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劳务入场管理须知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 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并配置专职安全员,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 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 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 凭三级教育资料, 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 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 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并做好记录资料。
6. 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 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 坚持文明施工, 确保安全生产, 维护企业形象, 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 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 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 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项目部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分承包计划,以及分承包工程的施工条件提出详细的分包计划报工程管理部。
2、属项目部分包的应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实施。
3、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二、分包队伍的进场所有分包队伍必须持有项目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办理入场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2、企业资质证书、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公司概况介绍;4、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并附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件,包括: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或企业委托书),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简历;5、员工的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并附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6、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7、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8、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使用;9、提供计量器具、检测仪器一览表,并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复印件。
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合同谈判时规定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查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企业公章。
三、分包队伍的培训教育1、分包队伍入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其它技术培训按项目部培训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考勤和记录。
四、对分包队伍的管理1、分包队伍必须执行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2、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质量以及劳务安排全部由分包方负责,其质量、安全、工期应满足合同的要求。
3、因劳务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而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由分包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应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5、分包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将项目质保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报到项目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备存,并附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背景为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要求3.1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掌握每项工作的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3.2安全检查监督项目部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制定检查计划,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3.3安全防护设施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3.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人安全,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文明施工。
3.5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月活动等,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4.管理措施4.1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的审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认真审核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对未经审批或未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2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与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责任。
4.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内容、方法和周期,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落实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总则本规定为公司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应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流程

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流程一、概述二、流程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入库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提交入库申请;(2)项目部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将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给项目部;(3)项目部将审核通过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信息录入系统,并下发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给劳务队伍分包单位。
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进场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在进场前,需向项目部递交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人员资质的审核;(2)项目部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可以进场;(3)进入项目现场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3.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派遣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劳务队伍的组织、培训、考核等;(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定期报告劳动力使用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工作进展、问题反馈等;(3)项目部会定期对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4.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退出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在项目结束或终止合作时,需要向项目部递交退场申请;(2)项目部对退场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进行退场,并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3)项目部对退场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退场工作完成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方可离场。
三、职责1.项目部的职责(1)审核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入库、进场和退场申请;(2)管理和监督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日常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工作进展等;(3)定期对劳务队伍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职责(1)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交入库、进场和退场申请;(2)按照项目部的要求,组织和管理劳务队伍的日常工作;(3)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定期报告劳动力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四、制度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入库的流程和要求;(2)进场管理制度:规范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进场前的审核和进场后的管理要求;(3)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工作进展、问题反馈等方面的规定;(4)退出管理制度:规范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退出项目的流程和要求。
劳务分包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员工的管理,保障劳务分包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员工管理。
三、管理制度1. 入职管理(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我公司要求,对拟派遣的员工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身体健康条件。
(2)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管理(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3)员工应自觉维护工作场所的秩序,爱护公共设施,节约资源。
(4)公司设立员工意见箱,接受员工对工作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3. 薪酬福利(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支付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和福利。
(2)员工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3)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健康检查。
4. 考勤与考核(1)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按时打卡,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3)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5. 离职管理(1)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离职员工应将工作交接清楚,不得带走公司财物。
(3)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改进工作。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导言劳务分包是现代建筑施工中的常见形式之一,它在施工过程中起到了机动性和灵活性的作用。
然而,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对于施工质量和工期的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文将探讨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该部门应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职责划分:该部门应明确各级职责划分,确定各个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例如,部门负责人负责整体管理和决策,分包组长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等。
三、入场管理2.合同签订: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明确项目范围、工期、工程款项等具体内容。
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索赔机制等。
四、现场管理1.现场考勤: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进行考勤,确保到岗率和按时出勤。
2.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例如,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
3.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
例如,建立巡检制度、开展施工检测等。
五、绩效评估1.绩效指标: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安全管理等方面。
2.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奖惩措施,鼓励优秀分包单位,并对工作不达标的单位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
六、信息管理1.信息共享: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和传递信息,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
2.文件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文档管理制度,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合同、工程图纸、施工方案等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
七、培训与提升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人员入场须知及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入场须知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所有进入我公司施工项目的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一、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取得项目部统一核发的制度胸卡及企业标志性施工服装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二、取得胸卡需要施工人员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明复印件1张(给原件)。
特殊工种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的复印件一张。
三、胸卡记录个人的培训教育信息,注意保管,遗失补办每人收取工本费10元。
四、入场后每月要有2次安全教育培训,每次2学时,由项目部及劳务队长组织安排,培训信息记录在施工人员胸卡上,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次数不够的人员,给予警告及处罚,每少培训一次罚各人及班组长各50元。
五、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请主动向门卫出示胸卡,未带胸卡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六、遵守现场文明施工规定,不戴安全帽、吸烟、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等违章现象、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一经发现,将被暂扣胸卡并处以罚款,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情节严重者将被清除出场。
七、施工过程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现者及时向所在班组或项目部负责人汇报,有项目部按应急救援预案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越级上报。
八、如实填写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内相关信息,若发现材料、证件不真实,有伪造等现象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九、胸卡发放一律收取押金20元,转场、退场交回后返还押金,遗失不退,补办重新交押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严禁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
五、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锅炉工、起重工、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北京规定的有关标准搞好安全防护,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对不安全的作业环境或违章作业的指令,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分包入场管理制度
分包入场管理制度一、宗旨与作用为了规范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分包入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包单位的进场管理工作。
三、任务和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分包单位的进场资格,并向分包单位发放进场通知书。
2. 分包单位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进场管理,做好实施方案的审核和指导工作。
四、分包单位进场流程1. 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将分包单位人员名单、设备清单、进场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场。
2.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提前与项目管理部门协商好进场时间,确保不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并制定好具体进场方案。
3. 分包单位进场时,须由项目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五、分包单位进场管理1. 分包单位进场后,须按照进场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到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2.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 分包单位的施工途中,如有需要对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应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
4.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严禁乱放杂物和占用其他单位施工区域。
5.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1.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分包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栏杆、安全标识等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分包单位应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七、分包单位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分包单位入场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入场管理规定》为规范化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好施工合同(协议)约定的各方面权益,义务,减少各方不必要的损失,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分包单位必须在入场前两天以上,带齐相关资料、证件到项目部技术、安检、材料、后勤部门办理相关登记确认手续,签订施工配合“管理”协议,领取各类规章制度,申报入场材料,机具数量,办理人员入住手续。
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入场作业和入住生活区。
二、全体人员在入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并履行真实签字手续。
未经安全教育,不愿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得入场作业。
三、如按施工合同(协议)约定需自备的安全帽、安全带(绳)、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护目镜、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
新购产品需出具与产品相符的有效合格证,旧品要经项目部安检,材料部门检验认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场。
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因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引发不良后果,自行负全责。
四、凡属自备安全帽,必须每人一顶合格产品的安全帽。
并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红色,安检人员白色,特种作业人员兰色,其余作业人员黄色分类配戴,非管理人员严禁戴红色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戴与我部管理人员相同样式的红色安全帽,以免引起管理混乱,违者每次罚款100元五、自备机具、电器设备、电器材料,新品要出具与产品相符的有效合格证,旧品要经现场安全安员、机械员、修理工、维护电工检验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入场使用。
禁止使用花线,电缆外贴一条线(当多芯线使用),铁壳手持电动工具(严禁)。
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1000元,引起不良后果的自行负全责。
六、因场地有限,严禁各分包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将与本工地施工生产、生活无关的机械设备,材料及私人大件物品运进场。
违者限期运走,到期又无正当理由拒不运走者,项目部有权作无人认领物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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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劳务安全生产责任须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自制定“三个体系”方针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方针的内容执行科学管理,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尤其重视,根据我局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式,特别强调对工程分包单位各项管理,注重“安全第一”的方针,因此,要求针对与我单位合作施工的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过合法招投标,并经严格的资质考核后方可被录取试用; 同时,在具体生产过程中,所在项目的领导机构必须对分包企业进行“过程考核”,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将实行“过程监控管理”或“逐步解除合同”等方式,实现队伍“品牌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为企业建造精品工程打下结实的劳务基础。 因此,我项目部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自2009年11月起,按照“三个体系、方针”的宗旨内容,将对分包劳务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更具体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特将相关内容向各分包劳务单位进行交底: 前言: 所有进场的工、管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将身份证上报给安全部登记,由所在区段负责人组织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包单位有主动申请办理实施的义务。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特别强调,建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行业,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工,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大于五十五、女性大于五十周岁,以及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恐高症、色盲、聋哑、眩晕症、肢体有严重缺陷等不适于建筑施工作业病史的人员,不得录用,更不许擅自安排建筑施工作业。
一、 施工单位进场的准备工作流程 1.1、所有分包单位,包括业主直接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总包的工程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就施工合同及任务的落实,企业资质的报审、人员住宿等事宜进行安排。 1.2、本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门禁系统需要录入人员信息资料,因此,各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后,应于三日内向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等资料,要求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1.3、各施工单位应确保每位进场职工的身体健康,有重大残疾如:高血压、癫痫病、眩晕症、耳聋、智障等疾病人员不得录用。 1.4、不得安排携带妇幼儿童等亲属的职工进入本单位的生活区居住,禁止男女混居。 1.5、分包单位在完善了上述第3项的内容后,并在职工正式担任工作之前,须主动向总包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并接受工程部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课时,以上包括特殊工种的人员; 1.6、特殊工种包括:(维修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司索工、机动车驾驶、大中型机械设备操作工、机修工、登高及滑板作业工、施工吊篮操作工、电器设备安装工、起重作业工等)。 1.7、所有进场的人员在没有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前,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任何活动, 更不可随意动用机电设备或担任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任何领导人不得违章指挥、违法用工;凡违反上述条款或因此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害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1.8、防护用品的配备:本现场按总公司CI规范要求,对安全帽的配置规定如下: 1)各级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配白色安全帽; 2)安全环境管理人员和上级指导工作的领导,配红色安全帽; 3)机电设备、指挥人员,配蓝色安全帽; 4)一线施工作业工人,配黄色安全帽。 5)凡是需要使用总包单位的设施、器械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设施时,须事先向总包方提出申请,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明确双方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权限,以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若未经同意而擅自使用的,使用单位须承担违章责任,造成损失的,将由使用方承担。 此外,凡是两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分包单位自行购置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必须具有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并报经总包单位予以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 各分包单位应完善的管理资料 2.1、各专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劳务分包合同及资质文件 2.3、安全员上岗证书 2.4、电工安全技术交底及上岗证书 2.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2.6、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交底 2.7、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报告及证书 2.8、焊工安全技术交底及上岗证书 2.9、职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2.10、员工三级教育卡 2.11、施工机械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 注:本条内容,按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 日常安全管理和员工教育 3.1、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2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具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具有专职安全员一名,200人以上必须至少有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各分包单位还应配备以下具有资质的专职人员: ·专业电工1~2名 ·专业机械维护 ·专业工程技术员 ·专业工程质量检验员。 ·其他合同约定的专职人员 3.2、各单位应对自身的管理成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管理成员做好过程的监控,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要求,并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3.3、各分包单位的管理成员,应在日常的工作中,须及时做好专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的传授,交底内容必须由双方全员实名制签名,坚持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及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防护措施,以及对违章行为的奖罚落实,教育职工不要擅自移动或破坏消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予以严肃的处理,必要时应及时劝退有关人员。 3.4、教育职工严格遵守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不擅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场,出入施工现场时,应随身携带身份卡和安全帽,虚心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严格执行刷卡制度。 四. 整改与奖罚事项 4.1、总包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并严格执行,各分包单位应紧密配合并执行管理。 4.2、各分包单位劳务队(组)或个人,在接到总包方的整改通知单后,须按期完成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申请验证人验证、回复整改通知,否则,将按未完成处理。 4.3、总包单位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落实对分包单位的考评制度,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项目部有关制度落实奖罚。 原则上,罚款单上应经由双方签字,若被罚人拒绝签字,总包方在具备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将直接从被罚单位(或个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但总包单位可通过公告或通告的形式告知被罚人(单位)处罚结果。对工作成绩较好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措施》予以奖励。 4.4、总包单位将及时公布检查与奖罚的结果,各劳务分包单位应将所接受的奖励和罚款落实到具体班组或个人,以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并及时纠正违章。 五、施工安全检查 5.1、总包安全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电工必须参加,对检查的结果予以评价,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不按时落实整改的,将予以处罚或由工段长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其费用将从责任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2、每月的26至30日之前,总包单位将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教育和防护、文明施工等内容,由总包项目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参与,检查小组将对检查的结果予以评定,并落实奖罚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此条参照4.2条执行。 5.3、总包方的各项检查活动定期开展,头两次,将以多种形式向分包单位进行通知,后期将不再另行通知,自行参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若有单位在无特殊情况且未经总包方同意、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检查或集会的,将视为不配合管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生活区的安全管理 5.4、我项目部配专职管理员对生活区的住房、公共设施以及安全器材进行管理和协调,分包单位应安排专人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对本单位的员工实施生活、卫生及安全用电和消防知识传授等教育,检查或督促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善性。必要时,应向项目生活区管理员汇报解决。 5.5、各分包单位应制定有关制度,经常开展教育加强职工的团结合作精神,避免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纠纷,应能及时妥善地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妥善处理。对屡次违法乱纪的人员,应专项教育,必要时应开除不用。 六. 工伤事故处理 6.1、合同参保规定 6.1.1、为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总包单位在开工时已办理职工意外工伤保险,以承担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对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的支付。各分包单位应在职工参加工作前,持本单位所有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向总包单位进行
登记。由于分包单位或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向总包方登记和办理保险的,当职工受到伤害的,将由所在单位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或赔偿责任。 6.1.2、用人的分包单位应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以保障对受伤职工经伤残鉴定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及再就业补偿金、其他补偿金的支付。 6.2、事故责任及处理原则 本条内容,参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度,具体处理按“工伤事故处理的管理规定”执行。 6.2.1、若因分包单位的员工违规违章、违反总包安全管理制度、未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整改通知要求规范作业而造成伤害的,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6.2.2、造成他人伤害的,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①若对方已参加工伤保险时,赔偿的范围仅包括受伤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及再就业补偿金、其他法律规定的补偿金;②若受伤人未参加保险的,失保部分的损失须由当事双方各自承担50%; 6.2.3、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无伤残等级的,按参保规定对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以外的部分,由责任单位支付。个别轻伤情节的,可根据就诊医院的治疗诊断结果,结合双方意见,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6.2.4、造成总包单位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追究责任人或责任者所在劳务单位的相关责任,保留处罚和索赔权利。 6.3、事故救援 6.3.1、若有意外伤害的情况发生,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或班组长,应第一时间向总包单位通报或报警,并立即组织现场救援、筹集救援资金,使伤员得到及时的救治。对重大安全事故,须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危险区域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扩大。 6.3.2、当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调出受伤人的相关资料,如:姓名、家庭联系方式、身份证以及接受教育和交底等资料报经总包安全部核实、备用。 6.3.4、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参与事故的处理。 七、附录 《项目管理奖罚制度》附后。 各分包单位还应遵守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规定,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文件有冲突时,以法律条款为准。 注:本须知第六条具体参照《工伤事故处理的管理规定》执行。 XXXXX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