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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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法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法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学科代码:0301一、学科概况法学学科创建于1986年,同时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

2000年获批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获得批准。

目前可以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的研究生。

2003年建院以来,法学学科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学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本学科的研究重点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研究和东北亚各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本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年轻化、博士化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1名。

其中,80%以上有国外留学或学术交流的经历。

学科建有多功能模拟法庭和中、外文专业图书达3万余册的资料室及15个教学实习基地。

毕业的研究生在司法机关、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法律实务、教学科研工作。

二、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学兼优,掌握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和东北亚各国法律,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培养团结合作的集体观念,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法治建设服务。

2、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所在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本专业的研究前沿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民商法学3、刑法学4、经济法学5、诉讼法学四、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制,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延期毕业,但累计在学年限不超过4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课程设置要求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领域名称:法律硕士一、学科简介我校于2001年开设法学专业,2010年成立省高校哲社重点研究院“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2016年成立省级智库“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L本专业现有法学专任教师30人,66.7%具备法律实务经验,4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聘请海内外非全时教授17人、高水平行业教师21人,研究方向覆盖了除军事法学以外的法学二级学科,在气象法、环境法、国际法、信息法等领域特色鲜明。

与XX气象局、各省级气象局和环保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定期培训和多形式的教研合作;与XX省高院等27家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合作关系,设有XX法院第十七法庭、维世德法律研究院等机构,“行业导师制''卓有成效,“法官进课堂”“专家论坛”“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常态化;与腾讯研究院、阿里研究院、意大利都灵大学网络法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关系。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法律高级实务人才,依托学校大气科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和信息工程等优势学科,重点为气象、环保、海洋、信息等行业培养特色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面向行业与地方的法治人才需求,培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能独立从事法务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实务人才。

三、培养方向1.环境法学;2.信息法学;3.国际法学;4.法学理论。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法本)的学制为2年,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法本)的总学分为54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1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为15学分,学位论文为5学分。

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的总学分为75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差不多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那么,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把握法学差不多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适应、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把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用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举荐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 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举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 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 2学分⑧法律方法 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那么;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导言法学专业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法学研究方法,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法律人才的专业。

本文旨在介绍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以便学生和教职员工了解该专业的课程安排、培养目标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内容。

一、培养目标1.培养具备坚定法治信仰、遵纪守法的法学专业人才;2.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宽广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3.培养具备独立、批判性思维的法律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4.培养具有突出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5.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

二、培养方案2.1 专业课程2.1.1 法学基础课程•法律思维与方法•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财税法学2.1.2 法学理论与研究方法•法学理论•法学方法论•法律逻辑与论证•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法律调查与证据采集•法学文献检索与利用2.1.3 法律实务课程•司法实务•律师实务•法学实习•法律职业道德与伦理•法律沟通与谈判技巧2.2 培养方式2.2.1 课堂教学通过讲授基础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法律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提高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2.2.2 实践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学实习等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2.2.3 研究性学习鼓励学生参与法律研究项目、学术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活动,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科学研究能力。

2.3 实践教学环节2.3.1 模拟法庭开设模拟法庭课程,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被告等角色,通过模拟审判过程,锻炼学生的辩论和辩护能力。

2.3.2 法学实习组织学生进行法学实习,让学生深入实践环境中,了解法律实务操作和法律职业道德要求,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2.3.3 实践项目开展与法律相关的实践项目,如法律调查、法律法规研究、社区法律服务等,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培养效果评估3.1 课程评估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包括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以确保教学质量和课程的有效性。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xx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80)学科、专业简介xx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xx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

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

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27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60余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行政执法部门,就业形势良好。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主要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四、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一)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45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求并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以下是一个包含课程设置、实践环节以及综合素质培养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法学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

通过这些基础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奠定坚实的法学基础。

2.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的。

比如,《国际法》、《劳动法》、《商法》等,这些课程能够满足学生对不同领域法律知识的需求,并帮助他们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有所侧重。

3.实务课程实务课程是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

包括法律写作、研究方法、诉讼实务等。

这些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法律实践中的基本技能,培养法律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实践环节1.实习2.参与模拟法庭、法律竞赛等活动参与模拟法庭、法律竞赛等活动可以锻炼学生的辩论、口才和团队合作能力。

这些活动既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也可以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综合素质培养1.社会实践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可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交能力。

这些活动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现实和法律的应用。

2.综合能力培养课程综合能力培养课程涵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多个领域。

通过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思想道德素养、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等,可以培养学生在法律专业以外的领域具备竞争力。

四、评估与监督1.考试评估通过随堂测试、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考试内容应涵盖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

2.实习评估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实践能力、团队合作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学生定期综合评价通过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业成绩、实习情况、参与活动等,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设计合理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和综合素质培养,可以全面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能力和素质,使其在法律实践中能够胜任各种工作。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学专业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专业,其人才培养方案应该根据法学领域的需求和法学专业的特点,结合社会实际和时代背景,注重全面素质的培养,使学生具备坚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扎实的法律实践能力。

一、专业课程设置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应包括法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司法制度、法律思维方法等基础理论课程,以及法律逻辑、法律行政实务、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等专业能力培养课程。

二、实践教学环节法学专业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模拟法庭、法律实习、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实践环节,让学生通过实际操作和实际案例分析,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科交叉与创新法学专业应与其他相关学科进行交叉,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

例如,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可以在经济法学中加入一些经济学的内容,培养学生在法律领域具备经济分析的能力。

四、实习实训机制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机制,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期间参与司法实践和律师事务所的实习。

并与实践环节结合,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获取实践经验,了解法律实践的操作流程、工作环境和规则。

五、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培养法学人才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

六、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法学专业培养的人才要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通过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学术活动,激发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对学科的深入研究。

并建立良好的学术导师制度,指导学生进行科研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科研能力。

七、国际化教育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交往的进一步加强,法学专业也要加强国际化教育。

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机会,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国际法学竞赛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八、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除专业知识外,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还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5月9日通过,2017 年9月开始执行)一、适用学科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或专业: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二、培养目标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胜任法学教学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期内未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但延长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

另外还需取得必修环节4学分。

硕士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的,须补修4门为法律硕士(非法本)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

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学术型研究生必须与法律硕士(非法本)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法律硕士(非法本)相同。

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课程学习原则上必须在前一年半内完成。

四、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项研究的方式进行。

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导师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

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五、课程设置(一)公共必修课程(17学分)1注:1.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可以免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不足部分学分用专业课学分替代。

法学专业培养计划

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具备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2.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3.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法律领域中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4.具备一定的法律外语应用能力,能够进行国际法律事务的交流和合作。

三、培养方式1.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理论,并培养法学思维能力;2.实践锻炼:通过法学实验、模拟法庭、实习、社会实践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3.科研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4.外语培养:通过英语课程和口语训练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法律外语应用能力,培养对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四、培养课程1.法学通论: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和发展历程,培养学生对法学科学性的认识;2.宪法学:学习宪法的基本原理和内容,了解宪法的作用和地位;3.行政法学:学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熟悉行政法的实践应用;4.经济法学:学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了解经济法的相关案例和实践;5.刑法学:学习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熟悉刑法的实践应用;6.民商法学:学习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了解民商法的相关案例和实践;7.法律哲学:学习法律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8.法律实务:通过模拟法庭、实习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9.法律文献检索:学习法律文献的检索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的信息获取能力;10.国际法学: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了解国际法的实践应用;11.法律英语:通过英语课程和口语训练,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应用能力;12.其他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设置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丰富培养内容。

五、实践环节1.法学实验:组织开展法学实验活动,学生通过实践研究法律问题,提高实践能力;2.模拟法庭:组织模拟法庭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在虚拟的法庭环境中锻炼辩论和辩护能力;3.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参加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单位的实习,增加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积累;4.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法律援助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模式法学专业采取以课程教学为主线、以实践教学为重点、以个性化培养育人为目标的培养模式。

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突出实践教学,注重案例分析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实地考察、法律实习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培养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通过学习这些基础课程,使学生获得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2.专业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公司法等。

这些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

3.法学研究课程:包括法学研究方法、法学论文写作、法学专题研究等。

通过这些课程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实践教学1.法律实习:学生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机构进行实习,深入了解法律实践工作流程,提高实践能力。

2.案例分析:学生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学习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地考察:学生实地考察重大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加深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培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培养方式1.班级教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教学和管理,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导师制度:每位学生有一位导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学生社团:鼓励学生参加法律类社团,如模拟法庭社团、法学研究社团等,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

六、评价体系在法学专业的培养中,除了传统的考试和论文写作外,还重视学生的参与度、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体系将综合考虑各个评价指标,形成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以上的培养方案,我们将培养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备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

这些人才将有能力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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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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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我校获得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授予权,2004年起开始正式招生。本专业着重研究民族地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
讼法学问题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地区行政法治领域的理论及实际问题。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的科学专门人才。掌握坚实的宪
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和应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
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组织、参与地方立法、行政
立法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从事行政诉讼法律实务能力;具有进行相应学科的教学能
力。关注与学科相关的社会现实,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法治建设
状况,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解决,对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具有较强
的适应能力。
三、授予学位:法学硕士
四、研究方向
1. 宪法学 2. 行政法学 3. 行政诉讼法学
五、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三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必修课不
少于25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学位核心课程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
学分、实践调查1学分。
六、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导师和导师组的指
导作用,又要发挥整个学科的集体指导作用。对研究生的培育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
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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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研究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的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其综合能力
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课程学习要采取系统理论
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同时要
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七、论文撰写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期刊上至
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一般为3-5万字。
八、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 时 学 分 开课时间 备注



公共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54 3 第1学期
第一外国语 144 4 第1、2学期

学位核心课程
公法理论与方法 54 3 第1学期
中国宪法专题研究 54 3 第1学期
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研究 54 3 第1学期
行政法专题研究 54 3 第2学期
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 54 3 第2学期
公法前沿 54 3 第3学期
行政行为法研究 54 3 第4学期



公共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 72 2
学生在导师
指导下自由
选修,获取规

外语口语与听力 72 2
外语阅读与写作 72 2
专业选修课
比较宪法 36 2 第2学期
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22
宪政制度史 36 2 第3学期
定的学分

比较行政法 36 2 第3学期
经济行政法 36 2 第3学期
行政程序法 36 2 第3学期
港澳基本法研究 36 2 第3学期
欧盟法律制度研究 36 2 第4学期
国际人权法研究 36 2 第4学期
地方制度专题研究 36 2 第4学期
其它
必修
环节

开题报告 第4学期

实践调查 1 第4学期暑假

补修
课程

宪法学
跨学科、同等学力考取者须
修读至少2门以上本专业本
科阶段核心课程,只计成绩,
不计学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九、必读书目


书 名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0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马克思 人民出版社 1985年

02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恩格斯 人民出版社 1972年
03 《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2卷 列宁 人民出版社 1982年
04 《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列宁 人民出版社 1985年
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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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全集》第24卷

05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第3卷 邓小平 人民出版社 1994年

06 《英宪精义》, (英)戴雪,雷宾南译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年
07 《政府论》(上、下) (英)洛克,叶启芳等译 商务印书馆 1993年
08 《代议制政府》 (英)约翰·密尔 商务印书馆 1982年
09 《政府片论》 (英)边沁,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1995年

10 《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 (英)斯宾塞,谭小勤译 华夏出版社 2000年

11 《法与宪法》 (英)艾佛尔·詹宁斯,龚祥瑞、侯健译 三联书店 1997年
12 《宪政与分权》 (英)维尔,苏力译 三联书店 1996年
13 《社会契约论》 (法)卢梭,何兆武译 商务印书馆 1980年
14 《论美国的民主》 (法)托克维尔,董果良译 商务印书馆 1988年
15 《正义论》 (美)约翰·罗尔斯,何怀宏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
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24
16 《联邦党人文集》 (美)汉密尔顿等,程逢如等译 商务印书馆 1980年

17 《权利的时代》 (美)路易斯·亨金,信春鹰等译 知识出版社 1997年
18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 (美)爱德华·S·考文,强世功译 三联书店 1997年
19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奥)凯尔森,沈宗灵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

20 《认真对待权利》 (美)罗伯特·德沃金,信春鹰、吴玉章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年
21 《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 苏力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22 《比较宪法》 王世杰、钱瑞升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
23 《公选和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 史卫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年

24 《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 苏力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25 《外国行政诉讼制度》 王名扬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1年
26 《行政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王学辉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27 《行政诉讼原理》 马怀德 法律出版社 2003年
28 《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 叶必丰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
29 《中外政党制度比较》 梁琴、钟德涛 商务印书馆 2000年
学科门类:法学(代码03) 一级学科:法学(代码0301) 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
25
30 《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 徐秀义、韩大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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