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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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向丙公司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的合同属于( )。

(A)融资租赁合同(B)财产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居间合同2 甲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为乙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了一台起重机,然后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乙公司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致使起重机砸伤了过路行人张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对张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

(A)乙公司(B)甲公司和乙公司(C)乙公司和丙公司(D)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3 甲建筑公司承揽了乙单位家属楼的电梯维修工作。

因为工期紧,经乙单位同意,甲公司将主要维修任务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

由于丙公司雇用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得维修后的电梯房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 )。

(A)丙装饰公司(B)甲建筑公司(C)甲建筑公司和丙装饰公司(D)甲建筑公司、丙装饰公司和乙单位4 在履行承揽合同时,承揽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违约的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定作人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即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原因是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5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将甲公司的货物运往丙公司;乙公司委托个体运输户张某代运,途中由于车祸致使货物损失大半。

对此损失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的是( )。

(A)丙公司(B)乙公司(C)张某(D)乙公司和张某6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按照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处理的是( )。

委托理财的法律问题

委托理财的法律问题

引言:委托理财作为一项新兴的业务,近些年取得了蓬勃的发展,证券公司、其他机构和个人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委托理财业务,但由此而发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尤其是关于该类合同的性质、受托人的资质与合同的效力等问题更是纠纷的焦点,在前些年证券市场风雨飘摇的情况下,委托理财纠纷更加引人注目。

本文试图对委托理财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粗浅的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一、委托理财的概念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同一业务从委托方和管理方角度形成的不同称谓。

委托理财指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类型及其法律性质关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问题,目前有着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委托理财合同属于信托合同,有的认为委托理财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对此,本人认为,不同的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1、实为借款合同的委托理财合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有些委托理财合同约定有本息保底条款,超额部分归受托人所有。

对于此类委托理财合同来说,委托期限届满后,受托人除了要向委托人返还全部委托资产外,还要按照约定支付固定的利息,这与借款法律关系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实际上就是相当于受托人向委托人进行借款融资,期限届满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委托人。

因此,对于此种委托理财合同应按照其法律关系的实质将其认定为借款合同。

2、实为信托合同的委托理财合同有些委托理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对于这类委托理财合同来说,其合同内容已经基本符合了《信托法》关于信托的约定: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付受托人进行管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管理。

因此,对于此种委托理财应该按照其法律关系的实质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

3、实为普通委托合同的委托理财合同有些委托理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立资金帐户和股票帐户,但由受托人实际使用资金帐户和股票帐户进行投资管理。

临时用电合同临时接电协议

临时用电合同临时接电协议

临时用电合同临时接电协议临时用电合同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电方原因, 需临时搭线用电, 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二、临时用电期限:自****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计为: _____;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六、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七、安全责任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功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_月_日****年_月_日临时施工用电接驳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距离,国家规范一般要求在什么范围内?对此问题国家规范并无相关规定,一般都是双方在专用骇款中约定的,由于你们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距离;为此可以参照定额上的说法,双方协商解决;(注:定额上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房和配电箱距施工现场中心的距离是50米,50米以外发生的供应水电的费用甲方要签证的;)施工临时用电协议怎么写,求模拟一般别人不好给你样板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怎么编制,首先明确甲乙方——工程概况——甲乙方负责管辖的范围、责任、义务——临时用电相关条款——违反协议责任——协议时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

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些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费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延伸阅读:合同的分类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凡直接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而签订的合同,称为计划合同。

如企业法人根据国家计划签订的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

普通合同亦称非计划合同,不以国家计划为合同成立的前提。

公民间的合同是典型的非计划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计划合同日趋减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合同已被控制在很小范围之内。

行纪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行纪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行纪合同的概念及特征行纪合同,是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或财产的行为合同。

在行纪合同中,一方被称为委托人,另一方被称为受托人。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了特定的要求,受托人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行为。

行纪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履行顺利进行。

行纪合同有一些特征,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自愿性行纪合同是基于自愿原则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是出于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

任何一方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威胁。

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是自主的,不存在非自愿签订合同的情况。

二、平等性行纪合同的签订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不存在一方处于明显劣势的情况。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权益上达到平等,不会出现一方强制另一方签订不公平合同的情况。

三、有偿性在行纪合同中,受托人提供服务或财产给委托人是基于一定的报酬或者利益。

委托人为了获得特定的服务或者财产,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报酬,以此作为交换条件。

四、明确性行纪合同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清楚地阐明合同的目的、内容、服务标准、时间、地点等具体细节。

只有合同的内容清晰明了,才能有效避免双方之间的争议。

五、信赖性行纪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

委托人相信受托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受托人也相信委托人能够按时支付报酬。

行纪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在日常生活和商务活动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行纪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互相尊重合同义务和权利,才能够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经济法-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合同法设立了间接代理制度,这种制度与行纪存在一定的相似性。

一方面,无论是间接代理还是行纪合同,代理人或行纪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制度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尤其是对内都涉及到委托合同关系问题。

但我们认为,间接代理与行纪是有本质区别的,主要表现在:1.在间接代理制度下,虽然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的,但在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和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间接代理的条件下,被代理人有权介入该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第三人也有权选择被代理人作为合同相对人。

从法律效果上说,由于行纪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构成的,因此,合同应当分别履行,委托人只能向行纪人提出合同请求,第三人也只能向行纪人提出请求。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常行纪人直接与相对人发生买卖关系,无论是购进还是卖出,行纪人都要支付货款或交付货物,如果确实因为委托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行纪人不能履行义务,也只能由行纪人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由行纪人向委托人和第三人追偿。

2.在涉及一方当事人破产的情况下,间接代理和行纪的区别将表现得非常明显。

例如,甲委托乙向丙购买一幅名贵的油画。

假设甲向乙交付了货款,乙将该货款支付给了丙,丙已经将该油画交付给了乙,但在乙尚未将该油画交付给甲之前,乙宣告破产。

如果本案是一个行纪关系,则乙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发生买卖关系。

丙向其交付油画以后,所有权将直接移转给乙。

而在该油画没有由乙转移给甲之前,该油画的所有权仍然由乙所有,没有移转给甲。

甲不能以其对该油画享有所有权为由主张将该油画取回。

甲将承担乙破产不能交付油画的风险,因为油画并不独立于乙之破产财产。

如果本案是一个间接代理关系,则乙是完全以甲的代理人的身份购买油画,其从事购买行为的效果都要由甲承担,因此,丙将该油画交付给了乙,所有权并不是移转给乙,而是移转给甲,乙实际上是代理甲在接受该油画的交付。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

Words are the shadow of action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的定性应当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体的合同事项进行确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是有偿合同的,就应当由委托人一方或者是由委托人指定的特定人向被委托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办理委托事项的相关费用原则上也应当由委托人负责。

一、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不一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

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

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二、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学员问: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司考百事通回答: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几个草案曾将间接代理与行纪合二为一,称为行纪,将间接代理规定为行纪中的外贸代理行纪。

但我国合同法最终将间接代理规定在委托合同之中,而不是规定在行纪合同中。

应当看到,尽管合同法设立了间接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与行纪仍存在一定的相似性。

一方面,无论是间接代理还是行纪合同,代理人或行纪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制度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尤其是对内都涉及委托合同关系问题。

具体如下:二者的联系:第一,二者通常都是接受委托。

第二,都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

二者的区别:第一,主体不同。

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

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

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可以通过受托人的披露而使得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第三人行使选择权。

而行纪关系由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合同应当分别履行。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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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委托
合同和行纪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目的、性质和适用范
围上存在一些显著差异。

本文将重点探讨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一、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种委托人(即委员)与受托人(即代理人)之间达成
的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表自己从事特定的事务,并且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履行职责。

委托合同经常用
于代理商和律师等职业领域,其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其进行某项
业务或实现特定目标。

委托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委托事项:明确规定受托人从事的具体事务或代表委托人完成的
任务。

2. 委托方式:规定受托人履行委托职责的方式和方式,例如书面通信、口头指示等。

3. 权限范围:界定受托人的权力和职责,明确其在委托事项中的操
作范围。

4. 报酬和费用:约定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或者设定
费用结构和支付方式。

5. 保密条款:对双方在委托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进行规定。

二、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用于雇佣某人担任特定职位并履行职责。

与委托合同不同,行纪合同是雇佣方直接雇佣执行任务的人,而受托
方无需代表雇佣方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交涉。

行纪合同通常适用于公
司与员工、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行纪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就业条件:明确受雇人的权责,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
待遇等。

2. 雇佣期限:约定雇佣的时间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或无固
定期限的合同。

3. 终止条件:规定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例如辞职、解雇或
合同期满等。

4. 工作规章:陈述双方在工作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公司政策。

5. 保密义务: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三、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尽管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都属于合同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
关键区别:
1. 关系类型: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行纪合同属于雇佣关系。

2. 代理人身份: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从事交易或业务,行纪合同中的受雇人直接为雇佣方工作。

3. 代表能力: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交涉,行纪合同中的受雇人仅履行雇佣方指定的任务。

4. 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具有更广泛的授权和操作空间,而行纪合同中的受雇人受雇方限制。

5. 责任与义务: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对其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行纪合同中的受雇人需按照雇佣方的要求履行职责。

结论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在性质、目的和适用范围上存在重要区别。

委托合同主要用于委托代理关系,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从事交易或业务;行纪合同主要用于雇佣关系,受雇人直接为雇佣方工作。

了解这两种合同的不同之处有助于在商业和法律活动中做出明智的决策,并为合同的起草和执行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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