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域贸易协定和WTO制度的互补与演变
WTO导论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阶段
2 超保护贸易的理论——英 凯恩斯
• 1 超保护贸易理论
•
反对自由贸易;鼓励贸易顺差;
•
提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 2 超保护贸易理论带来的后果
•
对一国而言;暂时有好处;
•
但导致关税 非关税壁垒盛行;阻碍国际贸易发展;
不利于长远发展
3 新贸易保护主义
• 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 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 • 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为系统化; • 保护的程度不断提高
•
葡萄牙生产毛呢需要90人一年的劳动;酿制
葡萄酒需要80人劳动一年
•
两优取最优;两劣取次劣
二世贸组织下有节制自由贸易的特点
•
1 把贸易自由化作为世贸组织的基本目标
2 贸易自由化范围受到局限;即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排除在世贸组织贸易自由化的范围
3 世贸组织贸易自由化政策实施中要结合两 大因素
•
与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防止发展中国家边缘化
•
主要内容包括:序言;WTO的建立;范围;与
其他组织的关系;秘书处;预算和会费;法律地位;
决策;修正;创始成员资格;加入;互不适用;接
受 生效和交存;退出;杂项条款;解释性说明等
•
二 建立WTO协定附件
• 一附件一
•
多边贸易协定
• 二附件二
•
解决争端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 三附件三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源自• 四附件四4 战略性贸易政策
•
•
是指国家从战略性的额高度;用关税 出口
补贴等措施;对现有或潜在的战略性部门 产业
进行支持和资助;使其取得竞争优势;提高经济
效益和国民福利
二 贸易理论与政策演变的规律
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的比较

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的比较在全球化背景下,贸易合作成为各国之间重要的合作方式。
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协定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两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本文将比较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协定在组织形式、合作范围、经济效果等方面的差异和优劣势。
一、组织形式多边贸易体制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贸易合作机制,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
WTO的成员国通过议定书达成共识,以平等和非歧视为原则进行贸易谈判和合作。
区域贸易协定是一种区域内多个国家之间达成的贸易合作协议。
其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自由贸易协定(FTA)、经济一体化协定(Economic Integration Agreements)等。
二、合作范围多边贸易体制的合作范围广泛,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
成员国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共同遵守贸易自由化、非歧视和互利互惠原则。
区域贸易协定的合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特定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等方面。
各成员国通过协定,实现区域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促进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三、经济效果多边贸易体制通过平等和非歧视的原则,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和发展。
多边贸易谈判有助于减少贸易壁垒、降低关税水平,提升跨国企业的发展空间。
同时,多边贸易体制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平等参与全球贸易的机会,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均衡发展。
区域贸易协定具有更直接和具体的经济效果。
通过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区域贸易协定促进了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活动。
同时,区域贸易协定还可以推动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流动,增加区域内的投资和就业机会,提升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四、优劣势比较多边贸易体制的优势在于其全球性和包容性。
多边贸易体制通过WTO等机构,确保了各成员国在贸易领域享有平等和非歧视的权益,促进了全球贸易的稳定和繁荣。
区域贸易协定的优势在于其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
区域贸易协定可以更快捷地达成协议,满足成员国在特定区域内的利益和需求,推动区域贸易的深入发展。
WTO教程第三版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

在这些协定与协议达成中,遵循了WTO的一些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二、贸易自由化原则 三、允许正当保护原则
四、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五、公平竞争 原则 六、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七、允许地区性贸易安排原则 八、例外与免责原则 九、透明度原则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
学习目标
在乌拉圭回合中,就货物、服务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三大领域达成 协定,在三大领域内细化为具体的贸易协议。在这些贸易协定与协议中 贯穿了九大原则。由于贸易领域不同,从协定转化为协议中出现了一些 特点。根据贸易领域不同、接受程度不一、目的等存在的差异,协定与 协议可以分为各种类型。在贸易协定与协议的结构上,它们在共同性的 基础上,又有不同。WTO建立后,加入成员通过达成入世议定书和工作 组报告书,成为WTO成员。因此,加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也成为 WTO规则的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应了解WTO贸易协定与协议的作用、体系、分类与特点,知 悉WTO贸易协定与协议的构成,掌握WTO协定与协议中贯穿的基本原则 和加入议定书的构成。
(二)协定与协议等构成特点
二、协定与协议类别
第二节 协定与协议确立的基础与类别
二、协定与协议类别
(一)按涉及层次划分
(四)按解决贸易问题划分
按解决问题划分,多边的贸易协定与协议可以分为六类。
带有管理贸易领域性、概括性规则内容的条约称为协定 (General Agreement),比较具体和细化内容的条约称为协 议(Agreement);确定加入成员整体的贸易承诺,称为加入议 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从贸易投资看WTO体制下多边投资协定

从贸易与投资看WTO体制下多边投资协定内容摘要:贸易投资一体化是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更表现为二者互补共存、互动发展的格局。
因此,对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wto多边投资协定发展的关注与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变迁和相互影响入手,对在wto框架下缔结多边投资协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对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wto多边投资协定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是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迅速发展。
对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wto贸易与投资规则发展的关注与研究则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投资问题不再是独立的法律问题,而是与贸易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贸易与投资的密切关系,wto之中的投资协定都必将会对国际投资法制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以探讨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为出发点,对在wto 框架下缔结多边投资协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对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
一、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在历史上,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取决于国际化的进程,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次序关系,即先贸易、再投资,或者先投资、再贸易。
传统的国际经济学中对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研究一般是分离的。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采用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优势等概念来解释跨国公司进行投资选择的动机问题。
贸易理论要早于投资理论,它利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探讨国家间发生贸易的原因、模式和福利效果。
(一)国际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变迁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是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和变迁的,它经历了以替代关系、互补关系为主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的今天体现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控制下的并重、互动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通过研究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发表了大量国际直接投资方面的论著。
他认为以往的国际投资理论尤其是以美国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都很难以说明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边际产业扩张论”。
第七章-GATT与WTO

四)、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
1、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 2、服务贸易理事会(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Council on Traderelated Aspect of Intellectual)
二、世贸组织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 总理事会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专家组 上诉机构
跨部门问题 委员会
货物贸易 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理事会
服务贸易 理事会
诸边贸易协议 委员会
一)、部长会议(Ministerial Conference)职责范 围以及议事
第六回合(1964年5月~1967年6月):又被称为“肯尼迪 回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参加方有53个。此回 合的主要议题不但就关税减让问题而且第一次就非关税 壁垒问题进行了谈判,其结果使近60 000种商品达成关 税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下降了35%。在这轮谈判中, 美国、英国、日本等21个缔约方第一次签署了关于实行 反倾销的协议,并决定该协议于1968年7月1日生效。此 次谈判还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谈判中对非互惠 的概念认可的开端,首次提出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 家出口的产品加大市场准入的优先考虑,规定了对发展 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这些内容后来涵盖于GATT文本 增加的第四部分。
三、总协定的演变特点和作用
一)、历次多边贸易谈判的特点 1、参加总协定的国家不断增加。20~128 2、美国在总协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其作用呈下 降趋势。 3、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欧 共体、日本等是谈判主角,也是谈判的主要受益者。 4、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范围在扩大,时间越拉越长。 在关贸总协定存在的47年里,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 谈判,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8轮谈判分别是:
WTO和WCO制度对比

世界贸易组织在为其成员方处理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协议而产生的贸易关系方面,世贸组织提供课如下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1.货物贸易多边协议。
这类协议主要涉及到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产哦、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技术壁垒、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进口许可证、补贴和反补贴、保障措施等;2.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件;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4.争端之解决规则和程序5.贸易政策审议程序6.诸边贸易协议。
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揽子文件应由各成员方全面执行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一揽子的国际文件适用于所有成员方,包括独立关税领土,具有普遍适用性。
而一揽子文件因其一般含有符合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关于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差别待遇原则要求的条款而对不同的成员方规定了差别性安排。
世界海关组织国际海关公约的主体资格范围一般限于主权国家、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关税同盟或经济同盟等;按照公约有关生效的规定,只有在公约签约方达至一定数目后,公约才能对缔约方正式生效并且仅对于缔约方有约束力;公约对于缔约方所产生法律约束力有程序大小之分;公约主要约束的对象是缔约方海关机构;公约中所包含的要求通常是最低要求;公约不能直接适用于缔约方;公约均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公约均在联合国注册登记。
各项国际海关公约的法律效力仅限于一个成员已经接受的特定的国际文件,对于非缔约方的WCO成员无法律约束力。
具有非强制性、可选择性。
一般以主权国家成员为主要适用对象,而不包括独立关境的自治政府。
而世界海关组织一般未对不同的成员具体规定差别性安排。
从具体内容来说,WCO是唯一世界范围的专门研究海关事务的国际政府间组织,它的使命是:加强各成员海关工作效益和提高海关工作效率,促进各成员在海关执法领域的合作。
而WTO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发展,所以其所涉及的职能比WCO更广泛,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
WCO是专门性组织而WTO是一般性组织。
高一历史世界贸易组织的由来和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的由来和发展●历史回眸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成立于1948年的关贸总协定。
在关贸总协定主持下共实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有力地促进了成员国内部的贸易发展。
在关贸总协定的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中,涉及的一些在货物贸易以外的问题很难在关贸总协定的旧框架内谈判,而必需成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来分别谈判解决。
因此,在1994年摩洛哥实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正式确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市场开放、非卑视性和公允贸易等原则的实施,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它比关贸总协定有更宽的管辖范围,而且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各国贸易关系,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其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级会议,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的日常会议和工作。
1995年还成立了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对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分歧进行仲裁。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潮流是全球化,而参与世贸组织是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渠道之一。
世贸组织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来协调各成员国的贸易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列为当今世界三大国际性经济机构。
●合作探讨发觉问题1.你知道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历史由来吗?试叙述之。
2.世贸组织和关贸总协定有何关系?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4.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中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互惠贸易原则”,但在实践中,只有同等互惠互利的关税减让才可能在成员间达成协议。
那么,你知道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是通过什么形式体现的吗?5.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哪些?6.20世纪六七十年头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逐步形成,其形成的主要缘由有哪些?世界贸易组织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影响和作用如何?开启思维1.我的思路: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实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
WTO与GATT的关系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关系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1945年11月,美国美国提出一个“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计划缔结一个多边国际公约,还提出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之后拟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
经联合国成立的筹委会多次会议讨论修改后最终通过了该草案,并定名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
但首倡者美国认为其已不符合美国利益,所以决定不再成立ITO。
但美英法等23个国家根据筹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安排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并达成了一个123项的双边关税减让协议,经整理汇编签署后,最终于1947年10月30日制定了关贸总协定(GATT),该文本即GATT1947(为区别于GATT1994)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临时等效。
GATT通常也指在该协定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事实上的国际组织。
为了减少原有缔约国之间、新加入的缔约国于原缔约国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内形势外贸政策发生变化的任意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壁垒,GATT主持的关税减让谈判先后进行了八次,最终于1992年在乌拉圭回合中解决了所有的争议,并于1994年4月15日125个国家共同签署了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该协议于195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世界贸易组织宣告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组织上的关系GATT是WTO的前身,WTO与GATT之间是替代关系,但WTO具有不同于GATT以及其他国际组织上的鲜明特点。
WTO成立以后GATT作为独立的组织机构已不存在,但这个实体并没有解散,而是转变成WTO 的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
GATT(1947年)的缔约方和欧共体在WTO协议生效(1995.1.1)前接受该协议并提交关税减让表和专项承诺表的或能在WTO协议生效之后的两年内过渡完成以上条件的GATT(1947年)的缔约方都可以成为WTO的创始成员。
WTO面临的挑战和改革
WTO面临的挑战和改革一、WTO面临的挑战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打破贸易保护主义的壁垒。
然而,在其20多年的发展中,WTO也面临了一系列挑战。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问题:1、多边贸易体制遭受挑战自从WTO成立以来,多边贸易体制已经成为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的基础。
然而,部分国家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减少对多边贸易机构的依赖。
此外,尤其是在美国政府推动下,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抵制《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等多边贸易协议,严重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的信誉和影响力。
2、贸易摩擦加剧贸易问题一直是WTO面临的主要挑战。
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和全球化面临质疑,贸易争端屡屡发生。
例如,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摩擦、美国对欧洲汽车征收惩罚性关税等,都暴露了WTO对于解决贸易争端的不足之处。
WTO各成员国在贸易问题上的分歧引发的诉讼及经济制裁,不仅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经济体系,而且也引起了贸易关系的紧张和矛盾。
3、WTO机构效率不高WTO机构包含政治机构、技术机构、域外机构和争端解决机构等,但WTO机构的决策效率较低。
区别于其他国际组织,WTO机构的议事程序相当复杂和耗时,后续的协议和文件的执行也存在问题。
这不仅会导致机构在处理争端时的效率低下,也会影响到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二、WTO的改革WTO目前正在进行改革以应对上述挑战。
以下是改革的几个方面:1、重塑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全球性惯例法是国际贸易的基础。
WTO应继续发挥其多边性和全球性,加强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联,并引领世界贸易规则的演进。
在强化差异化利益的同时,促进世界经贸合作与平衡发展。
2、改善争端解决机制应逐步减少争端解决机制成本和时间,使该机制成为促进贸易增长和公平性保障的有力儒具。
例如可以压缩申诉期限、建立临时补偿期等。
3、重建机构的决策机制应尽快改进WTO机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并增强机构对产业和服务贸易的认知和了解。
WTO和GATT的异同
WTO和GATT的异同WTO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但它与GATT是有所不同的,较GATT内容更丰富。
GATT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一个国际协议,其中包含了从事国际贸易所应遵守的规则;一是指后来建立的用以支持该协议的国际组织。
该协议的文本可以比作法律,而该组织就像将议会和法庭合二为一的机构一样。
GATT作为国际组织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WTO。
但GATT 作为协议仍然存在,但已不再是国际贸易的主要规则,而且已被更新。
经过修改,GATT已成为新的WTO协议的一部分。
更新后的GATT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并列,WTO使三者并入一个单一的组织,形成一套单一的规则,并使用单一的争端解决体制。
GATT与WTO的主要区别是:(1)GATT是临时性的。
GATT从未得到成员国立法机构的批准,其中也没有建立组织的条款。
WTO及其协议是永久性的。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因其成员已经批准WTO 协议,而且协议本身规定了WTO如何运作。
(2)WTO拥有“成员”,GATT拥有“缔约国”,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正式角度讲,GATT只是一个法律文本。
(3)GATT处理货物贸易,WTO还涉及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4)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原GATT体制相比,速度更快、更自动,做出的裁决不会受到阻挠。
(任民)WTO的运行机制1、加入和退出机制(1)创始成员世界贸易组织创始成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在1995年1月1日《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前,已经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并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后两年内接受该协定及其多边贸易协定。
第二,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关税减让和承诺,有关关税减让和承诺表已分别附在《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
最不发达国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创始成员,也须具备相同的基本条件,但只需作出与其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相符的关税减让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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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域贸易协定和WTO制度的互补与演变
作者:范晶晶
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
摘要:目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体系下的全球贸易活动正在进一步发展,而国际贸易迅速
发展中,许多新的变化出现,贸易成员国也对此有了新的诉求。但是,由于WTO制度涉及世
界范围内的贸易规则,故而对新的诉求和变化的反应相对较为缓慢。对此,区域贸易协定可以
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能够对新的情况和变化作出及时响应。对此,我国要很好地面对新一轮
国际贸易秩序形成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发挥大国作用,争取在未来国际贸易中占据先机。
关键词:WT0制度;区域贸易协定;新秩序;挑战与机遇
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218-01
作者简介:范晶晶(1984-),法国马赛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一、WTO制度和区域贸易协定制度概述
近年来,以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为框架的全球多边贸易规则与规范推动了国际货
物贸易的多元化快速发展,这使得世界贸易格局从以往的美国一支独秀发展成为如今的欧美亚
多极并存。在WTO的总体框架下,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强以及多哈回合的失败,
一些区域也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更好满足自己贸易需要的区域贸易协定。在这样的局面下,目
前正在进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区域贸易协定制度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议(TTIP)等。
相较于WTO多国参与的多边贸易规则,区域贸易协定制度只在缔约国之间的区域范围内有
效。可以说,当下国际贸易中,WTO制度和区域贸易协定制度发挥了各自良好的效用,并通
过互动互补共同塑造着新一轮的国际贸易秩序。
二、区域贸易协定与WTO协定的相互补充
WTO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并不相互排斥,相反,其对国际贸易秩序构成了一种互补。一
方面,WTO体制仍旧是目前全球贸易的基本框架,它为国际贸易关系提供了一整套规则和程
序,WTO组织中的贸易占到了目前全球贸易中的90%以上。而该贸易体系主要依托于货物和
服务的相关贸易,构建了以贸易活动规则、相关知识产权调整和投资措施规定等为整体的多边
贸易协定。WTO主导下的多边贸易协定是一个稳定的贸易协定体系,虽然它不是一个严格意
义上的国际组织,但是作为一个在经济贸易方面影响重大的组织,WTO具有较强的争端解决
机制,能够对许多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和摩擦有效解决,从而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利益。
时至今日,WTO所提供的这一套规则体系仍旧在整个世界贸易中发挥着基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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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于WTO制度涉及的是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协定,涉及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
益的调和,故而在许多时候要达成国家之间的统一相对较为缓慢和艰难。比如多哈谈判的陷入
僵局,导致了一些新的贸易诉求就无法得到回应。与此同时,一些新的国际贸易中的现象也无
法得到有效认定和调整,譬如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物流运输等的重大变化,涉及贸易的
环境问题等,WTO都欠缺回应。
除此之外,全球贸易的新诉求更强调自由化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在市场开放和削减贸易投
资壁垒的方面,不仅仅着眼于以往的边境措施,更看重在商品和服务进入到他国市场以后所面
临的处境。整个贸易过程是否能真正实现不同国家的产品和服务竞争的平等性,知识产权是否
能得到有效保护,贸易与环境的调和都是新的贸易诉求。对此,在全球贸易规则难以对此及时
回应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区域贸易协定就发挥了良好功效,补足了国际贸易秩序的滞后和空
白。TPP等新一轮的区域贸易协定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的方式对现有的国际贸易规则中不足
和空白处进行了有效填补,并且从现有需求出发,立足于未来发展趋势,使得不同国家之间的
贸易合作至少在某些区域内,得到有效推进。因此,WTO和区域贸易协定之间,在现阶段相
互补充,特别是后者对前者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并在一定时机成熟后,将推动前者实现进
一步的更新转变。
三、未来全球贸易制度的展望
未来的全球贸易制度,在笔者看来,将会仍旧以WTO框架为基础。与此同时,以美欧和
东亚国家为主导,具有特色的区域性贸易体制将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在这些区域性贸易协
定所规范的区域内,成员国之间将彼此给予对方更高的贸易标准和更多的贸易优惠政策,使得
商品和服务在区域内达到更高层次的贸易往来,并在发展贸易的同时更好的兼顾例如劳工,环
境等非商业价值。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正是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杰出代表。其希望通过寻找
到和周边国家之间更多的互赢合作点,从而推动彼此之间更深层次的合作与展开贸易。这种彼
此的交流合作将以贸易为核心,进一步扩展到其他方面,比如文化交流、联合教育培养等等,
使得周边区域的国家在产业商品、人才技术和资金投资等方面彼此互利互助。在此基础上,区
域贸易合作以及其相关规则体系一旦成熟,便会吸引激励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其中,使区域贸易
协定范围扩大,从而成为WTO体系的有力补充。
在此基础上,中国要积极应对,并且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以便积极投身于新一轮的国际
贸易秩序中。作为贸易参与核心国,中国有能力推动新的多边贸易合作秩序体系的形成,并且
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区域性贸易协定。这样,中国才能在国际贸易新变化中占据先机和优势地
位,更好地推动自身的发展,并为国际贸易的平等互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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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盛斌,果婷.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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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颖.国际贸易规则重塑下的中国工业[J].环球,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