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变更采购方式管理制度范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采购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提供招标文件,并接受供应商的提问和投诉。
第五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挪用、滥用招标采购资金。
第六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注重实际效益,合理确定招标采购规模与节约用途,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评标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情况。
第八条采购人员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不当利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范围、采购需求、招标条件和要求、招标报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招标通知应当具体说明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文件费用、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人基本情况、招标范围、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合同约定、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报价、技术方案、资质证明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及时提供给感兴趣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第三章招标的组织与实施第十六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由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透明、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经过前期准备、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投标评审、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法定媒体和本单位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确保达到广泛公开的效果。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办公用品采购。
第三条办公用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文具、办公设备、耗材、办公家具等。
第四条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执行采购活动。
第五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审核。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把控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做到供应商的合规经营,服务优质。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九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价格等;(二)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三)采购方式的确定;(四)采购时间和进度的安排。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及时报公司审核,并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在采购计划中尽可能考虑多个供应商,确保在供应商间进行竞争性招标。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计划,并报公司审核。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一)询价采购:适用于金额较小、供应商较少的场合;(二)竞争性招标:适用于金额较大、供应商较多的场合;(三)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的场合;(四)集中采购:适用于公司多个部门的统一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在采购方式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十七条采购单位应通过评估和考核,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供应商的合规经营。
(一)A类供应商:信誉好、服务优质、合作长期的供应商;(二)B类供应商:信誉一般、服务一般、合作有限的供应商;(三)C类供应商:信誉差、服务不合格、合作风险较大的供应商。
公司采购流程的管理制度11篇

公司采购流程的管理制度11篇公司采购流程的管理制度1分公司物资的采购,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物资需求部门应事先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公司分管部门审批后,转交采购部门采购。
一、商品采购1、各营业终端根据销售、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分公司领导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送总公司总裁审批;2、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整理、汇总后采购;3、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洽谈、签订采购合同,上报审批,最后下单采购;4、采购商品送到营业终端后,各营业终端仓管员应及时根据供应商的随货同行单和分公司的发货单验收商品,并签字。
直营店仓管员再根据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验收情况登记库存商品进销存表,而后将签字后的分公司发货单每周整理一次寄给采购部,加盟店将签字确认后的分公司发货单传真给采购部。
采购部再根据直营店或加盟店签收的情况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签收,复印一份留存,一份传真给供应商,而后将原件转给财务入账;5、各营业终端若发现质量问题或供应商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与实际商品不相符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得到处理意见后办理入库;6、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填写付款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转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给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7、采购部门负责取得供应商发票,并转交给财务。
二、其他物资采购1、分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20某某以上或it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申请单,应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方可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之后,分公司行政人员应验收、登记,收取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督促相关人员填写设备验收和领用单,附在报销或付款申请单后。
固定资产领用人发生变更的,行政部门应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移交,并填写移交单,报送一份给财务部备案;2、其他零星的'采购均需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审批后方可采购;3、所有的采购均要有相关人员的验收,并注明收到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日期等信息,并签名;4、采购人员根据手续完整的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
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备品备件采购管理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备品备件采购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备品备件采购指为企业正常运转和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的配件、工具、耗材等。
第四条、备品备件采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备品备件采购应充分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和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备品备件采购流程包括需求提报、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物资验收和入库等环节。
第七条、需求提报环节包括部门提出备品备件需求、明确规格、数量和预算等要求,并向采购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
第八条、采购计划编制应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
第九条、供应商选择应根据需求方提供的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或招标,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合同签订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物资验收应由采购部门进行,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应按照企业内部的入库程序进行,及时入库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三条、供应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供应商应有稳定的生产能力,能够及时供货并保证供货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对所供备品备件负责任,提供售后服务并及时解决售后问题。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企业的审计和监督工作,提供所需的合规文件和信息。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价应定期进行,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八条、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应经过法律审查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应及时进行,并保存备份文件,确保合同的原始和电子存档。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保障医疗器械采购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医疗器械的采购活动,并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三条采购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减少采购成本。
第四条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贪污腐败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采购流程、采购程序、采购评审、合同管理、采购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定、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准备、投标、评审、合同签订、执行和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需求确定环节应根据医疗器械使用需求、质量要求和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由专业人员负责提供可行性分析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采购计划编制环节应根据需求确定结果和资金预算情况,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时间、预算等信息。
第九条招标公告环节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物品、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投标文件准备环节应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资质证明、技术要求等。
第十一条投标环节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评审环节应由专业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能力、价格等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环节应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履行的各项要求。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环节应按照合同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完成采购物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五条采购程序包括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竞争性磋商等形式。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低的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可以直接向供应商询价,并选择性地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和获得报价,最终确定供应商。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高的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应进行公开招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地选取中标人。
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对自行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单位利益,实现采购资金的有效利用。
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购范围和标准:明确单位自行采购的范围,以及不同采购金额所适用的采购方式和标准。
2. 采购程序和流程:规定采购的准备工作、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要求。
3. 采购方式和方法:确定不同采购项目所适用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并规定各种采购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4. 采购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采购文件的编制、备案、归档等要求,确保采购过程能够被正确记录和保存。
5. 采购评审和监督: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或监督机构,负责对采购行为进行评审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6. 确保质量和履约管理:确定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明确交付时间和履约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
7. 知识产权保护:制定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权益归属和保护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8. 采购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定采购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单位采购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单位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减少采购风险,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促进单位发展并维护单位利益。
中学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采购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采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中学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并维护中学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对采购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第六条制定和修改本工作制度由中学负责人负责,并报中学总务部备案。
第二章采购活动的程序第七条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超过预算和计划的范围。
第八条采购活动应当明确需要采购的物品或服务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并制定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对参与招标的条件、要求、评标标准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学的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显眼位置进行公示,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能够获知招标信息。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明确,对于物品和服务的要求要详细列出,并标明评标标准。
第十二条中学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和报价文件。
第十四条中学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实报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中学应当成立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公平、客观。
第十六条中学应当按照评标结果,出具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中学应当及时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发出不中标通知,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中学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支付采购款项,并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
第十九条中学应当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采购工作流程。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二十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中学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5篇)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制度1、供应部门应根据公司生产部门的计划,按时按量地采购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原、辅材料;商务谈判必须要有____人以上的人员参加,商务谈判的内容(价格、质量、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时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采用集团公司规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与供应商签订。
在合同上注明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时向供货单位索要品质检验单,必要时质检部门可到原、辅料产地进行予检。
2、原、辅材料进厂:供应部门应提前向质检部门提交物料检测申请单,质检部门及时安排计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完成采样、制样、化验、开出分析报告单,经质检部门负责人复核后,加盖质量检验专用章作为“进出厂物品检测单”,并填明数量、质量、级别等,分别保送财务、供应作为结算依据。
分析报告单同时报送技术部门、生产部门。
3、对于经检验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原、辅材料,供应部门有权提出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财务暂时不予付款,由供应部门通知供货单位前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在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执行合同最终以仲裁结果为依据。
二、原、辅材料入库检验流程1、原、辅材料进厂:供应部门必须提前一到二天书面通知质检部门,注明供货单位、物料名称、数量、批次、进厂日期等,由质检部门安排计量、采样、制样,上述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并让供货单位全程监督并得到认可。
同时供应部门必须提前一到二天书面通知原料库管,由原料库管人员安排堆放。
2、已计量的原、辅材料由库管人员按不同的品种堆放,不能混杂,插牌标明品名,分析报告单未送达不准使用,否则追究库管人员或使用单位人员的责任。
3、每批原、辅材料计量结束时,质检部门立即会同供货方或公司供应部门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采、制样。
样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质检部门安排化验、一份交供货单位、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封口作为仲裁样品放公司质检部门保存,保存期为三到六个月,质检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化验出来,报技术部门和生产车间通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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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更采购方式管理制度范文
单位变更采购方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采购方式管理,促进采购工作的合规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办事处、分支机构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定义
1. 采购方式:指为完成单位的采购需求而采取的供应商选择和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谈判方式。
2. 单一来源采购:指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仅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单位的采购需求,采用的采购方式。
3. 竞争性谈判:指在公开招标无法实施或者经充分比较明确某一供应商明显优于其他供应商,谈判范围明确、适度,定向向一个或多个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的方式。
4. 比选:按资格、按技术或综合评定,通过公开询价、直接委托或询购等方式,选取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 公开招标:指通过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供应商,进行公开评标和最终的供应商选择的采购方式。
6. 技术开发采购:指为单位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支持,选择技
术开发单位承担科技创新工作的采购方式。
7. 协议供货采购:指根据单位需求的变动情况,与供应商达成一定的协议,按约定的条件和期间进行供货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采购方式选择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采购方式选择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经济效益原则
采购方式选择必须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为目标,确保单位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风险防范原则
采购方式选择必须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防范采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合同履行能力等问题。
4. 透明原则
采购方式选择必须保持程序的透明性,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分类
第五条单位的采购方式主要分为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比选、公开招标、技术开发采购和协议供货采购等。
第六条单一来源采购
1.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
(1)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仅有一家供应商能
够满足单位的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 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情况,迅速采购以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 单一来源采购的程序
(1) 经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供应商等信息,提供必要的申请依据。
(2) 经批准: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由采购人按申请批准的采购金额和供应商进行采购。
(3) 合同签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竞争性谈判采购
1. 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范围
(1) 在公开招标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有明显优势的供应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 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无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查证等情况下,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
(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应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和交付期限。
(2) 市场调研:采购人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供应商的信誉、资质、技术能力等情况。
(3) 邀请谈判:采购人应向具有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发出邀请,进行采购谈判。
(4) 供应商评审:采购人应根据采购谈判的内容和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选定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5) 谈判结果确定: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商定谈判结果,并签订谈判协议或采购合同。
第八条比选采购
1. 比选采购适用范围
(1) 在竞争性谈判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选取供应
商进行采购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2) 根据采购物品的特殊性,依据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等
情况进行采购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2. 比选采购的程序
(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应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明确采购
的具体要求和交付期限。
(2) 供应商选择:采购人应根据比选的方式(按资格、按技术
或综合评定),发布询价、直接委托或询购等方式选取供应商。
(3) 评审与选择:采购人应对申请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最终选定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4) 合同签订: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商定合同内容,签订
采购合同。
第九条公开招标采购
1. 公开招标采购适用范围
(1) 采购金额高于法定审批权限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金额较大或资金来源较为复杂的采购,经过风险评估,确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况。
2. 公开招标采购的程序
(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应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明确采购
的具体要求和交付期限。
(2) 招标文件准备:采购人应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包
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明确投标要求和评标标准。
(3)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向
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供应商。
(4) 投标开标: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
开开标,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5) 评标与结果公告:采购人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确保
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布结果公告。
(6) 合同签订:采购人应按照法定程序与中标人进行合同洽谈,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技术开发采购
1. 技术开发采购适用范围
(1) 为单位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支持的采购活动。
(2) 选择技术开发单位进行科技项目的合作和合同研发的采购
活动。
2. 技术开发采购的程序
(1) 技术需求确认:单位应对技术需求进行确认,明确采购的
具体要求和交付期限。
(2) 技术开发单位选择:单位应对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单位进
行选择,进行技术服务需求的洽谈。
(3) 评审与选择:单位应对申请参与技术开发采购的单位进行
评审,最终选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技术开发单位。
(4) 合同签订:单位应与选定的技术开发单位商定合同内容,
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第十一条协议供货采购
1. 协议供货采购适用范围
(1) 采购物品需按需求情况分批次供货,供应商与单位之间需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协议供货采购方式。
(2) 采购物品为易变动、易损耗的情况,无法确定采购清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协议供货采购方式。
2. 协议供货采购的程序
(1) 采购需求确认:单位应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和交付期限。
(2) 供应商选择: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协议供货的对象。
(3) 协议签订:单位应与供应商商定协议内容,签订协议供货合同。
(4) 供货执行:单位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期间,向供应商发出供货通知,并接收供货物品。
第三章变更采购方式管理
第十二条变更采购方式的情形
1. 采购需求变更:在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需求的变更,导致原先选择的采购方式不适用的情形。
2. 供应商调整:在采购过程中,由于原先选定的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需要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选择供应商的情形。
3. 采购金额变更:在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金额的变动,超过原先选择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的情形。
4. 紧急采购:在突发事件或突发情况下,为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需要以及时采购来满足单位需求的情形。
第十三条变更采购方式的程序
1. 变更申请:采购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变更影响等,并提供必要的申请依据。
2. 变更审批:采购人应将变更申请提交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审批,并在申请表上注明审批意见。
3. 变更通知:采购人应及时将申请的变更结果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备案工作。
4. 变更执行:采购人应按变更后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变更合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法责任
1.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进行采购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其他干部、职工、供应商以贿赂、寻租、滥用职权等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除追究纪律责任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风险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制定的与本制度相悖的规定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