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

——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张翼峰黄广生武汉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湖北武汉430014)

【摘要】本文以“武汉市沙湖村城中村综合改造方案”为基础,从规划层面来论证武汉的“城中村”改造政策的现实意义,进而总结提炼出“城中村”改造的改造模式、筹资策略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经验,并试图指出一条各方利益平衡共赢的“城中村”改造之路。【关键字】城中村;改造规划;沙湖村

Practice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reconstruction plan of urban-village in Wuhan——A case study of Shahu village in Wuchang/ Zhang Yifeng, Huang Guangsheng

[Abstrac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ynthetic reconstruction plan for Shahu village, Wuhan, firstly demonstrates the meaning of Wuhan urban-village-reconstruction policy at the point of urban planning, and then sums up some experiences in rebuilding mode, financing tactics, relocating and compensating for demolition. And it attempts to point the way for urban-village-reconstruction with a benefit balance among each side.

[Keywords] Urban-village; reconstruction plan; Shahu village

0 引言

“城中村”是我国许多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经济和规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城市建设向郊区不断蔓延、郊区农村进入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城市向郊区拓展形成的城市建设景观和郊区农村不断城市化形成的农村建

设景观在地域上连接在一起,出现了城乡二元的城市建设景观,也即是“都市里的村庄”。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块“夹缝地”,虽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这种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带来人口杂乱、治安严峻、城市规划滞后、建筑违章、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利用率低等系列问题。这些隐匿于摩天高楼背后大片低矮、混乱的村落,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势在必行。

1 武汉“城中村”及改造概述

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经过数十年城市建设用地的围裹,全市形成162个“城中村”,其中包括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万人,土地总面积为21381.82公顷。

武汉市政府对“城中村”的改造工作高度重视,2003年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城中村”进行调研,借鉴广州、珠海、杭州三地的经验,针对“城中村”改造难点——土地房产处置、“村改居”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造资金筹措、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控制要求等,制定了综合改造方案,并于2004年9月发布《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173号)。在征求各区人民政府意见的前提下,确定二环线以内52个村为近期改造的重点,并在重点村中选取了16个村作为试点村,待试点工作完成后总结经验,再正式出台政策法规。

沙湖村是16个试点村之一,也是第一个成功通过土地有形市场进行改造资金筹措的村落,在武汉市的“城中村”改造中具有代表意义。

2 沙湖村“城中村”改造规划

2.1 沙湖村基本情况

沙湖村位于武汉三镇之武昌,属市中心城区,是武汉市“城中村”典型代表之一。村域分布在城市主干道武青三干道的东、西两侧。该村东面是风景秀丽的沙湖,南面是昙华林历史街区,西面是武昌积玉桥旧城改造片,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良好的商业文化氛围、丰富的景观资源等优势而成为近年来城市建设的热点地区,但同时也导致了土地不断被征用,现状的自然村落被迅速扩展的城市紧紧包围,仅剩下自然村湾、村属产业——沙湖钢材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汽车4S店等用地。

2.2 改造规划目标与思路

“城中村”改造,其实质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农村城市化的最后一个步骤,彻底实现农村到城市社区、村民到市民的转变。规划目标概括为: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其融入城市,彻底完成村庄的城市化过程,完善城市结构形态,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设总体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其工作思路为:根据现状的土地利用、住户、人口数据,确定村湾的改造类型和享受还建的人口及住户,再确定保留及还建住宅、产业、开发等用地的建设规模,对各类用地进行综合整合后,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各类用地的选址和布局,并对建设资金测算、建设实施措施提出建议。

2.3 现状调研

按照173号文的要求,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

将全市“城中村”分为三类:A类村,人均农用地小

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人均农用地大于0.1、小

于或等于0.5亩;C类村,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

并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改造方式:A类村

由改制后的村经济实体自行改造;B类村以项目开发

的方式改造;C类村以统征储备的方式改造。

经与武汉市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实,沙湖

村已无农用地。现状用地总面积为24.18公顷,总人

口为718人,总计215户,现状住宅总建筑面积为

43219.99平方米。

按以上标准,沙湖村属A 类村,其改造方式为:除规划控制用地外,通过综合改造妥善安置村民。其资金来源是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前提下,将还建安置房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以项目捆绑的方式公开供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2.4 用地规模测算

用地规模的确定标准和思路如图3所示:

图1 沙湖村现状用地

保留用地:2004年11月新建的村委会办公楼,用地面积0.39公顷。

还建用地:根据拆迁补偿政策,对照“一户一表”的数据,计算沙湖村应还建的建筑面积为48672.44平方米,其中含需补足的建筑面积7824.75平方米。另外,对拆迁房屋需补偿的建筑面积为2314.88平方米,具体计算标准如下:(设S 现为村民现在拥有的住房面;S 还拆迁补偿还建的住房面积。)

● 1人户

S 现≤80㎡时,S 还=80㎡;

80㎡

S 现>100㎡时,S 还=100㎡,超出部分予以补偿。

● 2人及以上户(设户人数为N )

S 现≤300㎡,S 现/N<50㎡,N*50㎡<300㎡时,S 还= N*50㎡;

S 现≤300㎡,S 现/N<50㎡,N*50㎡>300㎡时,S 还= 300㎡;

S 现≤300㎡,S 现/N ≥50㎡时,S 还= S 现;

S 现>300㎡,S 还= 300㎡ ,超出部分予以货币补偿。

按“还建用地容积率控制在 1.6-1.8”的要求,反算其还建的用地面积应在2.7(合41亩)—3.04公顷(合46亩)之间,我们选取了最大值3.04公顷。

开发用地:按 “还建用地与开发用地之比控制在1:1-1:1.5”的要求,其开发用地规模应为4.5公顷。

产业用地:为确保改造方案实施后村民能有一定的就业岗位,将沿友谊大道分布的汽车销售市场予以保留,继续作为该村的产业用地,用地面积约9.28公顷。

图2 用地规模测算标准及思路

2.5 规划用地选址

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控制

性详细规划为指导,根据以上各类用地规模,按照改造

建设的要求,我们对保留用地及还建住宅用地、开发用

地、规划控制用地、产业用地四大类别进行了规划选址,

并就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一并进行了论证。

此次“城中村”改造规划特别提出对市政设施、道

路、水域、绿地等城市公益性用地进行了规划控制,体

现出将“城中村”土地纳入城市整体用地布局考虑的改

造出发点。

最后选择在原来的村民住宅用地作为还建用地;选

择了老钢材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作为开发用地;将沿友

谊大道分布的汽车销售市场仍保留作为产业用地;保留村委会办公楼后,其他依照城市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2.6 建设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历来是“城中村”改造的最大障碍之一。武汉借鉴了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的经验教训,实行市场主导建设,政府不直接介入改造,而从拆迁补偿的纷争中解脱出来,通过统一规划,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同时,提倡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并允许其它开发单位参与改造,但须经改造项目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对于A 类村,实行还建用地与开发用地捆绑成项目的方式出让,挂牌底价以还建安置房建设成本与开发用地地价之和的1.15倍计算。其目的在于,一方面是让有开发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争取自行改造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降低拆迁安置成本,有效保障村民利益;另一方面则可以给前期进入的开发商以适当补偿。即使先期进入的开发商在土地挂牌后最终没能拍到这个地块,也可以获得15%的补偿,同样村集体仍然可以获得还建安置房的建设资金以及村集体土地的补偿金,避免盲目操作以及房地产商与村之间进行“幕后交易”的可能。

按照此规定,测算出沙湖村“城中村”改造将开发用地与还建用地捆绑后其挂牌底价为

1.44亿元。

市政配套落后是“城中村”的普遍问题,完善市政配套是“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之图3 沙湖村用地规划

一。为了避免出现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无法落实的情况出现,武汉在“城中村”改造政策还规定,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的60%划转给“城中村”所在的区财政专户储存,专用于“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燃气、供电、电信、邮政等;40%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真正实现“专款专用”。

2.7 建设实施措施建议

为确保“城中村”改造按照规划理念实施,我们结合沙湖村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设实施措施:

(1)加强对“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指导、扶持和管理。建议将沙湖村“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列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有效的指导扶持和管理控制。市规划土地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城中村”的改造与开发建设,以城市规划为依据,落实各类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切实推动“城中村”综合改造。

(2)坚持“优先安置、改善环境”的原则,保证村民居住生活。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的空间和时间顺序,先期应启动还建住宅建设,通过开发用地与还建住宅的整体建设以保证其建设资金来源;灵活调配居住区的商业建筑面积,落实村湾的还建住宅安排。

(3)多种手段运用,保证就业安排。将住宅建设、开发建设与产业建设相结合,预留产业用地或商业建筑设施,确保改造后村民就业。

(4)控制零星建设,鼓励成片开发。为避免再次出现分散的“据点”式开发或“把肉吃了,留下骨头”式的零星插建,因此我们建议沙湖村与土地中心、原武汉布配纺织机械厂等单位充分协调,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该村周边零星用地的使用权,实现成片建设,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保证城市建设的整体性。

3 结论

3.1“城中村”改造规划实际上是一个政府、房地产开发商、村民和城市等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规划方案可以认为是对弈各方形成共赢的合理安排。只有由各级政府政策的指导,改制后的集体经济实体和原住村民共同参与、协商,明确各方利益主体的职责和权益,规划方案才会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2武汉市通过市场化的道路来筹集资金是对“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有益探索。事实也证明了这条路是正确的、切实可行的。在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六个月后的2005年10月21日,该项目以挂牌出让方式顺利成交,成交价1.5亿元,成为武汉市第一个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解

决“城中村”土地问题的成功典范。这不仅有效地盘活了城市存量土地,而且更大程度地发挥了土地价值,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构想的实现。

3.3采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替代过去单一的补偿方式,将城市发展与原住村民的利益有机结合。过去对房屋拆迁补偿一般采取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单一方式。武汉“城中村”改造规模很大,且村民普遍倾向于接受产权调换的实物补偿方式,如果仅考虑村民的意愿,将使得“城中村”整体开发强度居高不下,环境难以有效的改善。因此,武汉实行的货币补偿与房地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补偿给村民的房地产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一定标准,对于超出部分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有效地避免了改造项目的容积率过高,增大全市整体环境以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压力。

参考文献:

[1] 吴智刚, 周素红. “城中村”改造: 政府、城市与村民利益的统一——以广州市文冲城中村为例. 城市发展研究 Vol.12, No.2, 2005: 48~53

[2] 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武政办(2004)173号.

[3] 韩荡. “城中村”改造的理论框架及案例研究. 规划师. Vol.20, No.5, 2004: 13~15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造方案

目录 第一篇总论 (1) 一、南芦村地块概况 (1) 二、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三、改造的主要目标 (2) 第二篇南芦村区域环境分析 (4) 第一章周边环境及市政配套分析 (4) 一、南芦村周边配套环境分析 (4) 二、地块市政配套分析 (5) 第二章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5) 一、市场供应 (5) 二、区域市场前景分析 (6) 第三篇南芦村开发改造方案 (6) 第一章改造模式及实施主体 (6) 一、改造模式 (6) 二、实施主体 (6) 第二章土地利用方案 (6) 一、地块的SWOT分析 (6) 二、地块核心竞争力 (7) 三、客户群分析及定位 (8) 四、项目定位 (9) 五、规划设计方案 (9) 六、“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18) 七、建设安排及实施计划 (19) 第三章改造中村民利益的保障 (20) 一、拆迁安置过渡中村民的生活 (20) 二、项目中村集体从开发中获得商业房经营或出租的收入 (20) 三、开拓了村民就业渠道 (20) 四、享受政府惠民政策 (20) 第四章项目开发改造投资估算 (20)

一、项目投资估算依据 (20) 二、项目投资估算 (21) 第五章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 (39) 一、经济效益分析 (39) 二、社会效益分析 (42) 第六章结论及建议 (43) 一、结论 (43) 二、建议 (44)

第一篇总论 一、南芦村地块概况 某地处黄河中游,整个地区呈不规则的梯形, 东倚巍巍太岳, 西临滔滔黄河, 北与晋中、吕梁市毗邻, 南与运城市接壤,地理位置重要,自然风光优美,是中华民族最早发祥地之一。《帝王世纪》里的“尧都平阳”,即今某。尧王访贤、让位于舜的传说都发生在这里。某资源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得天独厚,素称“膏腴之地”和“麦棉之乡”。 (一)地理位置 南芦村地块位于某市河西新区,锣鼓大桥北800米,西邻滨河西路,东临环境优美的汾河生态公园。村西与某市一中隔路相望,一中北侧是占地2500亩的山西师范大学新校区,汾河生态公园对岸是某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地,河道上有便桥相连。本地块距某市高铁火车站3公里,距河西长途汽车站5公里,交通非常便利。北侧高速引线工程即将开工,使区域地块开发价值得到极大的提升,为区域房地产开发带来空前的契机。 (二)用地现状 南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22.6亩(含代征道路及绿地76.35亩)。其中南芦村村民宅基地380亩,集体用地 142.6 亩(由南芦村村集体出租)。 (三)人口结构 南芦村地块上人口结构较为简单,南芦村中常住人口约1000人(农业人口约900人,非农业人口约100人)。 (四)村民经济来源 南芦村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私房出租和私营生意。根据相关调查统计,2011年南芦村平均人均收入约为6600元/人·年。 二、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南芦村村民宅基地长期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村民住宅混乱无序,村里街窄巷小,占地面积又大,使得村里的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高效的利用。

项目改造合作意向书

项目改造合作意向书 篇一:项目改造合作意向书 xxx项目改造合作意向书 甲方: xxx建中街办事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经认真考虑已向甲方明确表示了投资意愿,甲方已确认乙方为改造项目的投资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改造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意向书如下: 第一条改造项目范围,用地规模及指标 1、本次改造项目范围:本项目所在xxx住宅项目北至xx海路,西至xxx路,南至xxx路,东至交通路,占地约xxx亩, 涉及户数约xxx户,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其中涉及xxx土地xxx亩,居民xxx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最终

以土地部门确认为准)。 3、本项目的容积率按规划部门规划的容积率为准。 4、该项目改造后拟建成商业、住宅、办公为一体的大型商住社区。 5、本项目中如有需要连片改造的范围,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准备工作和实际情况分期规划改造。 第二条拆迁房屋补偿安置 (一)安置房住宅面积按照1:1.2同用途进行安置,即按实际拆迁建筑面积每1平方米安置1.2平方米。 (二)过渡费 1、住宅房屋费按照被拆迁住宅房屋安置补偿的总面积每月12元/平方米进行发放。 2、住宅房屋的过渡费按照每月12元/平方米进行发放。 3、集体非住宅房屋的过渡费按照每月12元/平方米进行发放。 4、过渡费发放期限:本次拆迁户过渡费的发放期为自被拆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甲方后顺延一个月止。 (四)搬迁费 依据甲乙双方共同核准的户数,将“搬迁补助费”“在校中、小学生交通补助费”及由于拆迁安置造成的电话、互联网、管道燃气、暖气、有线电视、水表、电表、空调等固

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

121 专题十 城中村改造模式专题研究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内城中村改造模式综述 (122) 1. 城中村改造模式 ............................................................................................ 122 1.1. 从规划改造方式来分析城中村改造模式 ......................................................... 122 1.1.1. 异地迁建 ....................................................................................................... 122 1.1.2. 就地改造 ....................................................................................................... 122 1.2. 从改造主体来分析城中村改造模式 ................................................................ 122 1.2.1. 政府主导型的改造模式 .................................................................................. 123 1.2.2. 开发商主导型改造模式 .................................................................................. 123 1.2.3. 村集体主导型改造模式 .................................................................................. 123 1.2.4. 开发商、村集体共同主导型改造模式 ............................................................. 123 2. 城中村类型及其适用改造模式 ....................................................................... 124 2.1. 典型“城中村” ............................................................................................ 124 2.2. 准城中村 ....................................................................................................... 124 2.2.1. 拥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区位条件的准城中村1 ................................................ 124 2.2.2. 区域位置不佳,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准城中村2 ............................................ 124 2.3. 景中村 .......................................................................................................... 124 2.3.1. 用地性质为风景旅游及文物保护用地的景中村1 ............................................ 124 2.3.2. 公建市政配套不完善的景中村2 ..................................................................... 124 2.4. 小结 .............................................................................................................. 125 3. 我国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模式对比分析 ............................................................. 125 3.1. 深圳城中村改造 ............................................................................................ 125 3.1.1. 有关政策 ....................................................................................................... 125 3.1.2. 渔民村改造实践 ............................................................................................ 125 3.1.2.1. 基本状况 ................................................................................................ 125 3.1.2.2. 存在问题 ................................................................................................ 125 3.1.2.3. 改造思路 ................................................................................................ 125 3.1.2.4. 改造评价 ................................................................................................ 126 3.2. 珠海城中村改造 ............................................................................................ 126 3.2.1. 有关政策 ....................................................................................................... 126 3.2.2. 水湾头村——山水华庭改造实践 .................................................................... 126 3.2.2.1. 旧村状况 ................................................................................................ 126 3.2.2.2. 拆迁补偿方案(主要部分) .................................................................... 126 3.2.2.3. 改造方案 ................................................................................................ 126 3.2.2.4. 改造评价 (126) 3.3. 广州城中村改造 (126) 3.3.1. 广州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 126 3.3.2. 广州城中村改造实践 ...................................................................................... 127 3.3.2.1. 以建带治 ................................................................................................ 127 3.3.2.2. 异地重建 ................................................................................................ 127 3.4. 小结 .............................................................................................................. 127 4.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思考和建议 ....................................................................... 127 4.1. 打破城乡二元空间格局、关怀“弱势群体” .................................................. 127 4.2. 提倡公众参与 ................................................................................................ 127 4.3. 社区规划因“村”制宜 . (127) 第二部分 临汾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 (128) 1. 临汾城中村概况 ............................................................................................ 128 1.1. 数量及分类 .................................................................................................... 128 1.2. 村容村貌 ....................................................................................................... 128 1.3. 村民主要经济活动 ......................................................................................... 128 2. 临汾“城中村”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改造模式建议 ........................................ 128 (1)整理空间,对接战略结构——整体集中搬迁 ........................................................ 128 (2)重要地段改造 ..................................................................................................... 129 (3)特色化改造 ......................................................................................................... 129 (4)综合整治 (129)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04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是很科学的。 二、试点先行。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武汉市将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0.5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同时确定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办试点;第二步是以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AB 类村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书

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为加快白银市城市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白银市城中村改造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 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 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地块位置 项目地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具体见位置图(见附件)。 地块为规划建设用地(以双方确认的图纸为准)。位于___________ 北侧, ________ 路南侧, _________ 路东侧_________ 路西侧。该地块 为 ________ 用地,约_______ 亩,其中已批准规划建设用地约_____ 亩。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根据 ________ 村改造政策,将该地块列 入 _______ 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整体规划中,手续由甲(乙)方办理。 项目手续 甲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白银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白银市城中 村改造资格。 规划条件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使 _______ 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综合容积率争取

到 _______ 以上。 回迁概况 甲方保证 ____ 村旧村改造项目的回迁户数不高于_______ 户。对甲方 现有的小学、幼儿园、村委会可纳入统筹规划的范围之内,并给予妥宀 善女置。 二、开发主体资格认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唯一的大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单位,乙方享有唯一的开发权及根据白银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的所有权益及优惠;甲方负责解除其先期所有的就此项目与其他开发商签署的一切协议。 合作模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组成项目小组联合办公,负责项目土地用途的变更、规划方案的设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等相关手续。涉及项目所有地块的公告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对于项目的开发,甲乙双方采取分工合作的模式,甲方负责旧村 的拆迁、村民关系的协调,以便于双方共同办理开发土地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等;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全部资金的筹措投入、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施工等。 3、地块一分为甲方村民住宅回迁安置用地和乙方商品房开发用地, 按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城中村改造合作框架协议

城中村改造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郑州市高新区师新庄村民委员会 乙方:河南德润碧桂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 为了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贯彻落实《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双方以师新庄村城中村房改造为契机,整合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实施师新庄村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的方案。双方拟将师新庄村建设成为一个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具有鲜明都市特色的现代社区。 改造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依托市场运作,村民安置房屋优先建设。 改造的目的:通过对师新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最终实现四个转变,即:村民转变为居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制经济;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 本协议甲乙双方在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师新庄村的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2、项目位置:东至、南到、西临、北至。师新庄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约106亩;

3、项目进展现状:该项目已被列入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中; 4、城中村改造主体:本项目城中村改造主体为框架结构。 5、土地使用性质:集体土地及宅基地。 二、本项目合作的基本原则 1、本项目的基本补偿原则如下: (1)村民安置标准为: ★本项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置换。置换时以甲方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在册的农业户籍人口数量为准,按人均基准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并结合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调增的方案进行安置。 ★本项目安置房屋为框架建筑结构,建筑成本价格为人民币××元/平方米。 ★本项目房屋实物置换按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和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差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即: A、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不足15平方米(含本数)时,双方按照综合造价进行结算。前述所指的综合造价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超过15平方米时,双方按照该房屋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结算。前述所指的市场销售价格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补偿标准如下: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一、珠海模式 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 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

动迁的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e5828572.html, 动迁的补偿标准(2017最新) 核心内容:动迁补偿标准应该如何计算?法律对动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下面,赢了网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专业拆迁律师指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 例外情形: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 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 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 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

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租赁房屋的规定:1.公房;2.私房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 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 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 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

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方案范文模板

城中村改造项目 基 础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

基础施工方案 一、基础工程特点 1、该项目场地平整已经完成。 2、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3、基础砼强度等级:基础垫层为C15,其余为C25。 4、钢筋均选用一级钢、三级钢。 5、钢筋连接方式为绑扎搭接。 二、基础工程施工顺序均为: 1、根据本工程特点,土方开挖后,清理基槽,验槽后立即浇筑垫层。 2、条形基础顺序:定位放线→土方开挖→浇筑垫层→绑扎基础钢筋→浇筑砼→基础砌砖→回填土及室外放线。 三、基础模板 确定组装模板方案→组装模板→模板预检。 模板安装后,应对断面尺寸、标高、对拉螺栓、连杆支撑等进行预检,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四、混凝土浇筑工艺流程 商品砼浇筑→振捣→养护 A、浇筑时,槽底及帮模(木模时)应先浇水润湿。应按顺序直接将混凝土倒入模中;如间歇超过初凝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若用塔机吊头直接卸料入模时,其吊斗出

料口距操作面高度以30至40cm为宜,并不得集中一处倾倒。 B、振捣:采用斜向振捣法,振捣棒与水平面倾角约30度左右。棒头朝前进方向,插棒间距以50cm为宜,防止漏振。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翻浆出气泡为准。混凝土表面应随振随按标高线,用木抹子搓平。 C、留接槎:纵横接连处及桩顶一般不宜留槎。留槎在应相邻的桩中间的1/3范围内,甩槎处应预先用模板挡好,留成直槎。继续施工时,接样处混凝土应用水先湿润并浇筑,保证新旧混凝土接合良好;然后用原强度等级混凝土进行浇筑。 D、养护:砼浇筑后,在常温条件下12H内应覆盖浇水养护,浇水次数以保持混凝土湿润为宜,养护时间不少于七昼夜。 五、砖砌基础 材料准备→放墙身位线→验线→砌筑。 砌体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灰砂砖先湿隔夜水,必须保护砂浆饱满,灰缝符合规范要求。 六、回填土: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回填。四周宜采用粉质粘土回填,但其中不得含有石块、碎砖、灰渣及有机物。回填施工应均匀对称进行,并分层蛙式打夯实,夯实每层不得超

村企合作改造框架协议

城中村改造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 为了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贯彻落实《××区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双方以村危房改造为契机,整合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村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的方案。双方拟将_________村建设成为一个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具有鲜明都市特色的现代社区。 改造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依托市场运作,村民安置房屋优先建设。 改造的目的:通过对_______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最终实现四个转变,即:村民转变为居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制经济;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 本协议甲乙双方在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村的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2、项目位置:东至、南到、西临、北至。××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约××亩;

3、项目进展现状:该项目已被列入××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中; 4、城中村改造主体:本项目城中村改造主体为××。 5、土地使用性质:集体土地及宅基地。 二、本项目合作的基本原则 1、本项目的基本补偿原则如下: (1)村民安置标准为: ★本项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置换。置换时以甲方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在册的农业户籍人口数量为准,按人均基准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并结合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调增的方案进行安置。 ★本项目安置房屋为××建筑结构,建筑成本价格为人民币××元/平方米。 ★本项目房屋实物置换按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和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差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即: A、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不足15平方米(含本数)时,双方按照综合造价进行结算。前述所指的综合造价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超过15平方米时,双方按照该房屋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结算。前述所指的市场销售价格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补偿标准如下: ★拆迁补偿:根据××区相关规定,由政府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范围

武汉城规技术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臵、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e5828572.html, 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 项目名称: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采购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

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码:Z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集中采购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二一八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三章:谈判人须知…………………………………第四章: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第五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项目编号:Z 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已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本邀请书后所附的有关要求,编写好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于年月日时分,前往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户数位置 征收面积 (平方 米) 投资 (万元) 河津市新耿区 城中村改造项 目(一期) 新耿区 合 计 、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时、足额向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资金,确保其按时偿还贷款。 、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贷款资金承接主体,接受购买主体的委托,负责棚改项目贷款。 三、服务要求 、承接主体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 、承接主体应接受并配合购买主体或其组织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购买主体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承接主体应对采取有效的磋商保证本项目的融资按计划进度执行,不会影响到项目实施,且所有融资均用于本项目,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除上述要求外,遵照山西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政办法[]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法[]号)

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合作协议

市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AA”)法人代表: 乙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EEE”)法人代表: 定义: DDDD项目:XX市BBBB区GD街道办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DDDD村位于XX市1111大学城内,东临1111路、南邻1111河、西临1111南校区、北临1111南校区,列入《郊三区二至三年计划改造村名单》。村落占地约1111亩,计1111户,1111人,整村拆迁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容积率暂定为3.5,建筑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各项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在册登记为准,开发及安置指标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为准),整个项目总投资暂定约1111亿元。 AAAA:甲方简称,全称为SXAAAA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11万元,实收资本1111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法人代表CCC,开发资质为暂定。公司总资产5000余万,员工15人,管理规范,运营稳健,201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EEEE:乙方简称,全称为EEEE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HHHH房地产开发集团、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于2009年6月11日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立足1111集团的品牌运营,发扬1111企业精神,以“缔造放心品牌,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中国房地产行业。 村两委会:中共XX市BBBB区GD街道DDDD村支部委员会及XX市BBBB区GD街道办事处DDDD村村民委员会。 鉴于: 1、甲方近三年一直致力于DDDD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和社会资源的组织运作,与当地政府及村民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地政府及DDDD村民一致认可了甲方的工作进展和开发诚意,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两委会”于2011年10月联合行文BBBB区GD街道办事处《关于实施DDDD村城中村改造的申请》,请示与AAAA开展项目后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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