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华波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报告, 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看法, 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 由教育工会常常征求群众的看法, 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 参加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看法, 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状况, 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 并检查实施状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 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 并进行审议。
八、依据校长的提议, 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 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 参加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 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
[管理文库 .glwK8 ]篇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1.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由谁承当?答:承当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承当;另一种是成立专门筹备组织, 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挂帅, 校工会以及校党组织、校行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党、政有关职能部门通常是指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等。
无论采纳哪种形式, 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应当在筹备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并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 做好各项工作。
2.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有哪些方面内容?答:大会的筹备工作, 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进行调查研究, 为召开大会作准备;(2)提出召开大会方案的建议。
包括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题、主要程序、选举代表方案等, 报同级党组织同意;(3)做好宣扬发动工作。
结合教代会大会议题, 向全体教职工宣扬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教代会有关内容;(4)组织教职工代表选举, 进行代表资格检察和代表培训;(5)征集大会提案, 并做好提案检察立案工作;(6)准备教代会有关文件, 包括起草、征求看法、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7)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报同级党组织同意, 提交大会预备会通过;(8)安排布置会场, 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事项等。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运作流程,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团结与发展,特制定以下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一、基本原则教职工代表大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及相关规定,秉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确保大会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二、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需具备合法身份,德才兼备,公正无私,能够充分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三、选举程序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应严格遵循学校章程及相关规定,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透明,以及代表产生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代表权益教职工代表依法享有提案权、发言权、表决权等基本权益。
学校应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其独立代表职责,确保代表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五、大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等组织机构,负责大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大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大会议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利益和需要确定,包括工作报告、问题讨论、事项决定等。
大会应确保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反映教职工的关切和诉求。
七、决议表决教职工代表应通过表决的方式对议题进行决定。
表决结果应达到多数代表的同意或更高比例的通过要求,以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八、大会记录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制定详细的会议记录,准确记录大会的重要内容、讨论过程和决议结果。
会议记录应作为大会决议的权威依据,确保决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九、大会评价教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应进行大会评价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大会的质量和效果,为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与需要,确保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随着学校发展和教职工队伍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规章制度内容,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二)1. 总则1.1 目的与任务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管理,保障教职工代表的权益,促进校园民主参与和决策过程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使我校教职工大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产生。
教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编教职员工,经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任期月工会届期,全校的教研组划分若干选区,后勤组为独立选区,校行政人员均分到各选区。
各选区先进行候选人提名,并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通过协商确定候选人,然后根据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各选区代表名额按该选区员工数的30%左右比例确定。
教师比例不能低于60%,女性教职员工应占适当比例。
代表因调动、退休或其它原因不再在本校工作,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选。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审议;(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肖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及其领导提出建议、批评;(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和支持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职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六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教师法》和《工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工作,正确处理学校、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等重大规章制度及规定,由校长颁布实行;三、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工作每年一次。
根据评议结果,必要时可以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七条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至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名额由各单位工会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二、有提出议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照《教育法》、《工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1、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2、教代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____伟大旗帜,贯彻执行__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____、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3、教代会的____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4、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结构工资方案,教职工住房改革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方案。
3)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评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6)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工作,保障教代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代会的提案,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5、教职工代表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
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
4)办事民主,为人师表,一心为公。
6、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____届,期满换届选举,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教代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才能召开;教代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8、教代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较大比例。
主席团不搞常任制。
9、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教代会以工会小组或教研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作为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组织教职工对学校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学校教职工的重视、肯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
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
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
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
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
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
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
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
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
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
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
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7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工作方案+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工作方案+制度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介绍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团结和协作,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本工作方案旨在组织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凝聚共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2 目的和意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重要的决策机构,通过召开代表大会,可以充分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本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2.1 确定代表选举办法幼儿园可以通过工会或其他途径确定代表选举办法,保证代表选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代表人员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2.2 制定代表大会议程编制代表大会议程,包括会议主题、议程安排、议题内容等,确保会议内容全面、系统。
2.3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确定代表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全体教职工,并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第三章代表大会召开流程和程序3.1 开幕式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唱国歌,宣读大会文件等,正式拉开会议序幕。
3.2 选举主持人和记录员选举产生会议主持人和记录员,负责主持会议和记录会议内容。
3.3 代表发言各代表依次发言,表达意见、建议和观点,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3.4 提案讨论代表就提案进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投票表决。
第四章代表大会后续工作4.1 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由记录员整理会议纪要,报校领导审核,通知全体教职工。
4.2 落实会议决议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学校领导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章代表大会后评估与总结5.1 评估代表大会效果学校领导和代表大会代表共同评估代表大会召开效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会议组织方式和内容。
5.2 形成总结报告形成代表大会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建议,为下次代表大会召开提供借鉴。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荐3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荐3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荐3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他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参与民主的渠道,是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校长要尊重和保护教代会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共同努力办好学校。
1、教代会的任务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2、教代会的职责(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由校长颁布施行。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3、教代会的召开教代会每年召开1-2次。
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一次。
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七个基本程序。
(1)选代表①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基本条件:凡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教职员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不得有附加条件、如文凭、年龄等。
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代表的构成,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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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一、筹备阶段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市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5、通过大会程序;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介绍领导和来宾;4、宣布大会议程;5、致开幕词;6、领导、来宾致词;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12、通过大会决议;13、评议干部;14、致闭幕词;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2、本提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实施部门。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正式会议前一周报送市教育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单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说明:本表于教代会闭会后两周内,送市教育工会备案。
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第二条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中小学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四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教代会的组织和制度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
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教职工在60人以上的单位设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足60人的单位可设教职工大会。
第六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主席团成员一般7—11人,由本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职员工人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半数。
主席团成员应由工会召集各代表组长会协商,从教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代表充分酝酿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召开大会;2、审议通过大会议程;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4、研究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5、主持选举。
第七条教代会按组室或学区片为单位设代表组,正副组长由代表民主推选,其任务是:1、会前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征集提案。
提出大会议题和建议;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闭会后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引导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代表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研究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
一般设立教书育人小组,规章制度小组,生活福利小组,评议监督干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经费审查小组等。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可与性质相同工会工作机构合一。
各专门工作小组由工会提出组成方案,经大会主席团和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同意,然后交教代会通过产生。
各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1、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或议案;2、收集、汇总、核实提案;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决定和处理提案情况。
4、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接受教代会主席团的领导,日常工作在工会的主持下进行。
各小组一般有3-5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其成员应按专业性质,选热心群众工作,有专业特长和经验的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担任。
第九条教代会应建立以下制度1、教代会会议制度。
基层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2次工作例会。
遇有重大事项可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2、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需要分别订出制度,定期活动,一般每学期召开2—3次专门工作小组会,研究分管的工作。
3、教职工代表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4、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教代会一般每年对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评议一次。
5、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6、行政处室和教研组(级部)民主管理制度。
7、教代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制度。
第三章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第十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大会议题。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由学校工会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大会中的议题必须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任务,针对学校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
2、工会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程序是:(1)征求学校党组织、校长的意见,了解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有关部门的意向。
(2)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摸清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问题和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将各种意见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抓住1——2个关键问题交教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建议。
(4)再将初步建议与党组织、校长(或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大会中心议题。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大会方案,起草各种文件,大会议题确定后,做好以下工作:1、工会发布开会信息,将议题告知教职工代表,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2、会前成立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办事机构,制定出大会方案。
3、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几提出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
4、工会与党组织、校长等领导磋商,初步确定大会的议程和日期。
5、将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报告和文件初稿,在预备会召开前一周发至各教工代表组,通过教工代表征求意见。
三、教代会换届、要按民主程序选好新一届教职工代表。
四、征集与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
工会要在教代会召开前,发动教职工围绕大会议题,广泛征求教工意见,提出提案。
提案必须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立案,对于不能立案的意见和建议,要向提案人说明,每件提案应有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措施,提案纸要由大会统一设计印制发放。
征集和处理提案的程序1、代表组长召集代表和全体教职工围绕大会中心议题收集意见,根据立案原则一事一案,归类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审查小组。
2、提案审查小组将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提出提案审查报告。
3、将提案处理意见(结果)答复提案人并征求意见。
4、校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5、组织专门工作小组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
主要议程是: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选举产生主席团和秘书长;4、讨论通过大会主要议程和日程;5、酝酿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臵及组成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对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的决议、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校长或主要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2、听取提交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3、听取上届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审查情况与处理意见的报告;4、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5、组织大会发言;6、通过以上报告的决议,有关决定和制度;7、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8、民主评议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教代会闭会后,要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一、贯彻落实大会精神1、教代会闭会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把大会精神贯彻下去。
工会要配合行政领导提出实施大会决议的方案,发动群众,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工会要组织教代会各专门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有目的地开展各种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3、工会要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做到条条有落实,条条有答复。
4、大会秘书组要在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总结,使教代会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二、民主管理联席会1、教代会应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2、民主管理联席会由校(镇)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委员会,各专门小组负责人,各代表组长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3、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处理的问题应是临时遇到的,同教代会职权有关的重大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1)对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或决定,根据新的情况做出修改补充。
(2)审议贯彻落实教代会有关方案的具体意见、措施。
(3)提出有关领导干部奖惩和任免的初步建议。
(4)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修改大会决议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所做的决议、决定同上级指示不符或因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由行政领导向工会提出修改决议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修改决议的意见进行研究。
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在下次教代会上说明情况,请求追认,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有决定。
3、行政领导对联席会议或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通过的修改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复议,复议后如行政领导仍有不同意见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协调解决。
四、教职工代表检查大会决议贯彻情况1、为保证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代表检查组,对大会决议贯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代表组长和有关专门小组的代表(3—5人)组成。
2、工会根据大会决议提出检查的内容和意见,制订检查方案,并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和检查重点与要求。
3、听取被检查部门的汇报查看有关资料或现场。
4、进行审议。
就有关问题向有关领导咨询。
并对教代会的决议提案落实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今后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