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

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合同编号:XXXXX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位于苏州市的物业,希望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委托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标准1. 乙方承担管理和维护甲方所委托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a. 安全管理:保证小区内的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盗措施;b. 环境管理:保持小区的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管理小区绿化;c. 设备维护:定期检修和维护公共设施,如电梯、供水、供暖等;d. 简明的物业管理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简明的物业管理情况报告,包括工作进展、费用收支等;e. 公共事务处理:协助解决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如拍卖和租赁;2. 乙方执行上述服务内容时,需满足以下标准:a. 高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物业管理的持续和稳定;b. 诚信经营:恪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甲方的权益;c. 保密制度:乙方需要对甲方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d. 客户服务:乙方需要提供友好、专业的客户服务,及时回复甲方的咨询和投诉;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自合同到期日起,如果甲方与乙方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长____年。
第三条委托费用1. 甲方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费用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履行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合同解除1.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有权解除本合同:a.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书面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b. 发生经营范围丧失、停业、破产等严重情况;c. 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 若因合同解除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苏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苏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一: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监制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传真: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传真: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 _ 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___ 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 ____平方米,商场____ 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停车场(库)平方米。
其他:。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
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7篇

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乙方(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地址:_________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 甲方应当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2. 甲方应当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三、物业管理期限物业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正式物业管理合同生效之日止。
在物业管理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物业管理费用实行包干制,由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具体费用标准见附件二。
2. 乙方应在每年年初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物业管理费。
如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如乙方拒绝支付或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物业,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应当定期对物业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
如因甲方维护管理不当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降低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年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024年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本区域内为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管理范围:1.协助乙方完成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物业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2.监督管理维修、清洁、安全,提出管理建议,并提前向乙方报告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进展。
二、工作内容:1.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和预算,确保物业管理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2.协助乙方招标选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公司的业务执行工作,确保其合规运营;3.协助乙方完成业主大会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会议筹备、议程安排等相关工作。
4.定期向乙方提交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费用支出明细等相关内容。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物业项目建成交付之日止,服务期限为_____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如需续签,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续签事宜。
四、服务费用:1.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每_____周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按双方书面协商确定为准;3.如服务项目超出双方约定范围,另行发生费用的,应由乙方承担。
五、保密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六、违约责任:1.若一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3.双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仲裁机构裁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以上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请双方认真阅读后签署,签署即表示双方同意并接受以上所有条款。
苏州市初期物业服务协议范本

苏州市初期物业服务协议范本一、前言本协议由苏州市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与业主(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初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地址苏州市(区)街道号。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等。
3.物业管理范围具体包括物业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内的绿化养护管理;物业内的清洁卫生;物业内的安全保卫;物业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等。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1.物业服务内容乙方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1)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2)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3)物业绿化养护和管理;(4)物业清洁和卫生;(5)物业安全和保卫;(6)物业公共秩序维护;(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2.物业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上述物业管理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四、服务费用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月·平方米,共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五、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初期物业服务协议范本,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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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使用说明 1、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苏州市实际,印制本合同示范文本。 2、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房屋出售之日 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 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 3、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 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 改、增补或删减(□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 方式选 定,未选择部位打“ X”)。 4、 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 容,对文本中的条款及专业词汇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5、 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项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 字视为双方对该部分内容意思表示一致,涉及到选择、填写 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昆山市建设局监制 昆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传真:
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 单位名称: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购房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所购房屋为: _______ (住宅、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坐落在_— 幢—室,建筑 面积 ________ 平方米,购房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签订《房 屋买卖(预售)合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物业区 域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前期物业管理期限为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 2年,前 期物业管理费为: (1) _____________ 住 宅: 元/月?平方米; (2) _____________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3) _____________ 商业: 元/月?平方米; ⑷会所: _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5)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 : ______ 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费自甲方通知乙方入伙之日起计算,如乙方未入伙或未入住期间的物业 管理费由乙方全额承担。(本条所称入伙,是指业主或使用人收到书面入伙通知并办理完 结相应手续,业主或使用人收到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 视为入伙。)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对甲方选聘的物业公司 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由 此产生的对甲方选聘的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和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使用费及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收费标准 如下: (1)汽车室内车库使用费 ______ 元/月•个、管理服务费 _______ 元/月•个; ⑵汽车室外车位使用费 _________ 元/月•个; (3)摩托车车库使用费:每日: ___ 元,每月: ___ 元,每年: _____ 元; ⑷ 自行车车库使用费:每日: _____ 元,每月: ___ 元,每年: _____ 元;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停车场(库)的车位使用费归停车场(库)的权利人所有。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上述停车场(库)使用(管理)服务费后,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 担保管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车辆及车内物品进行保管的, 其保管责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三条 甲方和甲方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一) 经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的物业管 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 (三) 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的执行 情况; (四) 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应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取得验收 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移交配套公共建筑、共用设备、 设施; 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工程竣工图纸和设备资料等; (五)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管理方案,并将制 定的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书面告知乙方; (六) 为乙方提供入住服务和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特约有偿 服务,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八) 依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九)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若乙方在装修过程 中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时,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恢复原状,乙方拒不改正 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报请房屋装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十)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 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一)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 监督甲方履行在保修内对物业的维修责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 为,就物业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以及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提出 意见和建议; (三) 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服从物业管理企业 的管理服务行为; (四) 依据协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五) 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自觉遵守政府有关房屋装修 管理的法规; (六)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 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 业,并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七) 转让或出租房屋时,应将本协议作为房屋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的附件,并将 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报告物业管理企业; (八)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和《业主 临时公约》造成本物业的损失、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九)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 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人 应承担民事责任;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范围)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见附件一, 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见附件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 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 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 结算。 第七条免责条款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和其 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免责事由,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 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 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 因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 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 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 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七) 因乙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工作 人员所致的损害; (八) 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 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 坏。但因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九) 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 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之事由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 乙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 目标的,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并给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 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 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三,□万分之五,口 ________________ ) 的滞纳金; (四) 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 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 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和其 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 业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据实赔偿;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 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DB32/T 538-2002》为本合同附件。本 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 方同意按下列第 __________ 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苏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昆山市建设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