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才市场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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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星科技有限公司

内部人才市场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目的

为员工实现个人价值提供环境,充分激活公司人力资源,形成“上岗有竞争、任职有评价、晋升靠业绩、调整有依据”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建立并规范公司内部人才市场,盘活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原则

遵循严格、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第三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四章、内部人才市场化

第一条内部人才市场供给

1、人才储备库

为满足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管理、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1)进入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居前20%的人员,以及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

(2)重点培养支持政策

进入人才储备库的员工下一年度可以获得2次符合自我发展的培训机会。

(3)职业生涯发展

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的人员,在参加公司中层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选拔时,优先考虑。

2、待岗中心

(1)劳动合同期未满出现下列情况的任职者,进入公司待岗中心。

A、高层管理人员:按照目标管理方案,当年综合业绩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续聘;

B、部门经理或主任:按照目标管理方案,当年部门综合业绩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部门经理或主任岗位提交公司进行竞聘;

C、营销人员:连续两个自然年度销售额均不足市场计划任务量的60%;

D、服务人员:年度评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E、其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情况;

F、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待岗认定

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认定是否待岗,对是否符合待岗条件拥有一票否决权,不符合待岗条件的人员,仍由原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待岗手续办理

A、由原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待岗呈报表》,经部门主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或以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B、人力资源部向待岗员工发送《员工待岗通知单》。

C、待岗员工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原岗位的工作交接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4)待岗人员管理

A、待岗期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待岗期间工作。

B、待岗期间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考勤请休假制度》,按时打卡。

C、待岗培训期间(包括集中培训、自主学习)均应进行培训签到。

D、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日常管理由接收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人每两周对待岗人员进行期间考核。累计两次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可参加公司内聘岗位的竞聘,如能通过面试(笔试),则结束待岗期,重新上岗。

(5)待岗期限

A、工龄5年(含)以内的,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

B、工龄在5年以上的,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C、待岗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6)待岗期间待遇

A、岗位工资:按郑州市最低工资发放。

B、工龄工资: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全额发放。

C、绩效工资:待岗期间无绩效工资。

D、社会保险:公司承担公司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E、带薪假期:按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享受年休假、婚假等带薪假期,待

岗到期日按原定期限顺延。

(7)待岗结束

A、重新上岗:

a、待岗期满之前,经本人参加内聘或公司考核符合条件的,安排重新上岗。

b、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重新上岗的新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可以低于原岗位。

c、员工应在接到上岗通知1个工作日内到新岗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重新上岗,按自动离职处理。

B、解除劳动合同:

a、待岗期满,经公司考核仍不具备上岗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员工应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1个工作日内,办妥离职交接手续。

c、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计发补偿金。

d、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社会失业保险登记、失业金申领手续。

第二条内部人才市场需求

1、岗位公开机制:一旦有空缺,公开岗位信息。

2、竞聘

(1)竞聘组织原则:

A、公平公开原则:保证竞聘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竞聘人员报名及筛选标准的公平公正。

B、民主评议原则:所有岗位的竞聘都必须经过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

C、宁缺勿滥原则:确保所有经过竞聘上岗的人员能够完全胜任所在岗位,否则进入外聘流程。

D、涉及回避原则:为确保竞聘中的公正和公平,凡参与竞聘评议的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回避。

a、参与竞聘的人员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

b、自己参与岗位竞聘的。

(2)竞聘操作流程

详见《竞聘上岗管理条例》。

2、内聘

(1)内聘信息发布

当出现非竞聘类岗位空缺时,经评估后,本着先内后外,内部优先的原则,由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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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部统一发布内聘信息。

(2)内聘报名

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者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并报至人力资源。

(3)笔试、面试评价

人力资源部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初选后,联合空缺岗位所属部门,结合岗位具体要求,对内聘者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4)择优录用

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内聘者笔试、面试评价成绩,择优录用,并协助被新岗位录用员工办妥原岗位交接手续。

(5)内聘人员原则上原部门不得限制,并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

3、岗位调整:

对于特殊情况下,公司允许各部门人员的直接调整,如情况紧急,计划内轮岗,整体性调整下的变化等等,但都必须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审查考核程序及公司的批准。

建立轮岗制度。本着锻炼员工和预防职业病的原则,鼓励部门实行内部轮岗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附表:

1、《员工待岗呈报表》

2、《员工待岗通知单》

3、《待岗期间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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