必须接受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对标段内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火工品器材管理第七条我分部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工品在管理过程中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错发等问题。
第八条储存火工品的仓库,应相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第九条我分部选派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时,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和火工品处理、销毁和贮运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

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运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1 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废的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贮存、运输工作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的科研、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2 引用文件JT3145-19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WJ2177-1994 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1990年3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3 定义3.1 废弹药wasted ammunition因超期、变质、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继续使用的火药、炸药、弹、箭、雷、引信及火工品。
3.2 处理disposition对废弹进行回收、拆分、倒空等过程。
3.3 销毁destruction对废弹药或处理后的废弹药采取烧毁、炸毁、化学分解等过程。
4 一般要求4.1 废弹药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4.1.1 作业安全要求废弹药的处理、销毁、贮运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和相应标准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1.2 作业器具废弹药作业使用规定的专用设备。
与火药、炸药接触的器具、工具、工装为不发火材料制成。
4.1.3 作业场所废弹药作业应在符合《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要求规定的场所进行。
4.1.4 作业审批废弹药的处理及销毁作业,应取得主管部门资质凭证,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1 5 作业人员的培训废弹药作业人员应经工艺、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并应取得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4.1.6 作业人员着装废弹药作业人员的着装应为防静电或棉制品。
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按有关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4.1 7 作业定岗、定员和定量废弹药作业应定岗、定员和定量。
在满足安全作业条件下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但一次作业不应少于两人,一次最大销毁量应按表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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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什么是火工品?
火工品是指燃烧时会产生热、气、光等效应的物质或装置,包括炸药、烟火、能发射火箭的燃料或推进剂等。
由于火工品具有高度危险性,因此对其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需得到高度重视。
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管理火工品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
他们需要深入了解火工品的特性和危害,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火工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确保管理的安全质量和安全生产。
储存环境和设备
存放火工品的环境和设备也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有很大的影响。
首先,储存环境应该是干燥、独立的仓房,室内不得有电磁波、防静电设施,在仓库内要灭火和排出水、电和气。
其次,应配置完整的储存设备和消防设备,如储存柜、防爆柜和防盗柜等,面对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应随时保护火工品。
使用人员的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使用火工品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证书,在启用前应检查装置部件,合理排放尾气,注意检查
火工品使用的场所,保持远离火源和冲击,仔细读懂和遵守相关的操
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和汇报异常状况,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
备的可靠性。
火工品的销售和运输
在销售和运输火工品时,应做到供需平衡,以良好的货运服务和安
全防御系统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其中,对于运输危险品的
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定期维护,并且必须具备运输条件和安全防御装置。
货物的运输应根据不同种类和不同状态,采取不同的包装、标签、等级和安全措施,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结论
在火工品的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
全的法规法规。
在管理员工中,必须要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各类困难和问题的应对措施。
与此同时,对于储存环境和设备,使用人员安全,销售和运输等方面,也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确
保火工品的管理和超高速运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