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总则1.0.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0.4 同—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1.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术语2.1.1高层建筑high-rise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2.1.2裙房podium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的附属建筑。
2.1.3重要公共建筑imporpant public building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2.1.4商业服务网点commrcial facilities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 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是指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建筑物设计标准。
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建筑构造、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建筑构造方面,根据防火设计规范,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耐火材料进行防火处理。
例如,建筑的主体结构可以使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以提高抗火性能。
此外,墙体、楼板和防火门等部位也需要采用耐火材料进行防火处理,以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并阻止火灾蔓延。
其次,消防设施方面,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必须配备一套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和疏散通道。
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警示人们撤离,灭火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等可以帮助人们扑灭初起火灾。
此外,疏散通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筑物内部必须设置符合规范的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确保人们安全有序地撤离。
最后,消防通道方面,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内外必须有独立的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需要保持畅通,不能被其他物品堵塞,以便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扑救和救援。
此外,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容积等参数也有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消防通道能够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需求。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包括建筑构造、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范旨在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发生和蔓延,提高火灾应对和逃生的能力。
因此,在进行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时,都应遵循相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中,居住和工作着众多的人们。
为了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至关重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是一套专门为确保这类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火灾而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由于其高度和人员密集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火势可能会迅速蔓延,烟雾会阻碍逃生通道,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带来极大的困难。
因此,防火规范的制定旨在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并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有效的防护和逃生措施。
首先,防火规范对建筑的布局和结构有严格的要求。
建筑的平面布局应合理规划,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与人员密集的区域分隔开,以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例如,厨房、锅炉房等易燃区域应与居住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建筑的结构材料也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抵御火灾的侵袭,为人员疏散和灭火争取时间。
在防火分区的划分上,规范也有明确的规定。
防火分区是将建筑物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以限制火灾的蔓延范围。
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相应的防火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等。
这样,即使一个分区内发生火灾,也能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到其他区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疏散通道是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之一。
规范要求疏散通道要宽敞、畅通,并且有明显的标识和照明设施。
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以防止烟雾进入。
同时,疏散楼梯的数量和宽度应根据建筑的使用人数和面积进行合理设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消防设施的配备也是防火规范的重要内容。
高层民用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消防供水系统要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以满足灭火的需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喷水灭火,有效地控制火势的发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疏散。
此外,防烟排烟系统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起着关键作用。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关于商业建筑部分摘要·高层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
均为一类高层建筑。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采用乙级防火门;走道上采用常开乙级防火门
8 平面布置
5剧场 电影院 礼堂:若设在民用建筑内;至少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 楼梯;同时应满足:
a 采用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b 设置在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 二层和三层;若四层以上;则观 众厅
高层 民用 建筑
裙 房
高层 民用 建筑
连廊 天桥
裙 房
底部建筑物
3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1500m2 3000m2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 裙房的防火分区: 2500m2 5000m2
单 多层民用建筑:2500m2 5000m2 地下和半地下建筑: 500m2 1000m2 地下半地下的设备用房:1000m2 2000m2 地下半地下的机动车库:2000m2 4000m2
门以及与其他建筑部位分隔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 平面布置
8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住宅与非住宅部分:2 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1 5h的楼板高层建筑为2 0h完全分隔 上下开口的防火措施:H=1 2m实体墙喷淋为0 8m或 出挑W=1 0m防火挑
1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 医疗 旅馆 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 3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多层公共建筑 4 商店 图书馆 展览建筑 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 5 6层以上的其他多层公共建筑
5 中庭的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
4 开口部位的防火分区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具体规定,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规范和要求:
首先,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这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规程》等文件。
其次,建筑材料的选择要符合防火要求。
采用阻燃材料或火灾发生后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如A级防火保温材料、A 级阻燃木材等;避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再次,建筑结构要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采用耐火结构,如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能够承受一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灾。
建筑物的隔墙、隔烟楼梯间等应具有一定的防火墙和防火门的功能,以限制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此外,建筑物应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
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燃烧危险性,设置不同的防火分区,并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
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也要符合防火要求,以免火灾蔓延到相邻建筑物。
另外,建筑物内部应布置合理的消防设施。
建筑物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以便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疏散。
最后,建筑物的电气和照明设备也要符合防火要求。
电线电缆应选择无燃烧材料,并按照相关标准安装;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型或阻燃型产品,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总之,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建筑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物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和消防设施,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建筑施工和日常使用过程中,也需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防火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有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4.3 消防车道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补充点:高层与高层之间的防火间距为13米(高层与另一高层裙房之间为9米,裙房之间为6米)高层与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米(一、二级耐火等级)、11米(三级耐火等级)、14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6 消防车道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设计的安全性能。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酒店、商场等。
2. 总则2.1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2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充分考虑火灾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及减小火灾损失。
2.3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确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易于管理、维护和救援。
3. 防火分区与防火间距3.1 防火分区3.1.1 建筑内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分隔。
3.1.2 防火分区面积及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别、高度、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2 防火间距3.2.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2.2 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火灾时火焰、热辐射和蔓延途径受到有效控制。
4. 防火构造4.1 建筑材料4.1.1 建筑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1.2 易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隔离、涂覆等处理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4.2 防火分隔设施4.2.1 防火分隔设施应具有足够的防火性能,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4.2.2 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位置、数量、形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3 防火涂料与防火堵料4.3.1 建筑管道、孔洞等部位应采用防火涂料、防火堵料进行防火处理。
4.3.2 防火涂料、防火堵料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 消防设施5.1 消防给水系统5.1.1 建筑应设置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确保火灾时消防用水供应充足。
5.1.2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括水泵、水池、消防水箱等。
5.2 自动灭火系统5.2.1 建筑应根据火灾风险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是指对民用建筑进行防火设计时需要遵循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我将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和防火疏散通道等方面,总结一下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首先,对于建筑材料的选择,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
墙体应选用不燃性材料,如砖、混凝土等,以提高房间的防火等级。
隔墙、天花板和地面要选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石膏板、岩棉板等。
此外,要注意材料的阻燃性能和耐火极限,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其次,对于建筑结构的设计,要保证建筑的结构稳定和防火安全。
建筑应设置防火分区,即将建筑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区域,并且应采取措施保证防火区域之间的隔热性能和隔燃性能。
另外,要加强建筑结构的防火阻燃处理,采用阻燃型材料进行悬挂、装饰等处理,防止火灾传播。
第三,消防设施的设置也是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
建筑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等。
这样可以及时探测和报警火灾,并提供灭火和疏散的条件,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安全。
最后,防火疏散通道的设计也是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
建筑应设置合理的防火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防火疏散通道要设置在建筑的两侧,尽量远离燃烧物和火灾可能发生的区域。
通道宽度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通道内要设有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出建筑。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建筑结构的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防火疏散通道的设计等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才能有效地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安全性,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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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
• 1、建筑的平面布局有利于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消防车道和设计 水源或城市给水管网的供水满足消防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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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 1、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体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 一消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 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
• 2、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 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一定 的范围内,体现“主动灭火”和“被动防火”相结合的理念。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3.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规范(制定)
4.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39-90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2009
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
8.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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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
• 建筑防火设计的目的,在于优化建筑耐火、防火和灭火等各部分的 设防要求,从而确保建筑的防火安全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现行的 防火规范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各类火灾的经验与教训的和科研成果,综合 考虑了当前国家的整体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状况。
• 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
•2、建筑设计规范
1.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 GB 50156-2006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 4.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91 5.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77-2005 6.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50031-91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9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 9.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2010 10.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99(2006年版) 11.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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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篇一:民用建筑防火规范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
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
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
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四级:最多允许两层(住宅建筑除外)学校、食堂。
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只能设置在一层。
防火等级简介UL 94*总体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
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
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
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
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
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
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建筑物的消防等级(还是防火等级)是如何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防火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建筑防火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后者主要为进行防火分区,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灭火设备等。
【概述】中国古代主要以易燃的木材作建筑材料,对建筑防火积累了许多经验。
明代嘉靖十三年(1534)兴建的皇史宬,采用砖石结构,室内石台上放置包铜皮的樟木文件柜;嘉靖四十年建造的宁波天一阁(见藏书楼),建在三面临水的湖边,并在阁前开凿贮水池,就是为了防火。
世界各国均根据国情制定各种建筑防火规范。
中国已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此外,对古建筑、地下建筑、汽车库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等,也有专用的规范或规定。
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①可燃物:如木质材料、可燃装修、家具衣物、窗帘地毯及生产、贮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②着火源:如烟头、火柴、厨房和锅炉房用火、电气设备事故的火花以及雷击、地震灾害等,都能形成着火源;③助燃物:氧及氯、溴等。
因此,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对三者进行有效的控制。
【主要措施】分述如下: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中国按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耐火能力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必须为一或二级)。
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级中对二者分别作了规定。
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
构件的材料依燃烧性能的不同有燃烧体(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之分。
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
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180毫米厚的墙或300×300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2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30毫米以上。
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
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应力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以减少火灾发生和控制火势蔓延。
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①防火间距:为防止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
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它们同三、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
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
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和14米。
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应远离建筑物。
②防火分区:建筑中为阻止烟火蔓延必须进行防火分区,即采用防火墙等把建筑划为若干区域。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超过150米要设防火墙,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2500平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述指标分别为100米、1200平米和60米、600平米。
一、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防火分区面积限制在1000平米或1500平米内,地下室则控制在500平米内。
防火墙应为耐火极限4小时的非燃烧体,上面如有洞口应装设甲级防火门窗,各种管道均不宜穿过防火墙。
不能设防火墙的可设防火卷帘,用水幕保护。
安全疏散和通风排烟为减少火灾伤亡,建筑设计要考虑安全疏散。
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一般不能少于两个,影剧院、体育馆等观众密集的场所,要经过计算设置更多的出口。
楼层的安全出口为楼梯,开敞的楼梯间易导致烟火蔓延,妨碍疏散,封闭的楼梯间能阻挡烟气,利于疏散。
防烟楼梯间因设有前室,更有利于疏散。
高层建筑须设封闭的或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应布置成有两个疏散方向。
超高层建筑应增设暂时安全区或避难层,还可设屋顶直升飞机场,从空中疏散。
疏散通路上应设紧急照明、疏散方向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
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
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
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
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前者的探测器有感温、感烟和感光等多种类型;后者主要为自动喷水设备,不宜用水灭火的部位可采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卤化烷等自动灭火设备。
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对报警、疏散、灭火、排烟及防火门窗、消防电梯、紧急照明等进行控制和指挥。
一般建筑物的防火等级是如下规定的:1、闪点小于28℃的液体2、爆炸极限小于10%的液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大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只要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我们就定位甲级防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计算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S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S=2500㎡三级耐火等级建筑S=1200㎡四级耐火等级建筑S=600㎡地下、半地下建筑(室)S=500㎡当多层建筑物内部设置自动扶梯、开敞楼梯等上下层相连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基本规范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一、对于一、二级建筑,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但如果你采用了自动灭火系统,那么这个面积可以增加1倍,即5000(m2);当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我认为这个表述已经相当清楚,没有什么可以存在疑义的地方。
二、比如像你所说的那样,假如你有5000m2的一个区域要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实际上只有以下两种结果:1、划分为一个分区:条件是5000m2区域全部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因为根据上述要求,有自动灭火系统后,2500m2这个上限可以上调至5000m2,因此,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即可。
2、划分为两个分区:除却上述情况外其它一切情况。
假如像你所说的那样,其中有4000平米设有自动灭火系统,而另外的1000平方米没有设,则对应的防火分区的计算面积为:4000/2+1000=3000平方米,超出了2500平方米的规范限制,因此,你必须划分成两个防火分区。
或者,相反,你只有1000平方米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而另外的4000平方米没有设置,那么,其所对应的防火分区的计算面积为:1000/2+4000=4500平方米,同样也超出了2500平方米的规范限制,所以你也得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
在这个计算过程中,规范所规定的2500平方米始终没有变化。
三、根据规范要求,如果一个防火分区设喷淋的话,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一二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