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津科基[2011]11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5.30

【实施日期】2011.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

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津科基[2011]1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要求,进一步凝练实验室研究方向,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尤其要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验条件建设,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

件和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同时,要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与合作,并提供社会公益性等其他科技服务。要努力使实验室成为天津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2]10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06 【实施日期】2012.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2〕101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3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09号)以及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部署培训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市将启动学前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学前教育信息系统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与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学前教育

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信息系统将基本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 (二)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照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组织网络,并建立由分管局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系统的应用部署、运行维护和培训工作。要明确牵头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监测体系,将对学前教育资源、师资管理、经费投入、机构监管等多方面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有效监管,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要学术刊物”范围界定(津教委职称【2008】12号)

关于界定职称评审中“重要学术刊物”范围的通知 为规范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扩大“重要学术刊物”的范围,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水平论文提供方便条件,市教委职称办公室在原《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研究同意,对天津市高等学校相关职务评审条件中“重要学术刊物”的范围界定如下: 一、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办公室于1995年确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内的全部刊物; 二、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合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2004年版)内的全部刊物(如遇调整,以新发行版为准); 三、被《SCI》、《EI》、《IM》、《ISR》、《ISTP》、《SSCI》等国际公认的检索工具所收录、摘储的论文; 四、被《新华文摘》收录、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 五、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1999年编制的《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内的全部刊物;(此《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延续使用到2010年底。自2011年起,不再作为“重要学术刊物”) 六、具有博士授予权学校的学报; 七、由“有终审权”的学科评议组同行专家认定的学术刊物; 八、由相关学科专家建议,评委会主任委员会研究同意,下列23种学术刊物视为“重要学术刊物” 1、《艺术与设计》 2、《中国油画》 3、《国画家》 4、《中国版画》 5、《雕塑》 6、《国际广告》 7、《中国广告》 8、《室内设计与装修》 9、《煤气与热力》 10、《工业用水与废水》 11、《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12、《实验技术与管理》 13、《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14、《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杂志》 15、《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16、《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17、《天津中医药》 18、《针刺研究》 19、《中医教育》 20、《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 21、《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 22、《天津音乐学院学报(天籁)》 23、《轻工教育》

2020年(工作计划)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构架未来五年北京科技发展的重大任务和组织手段 3月20日,北京市科委正式公布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实施方案,以经济社会目标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领域为支撑的“科技工作主题计划”(以下简称“主题计划”),标志着科技管理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将推进科技工作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促使科技创新成为首都现代化的新引擎和重要支撑。 以十六字原则实施主题计划,实质是调整政府科技管理模式和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心,实现由技术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向企业、市场和社会需求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的根本性转变。 2006年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将按主题计划要求组织实施,从项目调研、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建议征集、项目凝练和年度计划项目的预算编制,直到项目目标考核的要求都按主题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流程管理进行。 目前,市科委已开始在全市范围面向相关委办局、区县、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展开宣讲活动,为实施主题计划打下良好基础。 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具体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要从首都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紧紧围绕首都建设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具体目标的要求来安排科技计划,把科技计划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直接挂起钩来; 根据北京科技资源丰富、各类创新机构众多的特点,科技管理部门把职能定位在对资源的集成利用上,调动各方积极性,把他们引导到推动北京各项事业上来; 发挥北京各重点技术领域、学科的综合优势,按照技术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目录 ※工作思路 北京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宣讲会 1 农村科技服务港 2 ※新农村建设专栏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发展农业生产力 5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如何扩大农民收入增长 6 关于“建设新农村”政策重要概念的解释7 农业成败的关键在于技术和投入8 新农村建设亟需创新农业发展模式9 ※科技动态 农业信息化为新农村建设铺路架桥10 市科委、市农委向京郊推介新农村建设科技成果12 ※区县动态 密云县知识产权局揭牌13 大兴区部署实施两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3 通州区六项措施推动经济发展14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对天津市高等学校2008年体育专项研究 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津教委体处…2009?102号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2年在天津市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科报会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在天津市教委科研处和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的联合组织下,进行了“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根据津教委科《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06?1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对已经立项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主要是立项课题的运行情况,包括:课题按计划科学、规范实施情况、课题阶段性成果及其代表性成果的简介、应用情况;现阶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等。要求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填写好《“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天津市教委科研处和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将组织专家组,对 1

“专项研究课题”进行网上评审,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将公布中期检查最终结果。 所有批准立项课题负责人在2009年10月8日至15日期间将填写好的《“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稿发至jwkeyan@https://www.360docs.net/doc/e46801089.html,。 三、其它有关要求 对至今未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的立项课题,将给予限期开题或撤消课题立项等处理。对弄虚作假行为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立项处理,被撤消课题立项者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申报。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与在全市高校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挂钩,对于完成较好的单位继续给予支持,并由市教委体卫艺处拨付专项课题经费,对没有认真承担课题研究的单位取消再次申报课题立项的资格。 附件:1.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0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一览表 市教委体委艺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2

2014年第七批天津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天津市科委

2014年第七批天津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支撑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 负责人 起止 年月 总经费 市财政 拨款 1 生物基塑料的规模化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马延和201410- 201709 1250 500 2 天津地区乡土植物蔷薇繁育技术研究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戴松香201410-20160 6 70 30 3 中以(天津)农业科技合作创新示范园区天津市原种场 以色列塑力农业技术公司 以远(天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徐建坡 201410- 201509 1600 800 4 高效垃圾处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升级优化天紫环保装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高卫华201410- 201709 1000 200 人才引进与科技合作计划863成果转化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 负责人 起止 年月 总经费 市财政 拨款 1 高精度高鲁棒性室内定位关键技术及装置研究阿默思(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林丽君 201410- 201609 260 30 2 基于角色与行为的分布式信任及授权体系研究可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沈丽红201410- 201703 200 30 3 锂离子电容器产业化技术开发天津翔驰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涛 201410- 201609 240 30 4 灵活互动的智能用电关键技术研究天津市新北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刘振声201410- 201709 200 20 5 含高比例间歇式能源的区域型智能电网集成综合示范天津天高感应加热有限公司杨立勋201410- 201709 200 20 6 基于气味寻踪技术和空中无人平台的有害气体排放源 定位系统 天津君瑞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鲜斌 201410- 201609 200 3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科高发[2007]138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 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产学研合作意见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2007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附件: 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进一步推进经济、教育、科技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学研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北京是全国科技资源最集中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及科研实力居全国首位,在科技成果及知识积累、人才储备、实验手段、信息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科研与市场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天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天津科委

附件1 天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功能定位 技术创新中心以我市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功能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 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我市重大科技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依托大型骨干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实施从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化、产业化的一体化推进,打造重大关键技术的供给源头、区域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高地、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的众创平台。 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开展产业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艺试验和各类规范标准制定,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

产业化。加强对现有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和多渠道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技术创新中心等管理。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在若干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满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技术创新网络,攻克转化一批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催生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实现新跨越。2018年启动建设1—2家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至2020年,全市布局建设3—5家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150家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原则 ——聚焦产业。围绕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署,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支撑实体经济质量提升。 ——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牵头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加强创新成果的对外扩散,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强化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改革牵引。将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

2020年度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指南 一、党的建设 1. 关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研究 2.关于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研究 3. 关于完善高校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的研究 4. 关于深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研究 5. 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党建工作的研究 6. 关于部市齐抓共管部属高校党建工作的研究 7. 关于推进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三级联动”的研究 8. 关于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的研究 - 1 -

9. 关于压紧压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研究 10. 关于加强高校教材管理的研究 二、教育改革 1.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的研究 2. 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策略研究 3. 关于健全和完善校园传染病防控制度机制的研究 4.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线上教学模式的研究 5.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学生思想动态的研究 6.关于吸引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的制度研究 7. 关于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研究 8. 关于发达地区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及对天津的启示 9. 关于各省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的追踪研究 10.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研究 11. 关于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 12. 关于加强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的研究 - 2 -

13. 关于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14. 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研究 15. 关于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研究 16. 关于修订《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的研究 17. 关于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机制的研究 18. 关于推进智慧教育发展的研究 19. 关于高校财务运行分析预判和风险防范的研究 20. 关于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研究 三、基础教育 1. 关于扩大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研究 2. 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的研究 3. 关于促进“幼小衔接”的研究 4.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研究 5. 关于充分发挥城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的研究 6.关于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研究 - 3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德[2009]5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8 【实施日期】2009.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教委德〔2009〕50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多年来,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6号)精神,通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级评选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授予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10个集体“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南

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月波等61名同志“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继续努力,力争开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0所)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 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8.25 【实施日期】2005.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及时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我委将对在研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检查范围:市科委下达的计划文件所列各类计划中尚未结项验收及2004年10月至2005年9月底验收的所有计划内项目。 2.检查形式:由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据实填写《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46801089.html, 下载),主管部门审核。 3.填报的数据采集、统计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30日。 4.时间进度安排: 9月1日前:市科委有关业务处将检查项目清单和《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表》下发到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下发到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9月1日~9月30日: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填写《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提供典型成果图片,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5.在研项目如不能按合同进度完成需要延期或者项目负责人、部分研究内容、指标等需要调整的,除填写《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外,还需填写《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如因无法克服的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合同的,还需填写《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统一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6.年度检查结果及项目执行情况将汇入市科委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作为项目诚信管理和以后立项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附件: 1.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 2.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和中止申请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5年8月25日 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 (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 填表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

天津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天津科学技术委员会.doc

附件 2 2013年度天津市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评价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 运营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成效总体定位和服务方向考核服务平台总体定位和服务方向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从总体上定性判断平台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和公共技术服务的能力。 主要负责人考核主要负责人的社会经历及管理能力,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平台从事科研和组织领导工作,在平台的建设与发展中是否起主导作用。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服务规则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判断平台是否制订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充分,平台的服务规则是否科学合理。促进科技金融对接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考核服务平台对金融创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具体工作,判断是否制定了相关政策并积极落实。 实施科技金融目标责任制情况等考核综合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科技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财务状况考核服务平台财务独立自主情况,依托单位对平台的投入,总收入与人均收入情况,承接社会服务的总收入情况。 创新服务模式情况考核服务平台是否转变服务理念,服务平台是否提供了高效、务实的服务 人才培养、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考核服务平台是否具有一支高素质、相对稳定的研究和服务队伍,考核服务平台人才的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性,以及是否适应平台参与国际 竞争和承担创新服务要求。 ☆服务场地考核服务平台服务场地规模和满足程度,用以反映平台办公场地配备率和利用率。服务场地满足程度。(申报时需附有租赁合同) ☆经费投入情况 考核服务平台服务机构的场地、人才、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包括政府提供的办公场所、财政预算和配备的管理人员费用。(申报时需要附相 关经费投入数据)。 开发专业创新金融工具情况考核专业服务平台是否在促进银企对接、金融工具对接过程中推出了创新产品。 资源整合及共享能力考核服务平台所拥有的数据库、科技网站三类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的科技资源。 ☆金融培训活辅导活动情况考核服务平台每年对企业融资培训以及国内外合作和交流情况,是否有定期的融资培训活动。(申报时需要附相关活动清单及资料)。 ☆组织企业发布融资需求数量考核服务平台每年是否有定期进行企业融资需求调查活动。(申报时需要附相关活动清单及资料)。 ☆落实金融和服务机构加盟的数量等。考核服务平台是否推荐金融和服务机构加盟服务平台的金融对接活动。(申报时需要附与相关金融和服务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资料)。 ☆对接成功的融资金额考核服务平台成功对接融资金额。(申报时需要附融资金额、融资企业清单等资料)。 ☆成功对接企业数量考核服务平台成功对接企业数量。(申报时需要附融资企业清单等资料)。 对解决区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考核服务平台是否能够在解决区县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 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津财教[2013]6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津财教〔2013〕66号) 市级各有关办学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津政发〔2010〕46号),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就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特色办学、持续发展,从2013年起逐步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总体思路是:完善支持体系,健全投入机制;制定生均标准,体现办学差异;增设绩

效拨款,构建激励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生均拨款标准 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支出预算核定办法,依照“人员经费按照标准执行,公用经费体现办学差异”的原则,制定在职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按照实有人数和有关标准据实核定。具体做法: 一是确定基础标准。基于目前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考虑办学规模、生师比结构以及保持经费平稳增长等因素,分别确定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基础标准。 二是设置折算系数。根据目前在职人员经费的实际水平和不同专业类别的办学差异,按照学校设置在职人员经费折算系数,按照专业类别设置公用经费折算系数(见附件)。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物价变动、学生变化等因素,对生均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制定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市教委、市科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另将申报流程、认定申请报告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认定工作。 附件:

1、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2、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申报流程(略) 3、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О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各类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创业和就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双实双业”基地。

天津市科学的技术普及项目申请书

项目类型: 科普资源开发 科普图书创作 受理编号: 科普基地能力建设 科普装备开发及推广 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资助经费数额: 项目负责人: 主实施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通讯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制 邮箱: 万元

填写说明 1. 本申请书适用于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指科普展教具研发,科普原创作品创作,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政策法规制定和贯彻落实方案的研究;解决我市科普工作中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建设和示范工程项目等。 2.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是项目评审、评估、论证的唯一依据。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本申请书,确保项目信息表与资金预算、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和数据完全一致,并提供真实而必要的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不要另行制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内容包括: a. 项目信息表(表中的各栏目不得空缺,无相关内容时填“无”,不得超过规定字数,不得改动表格的格式和内容,数字一律取整数,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b. 项目实施方案; c. 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资金预算表; d. 配套经费来源承诺书; e. 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 f. 附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实施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 (2)申请书电子文档一份,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请年度”为文件名,包括除附件外的全部申报材料。(比如:赵军 2013) 4.项目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和要求填写和打印,不得自行改变版式、取消和增加条目。 5.对基本信息的说明: a. 技术来源:填写自有、产学研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内购买或国外购买 b.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c.单位性质:填写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其他 6. 对经费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a.对预算支出总额的说明: “来源合计”一栏为项目所需全部资金,总数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得变化,“预算金额”中“申请市财政拨款”数额由市科委批准,与原申请额不足部分将加到“单位自筹”中。 b.对预算支出科目说明: (1)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普项目的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加人员(数)一致。科普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 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0.08 【实施日期】2010.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经市科委批准现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申报 1. 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46801089.html,,点击“系统登录”进入“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任务书。 2.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和任务书的规定实施项目。 二、资助经费

你单位收到拨款后务必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市科委项目管理的相关办法及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 1.在线填写《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类)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2.填写《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3.填写《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4.其它材料: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 10月25日前交至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市科委院内西楼2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常越刘彦锋王旭彤肖健张熙 联系电话:66154519 66177763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市科委院内西楼202房间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changy@https://www.360docs.net/doc/e46801089.html, 附件:1.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名单 2.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略) 3.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信息表 4.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联系人信息表

2010年36号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2010〕3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意见 附件.doc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特教学校建设标准意见通知 (共印200份)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区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学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 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 建设标准》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特制定《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标准》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按照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通过新建、改建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使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做到与其他各类教育同步、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残疾儿童少年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实施原则 坚持与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展,统一要求,重在完善办学条件和提高质量的原则。《标准》以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0]8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5.26 【实施日期】2010.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0〕83号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天铁集团教育处和海滨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充分发挥“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以下简称行为规范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决定2010年对我市现有的行为规范示范校实行浮动,重新进行评选、检查、命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情况; (二)学校对《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的落实情况和对《天津市中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的使用情况; (三)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发挥示范作用情况。 三、检查标准 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标准和天津市实施《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检查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选方式 (一)各区县对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和申报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自查(含市教委直属学校)。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市教委分配的名额自行调整浮动,并将确定的学校名单上报市教委德育处,市教委对所申报学校进行抽查,审核后命名2011年至2013年行为规范示范校。 五、评选时间 于10月20日前完成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上报工作,市教委年底前完成命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在评选中要坚持原则,依据标准

天津市建科委论证方案编制标准

天津市建设科技委论证项目专项方案编制标准 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 前言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天津市建交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安【2009】88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各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制定《文件编制标准》以及《论证专家意见要点》,以规范文件编制技术水平,提高论证效率。 本标准由市建设科技委组织,由市建设科技委韩培俊、滕绍华、郝恩海、刘瑞光等相关领导确定,并拟出编写大纲,由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副会长张方、天津大学教授王成华、天津二建总工程师付金栋、天津四市政副总工程师刘福林以及天津三市政副总工程师胡灿辉等专家负责起草,经市建设科技委多次讨论、修改,由市建设科技委刘建志、樊继良、赵晓辉、文谦、高阳等同志进行整理编辑,经市建设科技委有关领导审定。现将此《文件编制标准》和《论证专家意见要点》印发,以便于各方案报送单位及论证专家贯彻执行。 本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请将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建设科技委,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工程特点及规范的更新,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 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编制说明: 1、目的: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编制水平,规范论证报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天津市建设工程范围内基坑支护设计工程;基坑深度超过14m的基坑单独编制降水、设计及第三方检测支护设计方案。 3、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总体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设计依据与基坑支护总体方案、施工要求、监测要求、风险源分析与应急预案要求、计算书以及设计图纸等。 0、封面、内页及目录 0.1、封面 本页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编制日期,编制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2、内页 本页应列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0.3、目录 本部分应按报告正文列出目录,各部分内容页码连续编排。 1、工程总体概况 1.1、工程基本信息 1.1.1、工程名称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津政发〔201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16年,全市各条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天津、实现城市定位,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着力培育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高水平科技成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科技工作者,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和《天津市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政发〔2005〕43号)规定,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微纳结构与电化学能源器件”等4项成果2016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授予“人工神经康复机器人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等8项成果2016年度天津市技术发明奖;授予“生物降解药物涂层冠脉支架系统开发及产业化”等177项成果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京津冀协同创新和科技合作,加速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进一步加快国际前沿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重大新产品的自主创新,抢占科技制高点,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附件: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201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自然科学一等奖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14 【实施日期】2010.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依据评审结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经研究决定,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386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立项支持,立项金额共计13460万元。 单位和个人对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项

目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将正式办理立项及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公告。 市科委联系人:施辉阳;联系电话:66153439 中关村管委会联系人:王晓娜;联系电话:82622069 海淀园管委会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88498261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清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清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津科农[2014]15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7 【实施日期】2014.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科农〔2014〕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结对帮扶困难村的部署要求,把帮扶工作引向深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中的作用,市科委制定了《天津市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9月17日

天津市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做出结对帮扶困难村的部署,全市236家市级机关和单位结对帮扶10个区县的500个困难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帮扶工作中,大家普遍感到科技、人才和资金是制约帮扶工作的瓶颈,科技入户难问题仍然存在。为把帮扶工作引向深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中的作用,逐步形成结对帮扶困难村内生发展能力,按市领导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⒈ 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开展为科技进村入户提供了有利条件。全市1026名市级机关和单位的帮扶人员,按照“四同”要求,活跃在困难村。帮扶干部文化层次高、服务热情高、了解百姓需求,在帮扶工作中,深刻认识到科技和人才是困难村发展的关键。这为科技进村入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⒉ 困难村发展对科技有较强的需求。市委、市政府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以来,市科委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开展了一系列的科技对接活动,深受欢迎,初具成效。所帮扶的4个村从无到有,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设施蔬菜、工艺葫芦、红薯、梨产业等特色产业;帮助部分提出需求的困难村,指导了冬枣增产、蔬菜保鲜等50多项产业技术应用。目前我市已有73名农业科技特派员与77个困难村就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衔接。4月底,市委组织部、市科委面向500个困难村征集技术需求,286个困难村提出了604项技术需求。为探索农业科技特派员与困难村规模化对接的有效途径,5月21日、7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分别在宁河县、蓟县组织了菜、肉、蛋、果、水产品等农业产业的科技对接活动,4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与102个困难村的538户农民面对面开展技术交流和对接,咨询解答问题165个。截至目前,已有35名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开展实地指导服务。 ⒊ 农业科技特派员在推动科技成果面向基层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部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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