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贺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贺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6.15•【字号】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5届第12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正文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五届第12号《贺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2023年2月28日经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6月15日贺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2月28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等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弃料、拆除弃料。
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的管理体系。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2011年3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根据2018年12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二次修订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环保、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餐厨废弃物治理资金的投入。
采取措施,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决措施。
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模板)

附件6XXX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模板)目录一、总体要求 (3)二、编制依据 (3)三、工程概况 (4)(一)项目概况 (4)(二)编制目的 (5)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6)五、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与存放 (6)(一)建筑垃圾治理小组 (6)(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8)(三)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 (8)六、建筑垃圾清运 (9)(一)建筑垃圾运输 (9)(二)工地现场管理 (11)(三)扬尘污染防治及保洁措施 (11)七、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 (12)(一)消纳处置要求 (12)— 1 —(二)消纳处置场所(计划备用工程渣土消纳场).13八、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九、建筑垃圾收尾 (13)— 2 —一、总体要求(一)建筑垃圾处置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管控”的原则。
(二)落实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和措施。
(三)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源头减量的奖惩考核目标与制度,明确分包单位责任,监督和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减量化目标与措施(四)施工全过程积极推进信息化、绿色化、环保型土建作业模式。
(五)健全土建设计、施工一体化协同配合,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土建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六)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处置计划,确定减量化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管理和保障措施;充分依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统筹人力、设备、材料、技术和资金等资源,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精细化管理体系。
(七)在施工现场主入口处宜设立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牌,并及时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五)《永州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六)《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七)《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八)《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意见》(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十一)《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十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十三)《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十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十五)《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13号)三、工程概况(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XXX;工程地址:XXX;建设单位:XXX,负责人:XXX,电话XXX。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服务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第四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工作应当遵守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的职责是对工程建设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施工单位的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措施进行审核,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应当定期对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停工、限工等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进行。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具备资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工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应当保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9•【字号】辽政办发[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九日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为加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辽宁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配套联动,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经济适用、运行安全,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2010至2011年两年时间,全省建设4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现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
二、建设任务和标准(一)建设任务。
2010年,建成庄河市、普兰店市、海城市、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大石桥市、灯塔市、开原市、西丰县、凌源市、建平县、新民市、法库县、辽中县、康平县、长海县、台安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本溪市、桓仁县、丹东市、东港市、调兵山市、北票市、喀左县、建昌县3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2011年,建成抚顺市、凤城市、宽甸县、彰武县、营口市、盖州市、昌图县、葫芦岛市、兴城市、绥中县10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二)建设标准。
如东县城市生活垃圾(飞灰)无害化处置场(应急填埋库区)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如东县城市生活垃圾(飞灰)无害化处置场(应急填埋库区)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东县广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三年九月如东县城市生活垃圾(飞灰)无害化处置场(应急填埋库区)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范围1.1 编制原则以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严谨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原则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的各项方针,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遵循建筑施工工艺及其技术规律,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
(3)与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4)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配备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选择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科学合理的配备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
(5)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6)高效、有序、优质、安全、文明地组织施工。
严格按照ISO9002:1994 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及程序,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严密监控,力保本工程按工期完成并全部达到质量合格目标。
(7)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8)采用先进的施工组织管理技术,统筹计划,合理安排。
组织分段平行流水作业、均衡生产。
(9)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
(10)科学布置施工平面图。
1.2 编制依据1.2.1 基础文件(1)本工程招标文件(2)设计图纸及说明(3)地勘报告(4)补遗资料1.2.2 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和规范、验收标准,主要有:(3)《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7)《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97)(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1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1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13)《给排水构筑物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14)《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1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7——87)(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86)1.2.3 施工现场调查资料1.2.4 本单位资源状况及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管理经验2、工程概况2.1 工程概述2.1.1 工程项目该项目为如东县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土建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测试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防渗系统的环境监理实施探讨
(此文档为Wo r 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文件备案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人:编制日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防渗系统的环境监理实施探讨陈家锋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526040摘要:在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在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中所占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本文以山谷型填埋式垃圾填埋场为例,阐述填埋库区防渗系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要点,探讨环境监理现场存在的常见问题与整改要求,达到控制环保工程施工质量,完成环境监理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生活垃圾填埋填埋库区防渗环境监理一、前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目前,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比较常用的是焚烧、堆肥、卫生填埋三种方式。
而在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中,填埋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在我国的《城市垃圾处理及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提出:以填埋为主的路线。
因此,填埋必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主导地位。
二、垃圾填埋场实施环境监理的意义生活垃圾填埋是“利用工程手段,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渗滤液及有害气体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并将垃圾压实减容至最小,填埋占地面积也最小。
在每天操作结束或每隔一定时间用土覆盖,使整个过程对公共安全及环境均无危害”的一种土地处理垃圾方法。
按照项目特征及其排污状况,结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须介入环境监理,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环境监管。
本文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库区防渗系统环境监理实施进行探讨,对生活垃圾场填埋场的防渗系统工程的建设水平、可靠性和安全性有重大意义,更能最大限度降低垃圾渗虑液渗漏的几率和减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三、填埋库区防渗系统环境监理实施重点垃圾填埋场的构筑方式和填埋方式与地形地貌有关,可分为山谷型填埋和平地型填埋方式。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苏政发[2011]185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面貌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但源头减量和分类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发展。
为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努力创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美好家园,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部署要求,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民动员、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着力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着力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浙建〔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基本建成省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
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设区市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建立跨市域处置协调机制。
到2023年底,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到2025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措施(一)强化工作统筹。
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城市环卫设施施工方案(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精选两篇
《城市环卫设施施工方案——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垃圾的产生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有效解决城市垃圾问题,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城市环卫设施施工方案,主要针对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进行建设。
本项目将在城市的各个区域建设垃圾收集站点,并配套完善的垃圾运输和处理设施,以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施工步骤1. 垃圾收集站点建设- 选址:根据城市规划和居民分布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垃圾收集站点。
站点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重要设施,同时要便于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
- 场地平整:对选定的场地进行平整,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场地平整、坚实。
- 基础施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垃圾收集站点的基础施工,包括浇筑混凝土基础、埋设预埋件等。
- 主体结构施工:采用钢结构或砖混结构,建设垃圾收集站点的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密封性,能够有效防止垃圾泄漏和异味散发。
- 安装设备:在垃圾收集站点内安装垃圾收集箱、压缩设备、除臭设备等设施,确保设备安装牢固、运行正常。
2. 垃圾运输系统建设- 规划运输路线:根据垃圾收集站点的分布情况和垃圾处理设施的位置,规划合理的垃圾运输路线。
运输路线应尽量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运输时间和成本。
- 建设运输道路:对垃圾运输路线上的道路进行建设和改造,确保道路平整、坚实,能够满足垃圾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 配备运输车辆:根据垃圾产生量和运输距离,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装载能力,能够有效防止垃圾泄漏和散落。
3.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选址:根据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处理设施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重要设施,同时要便于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
- 场地平整:对选定的场地进行平整,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场地平整、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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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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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4
2、本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4
3、监理工作程序………………………………………5-15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5-24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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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细 则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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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本公司企业标准—工程监理部分
2、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监理合同。
3、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5、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
8、本项目有关的施工规范、标准和规定
9、《聚乙烯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
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4)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
12、土工合成材料,长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9-1998)
1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1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5、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二、本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省重点工程,占地434.6亩,工程总投资1.2亿元,日平均
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65吨,填埋区库容约491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
15年,现正施工的填埋区占地303.75亩,第一填埋区占地193.1亩,土
方量160万立方米,第二填埋区占地110.65亩,土方量60万立方米。填
埋区主要有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导气系统、渗滤液调节池、集水
井、阀门井、排水明沟及作业道路八个单项工程。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单体项目多、施工范围广、施工工艺复杂、存在分项工程交叉
施工等情况。该工程设计规范,工艺先进,填埋区增设有防渗系统、导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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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细 则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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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与以往的垃圾露天对方或简易填埋有
本质区别,避免了垃圾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对有害气体进行有效处理
后,避免对人身安全及大气造成危害。
三、 监理工作程序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1、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监理部机构组成人员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2、监理人员的构成及分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 担任职务 资格证书
1 *** 男 33 高级工程师 城 建 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造价师
2 *** 男 60 工程师 城 建 总 监 代 表 监理工程师
3 *** 男 30 工程师 测 量 土建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4 *** 男 29 工程师 环境工程 防渗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5 *** 男 24 经济师 建筑经济 投资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6 *** 男 25 助理工程师 城 建 资 料 员 监理员
(二)项目监理人员职责
总监***:主要负责确定项目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审批项目实施细则,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审批开工报
总监理工程师 ***
专家咨询组
土建监理工程师
***
防渗监理工程师
***
投资监理工程师
***
资料员、材料见证员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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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细 则
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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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合同争议,审
核和签发工程计量支付,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审查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
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总监代表***:负责工程进度控制及计划管理,在总监工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负
责总监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
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并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认证签发,
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检查,负责工序报验的例行检查,收集施工的原始记录并进行
核实,行使监理的各种权力。
监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并对监理部的技术
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查施工单位的技术方案,报总监审批。
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给排水、暖通、电气、设备专业现场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总程序
签定监理合同
施工前监理准备工作
组建项目监理部
开工报告审批
协助业主施工招标
第一次工地会议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组织竣工验收
整理监理资料;在《单位工
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签发
《竣工移交证书》
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