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1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1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出处:武侯区人社局录入时间:2015-07-20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地区人员、离休干部和已在省本级和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四条(主管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五条(统筹模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

第六条(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工按月共同缴纳,从业年龄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按月缴纳:

(一)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5%;

(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雇主和全部雇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5%;

(三)职工或个体工商户雇主和雇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人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或雇主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9.5%;也可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4%,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外的参保人员,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第七条(基金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设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互不挤占。

第八条(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参保人员个人和雇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和单位及雇主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金全部从征收的基金中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

(一)未满50周岁的在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后,每1周岁再增加本人缴费基数的0.02%;

(二)已满50周岁的在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后,每1周岁再增加本人缴费基数的0.035%;

(三)未满50周岁的个体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后,每1周岁再增加本人缴费基数的0.02%;

(四)已满50周岁的个体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后,每1周岁再增加本人缴费基数的0.035%;

(五)退休人员,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2%划入后,每1周岁再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加0.035%。本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

个人账户金利息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年末计入个人账户。

第九条(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除参保人员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居住或死亡等原因外,个人账户金不得提取。其支付范围为: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十条(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符合本办法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一)住院医疗费用;

(二)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六)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七)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保人员的家庭病床、特殊疾病门诊、异地就医(含市外转诊)等申请进行审核。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160元,市外转诊起付标准为20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付标准可进行减免:

(一)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160元;

(二)参保人员因精神病或艾滋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三)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四)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移植手术,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年度内首次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

(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由专科医院转往综合医院,只补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专科医院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综合医院或由高级别定点医院转往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再另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已按本条规定执行起付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时,应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起付标准。

第十二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第十三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

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包括:

(一)使用除手术外单项价格在200元以上的检查、治疗项目费20%的费用;

(二)实施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上手术费10%的费用;

(三)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费10%的费用;

(四)使用特殊医用材料和施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床位费)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按日限额纳入报销范围的标准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元,二级医院20元,三级医院30元。专科医院或专科病房床位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上浮比例执行。

第十五条(不予支付情形)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八)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六条(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破产、改制或机构改革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以个体身份连续不间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本办法实施前,经批准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本办法实施前,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五)本办法实施以后,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连续不间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15年或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20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费至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

第十七条(费用清偿)

企业破产以及单位改制、解散或撤销,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优先清算、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八条(欠费处理)

参保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生欠费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参保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欠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欠费3个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特殊情况欠费,经申请并按规定足额补缴欠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后,可补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和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四)个体参保人员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第十九条(保险关系衔接)

军队转业、复员和退役到地方工作的人员,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在6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之间的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待遇支付起始时间)

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

个月以上的,自参保或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本办法规定予以支付,个人账户从缴费当月起计入。

单位职工缴费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经所在单位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住院医疗费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第二十一条(结算管理)

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项目付费和定额结算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或购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或药费,凭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记账,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参保人员入院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具体数额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参保人员结算。

第二十二条(基金监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医疗保险业务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三条(计息与超支处理)

统筹基金按国家、省的规定计息,利息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管理。

统筹基金出现超支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十四条(定点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药监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基本医疗目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药品目录的管理办法,明确支付标准。

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第二十六条(服务协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年度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统筹基金支付费用控制指标,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支付标准及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七条(定点机构管理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建账,并按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药费用等有关信息。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和审核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八条(参保单位违规责任)

参保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医疗保险费基数无法确定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迟延缴费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保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个人违规责任)

参保人员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的社会保险卡借给他人冒名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就医的;

(二)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险卡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就医的;

(三)伪造、涂改医疗文书、单据等有关凭证,虚报冒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四)其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第三十条(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获取的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处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或将符合出院条件应予出院的参保人员继续滞留住院的;

(二)未按规定查验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卡导致他人冒名住院的;

(三)经核实无病历记载或病历记载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的,或确属过度用药、诊疗的;

(四)采取虚记费用、串换药品或诊疗项目、伪造证明或凭据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五)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责任)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获取的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处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或超剂量配(售)药品,擅自更改外配处方的;

(二)违反药品价格政策,弄虚作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三)为参保人员套取个人账户现金的;

(四)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外的其他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经办部门的违规责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追回:

(一)减免参保单位和在职职工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

(二)不按规定审核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以及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三)擅自更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放宽支付标准的。

第三十三条(奖励制度)

对举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单独列支。

第三十四条(补充医疗保险)

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施细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六条(政策调整)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对本办法进行修改,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三十七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术语解释)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办法所称“以上”或“以下”,均含本数;

(二)本办法所称“起付标准”,是指统筹基金在支付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时的起始标准,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本办法所称“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最高额度;

(四)本办法所称“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是指一张出院证或病情证明所证实的从入院到出院期间连续不间断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

(五)本办法所称“年度”、“自然年度”均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办法所称“急救”和“抢救”是指对突然遭受意外伤害者或病情严重危急者所进行的紧急救治。

第三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人民政府2000年12月1日发布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府发〔2000〕184号)和2006年6月30日发布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成府发〔2006〕54号)同时废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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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成都市2017年中考数学试题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九章算术》中注有“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今有两数若其意义相反,则分别叫做正数与负数,若气温为零上10℃记作+10℃,则﹣3℃表示气温为() A.零上3℃B.零下3℃C.零上7℃D.零下7℃ 2.如图所示的几何体是由4个大小相同的小立方体组成,其俯视图是() A.B.C.D. 3.总投资647亿元的西域高铁预计2017年11月竣工,届时成都到西安只需3小时,上午游武侯区,晚上看大雁塔将成为现实,用科学记数法表示647亿元为() A.647×108B.6.47×109C.6.47×1010D.6.47×1011 4.二次根式中,x的取值范围是() A.x≥1 B.x>1 C.x≤1 D.x<1 5.下列图标中,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A.B.C.D. 6.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a5+a5=a10B.a7÷a=a6C.a3?a2=a6 D.(﹣a3)2=﹣a6 7.学习全等三角形时,数学兴趣小组设计并组织了“生活中的全等”的比赛,全班同学的比赛结果统计如下表: 得分(分)60708090100 人数(人)7121083 则得分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为() A.70分,70分B.80分,80分C.70分,80分D.80分,70分 8.如图,四边形ABCD和A′B′C′D′是以点O为位似中心的位似图形,若OA:OA′=2:3,则四边形ABCD与四边形A′B′C′D′的面积比为() A.4:9 B.2:5 C.2:3 D.: 9.已知x=3是分式方程﹣=2的解,那么实数k的值为()10.在平面直角坐标系xOy中,二次函数y=ax2+bx+c的图象如图所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bc<0,b2﹣4ac>0 B.abc>0,b2﹣4ac>0 C.abc<0,b2﹣4ac<0 D.abc>0,b2﹣4ac<0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1.(﹣1)0 = . 12.在△ABC中,∠A:∠B:∠C=2:3:4,则∠A的度数为. 13.如图,正比例函数y1=k1x和一次函数y2=k2x+b的图象相交于点A(2,1),当x<2时,y1y2.(填“>”或“<”). 14.如图,在平行四边形ABCD中,按以下步骤作图:①以A为圆心,任意长为半径作弧,分别交AB,AD于点M,N;②分别以M,N为圆心,以大于MN的长为半径作弧,两弧相交于点P;③作AP 射线,交边CD于点Q,若DQ=2QC,BC=3,则平行四边形ABCD周长为. 三、解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54分) 15.(12分)(1)计算:|﹣1|﹣+2sin45°+()﹣2; (2)解不等式组:.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5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险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三)保大病,保当期,不设缴费年限; (四)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三条(统筹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参保补助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并组织参保及资助。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参保。卫生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管理并协助组织散居儿童参保。 计生部门负责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对象的确认并提供证明,帮扶部门给予参保资助。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统一组织城乡残疾人员(不含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参保。负责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中的学生儿童以及残疾学生儿童的参保资助。 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站)负责组织其他城乡居民(含散居儿童)参保。 第五条(业务经办) 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市和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年龄满1个月以上的婴儿、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二)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三)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离休干部、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外国人、无国籍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设三档:第一档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档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在户籍所在地任选一档参保缴费,家庭成员所选缴费标准必须相同,且选定的缴费标准两年内不得变更。 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各区(市)县政府自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享受政府全额资助人员的缴费档次。 第八条(参保补助)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政府补助: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财政补助基本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所选缴费档次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有条件的区(市)县政府对选择二档或三档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可适当增加地方财政补助; (二)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以及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中的学生儿童、残疾学生儿童,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残疾人联合会全额补助; (三)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户中,其学生儿童个人缴纳部分,由计生“三结合”帮扶部门全额补助。 第九条(参保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 (一)在册学生、在园幼儿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组织参保并代收保险费; (二)除本条第(一)项所列对象外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和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由民

2017年四川成都市中考英语试题及答案(word版)

成都市二〇一七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含成都市初三毕业会考 A卷(共100分) 第一部分听力(共30小题;计30分) 一、听句子,根据所听到的内容选择正确答语。每小题念两遍。(共5小题, 每小题1分;计5分) ( )1. A. Yes, she can. B. Yes, she does. C. Yes, she is. ( )2. A. It is. B. I see. C. Thank you. ( )3. A. You’re welcome. B. You’re right. C. You’re kind. ( )4. A. For an hour. B. Once a week. C. In a week. ( )5. A. Sure, It’s my pleasure. B. Sure. You could. C. Sure. Here you are. 二、听句子,选择与所听句子内容相符合的图片,并将代表图片的字母填 涂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每小题念两遍。(共5小题,每小题1分,计5分) A B C D E 6. _________ 7. ___________ 8. __________ 9. __________ 10. _________ 三、听对话,根据对话内容及问题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念两遍。(共10

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 ( )11. A. She is short. B. She has curly hair. C. She wears glasses. ( )12. A. At 10:00pm. B. At 10:30pm. C. At 11:00pm. ( )13. A. One. B. Two. C. Three. ( )14. A. Wonderful. B. Cute. C. Excited. ( )15. A. Big Screen. B. Town Cinema. C. Movie World. ( )16. A. In the bookstore. B. In the reading room. C. In the library. ( )17. A. The nature museum. B. The art museum C. The science museum. ( )18. A. She went to the water park. B. She went to the countryside. C. She went to her grandparents’. ( )19. A. Twenty. B. Fifteen. C. Five. ( )20. A. He's cleaning his room. B. He's playing a game. C. He's watching TV. 四. 听短文,根据短文内容选择正确答案。短文念两遍。(共5小题,每小题1分;计5分) ( )21. What will classrooms be like one day according to the study? A. There will be chairs only. B. There will be standing desks. C. There will be no chairs or desks. ( )22. Who has made the study on the use of standing desks in primary schools? A. A team of researchers. B. A group of teachers. C. A number of parents. ( )23. What can standing desks help students do?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2、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由个人白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费用; 4、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5、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6、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7、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8、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9、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医疗费; 2、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

3、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白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二、白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 42.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缴纳医疗保险3个月(含)以上;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

美甲培训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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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美的不断追求,美甲现在也成为个人装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人也把作为一名在手上做艺术的人——美甲师,作为理想工作的追求与选择。成为美甲师就要经过培训,那么美甲培训哪家好?下面维尔秀国际美容学院为大家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选择一家好的学校培训机构我们可以先从企业文化开始,这就是它的过去,如果学校很有权威性,那确是可以考虑。再有还要看学校的综合实力,如:学校规模、师资力量、学校设施、教学环境、合作单位等等,这是一个学校综合实力的体。 在学习过程中学校的环境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比如学校的设施设备是不是齐全,教室是不是够宽松舒适。有些学校甚至没有这一项,因为他们的教学设施都不是很齐全,所以不敢在网站上展示,这也是衡量学校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准。 看学校的授课老师是不是从事这个行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资深讲师亲自授课的,老师会不会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使学生掌握最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韩国(well-show)国际美容学院隶属于上海阳望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兴起于韩国,是国内与韩国重点高校(济州大学)合作兴办的美容学院,现已经历12年风雨兼程。2015年正式进军中国,在上海成立韩国(well-show)维尔秀国际美容培训,引进全新的K-beauty技术,开启个性化私人定制美容培训,并顺利通过亚洲美容美业协会认证。于2017年在武汉设立分校,根据学员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目前已经培养了数以万计的美业人才。未来的维尔秀国际美容学院还将永葆初心,始终以培

养适合中国市场发展的美业人才为目标,不断为中国美业注入新的力量。 韩国(well-show)国际美容学院整合全球资源、吸取全球前沿技艺,将国际美容科技设备与中国美业市场发展需求相结合,定制出了一套独属维尔秀的教学体系;为给中国总部提供高水准教学,每期课程均聘请济州大学美容教授、韩国半永久院长、日本JNEC考官等各个专业领域专家一对一指导,手把手亲自教学,将时下流行的元素与课堂内容相结合,把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汇聚成浓缩知识点传授给每位学员,真正为中国学员实现不出国门即可学到纯正韩国技术!学成之后学院还会亲自颁发三方国际证书,为学员的实力提供直接证明。 未来的维尔秀仍然重任在肩、使命在前,也仍然会用智慧、匠心续写美业的发展之歌,不断精进,让它能够唱响在全球更广阔的舞台!

2017年四川省成都市中考化学试卷(详细答案)

2017年四川省成都市中考化学试卷 一.选择题 1.(3分)下列不属于空气污染物的是() A.CO2B.NO2 C.SO2D.PM2.5 2.(3分)如图所示的实验中,涉及的变化属于化学变化的是() A.酒精挥发B.酒精燃烧C.沸水汽化D.水汽凝结 3.(3分)下列物质能发生燃烧的是() A.棉花B.黄金C.食盐D.大理石 4.(3分)化学与健康密切相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缺钙会导致贫血 B.吸烟对健康有危害 C.甲醛对健康无危害D.碘只能通过加碘盐摄入 5.(3分)关于实验室制取气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A.装罝①可用于制二氧化碳B.装罝②可用于制氧气 C.装罝③可用于收集二氧化碳D.装罝④可用于收集氢气 6.(3分)溶液的知识广泛用于生产、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洗涤剂去油污的原理是溶解 B.植物油加入水可得溶液 C.氯化钠溶于水,温度明显上升

D.尿素施用过量会导致水污染 7.(3分)下列客观事实对应的微观解释不正确的是() A.A B.B C.C D.D 8.(3分)2017年5月9曰,我国发布了四种人造新元素的中文名称,其中115号镆元素的“镆”取自古代剑名“镆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镆属于金属元素 B.镆铘剑含有镆元素 C.镆原子的质子数为115 D.镆铘剑由合金铸造 9.(3分)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在海域成功试采可燃冰的国家,可燃冰主变含甲烷水合物,用作燃料时反应的微观示意图如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燃冰中只有甲烷 B.可燃冰将成为未来新能源 C.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CH4+O2CO2+H2O D.反应前后的物质均由原子构成 10.(3分)如图是X、Y两种微粒的结构示意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X为原子、Y为离子 B.X、Y均属于非金属元素 C.X在反应中可失去6个电子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强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诊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第三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本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第四条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治疗,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真实、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指导、协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工作;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经办和结算工作。 第二章病种分类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认定标准规定,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分为以下四类: (一)第一类。 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二)第二类。 1.原发性高血压 2.糖尿病 3.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 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三)第三类。 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 2.帕金森氏病 3.硬皮病 4.地中海贫血 5.干燥综合征 6.重症肌无力 7.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8.类风湿性关节炎 9.肺结核 (四)第四类。 1.恶性肿瘤 2.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3.血友病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肾病综合征 8. 慢性肾脏病 第七条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和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等因素,对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分类及待遇标准等进行调整。

成都市2017年中考真题(WORD版,有答案)

机密 姓名: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 解密时间:2017年 6月13日下午4:30 成都市二〇一七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 招生考试 (含成都市初三毕业会考) 化 学 注意事项: 1. 全卷分为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全卷满分9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 在作答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涂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收 回。 3. 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4. 请按照题号在答题卡上各题目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均无效。 5. 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染、破损等。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O-16Na-23Cl-35.5 第I卷(选择题,共42分)

一、选择题(本题包括14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42分。每小题只有一个 选项符合题意) 1.下列不属于空气污染物的是 A.CO2B.NO2C.SO2D.PM2.5 2.右图所示实验中,涉及的变化属于化学变化的是 A.酒精挥发B.酒精燃烧 C.沸水汽化D.水汽凝结 3.下列物质能发生燃烧的是 A.棉花B.黄金 C.食盐D.大理石 4.化学与健康密切相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缺钙会导致贫血B.吸烟对健康有危害C.甲醛对健康无危害 D.碘只能通过加碘盐摄人 5.关于实验室制取气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A.装置①可用于制二氧化碳B.装置②可用于制氧气 C.装置③可用于收集二氧化碳D.装置④可用于收集氢气6.溶液的知识广泛用于生产、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洗涤剂去油污的原理是溶解B.植物油加入水可得到溶液 C.氯化钠溶于水温度明显上升D.尿素施用过量会导致水污染7.下列客观事实对应的微观解释不正确的是 选项客观事实微观解释 A电解水得到氢气水中有氢分子 B闻到浓氨水的特殊气味分子在不停运动 1滴水中约有1.67×1021个水分

成都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标题: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号:成劳社发[2008]120号关键词:劳动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通知 签发单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时间:2008-12-18 是否有效:有效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8〕120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人员从工作之月起,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单位隶属关系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雇工和雇主的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全部职工或雇工及雇主上月工资总和,未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单位上月缴费基数核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次月按核定后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按照缴费基数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后,缴费基数不得变动,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下列人员按下列规定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

四川省成都市2017年中考数学真题试题(A卷,含答案)

成都市2017 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数学 A 卷(共100分) 一、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 个小题,每小题3 分,共30 分,每小题均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答案涂在答题卡上). 1. 《九章算术》中注有“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今有两数若其意义相反,则分别 叫做正数与负数.若气温为零上0 10C 记作0 10C +,则0 3C -表示气温为 ( ) A .零上0 3C B .零下0 3C C .零上0 7C D .零下0 7C 2. 如图所示的几何体是由4 个大小相同的小立方体搭成,其俯视图是( ) A . B . C . D . 3. 总投资647 亿元的西域高铁预计2017 年11月竣工,届时成都到西安只需3 小时,上午游武侯区,晚上看大雁塔将成为现实.用科学计数法表示647 亿元为( ) A .8 64710? B .9 6.4710? C .10 6.4710? D . 11 6.4710? 4. 二次根式1x -中,x 的取值范围是( ) A .1x ≥ B . 1x > C. 1x ≤ D .1x < 5. 下列图标中,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 A . B .

C. D . 6. 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 A .5 5 10 a a a += B . 7 6 a a a ÷= C. 3 2 6 a a a =g D .( ) 2 36a a -=- 7. 学习全等三角形时,数学兴趣小组设计并组织了“生活中的全等”的比赛,全班同学的比赛结果统计如下表: 得分(分) 60 70 80 90 100 人数(人) 7 12 10 8 3 则得分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为( ) A .70 分,70 分 B .80 分,80 分 C. 70 分,80 分 D .80 分,70 分 8. 如图,四边形ABCD 和A B C D '''' 是以点O 为位似中心的位似图形,若:2:3OA OA '= ,则四边形 ABCD 与四边形A B C D ''''的面积比为( ) A . 4:9 B . 2:5 C. 2:3 D 239. 已知3x =是分式方程 21 21kx k x x --=-的解,那么实数k 的值为( ) A .-1 B . 0 C. 1 D .2 10. 在平面直角坐标系xOy 中,二次函数2 y ax bx c =++的图像如图所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 医疗保险问答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第一部分基本政策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 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 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部分参保和缴费 三、分校和总部不在一个地方应该在什么地方参保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有分校的,其分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参保;学校总部和分部在成都市行政区内,但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分别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由高校统一组织,在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 五、本人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本人或家庭缴费金额为50元。 六、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怎样补助 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高校给予不低于10 元的补助。 七、申请参保补助的学生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缴费时间和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10 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第三部分待遇标准 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十、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学生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

美甲学校哪个好

美甲学校哪个好 在化妆美甲行业还没有形成市场,在还找不到专业的化妆师、美甲师的时候,爱美的女士们一天之中至少有一半的时间花在为自己的打扮上。随着时代的发展,美甲已经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像我们每天都要化妆一样,做美甲都是生活中一件不可却少的事情,美甲师也成为了一种职业。也有不少外行想做美甲师,但是美甲师是一个技术行业,需要专业的学习,那么美甲学校哪家好? 美甲学校哪家好?一是要看这个美容化妆培训机构是否正规。学员在选择学校的时候,需要考虑的是应该选择一家具有办学资质的学校学习,这样一旦发生问题或者纠纷的时候,才能最大化的保证自己的利益。反之,培训学校的资质没有任何保证或者保障,那么学员将无法彻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看办学历史办学历史可以看出这个机构在这个行业的积累。一般来说,办学时间越长的证明经验越丰富,越能够为学员提供更适合学员的知识就业等等。首脑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院,创建于1991 年,如今已有29年的历史了。 三是看师资团队。我们去培训学校的目的就是学好,学的全面。所以这个师资团队也是很重要的,找个可以免费试听课程的,自身去亲自试听一下,包括老师的上课风格,模式,讲的是否通俗易懂等等都体验一下。首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是国内外资深教师的聚集地。所有教师均获国家高等级资格认证,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全程亲自教授指导。 四.看就业推荐保障我们选择这个行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就业,所以一定要看这个机构是否能提供就业推荐首脑学院专门设立的就业服务部,为学员找到满意的工作提供帮助和便捷,自身建立了完善的就业疏导和引荐机制,同时学院会经常举办“就业指导讲座”,让每位学子做出正确的职业规划和人生目标,并为通过努力去实现目标。

四川省成都市2017年中考物理真题试题(中考真题)

成都市二O一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含成都市初三毕业会考) 物理 注意事项: 1.全卷分A卷和B卷,A卷满分90分,B卷满分20分;全卷共110分;考试时 间90分钟。 2.在做答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涂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 方。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收回。 3.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的签 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4.请按照题号在答题卡上各题目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 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5.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染、破损等。 A卷(共90分) 第I卷(选择题,共28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8分) 1.下列事例中,为了减小压强的是() A.书包要用宽的背带 B.在鞋底做上凹凸不平的花纹 C.菜刀要经常磨一磨 D.拦河坝修成上窄下宽的形状 2.下列工具、物品或设施中,使用时利用了大气压强的是() A.天平 B.塑料吸盘 C.船闸 D.密度计 3.如图1所示,小秦改变了尺子伸出桌面的长度,用大小相同的力拨动尺子,尺子振动的快慢不同,他听到的声音不同。这表明() A.音色与声源振动的幅度有关 B.音调与声源振动的频率有关 C.响度跟人与声源的距离无关 D.声音只能在空气中传播 4.关于电磁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电磁波只能传递信息不能传递能量 B.光纤通信没有应用电磁波 C.电磁波能在真空中传播 D.声波和可见光都属于电磁波 5.“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和物理学科都强调了安全用电。下列做法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是() A.选用插座时,所有家用电器都使用两孔插座 B.更换灯泡时,不断开电源开关 C.有人触电时,首先切断电源 D.用验电笔检验时,手指不接触笔尾金属体 6.将一小石头浸没在水中,放手后小石块沉入水底。在小石块下沉过程中,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浮力变大 B.浮力变小

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第一部分基本政策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部分参保和缴费 三、分校和总部不在一个地方应该在什么地方参保?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有分校的,其分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参保;学校总部和分部在成都市行政区内,但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分别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由高校统一组织,在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

五、本人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本人或家庭缴费金额为50元。 六、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怎样补助? 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高校给予不低于10元的补助。 七、申请参保补助的学生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缴费时间和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10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第三部分待遇标准 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2017年成都市中考数学试题及答案

成都市2017年中考数学试题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九章算术》中注有“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今有两数若其意义相反,则分别叫做正数与负数,若气温为零上10C记作+10C,则-3C表示气温为()A.零上3C B.零下3C C.零上7C D.零下7C 人数(人)7121083 2.如图所示的几何体是由4个大小相同的小立方体组成,其俯视图是( D. 3 .总投资647亿元的西域高铁预计2017年11月竣工,届时成都到西安只需3小时,上午游武侯区,晚上看大雁塔将成为现实,用科学记数法表示647亿元为() A. 647X108 B . 6.47 X 109 C. 6.47 X 1010 D. 6.47 X 1011 4. 二次根式中,x的取值范围是() A. x > 1 B. x > 1 C. x <1 D. x v 1 5. 下列图标中,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则得分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为() A. 70 分,70 分B . 80 分,80 分C. 70 分,80 分D . 80 分,70 分 &如图,四边形ABCD^ A B‘ C D‘是以点O为位似中心的位似图形,若OAOA =2: 3,贝卩四边形ABCD与四边形A B' C D'的面积比为() A. 4: 9 B. 2: 5 C. 2: 3 D.匚:二 9. 已知x=3是分式方程上L-坠L =2的解,那么实数k的值为() X-1 X A.- 1 B . 0 C . 1 D . 2 10. 在平面直角坐标系xOy中,二次函数y=ax2+bx+c的图象如图所示,下列说法正() A. abc v 0, b2- 4ac> 0 B . abc > 0 , b2 - 4ac > 0 C. abc v 0 , b2 - 4ac v 0 D. abc>0, b2 - 4ac v 0 A . 0 、填空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6. F列计算正确的是(11.(「一 - 1) 0= . 12.在△ ABC中,/ A:Z B:Z C=2: 3: 4,则/ A的度数为 A. a5+a5=a10 B. a7—a=a6 C. a3?a2=a6 D. (- a3) 2=-a6 7.学习全等三角形时,数学兴趣小组设计并组织了“生活中的全等”的比赛,全班同学 的比赛结果统计如下表: 13.如图,正比例函数y仁k1x和一次函数y2=k2x+b的图象相交于点A (2, 1),

四川省成都市2017年中考英语真题试题(含扫描解析)【真题试卷】

成都市二 O 一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试卷 (含成都市初三毕业会考) 英语 注意事项: 1. 全卷分 A 卷和 B 卷,A 卷满分 100 分,B 卷满分 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2. 在做答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涂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 方。考 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收回。 3. 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 0.5 毫米黑色的签 字笔 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4. 请按照题号在答题卡上各题目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 答案无 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5. 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染、破损等。 A 卷(共 100 分) 第一部分 听力(共 30 小题;计 25 分) 一、 听句子,根据所听到的内容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念两遍。(共 5小题, 每小题 1 分;计 5 分) 1、A.Yes,she can. B. Yes, she does. C. Yes, she is. 2、A.It is. B. I see. C. Thank you. 3、A.You’re welcome. B. You’re right. C. You’re kind. 4、A.For an hour. B. Once a week. C. In a week. 5. A. Sure. It’s my magazine. B. Sure, you could. C. Sure. Here you are. 二、听句子,选择与所听句子内容相符合的图片,并将代表图片的字母填涂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每小题念两遍。(共 5 小题,每小题 1 分;计 5 分) 6. 7. 8. 9. 10. 三、听对话,根据对话内容及问题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念两遍。(共 10 小题, 每小题 1 分;计 10 分) 11. A. She is short. B. She has curly hair. C. She wears glasses. 12. A. At 10:00 pm. B. At 10:30 pm. C. At 11:00 pm. 13.A. One. B. Two. C. Three. 14.A. Wonderful. B. Cute. C. Excited. 15.A. Big Screen. B. Town China. C. Movie World. 16.A. In the bookstore. B. In the reading room. C. In the library. 17.A. The nature museum. B. The art museum. C. The science museum.

成劳社办〔2008〕479号(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成劳社办〔2008〕479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异地就医按驻外时间的不同分为长期和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进修、考察和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异地就医费用包括: (一)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就医登记有效期内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下同)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二)短期驻外人员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费用。 第四条异地就医的审核及医疗费结算,按《办法》和《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目录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二)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个人或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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