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二级以下流程图

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二级以下流程图
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二级以下流程图

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二级以下)流程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责任机关:示范区相关部门

办理地点:示范区政务中心

整理常州市建设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常州市建设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说明 一、评审材料的受理方式及材料提供 2015年上半年的建设专业中级、高级评审不需要提供纸质评审材料,全部材料均由网上上报。 1、先由个人在网上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报网址:http://222.185.254.77:8080/w/apply/login_input 2、审核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审核完毕。如果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可打印申报表,请在规定时间内至相应受理点报送材料。如果材料不符要求,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3、现场审核通过方为申报成功。 申报时所有单位必须提供的纸质材料有: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在新申报系统内直接生成,需正反面打印,注意必须使用审核通过后打印的表格)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出生年月)提请设计申报人员特别注意: 考虑到设计图纸扫描上传的难度,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可只上传图签,图纸可另外提供。现场审核时一起上报(按上传顺序

装订,并附目录,并编写页码)。 二、评审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 (1)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 (2)单位公示材料、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由本单 位出具) (3)学历证书原件(助工需满四年,若不满足,本科需满6 年,大专满8年)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资格证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单位培训和市住建局统一的培训。单位培训从毕业算起,每年盖一个章;住建局培训报名需要定期关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的网页,继续教育一栏,培训当年有效。证书在人才市场领取)(8)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原件 (9)继续教育公共课合格证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11661446.html, (10)《常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中级提供)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11661446.html,/bm/(常州住建局网址的链接) 注意:所提供证书原件与网上上传材料必须一致,审核结束 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管理的通知 (锡建管办〔2008〕18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市场行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建管企(2008)54)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在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承接工程项目信息,通过无锡建设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811661446.html,企业信用栏)向社会实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由建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或项目注册手续的同时,将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承接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 三、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等规定执行。小型项目管理师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建管企〔2008〕54号)中规定,可承接《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规定的小型工程。 四、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1、发包方与项目负责人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工作调动、辞职或被单位除名,且已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确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4、被依法撤消注册或吊销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注册证书不能履行职责的; 5、受限制进入建筑市场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6、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以便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依据上述规定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其资格和条件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五、外地企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在锡承接工程项目,企业应当先办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出具该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承接工程情况的承诺书(附件一)。 六、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时,施工企业可提出网上核销申请,凭建设、监理、质监、安监、建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附件二)等材料,到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办理网上核销手续: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概要

目录 一、城市概况 (1) 二、编制背景 (1) (一)基本背景 (1) (二)发展形势 (2) 三、规划重点 (3) 四、主要内容 (4) (一)城市发展目标 (4) (二)城市性质、规划年限、范围和规模 (6) (三)市域规划 (6) (四)市区规划 (7) (五)中心城区规划 (7) (六)综合交通规划 (9) (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0) (八)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 (11) (九)城市水系与绿地系统 (12) (十)重大基础设施 (13) (十一)城市综合防灾及地下空间布局 (14) (十二)近期建设 (16)

一、城市概况 常州,又称“龙城”,是一座有着2500多年文字记载的历史文化名城;地处江苏省南部、长江三角洲沪宁线中段,与上海、南京等距相望,与苏州、无锡联袂成片,北倚长江、南濒太湖,市域总面积4385平方公里,2009年常住人口445.18万人。 “十一五”以来,常州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76.7亿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6.2亿元,是2005年的3倍;五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412亿元,外贸出口达到574.1亿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达到100.5亿美元,分别是“十五”的3.3倍、3倍、4.7倍。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4.3︰61.1︰34.6调整到2010年的3.4︰56.0︰40.6;2010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总数突破2700万人,为2005年的2.1倍。随着“拓展南北、提升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三城融合、南北建新”,城市骨架不断拉大、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城市环境明显提升,形成“一主两副多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不断突出城乡规划的龙头地位,促进全市城乡建设的有序开展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背景 (一)基本背景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自1996年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常州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二〇一二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二〇一二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锡建总[2012]167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2.09.05 【实施日期】2012.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二〇一二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的通知 (锡建总〔2012〕167号)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苏建科〔2012〕453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了评选。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建筑工程设计(含地下建筑)获奖项目共40项,其中一等奖8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16个;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获奖项目共31项,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1个;

风景园林工程获奖项目共14项,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城市规划获奖项目共18项,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7个; 村镇规划获奖项目共5项,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 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获奖项目共5项,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城市与工程勘察获奖项目共23项,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9个; 以上获奖项目(共136项)名单见附件。 为繁荣设计创作,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勘察设计作品,经研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各获奖单位对获奖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由各获奖单位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希望全市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及单位名单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附件: 2012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及单位名单 一、建筑设计:一等奖8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16个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获奖等级 1 江阴市民水上活动中心江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等奖 2 江阴周庄实验小学东校区江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等奖 3 江阴魔方时代广场江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等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建〔2013〕121号)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墅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砼生产、质量检测和专业协会等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绿色建筑施工行动计划》、住建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建筑行业协会下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创建和评价活动。为做好绿色施工工程的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绿色施工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实现环保型、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施工工程。 常州市绿色施工创建成果包括“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和“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为常州市建筑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 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市建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考核、初评、市绿色施工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 绿色施工工程申报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联合承包的工程(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分为创建公示申报和评审申报两个阶段。 各辖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绿色施工工程(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本行业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内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办公室人员由建管办、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3.评审委员会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审议评审办法,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对工程创建情况的评价报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认获奖工程和推荐上报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等工作。 4.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推进绿色施工管理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指导和监督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动态管理、现场考评和相关会审等工作。 5.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包括:建立管理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专家库;组织开展绿色施工评价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和观摩交流,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汇总;组织专家对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现场考评、情况汇总;负责绿色施工获奖工程、单位及个人荣誉证书的发放等。 三、申报范围、条件 (一)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的项目。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层数10层及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跨度18米及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建设局锡建总【2008】202号文

关于加强新建建设工程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 市节水办、各区建设局、各区发改局、各质监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工作目标要求,充分开发利用雨水资源,减少面源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减轻排水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无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有关节水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雨水利用是指针对因建设屋顶、地面铺装等地面硬化导致区域内径流量增加,而采取的对雨水进行就地收集、入渗、储存、处理、利用等措施。 二、雨水利用工程建设,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径流量是指降水扣除蒸发和入渗后剩余的水量。外排水总量是指建设区域内因降雨产生的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湖的总水量。 三、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宜考虑采用雨水利用措施。建设项目规模达到下述要求的,必须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工程: l、地上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有景观水池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 2、单体建筑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工业建筑项目; 3、总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广场、公园、绿地项目; 4、新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带工程。 四、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入渗和贮存利用等方式。工程技术措施的选用应符合《无锡城区雨水径流滞留与利用可行性研究》要求。

1、建筑物屋顶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 2、庭院、广场及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等,应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 3、城市道路工程的人行道应采用透水结构,其绿化带应具备雨水下渗功能。 五、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池应利用为雨水储存设施。 六、雨水利用工程应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建设费用应纳入项目建设投资。 七、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时必须将本通知要求,在工程设计任务书中予以明示。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时,应对建设工程的雨水利用进行专题研究,并在报告书节能(节水)篇章中设专节说明。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雨水利用要求进行设计,并在节水篇章中设专节说明。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对项目中涉及的雨水利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雨水利用设施施工、监理。质监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雨水利用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 擅自更改设计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八、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建设工程雨水利用设施的监督管理。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市政、公用管理部门不得核定用水指标,不得核发排水许可证,并负责监督整改到位。 九、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初步设计时,必须核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全市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全市预拌砂浆使用及质量通病防治专项大检查情况通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建质安[2017]26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5 【实施日期】2017.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全市预拌砂浆使用及质 量通病防治专项大检查情况通报 (锡建质安〔2017〕26号)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经信局: 为全面巩固提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局会同市经信委,组织市质监站、市墙散办和部分专家,于2017年5月24日至5月27日,对全市范围内在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开展了预拌砂浆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五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是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质保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人员配备到岗情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等。二是工程资料方面: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包括预拌砂浆的使用要求和相应质量通病防治内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监理细则的编制和审核情况,相关材料检测的参数和指标、检测批次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三是工程实体质量:主要是现场预拌砂浆使用情况,主体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施工的质量抽查。 此次大检查随机抽查了无锡地区共22个工程项目,其中大中型公共建筑4个,商品住宅18个,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2家、施工单位21家、监理单位19家,针对检查项目存在的质量行为、实体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与隐患,现场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方责任主体反馈意见,讲评检查情况。本次检查共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14份,工程局部停工单1份,制作案卷补充材料1份。 通过对此次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质保资料和实体质量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市预拌砂浆推广使用效果不明显,各地区间使用情况差异较大。质量通病防治方面大部分工程都能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和《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要求施工,通病防治措施基本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受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工程实体质量总体保持平稳。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能够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及图集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都进行了审查,施工单位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特别是开展“样板引路”活动以来,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有较大提升,其中江阴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推广成效显著,质量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但是个别地区落实执行《无锡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82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子的社会应用基础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依照《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度建设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三)用字规范化1.使用印刷体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2.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符合有关标准。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3.广告用字符合规定,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能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读。 (四)合格标准评估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总分为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8分,机关应不低于32分,公共服务行业应不低于40分。三、单位工作职责房管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园林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游园广场各处标志及公约的用语用字。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监察大队: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审批广告用语用字进行审查,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常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

常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 (建筑类) 常州市规划局: 我单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建设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已取得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通过审定,现向你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1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彩色总平面图)(原件)1份; □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施工图(其中彩色总平图3份,单体施工图蓝图2套)及其电子文件1份; □日照分析报告;(原件)1份; □经审定的管线规划方案图(原件)1份; □消防□供电□交警等部门意见;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保证填写的上述内容及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 号);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 号); 3、《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苏建[2000]145 号)。 所需材料: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立项批文(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明或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原件); 6、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7、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通过证明(复印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9、项目发包方案(复印件);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投标备案表(原件)或直接发包批准书(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1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1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原件); 1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原件); 15、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搞大搞强县城”,助推“小县大县城”战略的实施,紧紧围绕推动城镇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谋划实施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年,我局承担了13项城建重点工程,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工程、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迎宾大道南延景观绿化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新源街西延工程、育才南路南延工程、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育才路大修工程、地下人防工程、新中街罩面工程、新居里小街巷工程和扬水站改造及配套工程,总投资9.37亿元,将城市交通“小内环”、排水“内循环”、道路重要节点景观、引清干渠水系整治等重点工程如期完工,对建筑工地环境污染进行整改,大力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两个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已初见成效。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加快新城道路建设步伐。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已顺利建成通车,新源街西延工程西延至大广高速,育才路南延二期工程已顺利完成道路工程,成功通车,跨引清干渠桥梁规划设计基本完成,新城区框架继续向西、向南展开,绿化、亮化、管网同

步配套建设。城区道路总长达到117公里,约41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47平方米。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着力推进景观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已完成迎宾大道新昌街至工兴路段两侧行道树、景观绿地和小品的施工,精心打造精品街道;稳步推进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城南综合性公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跟踪推进农兴路、育才路等5条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县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城区绿地面积达到601.7公顷,城区绿地率为39.84%,绿化覆盖率达到4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7平方米。按照加快推进县城绿廊绿道建设的目标要求,我县已建成景观廊道4.5公里,计划5年内建成20公里以上的绿廊绿道,完成与周边城市的衔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彻底改善生态环境。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 1、构建招投标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强化了整顿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能力,加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狠抓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细化项目考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使招投标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行为,有效地防止“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共完成招投标监督工作167项,完成合同备案32项(其中房屋建筑共32项,264.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 号 1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产品质量界定标准》和《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资 料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 鄂建[2000]050号 2 《湖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鄂建[2000]227号 3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设计地震分组的 通知 鄂建文[2001]357号 4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 鄂建[2003]45号 5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3]70号 6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3]38号 7 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鄂建文[2005]86号 8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14号 9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7]49号 10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4]67号 1

附件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 号 1 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1994]057号 2 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鄂建[1996]324号 3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4]74号 4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实施细 则》的通知 鄂建[2004]57号 5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4]94号 6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46号 7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05号 8 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5]170号 9 湖北省建制镇水厂管理暂行办法 2

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2007〕229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深基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2007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1000份 附件1: 常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含5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为基础或地下室施工进行的基坑开挖、地下水控制、基坑支护及周边环境保护等工程的综合性工程。 本办法所称周边环境包括开挖边界外至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设施、岩土体以及地下水体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及其相关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前期,对周边环境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保证调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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