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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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综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举全市之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积极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扎实推进转型升级,重拳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全面实施污染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全市6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与2013年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了1.5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了5.9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了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了11.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0.2%、10.8%、24.9%;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率为44.2%,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年度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同比降低16.2%,全面优良天数比例为70.3%,同比升高11.4个百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4年嘉兴市环境状况公报》。

大气环境

(一)基本情况

嘉兴市区、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海盐县和嘉善县6个城市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要求,2014年起各县(市、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1、嘉兴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嘉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能达到二类区标准,超标指标有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19.2%、14.6%、7.4%、4.9%。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6.2%。全年监测有效天数为360天,其中优级天数为39天,良级天数为21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0.3%,同比提升11.4个百分点。

2、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类区标准,超标指标有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日均值超标率详见表1。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范围为0.047-0.057毫克/立方米,均超过二级标准,海盐、平湖最低,海宁最高,详见表2。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9.4%-84.1%,

平湖最低,海盐最高,详见表3。

表1 2014年嘉兴市大气污染物超标率统计结果

表2 2014年嘉兴市大气污染物浓度统计结果

单位:mg/m3

表3 2014年嘉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3、降雨

全市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61-4.95,全市pH年均值为4.83,同比上升0.05个单位,酸雨样品率为83.0%(酸雨控制线为pH 值小于5.60),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详见图1、图2。

图1 2014年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同比变化情况

图2 2014年各城市降水酸雨样品率同比变化情况

4、降尘

全市降尘年均值范围为2.83-7.48吨/平方公里·月,均未超过省控标准(8.0吨/平方公里·月),其中海盐县最低,嘉善县最高。全市平

均值为4.7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5.25吨/平方公里·月)下降9.9%。各城市中嘉兴市区、嘉善县月均降尘量出现超标现象,全市平均超标率为5.21%。与2013年相比,各城市降尘年均值均有所下降,详见图3。

图3 2014年各城市降尘年均值同比变化情况

(二)行动和措施

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以及《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具体制定了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行动、工业废气治理行动、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行动、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以及农村废气治理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大气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并进行考核。印发实施《嘉兴市高污染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嘉兴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

法》、《嘉兴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文件。严格新建燃煤项目准入,全年淘汰小锅炉776台。进一步扩大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建成市本级电子围栏,对闯禁黄标车进行抓拍,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5887台。全面实施市区道路湿式清扫,增加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洒水频率,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超过85%。加快推进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农业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开展秸秆回收体系建设研究。全市14个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已经全部具备了SO2、NO2、PM10、O3、CO、PM2.5等空气质量新标准6项指标的监测能力。

水环境

(一)基本情况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等21项。2014年67个市控以上级别的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评价结果如下: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和化学需氧量。67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中,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为1个、20个、30个和16个,各占1.5%、29.8%、44.8%和23.9%。与2013年相比,Ⅲ类上升了1.5个百分点,Ⅳ类上升了5.9个百分点,Ⅴ类上升了4.5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了11.9个百分点。

图4 2014年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类别百分比

(二)行动和措施

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战略部署,举全市之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建立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队伍、规划政策等体系及督查考核、全民动员等机制,为“五水共治”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1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五水共治”办)与市“治水办”合署办公。市委、市政府将“五水共治”作为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予以谋划、实施、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五水共治”工作,将“五水共治”列为市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全市性会议部署推进。2月12日,我市召开“五水共治”三级干部大会,市委书记鲁俊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势如破竹推进“五水共治”,共同谱写美好中国梦的嘉兴篇章。9月11日,市委、市政府连续第三年召开9.11全市治水工作会议,鲁俊书记要求进一步坚定治水信心,进一步增强治水定力,进一步聚焦治水重点,努力取得更大的治水成绩,真正把嘉兴的水治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督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民主监督、主动献计献策,合力推进“五水共治”。进一步完善“河长”治水机制,市、县、镇、村四级领导全部身兼“河长”一职,目前我市共有市级河长17位、县级河长225位、镇级河长1453位、村级河长3478位,全市1.3万公里河道实现监管和治理全覆盖。在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的同时,着眼难题破解、成效巩固,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长

效机制。与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定期邀约院士、专家把脉开方,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95个。与中科院、省科技厅联合建立150平方公里的“五水共治”示范区,推进治水技术、成果的集成和应用。市政府完善了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桐乡、平湖等地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有偿、破坏赔偿、生态补偿”新机制,海宁积极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大排污权公开交易力度,嘉善开展“五水共治”体制机制创新区建设,海盐对水质改善明显的村(社区)实行财政专项奖励。

2014年,全市已全部完成1806条段/1066.16公里垃圾河的清理,完成黑河臭河治理1338条/847.77公里,拆除沿河违建57.26万平方米,拆除猪舍938.79万平方米,封堵排污口3205个,清理垃圾27.76万吨,清淤871.42万立方米;全市11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企业和设施拆除到位,影响饮水安全的隐患全面消除;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66.7公里,新增入网企业4152家;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改造管网63.5公里,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99万吨/日的年度建设任务;针对问题突出、亟需整治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京杭运河流域等八大重点区域实施了八大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攻坚战,由市领导分头领衔推动,局部区域水环境取得根本性改善。2014年,全市港航检查站新建30个船舶垃圾接收点,在芦花荡锚泊服务区建设1个油污水接收点,全面推进航运污染治理。

声环境

(一)基本情况

功能区噪声:2014年嘉兴市区开展了4次功能区噪声监测,其余5个城市每半年开展1次功能区噪声监测,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监测统计结果见表4、表5。

2014年嘉兴市功能区昼间、夜间和昼夜噪声综合超标率分别为19.8%、24.8%和22.3%,各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均有超标。

6个城市中,嘉兴市区各功能区达标率较低,11个监测点中有6个测点的昼间噪声超标,9个测点的夜间噪声超标。其他城市中平湖市1类区、3类区昼间噪声超标,海盐县4类区昼间噪声超标,桐乡市昼间1类区及夜间1类区、2类区、4类区噪声有超标,嘉善县和海宁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均达标。

表4 嘉兴市2014年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

单位:dB(A)

表5 嘉兴市2014年功能区噪声超标率统计

注:Ld-昼间噪声等效声级;Ln-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达标,“×”为超标区域环境噪声:嘉兴市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每年监测1次。2014年嘉兴市区域环境噪声共监测856个网格点,监测覆盖面积达266.67平方公里,详见表6。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Leq平均值范围为51.5~54.9dB(A),与2013年相比,嘉兴市区、桐乡市略有上升,海宁市持平,其他县市均有所下降,如图5所示。从影响区域环境噪声的声源类型来看,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分别占37.0%和36.7%,其它噪声源相对较少,详见图6。

不同等效声级下的区域面积分布中,51~55dB(A)的区域最大,占总面积的59.4%,其次是46~50dB(A)的区域,占19.1%,再次是56~60dB(A)的区域,占16.6%,其他等效声级下的区域面积相对较小。

表6 嘉兴市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统计

单位:dB(A)

图5 2014年各城市区域噪声同比变化情况

图6 2014年嘉兴市城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情况 交通噪声:嘉兴市各城市交通噪声每年监测1次。2014年交通噪声监测点(路段)281个,控制的道路总长度为451.99公里,详见表4。监测期间嘉兴市区的平均车流量最大,为1341辆/小时,平湖市的平均车流量最小,为669辆/小时。6个城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在63.7~68.9dB (A )之间,平湖市最高。监测结果见表7。与2013年相比,嘉善县、平湖市和海盐县有所上升,

生活, 36.7%

工业, 16.5%

交通, 37.0%

施工, 5.4%

其它, 4.4%

其他县(市)均有所下降,详见图7。

表7 嘉兴市2014年交通噪声监测统计

单位:dB(A)

图7 2014年各城市交通噪声同比变化图

(二)行动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统一监督管理。及时调处扰民噪声投诉,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综合整治和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车辆船只等噪声的管理。加强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巡查力度,对

不执行有关规定、噪声超标排放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工作环境。

2014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 安徽省水文局 审定: 张效武 复审: 王家先王德胜 初审: 汪俊飞朱岳松 丁峰张广萍 编写:祝丽萍吴春艳张延孟云侠章莹孙璞储挺韩志国姚梅

目录 一、综述 二、水资源量 三、蓄水动态 四、水资源开发利用 五、水质状况 六、重要水事 附:主要指标解释

安徽省水资源计算分区图

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一、综述 安徽省地处中纬度,为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气候特征。受季风气候影响,天气多变,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洪涝旱等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全省辖16个地级市,国土面积139476平方公里,按水系分属淮河、长江及新安江三个流域。 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GDP)20848.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1.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全年工业增加值9581.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530.9亿元。常住人口6082.9万人,城镇化率49.2%。全省有效灌溉面积6497.5万亩,实灌面积5206.5万亩。 1.降水量 2014年全省年降水量1278.5毫米,比2013年多24.9%,较常年值多9.0%,属降水偏丰水年。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1~4月、5~9月、10~12月份全省降水量分别为340.5毫米、847.2毫米、156.9毫米,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25.3%、63.0%、11.7%。三个流域降水情况是:淮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1013.8毫米,较常年值多7.5%;长江流域1468.3毫米,较常年值多9.2%;新安江流域2060.9毫米,较常年值多15.2%。 2.水资源量 201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78.48亿立方米,比2013年多32.9%,较常年值多8.7%。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12.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78.9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量65.62亿立方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279.78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8854.8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9427.81亿立方米,比2013年分别多1041.78亿立方米、1191.75亿立方米。 全省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8.65亿立方米,较年初增加25.75亿立方米。 2014年年末与2013年同期比,淮北平原浅层地下水储存量增加14.51亿立方米。 3.供用水量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

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

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2016年,全国年平均降水量730.0mm,比多年平均偏多13.6%,比2015年增加10.5%。 地表水资源量2016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31273.9亿m3,折合年径流深330.3mm,比多年平均偏多17.1%,比2015年增加16.3%。2016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179.9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6083.6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124.6亿m3;全国入海水量20825.5亿m3。 地下水资源量2016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矿化度≤2g/L)8854.8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多9.8%。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928.1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7252.4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重复计算量325.7亿m3。全国平原浅层地下水总补给量2008.8亿m3。 水资源总量2016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32466.4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多17.1%,比2015年增加16.1%。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1273.9亿m3,地下水资源量8854.8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92.5亿m3。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7.3%,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34.3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16年,对全国639座大型水库和341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953.7亿m3,比年初蓄

水总量减少40.7亿m3。 湖泊蓄水动态2016年,对29个水面面积在100km2及以上的湖泊进行统计,湖泊年末蓄水总量1301.1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11.0亿m3。其中,青海湖、南四湖、洪泽湖分别增加14.5亿m3、8.0亿m3和7.6亿m3;鄱阳湖和太湖分别减少17.3亿m3和3.0亿m3。 地下水动态2016年,北方16个省级行政区对74万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地下水蓄变量67.0亿m3。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2016年,全国供水总量6040.2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18.6%。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912.4亿m3,占供水总量的81.3%;地下水源供水量1057.0亿m3,占供水总量的17.5%;其他水源供水量70.8亿m3,占供水总量的1.2%。与2015年相比,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57.1亿m3,地下水源供水量减少12.2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增加6.3亿m3。 全国海水直接利用量887.1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海水直接利用量较多的为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山东和江苏,分别为317.0亿m3、189.6亿m3、127.1亿m3、71.7亿m3、59.6亿m3和52.2亿m3,其余沿海省份大都也有一定数量的海水直接利用量。 用水量2016年,全国用水总量6040.2亿m3。其中,生活用水821.6亿m3,占用水总量的13.6%;工业用水1308.0亿m3,占用水总量的21.6%;农业用水3768.0亿m3,占用水总量的62.4%;

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一、综述 2012年是宁波市环境保护系统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快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要建设年,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坚持保护环境和优化发展相结合,坚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解决突出污染问题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在经济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重点开展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84万吨和1.41万吨,比上年削减4.86%和2.8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4.69万吨和26.29万吨,比上年削减5.23%和5.43%;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环境质量在全国120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灰霾天数减少,空气质量优良率有所上升,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保持安全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优。但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我市环境质量状况仍然严峻,存在平原河网水质以轻度污染为主,饮用水源地水华风险较高,近岸海域富营养化,局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缓慢,酸雨污染程度较重等问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水环境 (一)基本状况 1、饮用水源 2012年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的水源地1个,Ⅱ类水22个,Ⅲ类水12个。5个市级饮用水源地80项特定项目监测中除锑、钡有检出外,其它挥发性、半挥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农药类指标均为未检出,锑、钡检出值均不到标准限值的1/10,与天然水中平均含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生态环境部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 质量公报 2005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年3月

目 录 前 言 (3) 一、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5) 二、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物状况 (15) 三、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3) 四、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 (27) 五、海上重大污染事故 (29)

前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十五条有关编制及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农业部、交通部共同编写了《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05》,现予以发布。 2005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99个环境质量监测站位,网络成员单位依据不同情况和监测条件,进行了二至三期的监测,共监测站位293个,其中渤海47个测点、黄海54个测点、东海93个测点、南海99个测点,监测近岸海域面积为271851平方千米。监测项目为:水温、悬浮物、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碱性锰法)、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汞、铜、铅、镉、非离子氨等16项。 海水质量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一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二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三类海水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四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判别法,即某一测点海水中任一评

201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3年,我国干旱、洪涝及台风灾害频发、重发,黑龙江、嫩江、松花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其中黑龙江下游洪水超百年一遇。一些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暴雨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有14个台风影响我国,9个在东南沿海登陆,双台风甚至三台风生成较多,风雨、潮洪交织影响。西南、西北等地发生冬春旱,江淮、江南及西南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伏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效应对,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2000年以来均值减少5成,完成抗旱浇地3.7亿亩次,解决了2007万农村群众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201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控制指标分解到地级行政区域。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省界缓冲区水质断面监测全覆盖。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水利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节水产品普及推广和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教育基地等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强化,地下水治理与保护逐步加强。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46个全国水生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XXXX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0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整理2011-06-0114:22:40浏览次数:176字体:【大中小】 一、综述 2010年,是节能减排收官之年,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建设,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4.10万吨和11.09万吨,较2005年分别下降了21.50%和47.99%,削减比例分别居全省和全国第一,全面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全市总体环境质量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平稳,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但是由于煤炭消费总量居高不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以及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等原因,我市仍存在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由细颗粒物污染引起的灰霾天数增多,酸雨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平原河网水体功能达标率较低、部分饮用水源地存在水华风险,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等问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二、水环境 (一)基本状况 1、地表水 2010年全市80个市控以上监测站位(断面)Ⅰ~Ⅲ类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36.3%,比2009年下降4.9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达标断面比例为47.5%,比2009年下降1.3个百分点,我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和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均较低,各水系水质分布不均。

2015 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5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2015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60.8mm,比常年值偏多2.8%。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西北诸河区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平均降水量为322.9mm,比常年值偏少1.6%;长江区(含太湖流域)、东南诸河区、珠江区、西南诸河区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平均降水量为1260.3mm,比常年值偏多5.0%。从行政分区看,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浙江、江西、江苏和广西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偏多20%以上;与多年平均接近的有湖北、宁夏和青海3个省(自治区);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辽宁和山东3个省偏少15%以上。 地表水资源量2015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900.8亿m3,折合年径流深284.1mm,比常年值偏多0.7%。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为3836.2亿m3,折合年径流深63.3mm,比常年值偏少12.4%;南方4区为23064.6亿m3,折合年径流深675.8mm,比常年值偏多3.3%。从行政分区看,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偏多的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和江苏分别偏多127.2%和74.8%;与多年平均接近的有黑龙江;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北、山东、辽宁和北京4个省(直辖市)偏少40%以上。 2015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213.6亿m3,从我国流

出国境的水量5139.7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061.2亿m3;全国入海水量17600.9亿m3。 地下水资源量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7797.0亿m3,比常年值偏少3.3%。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711.4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383.5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297.9亿m3。我国北方6区平原浅层地下水计算面积占全国平原区面积的91%,2015年地下水总补给量1446.2亿m3,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在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中,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0.2%、36.5%、7.7%和5.6%。 水资源总量2015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962.6亿m3,比常年值偏多0.9%。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61.8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6%(地下水资源量的86.4%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733.5亿m3,比常年值偏少10.1%,占全国的16.9%;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3229.1亿m3,比常年值偏多3.5%,占全国的83.1%。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4.7%,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29.5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15年对全国624座大型水库和3378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4037.3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56.0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587.2亿m3,比年初增加14.4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450.1亿m3,比年初增加41.6亿m3。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51.4亿m3,其中黄河区减少66.8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107.4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8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九年六月四日

目 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4) 海洋环境 (22) 大气环境 (30)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1) 自然生态 (45)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 林 (54) 草 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环境保护部成立 (66) 三大基础性战略工程进展顺利 (67)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 (68)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69) 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 (70)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成功发射 (71)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2) 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与深化 (73)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4) 强化环境准入,坚持科学审批 (75) 化学品管理 (76)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7) 地方病防治 (78)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9) 环境宣传教育 (80)

2008年10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史上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抗击自然灾害和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环境保护工作既有效应对了经济高增长、财政高收入、企业高效益的发展局面,也经受了增长速度下行、财政收入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重要措施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调整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对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严格把关。三是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下降6.61%和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圆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处置和北京奥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五是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七项

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6.3

生态环境部于6月2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向社会发布《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了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国1940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说,从2019年的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来看,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用三个“越来越”概括表述:一是蓝天越来越多。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1.7%,重污染天数由平均10天下降到6天,减少了40% ,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由36天下降到20天,减少了约45%,北京由43天下降到4天,减少了约90%。全国优良天数比例总体上升,2019年达82%。二是水质越来越清。“十三五”以来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逐年增加、重度污染水体逐年减少,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累计上升8.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已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全国海水水质稳中向好,近岸海域优良水体比例累计提高6.1个百分点,劣四类水体比例累计下降6.6个百分点。三是生态越来越美。全国生态状况指数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域由2012年的452个增加到2019年的817个,其中12.5%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同比好转。 柏仇勇指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改善程度距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距离国家二级标准还差1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都为国家二级标准的1.6倍左右,区域空气重污染过程时有发生;全国仍有65个国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黄河、淮河、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总体仍为轻度污染;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地下水水质总体上并不乐观;全国近岸海域仍有13个海

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一) 2011-06-07 |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 【大中小】【打印】【关闭】 1 概述 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 900余个,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跨越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入海河流众多,流域范围广阔,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1 500余条河流入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已记录的海洋生物22 629种,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和上升流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环境状况,国家海洋局组织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洋环境质量、海洋功能区、入海污染源及海洋环境灾害监测工作,推进了全海域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专项监测工作。2010年,各级海洋环境监测业务机构完成了全海域约9 800个监测站位的现场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海洋环境监测数据250余万个。 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海洋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但江河污染物入海量增加,溢油等突发事故灾害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严重。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洋环境状况的突出问题。 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但尚有4.8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近岸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的站位比例均在91%以上。 我国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总体处于健康和亚健康状态。90%监控区域的生态系统基本维持其自然属性,生态服务功能能够正常发挥;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较大,生态服务功能受损。 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主要保护对象或保护目标基本保持稳定。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娱乐用海功能得以正常发挥。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基本满足继续使用的要求。油气开发活动未对邻近海域海洋功能造成影响。 受入海径流量增大的影响,2010年河流携带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入海量较上年明显增加。监测的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次数比例为46%,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达标率均有所提高;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较差。 全海域发现赤潮69次,累计面积10 892平方公里,赤潮发现次数与2009年基本持平,但累计面积减少3 208平方公里,赤潮多发区主要集中在东海近岸海域。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重灾区主要

1989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989年

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现将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告如下: 一、环境污染状况 (一)大气环境 我国大气环境总体来说是好的,污染主要集中在人中城市。城市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全国统计和监测,1989年烟尘排放量力139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氧化硫排放量力1564万吨,较上年略有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冬、春季较重,夏、秋季较轻。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 据国家大气质量监测网监测,1989年全国城市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43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52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37%,加重的城市占3%,其余城市变化不大。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10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9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1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4%,加重的城市占4%,其余城市变化不大。超标城市数的比重由14%上升到16%,其中,北方城市超标为11%,南方城市超标为21%。大部分城市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日均值超标的北方城市为43%,南方城市为29%,同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地区无明显变化,但酸雨区面积扩大。 (二)水环境 我国大江大河水质基本良好,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较重。水体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耗氧有机物和挥发酚。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农业生产等也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力252亿吨,较上年减少16 亿吨,下降6%。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铜、铅、六价铬)的排放量为2089吨,比上年下降5%,砷排放量力1281吨,比上年下降16%,氰化物排放量力4468吨,比上年下降8%,酚排放量力7613吨,比上年下降4%,石油类排放量力71051吨,比上年下降8%。 据国家水质监测网监测,1989年流经城市的河流仍然存在岸边污染带,局部水体污染严重,72%的纳污河段各项污染物的平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河流的城市段污染,小河流重于大河流,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 六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尚好,但不如上年,各监测断面悬浮物年均值均超标,氨氮污染加重,个别江段挥发酚、汞、石油类等污染物超标。黄河干流水质较上年略有改善,砷污染减轻,但氨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加重,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均超标。珠江水系大部分江段水质良好,重金属污染有所减轻,但部分江段氨氮、耗氧有机物、亚硝酸盐氮污染有所加重。淮河水系水质恶化,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以及铅、铜污染加重,但耗氧有机物污染有所减轻。松花江水系污染加重,耗氧有机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污染呈上升趋势,个别江段仍有汞和石油污染。大辽河水系在六大水系中污染最重,水质较上年恶化,所有监测断面的氨氮、耗氧有机物年均值均超标,挥发酚、耗氧有机物和氨氮污染均加重。 1989年,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海域水质尚好。沿岸海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有机物、营养盐类和重金属。锦州湾海域水质污染有所减轻。胶州湾水质污染面积达海湾面积的10%,东岸河口、滩涂和港区的底质污染严重,生物种类减少。长江口、珠江口水质良好,但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时有赤潮发生。本年度是我国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状况调查报告我的家乡在宁波市镇海区,在我小时候,镇海的环境很好,随着镇海工业的发展,镇海的环境越来越差,污染越来越严重。镇海最开始发展的是“四大工程”有(港口、炼油厂、发电厂、渔业基),近年来,随着镇海经济迅猛发展,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镇海的环境污染亦日趋严重,如何整治镇海的环境,成了刻不容缓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镇海工业的发展,水喝大气污染日益严重。镇海工业区大气经常会有刺激气味,晴天大气能见度不太高,烟尘较多;水体污染也较为严重,水色变得越来越浑浊,河段经常会散发出恶臭;植物叶子落灰较多。 许多研究证明大气污染物对呼吸系统的有害作用,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进一步明了它还对免疫系统、血液系统以及细胞染色体基因的损伤作用由此可以引起化学物过敏、自家免疫病,由于损害红血球的结构和输氧功能,妨碍了组织内血液灌注,可能是空气污染区冠心病死亡率上升的原因。空气中的致癌物不仅引起肺癌,其犬颗粒可随痰和唾液进入食道和胃,引起这些部位长瘤或癌。 此次调研,我利用了图书馆的一些数据及网上的相关数据,并以问卷形式调查了五十位当地居民,以了解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反映和居民的环境意识。本次调查问卷发下50份,收回有效答卷40份,从统计结果看,认为现在镇海环境质量较差的达50%,有72%的人认为镇海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60%的人赞同镇海发展重化工业,但必须环保先行,高达90%的人认为环境污染给自己或家人身体健康构成了危害。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镇海的居民对环境问题非常关心,并已有了一定的环境意识。 宁波镇海石化经济开发区曾经发生过多次环境污染事件。2007年9月,宁波LG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因螺栓被盗发生400吨左右丙烯泄漏事件,造成附近空气和地下水污染。2012年4月底,蟹浦镇一家化工厂偷排有毒气体,令到果园采蜜的300万只蜜蜂一夜全数暴毙。由于开发区地处镇海区西北,位于冬季偏上风向,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颇受镇海区居民的关注。2002年5月16日至17日,镇海居民就曾因两家化工厂偷排有害气体而上街游行,堵塞交通。在2012年10月,宁波市镇海区的居民游行以表示对宁波市投入建设PX项目的反对。最终,宁波市市长宣布停掉PX项目的建设。 重化工产业对镇海区的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带来了严峻的压力。为了进一步控制有机废气排放,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轻空气异味。镇海区于2012年开展了清洁空气行动。此项行动的开展,使得镇海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1年分别削减5.5%和3%,有机废气排放量下降10%;控制煤尘、建筑工地粉尘和道路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区委对40余家企业进行了整治,以下是对企业的整治名单。

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2015-03-13) 2014年我国管辖海域水质等级分布示意图。 本网讯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陆源排污压力巨大,海洋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公报》,2014年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5.2万平方公里、4.1万平方公里和5.7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要素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夏季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重点监测的44个海湾中,20个海湾春季、夏季和秋季均出现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公报》显示,2014年海洋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自然分布格局未发生显著变化,海草、红树等群落结构保持基本稳定。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的海洋生物资源、自然遗迹和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但81%实施监测的近岸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部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下降。环境污染、人为破坏、资源

不合理开发是造成典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较差的主要原因。 2014年,主要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较差,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72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劣于第五类地表水水质标准的比例均超过50%。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约1760万吨,较2013年增加5%。但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仍然较低,445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全年达标排放次数仅占监测总次数的52%。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差,91%的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无法满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公报》,2014年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基本保持稳定。油气区及邻近海域环境状况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基本满足增养殖活动要求。在游泳季节和旅游时段,23个重点海水浴场和17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2014年全海域发现赤潮56次,累计面积7290平方公里,赤潮次数和累计面积均较2013年有所增加;黄海沿岸海域浒苔绿潮影响范围为近5年来最大。 2014年,国家海洋局继续对2011年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和2010年发生的大连新港油污染事件实施跟踪监测。监测数据表明,事发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其生态环境影响依然存在。 来源:中国海洋报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07版(精)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https://www.360docs.net/doc/ec8173473.html, 2007年07月03日 06:19 浙江日报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公安、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工商行政、水利、卫生、交通、农业、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按照规定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日常环境质量信息和突发污染事故信息,并定期公布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涉及公众重大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当在专项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因保护饮用水水源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同,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 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15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工作任务,谋划“十三五”工作思路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大局,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根本要求,坚持保护环境和优化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5.70万吨和1.27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0.36万吨和15.52万吨,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4.85%、氨氮14.75%、二氧化硫26.84%、氮氧化物38.27%,四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地表水水质有所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呈稳中向好态势,辐射环境保持安全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为优。但是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仍然较缓,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较低,劣Ⅴ类水体还占一定比例,部分平原河网污染较重,环境空气中部分污染物仍存在超标现象,近岸海域水质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浓度较高,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差。

二、地表水环境 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部分水源地有水华风险;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改善,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但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平原河网污染较重,劣Ⅴ类水质断面还占一定比例,近岸海域水质较差。 (一)基本状况 1、饮用水源 2015年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全市重点监测饮用水源地34个,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的水源地2个,Ⅱ类水20个,Ⅲ类水12个,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以Ⅱ类为主,80项挥发性、半挥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农药类等毒理指标均未检出。饮用水源水华总体处于可控范围,水华预警监测显示全市34个主要饮用水源地微囊藻毒素LR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体均处于无毒状态。湖库型水源地营养状态总体以中营养为主,其中白溪水库、十字路水库为贫营养,其他水库均为中营养。 2、地表水 2015年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改善,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地表水80个市控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率45%,比2014年提高11.2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66.3%,比2014年提高8.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8.8%,比2014年下降2.5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4.3%、1%和15.6%。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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