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城墙保护

南京明城墙保护
南京明城墙保护

浅析南京明城墙的保护

徐瑞鸿 N080102121

【摘要】南京作为六朝古都,其深厚的历史背景与文化底蕴,都是其他城市不能比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历朝历代都留下了一批不少的文物建筑,其常年暴露在外,饱经风霜,有的还遭受战火的牵连。那么,对于这些文物的保护与修复,也是这座城市不可疏忽的工作。那么作为明朝开朝城的象征,目前全世界最大规模的都城城墙—南京明城墙,到底是怎样一个保护状况呢,本文做了一个较为浅显的分析。

【关键字】南京明城墙 现状 保护 不足

自明朝开国至今已有六百多年,南京明城墙对于南京这座城市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这六百多年里,明城墙都屹立守护着这座城市,特别在20世纪30年代,日军的炮火几乎洞穿了15米厚的城墙。1988年被评定为国家级文保单位,并于2006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如今城墙已经恢复到一个较为完好的状态,与市民和政府的保护是离不开的。(见图一

(图一 国家级文保单位 来源:自拍 )

1南京明城墙的现状

1.1南京明城墙的概况

南京明城墙始建于元至正二十年(1366),完成于明洪武末年,前后历时近30年。系明太祖朱元璋采纳了儒生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后,集中全国之力而建成的都城城垣。建成后的南京城分外郭、京城、皇城、宫城四道城墙,其中京城城墙长35.267公里,有城门13座,水关两座,垛口13616个,窝铺200座。城墙高约14~26米,顶宽2.6~19.75米,为当时世界第

一大城。

南京明城墙继承了中国古代城垣建筑的传统,吸取了历史上中国城墙建筑技术的成就,集中国古代军事防御工程技术之大成,堪称中国城垣建筑史之典范。南京城墙设计独特,一改《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等传统形制,放弃自秦汉以来的方形或长方形的平面布局,依据南京复杂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河湖水网,因地制宜,依山傍水的建造南京城垣,“皆据岗垄之脊、控江湖之势”,形成了非方非圆,成不规则形状的南京城墙。

南京明城墙南以外秦淮河为天然护城河,东

有钟山为依托,北有后湖为屏障,西北将一系列具有战略作用的小山包入城内,形成了战略地位重要,独具防御特色的立体军事要塞。南京明城

墙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独特的建造特点而形成了多种建筑结构,这也为同类城垣所仅有。

195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对城墙进行查勘,城门及城墙共损坏300多处。1954年实测南京城墙周长约34.36公里。1956年,南京市拟定并执行了拆城计划。1958年测知,城墙基本完整保留的长度为15.308公里,由于拆除等原因半损坏的长度为13.375公里,两者总长28.683公里。1983年南京文物普查办公室进行了又一次城墙普查。经实测得出,外形完整的城墙19.802长度公里,半损坏的城墙长度1.549公里,总长为21.351公

里。与1958年相比,完整和半损坏的城墙总长减少了7.332公里。2004年5月,经恢复与保护的明城墙完好总长度已经达到23.743公里。

目前城墙被大致分为七段[1]:

中华门—东水关(3231.5米)

后标营南—太平门(5636.2米)

九华山—台城(1662.2米)

解放门—神策门(4070米)

中央门西—定淮门(5362.7米)

石头城—汉西门(1668.7米)

西水关—中山南路(2111.7米)

明城墙原有城门13座,水关2座。目前仅有聚宝门(中华门)、神策门(和平门)、清凉门、石城门(汉西门)4座城门及东水关保存较好,其余均荡然无存。

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到今,由于城市的发展与道路建设的需要,在原有城墙上陆续新开城门10座及通道2处。

(图二修缮中的玄武门来源:自拍)

目前,中山门、解放门、丰润门(玄武门)、新民门、海陵门(挹江门)、集庆门6座城门及光华东街通道、富贵山隧道2处通道保存较好,其

他已陆续拆除。(见图二)

1.2南京明城墙损伤现象

经过实地调查与网上查阅,南京明城墙的损伤现象大体有以下几种:

臌胀指城墙表面局部凸起,但尚未出现城

砖脱落的现象,这是城墙墙体外侧城砖与内侧城砖失去拉结的结果,继续发展下去可导制表皮城

砖剥落甚至导制局部坍塌。(见图三)

(图三墙体膨胀来源:自拍)

开裂指墙体出现深浅不一、长短不等的裂缝,南京城墙的墙体开裂有纵向开裂和横向开裂两种,纵向开裂指裂缝和城墙走向呈垂直方向,横向开裂指裂缝与城墙走向成水平方向,其中横向裂缝对城墙危害更严重。

剥落指墙体表面出现城砖松动,脱离墙体的现象,一般出现在臌胀、开裂以后,也有因城墙表皮与墙芯在砌筑中未能相互咬合所致。(见图四)

(图四墙体剥落后红砖填埋来源:自拍)

坍塌指城墙表皮连同部分内芯倒塌,根据坍塌面积有大面积坍塌和局部坍塌两种,是城墙

破坏的最严重后果。

沉降沉降是指城墙墙体由于内部出现空洞,强度降低,导致上层城墙砌体下沉,分整体沉降和局部沉降两种。

侧移又称侧滑,指临近地表的城墙墙体向一侧滑动,致使该段城墙出现整体倾斜、开裂、甚至坍塌的现象,多见于包山墙段。

2对于南京明城墙的保护措施

2.1对于损伤部分的抢修

造成城墙损伤的原因主要是:顶面防水层的破坏、树根的影响、内侧山体的影响和人为建设活动的影响。针对城墙的现状,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专家们制定了南京明城墙抢险维修的原则[2]:

(1)真实性原则城墙的维修应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保护原有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并尽可能采用原有的建筑材料、原有工艺。

(2)最小干扰原则在保护城墙结构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减少对城墙的扰动,少量修缮。对已毁坏的城墙在修复时应有充分根据,并经过文物专家慎重论证。

(3)修旧如旧原则对城墙毁坏段的修复应坚持“修旧如旧”,恢复历史本来面貌,同时立碑说明。

(4)环境协调原则除了对城墙本身进行抢救性维修外,对与城墙相关的护城河也一并进行整治,恢复城河一体的历史面貌,保护城墙的历史风貌。

(5)原材质原工艺原则迄今为止,南京城墙抢险性维修均采用回收的明城砖砌筑墙体、雉堞、女墙,由于无法使用原有粘合剂,采用混合砂浆代替,而不采用水泥砂浆。对于条石墙体,选用相同色泽、相同材质的条石为补充材料,以保持原有的风格。

(6)保存历史信息原则经过600年风雨,城墙很多地段出现局部开裂、剥落等破损,在施工中应区别对待。如对局部破损、风化处进行挖补,对开裂处局部修复,尽可能避免大面积的拆除墙体,以保存古城墙的历史信息。尤其是历代修缮时留下的信息,更要加以保留,以反映完整的历史过程。

2.2南京明城墙的保护法规与准则

1982年7月5日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并于1982年7月29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该《办法》针对城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拆城取砖……”

1982年7月16日,为了保护好南京城墙遗迹,南京市人民政府特别下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墙保护的通告》,制止乱占、乱挖、乱拆城墙的现象。

1982年8月2日,为发布和进一步贯彻《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墙保护的通告》,南京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城墙的通知》。通如要求切实加强对城墙的保护和管理,对城墙的现状做一次普查。今后一律不准利用城墙构筑人防工事。

1989年2月21日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制定了《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1989年4月1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1989年5月15日公布施行。该《条例》是在《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中专门就南京城墙的保护问题做了规定。

1995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南京城墙

保护管理办法》,1996年4月1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04年根据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正,是保护南京城墙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办法》对南京城墙,以及城墙保护范围、城墙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00年11月21日至24日中国古城墙科学保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特别通过《中国古城墙保护准则》。本准则作为有关法规的补充,是古城墙管理、保护和修缮人员的专业规范。

对于南京明城墙的保护始于1982年,当时由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对南京明城墙的管理、调查、维修、保护工作。1988年3月市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南京市城墙管理处,专职从事城墙保护维修工作。1993年南京市文物局成立,全面负责南京明城墙的保护工作,城墙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墙的保护与维修。

3明城墙保护中的不足与建议

(1)对城墙大量附着植物的清理镇江焦山

石刻“浮石”碑上面有一棵小杂树, 经数年生长, 把这块碑涨裂了, 后来不得不砍树, 作了微型锚

杆加固处理。南京明城墙中山门至月牙湖段上部、底部和墙面有为数不少的裂缝和墙面隆起也是由于植物根系生长作用造成的, 尤以木本植物破坏为甚, 此外微生物作用也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应当科学地清理墙体上部分杂草,也不应盲目去除,因为部分根系已经深入砖缝中,强行拔出可能会

毁坏墙体。(见图五)

(图五墙体在草丛生来源:自拍)

(2)加强人口密集区域城墙保护在依附南

京明城墙规划的风景名胜区中,由于游客经常在城墙边出没。经常出现胡乱刻划,甚至是随意小便的情况。这些都是毁坏城墙的不文明行为,应加强景区中对游客的劝导及监管,必要时应采取

处罚手段。(见图六)

(图六游客在墙体刻划来源:自拍)

(3)加强立法建立权威的管理机构法律在规范社会行为上弥补了社会道德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对南京明城墙的立法工作应当广泛听取有关专家、负责城墙保护和管理的专业人员以及社会各界意见, 形成具有广泛代表意愿的法律文件。如细化《南京明城墙保护管理办法》中对深挖在墙

体中的防空洞和生长在墙体上的树木如何处理的

条文, 对制止破坏南京明城墙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市民要进行奖励的条文等。

(4)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城墙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古建筑有“死”、“活”之分。所谓“活”, 是指还在发挥传统的、原本的功能; 所谓“死”, 就是闲置封存起来, 重要的加上护拦保护起来, 只

可远观, 不准触摸。“死”的古建筑破败起来速度更快。通常文物保护多注重原汁原味, 追求“一物睹千年”的淋漓之感。要尽可能地保护南京明城墙、延长其寿命, 我认为, 在保护中创新开发, 在开发中促进保护, 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在对南京明城墙的开发使用中市民会对城墙了解更深刻, 也会产生感情, 这样他们对南京明城墙保护起来也会身体力行[3]。

城墙的开发应当以保护为目的。南京明城墙的开发要作详细的规划, 确保可行性与可持续发展; 沿城墙内侧15 米宽绿化带内除了点缀的小

品与雕塑外, 不能建造其他任何建筑物, 以免影

响城墙的整体风貌; 城墙周边的区域在开发建设中要注意建筑的高度, 民居风貌再现区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 民居风貌协调区高度应小于15 米,

多层建筑应小于18 米, 危房改造小高层建筑应

小于33 米, 以确保城墙的天际轮廓线。

(5)加强宣传与教育南京是教育大市,全市高校林立。政府应鼓励高校多做明城墙保护的有关研究。还可鼓励大学生对市民进行保护教育,从而带动全市人民对明城墙的自发性热爱与保护。也可通过各大媒体拍摄相应专题的宣宣传片以及增大对于破坏城墙的曝光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职能。

4结语

南京明城墙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是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特色的标志性载体,特别是在中国进行广泛的、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期间, 它的保护更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而城墙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我们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探寻新方法来加强对南京明城墙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耿玉洁,陈梦媛.明城墙的考察与保护.

[2] 杨新华. 南京明城墙科学保护与抢险维修[J]. 中国文物信息

网.2007

[3] 蒋建省,何培玲.论南京明城墙的保护[J].南京工程学院学

报.200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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