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2)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报废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予以报废。
1.国家发布淘汰的仪器设备品目及种类;2.计量检定和质量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校正修复的;3.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法进行有效技术改造的;4.失效或功能低下、技术落后,不能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5.性能明显下降,无法修复校准的;6.严重损坏,修复成本超过设备原值 30% 以上的;7.因零部件停产,致使主要功能不能恢复的。
二、报废程序1.使用科室填写报废申请单,提交药械科门进行相关技术鉴定(注意:信息填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2.药械科接到科室报废申请单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明确鉴定意见。
使用科室将签有鉴定意见的报废申请单,交设备资产会计,办理后续审核、审批、销账手续。
3.设备资产管理会计接到签有报废鉴定意见的报废申请单后,核实设备基本信息,查阅设备折旧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废单逐级交相关领导审批。
4.对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资产管理会计通知设备所在科室,凭已批复的报废单,将报废设备交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
5.库房保管员收到报废设备后,在设备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按药械科门处置意见分类存放;6.设备所在科室持库房保管员签字的报废单,到设备资产会计处办理资产销账手续(因论证不力,或使用不当造成尚在折旧期内报废的设备,其未折旧的余值,一次性计入科室成本)7.设备资产会计定期将报废设备信息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报废设备处置1.报废设备由库房保管员进行分类管理,对可降级或调剂使用的设备,由药械科负责统一进行院内调剂。
院外调剂设备应请示分管院长。
调剂时需在保管员处办理领出手续。
2.对无临床使用价值但有可再用零配件的设备,由药械科门安排相关人员拆卸可用配件,在保管员处办理领出手续,交零配件库房统一管理,用于院内设备的维修。
残余部分,定期报请医院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变现或其它处理。
医疗设备维修与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与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医院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效果,合理布置设备维护和修理与报废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与报废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监测等医疗活动的物品和设备。
2.维护和修理:指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修理和故障排出的活动。
3.报废:指医疗设备因性能不达标、使用寿命到期或无法修复而被确认为无法连续使用的处理方式。
第二章设备维护和修理管理第四条维护和修理计划1.医院设备部门应依据设备维护和修理情况和紧要性,订立年度设备维护和修理计划,包含维护和修理项目、时间布置和维护和修理人员等。
2.维护和修理计划应提前通知相关科室,并确保维护和修理工作不影响正常医疗活动。
第五条日常保养1.每台医疗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等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保养记录应认真记载保养人员、时间、保养内容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六条故障维护和修理1.科室在发现设备故障后,应立刻向设备部门报修,并供应认真的故障描述和使用情况,以便设备部门及时处理。
2.设备部门应依据故障情况和设备紧要性,订立维护和修理优先级,并及时布置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
3.维护和修理完成后,设备部门应向报修科室供应维护和修理结果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
第七条外包维护和修理1.对于某些特定设备或特殊情况下的维护和修理需求,医院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维护和修理单位进行外包维护和修理。
2.外包维护和修理合作方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并在维护和修理期限内完成维护和修理工作。
3.外包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医院设备部门需要对维护和修理进展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维护和修理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与统计1.设备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对每次维护和修理进行认真记录,包含故障原因、维护和修理过程、使用料子和维护和修理结果等信息。
医疗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疗设备的回收、利用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成本,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回收范围和标准1. 回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废弃、损坏或不再使用的医疗设备。
2. 回收标准:- 医疗设备应按照其材质、功能和状况进行分类;- 回收前,应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回收过程中,应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二、回收流程1. 设备报废:当医疗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正常工作时,使用部门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供设备清单、使用年限、原因等信息。
2. 设备评估: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报废申请后,应对设备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回收利用。
3. 回收处理:- 可回收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联系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并确保回收过程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 不可回收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 记录保存: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回收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回收时间、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五年。
三、利用管理1. 设备利用:-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回收的设备进行分类、整理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对可再次使用的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维修、消毒和检验,并重新编号、登记;- 对无法再次使用的设备,应进行报废处理,并确保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
2. 设备分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医院需求,合理分配可使用的医疗设备。
3. 设备跟踪: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所有使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培训和监督1.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使用医疗设备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回收、利用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回收、利用和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回收、利用和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疗设备报废的制度与流程

医疗设备报废的制度与流程
我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一)国家规定淘汰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四)失效或功能低下、技术落后,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
(五)国家有明确要求的。
医疗设备报废流程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申请科室:资产管理员:护士长:科主任:
备注:技术鉴定意见应为我院主管部门维修职工签字或与第三方技术人员同时签字。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和报废鉴定小组审核鉴定,设备科或医院领导批准后(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3.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4.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建立各种医疗仪器报废资料,仪器设备报废的资料包括:①“仪器设备报废中请表”。
其栏目有设备名称、型号、价值、生产广商、购买日期、使用科室、使用年限、效益分析(检查或治疗人次,每人次收费,总收人)、报废原因等栏目。
②“评价鉴定意见表”。
栏目设有设备名称、型号、价值、技术性分析(技术落后程度)、现存在的故障情况、有无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必要、修理或技术改造的方案、费用等栏目。
③“综合意见表”。
分为两栏,有修理、技术改造或报废意见栏,依据(评价鉴定标准和评委意见)栏目。
由这三种表构成仪器设备的报废资料,存档待查。
成立仪器报废评价鉴定委员会,由分管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医学工程科(部)主任任副主任和(3—4)名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任委员会委员,形成医疗仪器设备报废的专门管理机构。
操作程序,首先由使用科室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由医工科(部)组织委员(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考察、评价鉴定。
再由医工科(部)召开仪器设备报废会议,进行讨论和论证,每位委员填写一份“评价鉴定意见表”。
最后由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填写“综合意见表’,形成仪器设备报废的最后决策并存档。
建立了医疗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和鉴定评价标准后,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不能报废,规范了设备报废行为,并积极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极大的提高了医疗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有效抑制了行业不正之风。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医疗设备报废流程,以使全院各科室医疗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所遵循的规定有据可依,严格控制仪器设备的报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院内医疗设备报废操作。
3.标准
3.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3.1.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3.1.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部件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
者
3.1.3应用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3.1.4机型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又年久失修者。
3.1.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3.1.6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其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3.1.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或有不良事件反应
3.1.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者
3.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表》,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等,经医院设备科维修人员审核鉴定,医务部主任、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3.3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前往财务部办理手续。
3.4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设备科处理。
4.流程
4.1《报废流程》
5.表单
5.1《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表》 附件一:《报废流程》
附件二:《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表》
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表。
医疗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0 前言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设备的拆除和报废工作。
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和总结,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疗设备拆除和报废工作的规范、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2.0 拆除与报废定义- 拆除:指对无法维修的设备进行技术拆卸,拆卸过程中停用设备,破坏部分或者全部设备元器件,剩余部分可以报废或者重新利用。
- 报废:指医疗设备到了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经过维修仍然无法正常使用,不能达到其规定的功能和性能,不能再维修使用或没人要接收,则可以申请报废处理。
3.0 拆除与报废程序- 3.1 评估拆除与报废的设备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评估,当发现设备达到拆除或报废标准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拆除或报废程序。
- 3.2 拆除与报废申请设备管理人员应填写《拆除与报废审批表》,并报经过机构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审批表应包括拆除或报废理由、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评估结论,以及拆除或报废的进度。
- 3.3 拆除与报废实施拆除或报废的实施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元器件得到合理的利用和环境不受到污染。
- 3.4 拆除与报废结论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应填写《拆除与报废结论报告》,并报经过机构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归档。
4.0 拆除报废后处理- 4.1 拆除后的处理设备管理人员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拆除后产生的垃圾。
- 4.2 报废后的处理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对报废设备予以清理和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二次处理。
5.0 安全防护在拆除和报废的整个过程中,应当在设备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且进行完整的安全措施以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6.0 相关责任- 6.1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拆除和报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6.2 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设备的拆除和报废。
- 6.3 所有与拆除和报废有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执行,如出现问题,责任由管理人员承担。
以上就是医疗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所有医疗机构秉持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拆除和报废工作。
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篇1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
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篇21、目的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4.1.6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4.2.1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报公司总经理认可后,公司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技术总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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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1.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1.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1.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1.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1.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其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1.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2.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3.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
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合理利用。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使用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科统一处理。
5.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疗器械维修人员鉴定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市查论证,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登记造册,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生效。
6.报废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院长、设备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维修人员。
每年审査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做有记录。
7.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统一招标处理后,办理销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