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最新公司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兹证明xxx司为我行信贷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信誉良好。

特此证明。

xxxxxxx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

法定代表人向查询点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原件、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经办人代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

委托经办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经办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原件、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并留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

固定住所证明(精选多篇)-证明范

固定住所证明精选多篇-证明范本 第一篇:借款人固定住所证明 借款人固定住所证明 借款人:有效证件号码:是我辖区的常住居民住址: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第二篇: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目前办理户口结婚迁入材料中遇到个问题需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下任一一种均可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2,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我现在结婚迁入是准备我这边的呢还是准备对方的呢我自己没房子啊产证都是对方家庭的但是要求写的是若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名字是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能反映关系的话,须提供改户口本复印件我有点不懂不知道准备谁家的产证首先,带着你们的结婚证,及你妻子家的户口本,证明你妻子和其父母的关系,再带着房产证明,应该可以说明你们的关系的。国家的高中教育政策是就近原则,一般在户籍所在地读高中,户籍所在地没有高中的可以到所属市区读~~现在你朋友肯定是有问题的,即使他能够在宁夏读高中,他的高考也不能在宁夏考,

必须回家考~~否则就是现在所谓的“高考移民”,会受到严肃的处理~~而由于你同学不能在宁夏靠大学,那么宁夏的高中就算要他也是白白培养,高考成绩不会算作宁夏高中的,所以学校肯定不会做吃亏的事,更何况现在关于这方面抓的紧~`至于你说的合法住所,其实教育局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户籍的问题,是不能收留的~~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某地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缴纳房屋交易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和持有公房《房屋租赁证》,拥有房屋使用权的。是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条件之一。 补充回答:,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租住私房不能算有合法固定住所。一般意义上是有一套用于长期个人或者夫妻家庭居住的。 补充回答: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已被我市单位录用、聘用,累计工作满二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累计工作满三年,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二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证明就是你原籍的户籍地,开一个正规的转出证明,这个证明一定是你新迁入地的派出所先开一个买房或者什么的准你迁

企业诚信经营证明

企业诚信经营证明 经核实,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我辖区 项目,该企业经营过程中,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无下列不良行为发生: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盖章) 二〇年月日

女人如春天的桃花。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时,婀娜多情的桃花会竞相开放,如一片片红霞,与如纱的垂柳,形成了桃红柳绿的春日美景。而青春靓丽的美女,正恰如春光明媚中盛开的桃花,缤纷绚烂,激情四射,充满青春的活力,充满青春的幻想,充满青春美妙的情怀。 青春岁月,容光焕发的美女,爽朗的笑声,轻盈飘逸的秀发,眉飞色舞的眼神,热情奔放的性格,恰如妩媚鲜艳的桃花,装扮了温暖的春天,惊艳了春天的美丽。无论走到哪里,美女总会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总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使春天增添了无与伦比的靓丽,所以说女人如春天如霞的桃花! 女人如夏日的荷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炎炎烈日下,荷花亭亭玉立,静谧地开放,粉绿相间,分外妩媚。“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清白闲逸,自由脱俗,清新淡雅,芬芳四溢的天然美丽。远离喧嚣的尘市,在一方水土里,独享一份圣洁高雅,恬静安然的舒适,柔情似水的缠绵婉约,恰如一个静享清欢的善良女子。 “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女人天生就是清纯、善良、静美、温柔如水的性格,拥有善良的心灵,宽容的心胸。每天只求安静地做好自己,不斤斤计较,不张扬,以一颗博爱之心,宽容身边的人和事。容忍于心,善存心间,用一颗感恩的心,温暖着身边的人和事,所以说女人如夏日清爽的荷花! 女人如秋天的菊花。秋高气爽,硕果累累时,到处是丰收的喜悦景象。一场秋雨一场寒时,百花凋谢,万物凋零的时刻,菊花却在风吹雨打中毅然绽放,用顽强的生命力,笑对风雨。多姿多彩的菊花,傲然开放,装点了秋日的荒凉。“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怡然自得的享受啊! 而如花的女人,一路走来,吃尽千辛万苦,历经曲曲折折,却毫不畏惧艰难。照顾老人,陪伴孩子,洗衣做饭,工作加班,任劳任怨。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从不抱怨。在平凡的岁月,书写着女人们的精彩与不平凡。即使韶华远逝,年青的容颜失去光彩,依然在为家人创造着温暖、快乐、幸福的家园,所以说女人如秋霜中绽放的菊花! 女人如冬日的梅花。在白雪皑皑的冬季,天苍苍,野茫茫之时,大地一片衰败的景象。行走在路上,寒风凛冽,刮到脸上如刀般的疼痛,但是女人依然在路上坚强地面对、承受。这不正是无惧风雪、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的梅花的品格吗?“ 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梅花以它的弱小娇艳的身躯,凌寒傲雪,装点着寂寞荒凉的冬日! 在光阴的故事里,女人走过青春岁月,走过三十而立,走过四十不惑……此刻,正逐渐走在繁华落幕的路上,肩负着生活无奈的痛苦,品尝着人间聚散离合的悲欢。无论条件多么的艰苦,女人们一如既往地在路上打拼、奋斗着,时刻承担着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装扮着世界的美好和浪漫,正在骄傲地撑起自己的半边天。“ 梅花香自苦寒来.” 所以说女人如冬日火红的寒梅! 女人如花,四季都在竞相地绽放,闪烁着耀眼的光华;女人又非花,漂亮、善良、宽容、感恩,是始终如一的信念。女人如水,柔情似水,缠绵婉约;女人又非水,坚强、勇敢、优雅、浪漫,是一生的追求。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信用等级办理资料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诚信等级备案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 4、《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6]20号) 二、申报条件 1、(1)申报一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所管理的项目近一年获得过省级五星项目和长沙市示范项目; (2)申报二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所管理的项目近两年获得过省级五星项目、省级四星项目或长沙市示范项目; (3)申报三级诚信等级:物业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2、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3、已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申报与资质等级相应的诚信等级。 4、外地驻长企业申报诚信等级须提供长沙分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总公司原资质证书、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司机构健全。 三、提供的申请资料 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1、《长沙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物业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 7、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上岗证和社会保险 参保证明。 8、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承诺、承接查 验和投诉回访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资料。 9、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四、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表。 2、向公司注册地和管理项目所在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住房保障局)物业监管科递交申报材料。 3、经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物业监管科 同意后,向市住建委物业监管处递交申报材料。 4、经市住建物业监管处研究同意后,向申请企业开具诚信等级 备案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企业有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诚信等级,不予批准。 2、企业在诚信备案证明期限内,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予以诚信等级 降级或撤销诚信备案处理,并通过市住建委的“曝光台”曝光违规行为。

物业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咸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所产生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使用。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定,规范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信用状况的客观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市场信息和警示信息。 第三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的事务性和日常性工作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承担。 县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对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配合做好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制定相应的行业管理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行业内信用信息管理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统一和审慎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信用信息的采集,应当坚持客观、准确、公正、及时和提供者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内容及采集 第五条基本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身份信息和项目经理身份信息组成。 (一)物业服务企业身份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情况及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信息。 (二)项目经理身份信息包括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明、职业资格、执业备案及其他有关项目经理身份的信息。 第六条业绩信息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认定的下列信息组成:

工商企业住所证明

工商企业住所证明 精品文档 工商企业住所证明 2)提供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复印件并需产权所有人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字,写上与原件一致; 3)提供以新成立的公司名义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最少签订一年以上); 4)提供租房合同第一次交费的发票原件。 天拓力行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公司注册,企业变更,疑难年检,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刻章备案,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申请,代批卫生,保健,烟草,环保,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先进性企业认定,双软企业认定,动漫企业认定,软件著作权,商标事务,专利事务,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外资代表处服务,会计服务,代理记账,公司法律咨询。 2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为了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下简称《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无证照经营的突出成因,现就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住 1 / 7 精品文档

所(经营场所,下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2 / 7 精品文档 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见附件1)。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换证及变更表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及变更须知 一、受理材料要求 1、变更信息采集表; 2、资质证书原件一正两副;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纸质版,盖章); 4、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电子版刻录光盘, 并发送至wyqyxx@https://www.360docs.net/doc/de10574439.html,)。 二、下载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e10574439.html,/)——网页左侧“办事大厅”——网页左侧“下载中心”——“示范文本”栏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所在城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登记机关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营业期限 原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资质审批机关发证日期 现有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 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 管理项目总数管理面积 多层住宅(个数/面积) 高层住宅(个数/面积)

独立住宅别墅(个数/面积)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个数/面积) 企业分支机构个数 获奖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公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包含3个附件,填写时请一并如实填报。 附件1:主要管理人员明细

附件2:物业管理项目明细 附件3:分支机构明细 附件1 主要管理人员明细 序号姓名部门职务证书证书编号入职时间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苏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苏州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定、发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苏州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建立“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采集、记录、评价和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统筹建设和维护信息系统,编制信息内容并适时合理调整。 第四条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价、公开和使用等工作。企业注册地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项目所在地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第五条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做好信用管理培训工作,协助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协助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

为的信息,并报送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息的分类、采集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由企业信息和项目信息组成。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规模、经济指标等信息。项目信息包括: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良好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相关合同约定,服务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或在全市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奖励或者表彰等信息。 (三)不良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或者经司法机关认定违约、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行为等信息。 第八条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分类和储存,形成反映其执业情况信用信息的活动。 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 第九条(一)基本信息的采集,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产生或者变更的10日内通过信用管理平台向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地产物业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其信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使用活动。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通常视为一个物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项目中 组织实 TTOPD08 TTOPD08 [选取日期]

施物业服务活动,并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的责任人。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 第三条本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系统,对其物业服务活动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和《北京市物业项目负责人考核记分标准》(以下简称记分标准),并适时调整补充;负责项目负责人考试与执业注册,并建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档案。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记分,并将结果记入信用信息档案。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分工,依据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记录,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物协)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市物业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可以制定发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物业管理行业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 第四条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统一和审慎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市、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系,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工商企业住所证明.doc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登记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正式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表格说明见下页) 此表根据《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制定,其原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9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赣州市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 第四条住所是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市场主体的法定地址,是市场主体的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 经营场所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五条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同在一起的,只登记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允许市场主体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备案文本,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己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念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 (二)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 (三)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公司企业住所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文件目录 说明: 1、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1)投资者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投资者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文件、证明如为外文,须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或翻译者印章; 3、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名称中间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表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冠“广东”字样的,须另填表报省工商局核准; 4、√”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单位投资者盖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定、发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采集、记录、评价和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统筹建设和维护信息系统,编制信息内容并适时合理调整。 第四条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价、公开和使用等工作。企业注册地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项目所在地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做好信用管理培训工作,协助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工

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协助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为的信息,并报送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息的分类、采集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由企业信息和项目信息组成。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规模、经济指标等信息。项目信息包括: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良好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相关合同约定,服务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或在全市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奖励或者表彰等信息。 (三)不良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或者经司法机关认定违约、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行为等信息。 第八条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

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

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的住所应当具体、明确并相对独立,且同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期限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 (一)产权证明 企业住所的产权证明可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有共有权人的,还需要提交《共有权证》复印件。 2、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 3、建设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城镇无产权证明的商业用房,可由乡镇以上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地作为经营场地的证明。 5、出租房为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的,提供宾馆、饭店、招待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部队房管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7、房屋性质属武警部队的,则提供武警部队颁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二)使用证明 企业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方应是企业);若属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2、属企业无偿提供给分支机构使用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房屋产权属股东(投资人)所有,由股东(投资人)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投资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三)住所文件不一致的佐证 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是更换了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四)配套用房 若房屋的产权属社区配套用房的,则另应提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房屋属服务或活动用房的证明。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社区办公用房及车库等政府规定不得作为经营用房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若房屋的产权属物业经营用房的,则另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物业管理用房交付证明。 (五)一址多照 若申请一址多照,则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面积较大且可以分割,分割后有自己独立出入口的房间,提交房东、入驻企业确认独立分割的房产证平面图及该地址所在辖区建设局、房管局、物管部门或社区作出的分割证明,且不能登记为同一号牌;或提交《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 (六)一照多址 对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划内且无需前置审批的内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填表说明: 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模板范文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模板范文 看了“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人还看了:1.长期居住证明2.固定住所证明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4.无固定住所证明5.企业员工落户政策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 户口迁移限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合法固定住所 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目前办理户口结婚迁入材料中遇到个问题需要合法固定住所证 明以下任一一种均可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2,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 我现在结婚迁入是准备我这边的呢还是准备对方的呢我自己没房子 啊产证都是对方家庭的但是要求写的是若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名字是 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能反映关系的话,须提供改户口本复印件我有点不懂不知道准备谁家的产证首先,带着你们的结婚证,及你妻子家的户口本,证明你妻子和其父母的关系,再带着房产证明,应该可以说明你们的关系的。 国家的高中教育政策是就近原则,一般在户籍所在地读高中, 户籍所在地没有高中的可以到所属市区读~~现在你朋友肯定是有问 题的,即使他能够在宁夏读高中,他的高考也不能在宁夏考,必须回家考~~否则就是现在所谓的“高考移民”,会受到严肃的处理~~而由于你同学不能在宁夏靠大学,那么宁夏的高中就算要他也是白白培养,高考成绩不会算作宁夏高中的,所以学校肯定不会做吃亏的事,更何

况现在关于这方面抓的紧~`至于你说的合法住所,其实教育局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户籍的问题,是不能收留的~~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某地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缴纳房屋交易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和持有公房《房屋租赁证》,拥有房屋使用权的。是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条件之一。 补充回答:,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 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租住私房不能算有合法固定住所。一般意义上是有一套用于长期个人或者夫妻家庭居住的。 补充回答: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已被我市单位录用、聘用,累计 工作满二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累计工作满三年,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二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证明就是你原籍的户籍地,开一个正规的转出证明,这个 证明一定是你新迁入地的派出所先开一个买房或者什么的准你迁入 的证明,拿这个证明回原籍办迁出证明,再到新落户的地方办理入户。这中间房产商要给你出具证明,以及购房合同。。。都要备齐! 按揭房子需要提供购房交款收据以及购房合同、收入证明,公 积金等相关东西。 房产证上面的面积是建筑面积。

公司住所证明要求

公司住所证明要求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为了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XX〕236号,以下简称《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XX〕79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无证照经营的突出成因,现就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住所(经营场所,下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见附件1)。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 证明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2898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of public institution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1.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相关变更证明。 2. 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 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是: 1.这房子的产权名字是不是公司的名字?如果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这房子是不是属于住宅性质的? 如果是商业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可以生效了!另外,如果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去,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搞定他了! 祝你好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励志天下) (2)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住所证明的基本格式: 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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