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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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浙建法〔2006〕2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及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我厅对《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设发〔2004〕97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及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众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施工图实施审查制度,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等工程)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以上规定以外的工程,如农民自建房等,业主自愿报审,各审查机构应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第二章机构认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认定,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查机构认定初审及相关工作。

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修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技术规范,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应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活动,应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省政府规定下放管理层级及省委省政府指定交办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建设部令第13号__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建设部令第13号__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建〔2006〕99号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管理部门: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建委设计处反馈。

???????????????????????????????????????????????????????????????????? ????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实施审查制度。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包括城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道路工程、桥隧工程、公共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并负责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初审上报工作。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设计审查办)受市建委委托对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施工图审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管理,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我省实施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及个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文件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加固工程设计、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等。

在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之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先审查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

设计企业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作为设计依据。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1、要有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准予土地使用权证;当地规划部门的用地红线(购地形图划红线);委托地质勘察;持以上手续及工艺图纸委托建筑设计院先做出建筑方案;2、经你同意后报当地规划部门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批准时画给你建筑红线;据此,建筑设计院进一步作出扩大初步设计提出概算,供你计划资金,订购设备,接着就是设计院的建筑、结构、水、电、设备各专业内部程序步骤协调审批等到出正式的完整的施工图,报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交你后,做预算,招标,招募到满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同时,你应负责场地的平整、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畅通,信息畅通等,当总监签认符合开工条件时,到当地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前期告一段落。

4、开工后,你只须支持监理代表你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的管理,并协调左邻右舍及当地乡、村政府有关的关系、筹集建设资金等事情。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属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与建筑红线相比,用地红线明显宽泛,只要在所属用地红线内施工,不受外界影响。

建筑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

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在建筑红线外不允许建任何建筑物。

关于印发《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勘设发[2005]4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附件表格详见文件。

(可到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建委勘察设计处领取)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含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景观,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含风景园林,下同)工程(新建、改扩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对施工图中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并对全市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

除市内四区以外的区市县(下同),施工图审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勘察设计协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发放审查认定书。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概要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概要

附件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并实行省、市(州、地)两级管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含消防及抗震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边坡支护设计)。

在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之前,应先审查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工程勘察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市(州、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审查机构第五条省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按照所在行政区域分为省审查机构和市(州、地)审查机构.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审查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应确认送审工程项目未超出审查机构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审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超限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市(州、地)审查机构在其允许审查业务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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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
一、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和科学性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标准,制定一个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审查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 目的
本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施工图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图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行性,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综合体、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等。

三、审查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1. 施工图审查委员会的组建
(1)施工图审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审核和审查施工图的专门机构,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

(2)委员会由一名主任、若干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其中专家需取得相关工程师职称资格。

2. 施工图审查的程序
(1)申请提交:建设单位向施工图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进行初次审查,检查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技术可行性。

(3)技术交流:委员会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流,讨论并修正施工图纸。

(4)终审审查:对修正后的施工图纸进行终审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 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1)一致性:施工图纸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包括建筑结构、工程设备、电气布置等方面。

(2)可行性:施工图纸应保证施工可行,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材料要求。

(3)合格性:施工图纸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审查结果与管理措施
1. 审查结果的分类
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情况。

通过的施工图纸可用于后续
工程施工,未通过的需进行重新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

2. 管理措施
(1)对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备案,并进行进度管理,确保按时完
成施工工作。

(2)对未通过的施工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回访复查,直至
满足要求。

五、审查的监督与评估
1. 监督
建设单位、审查委员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客观和遵循法规。

2. 评估
定期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流程,以不
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施工效率。

六、结论
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
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审查的监督和评估,可
以有效提高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和符合性,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以满
足建筑工程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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