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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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万科物业统一的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衡量物业公司业务体系。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各物业公司。

3. 职责

集团物业管理部负责本文件的编写、修改、发布;并在VPS活动中作为评比依据开始运用。

各地物业公司负责本文件的具体实施,并可提出动议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4.方法和过程控制

万科物业管理标准包括四部分:《万科物业管理标准管理服务类》(VKWG08-18-1)、《万科物业管理标准环境管理类》(VKWG08-18-2)、《万科物业管理标准设备物资类》(VKWG08-18-3)、《万科物业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类》(VKWG08-18-4)。本标准是其系列标准的一部分。

万科物业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类

1.人员素质

1.1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1.2上班时间内,必须按照万科物业CI手册要求穿着工作服,配带工牌。

1.3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国家的有关规程,并经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工种政府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明。

2.设备房管理

2.1基本要求

2.1.1设备房门上有相应设备房标识。

2.1.2设备房内地面干净,无无关物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2.1.3备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

2.1.4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2.1.5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2.1.6设备房内设备外观清洁,油漆无脱落,易被人体接触到的转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原设备具有的防护装置应维护齐全。

2.1.7设备完好。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2.1.8所有标识安装位置适当、醒目,清晰、完整。

2.1.9供配电设备房应在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合闸”等移动标识的统一挂放点。

2.2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灭火器选择和配置数量应满足以下标准: 灭火器灭火

级别 1公斤 2公斤 3公斤 4公斤 5公斤 8公斤 24T 公斤 35F 公斤

CO2灭火

级别 2B

3B 4B 10B 干粉灭火级别 1

A 2

B 1A 3B 2A 5B 2A 9B 3A 14B

4A 22B 27A 45B 保护面积

严重危险

级 5×8B 5×8B 5×8B 5×8B 10×5A

5×8B

中危险级

7.5×4B 7.5×4B 7.5×4B 7.5×4B 7.5×4B 15×5A 7.5×4B 轻危险级 10×1

B

10×1B 10×1B 10×1B 20×3A 10×1B 20×3A

10×1B 10×1B 20×3A 10×1B 补充说明: a) 保护面积一栏中 为不能选用。

b) 保护面积一栏中 为可选用,保护面积为7.5×4=30m 2,用现场面积除以

30即为灭火器个数。

c) 保护面积一栏中 为可选用,但由于经济原因,不建议选用。 7.5×4B 7.5×4B

d)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基准数量应在配置基准上增加30%。

e)设有消防栓的场所,可相应减少30%;设有灭火系统的场所,可减少50%;设有

灭火系统、消防栓的场所,可相应减少70%。

f)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

只。

g)灭火器设置明显便于拿取,并有明显标识。

h)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

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

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

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i)以上未能尽列规范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要求。

2.3设备房门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或类似的标识,并符合集团之CI手册的要求。

2.4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2.5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热力站、锅炉房参照相应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2.6参观来访人员需进设备房,须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2.7无人值守的设备房必须加明锁,钥匙由维修员及控制中心掌握。

2.8设备表面无积尘、无油污,应急照明灯能在停电事故下至少工作半小时。

2.9设备房排水通畅。具有防鼠措施。

2.10专用工具、安全用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

2.11应制订维修工具的管理维护办法,并确实落实,电动工具应定期检修。

2.12对维修工具应有保管清单,保管现状良好。

3.资料管理

3.1新建物业接管验收应提交资料。

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拆迁资料;

技术资料:

(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配电、电力等设备、设施和附属工程有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2)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工程预决算;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位(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8)沉降观测记录;

(9)竣工验收证明书;

(1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1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2)水、电、暖、通、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13)砂浆、混凝土试压报告;

(14)供水、供暖、管道煤气的试压报告;

3.2原有房屋接管验收应验交的资料。

产权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4)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5)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技术资料:

(1)房地产平面图;

(2)房屋分间平面图;

(3)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

4.供配电系统

4.1属于三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并记录。属于二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须四次并记录。属于一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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