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范文

医嘱查对制度范文一、医嘱查对制度的意义:1.保证医疗质量:通过医嘱查对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的医疗错误,避免患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提高工作效率:医嘱查对制度可以减少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因为疏忽或错误而产生的额外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3.强化团队协作:医嘱查对制度需要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可以增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医疗水平。
4.对实习生和新员工有指导作用:医嘱查对制度可以对实习生和新员工进行规范和引导,帮助他们适应临床工作,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二、医嘱查对制度的流程:1.医生开具医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开具医疗嘱咐,并填写相关信息。
2.护士核对医嘱:护士在接收到医嘱后,要及时核对医嘱内容、患者身份和疗程等信息的准确性,并在核对后签字确认。
3.药师审查:医嘱传给药师后,药师会审查医嘱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包括用药途径、剂量和相互作用等因素,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医生沟通并提出建议。
4.给药和监测:按照医嘱执行给药,同时根据医嘱要求进行监测和观察。
5.反馈和记录:护士在执行完医嘱后要及时向医生反馈执行情况,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医嘱执行的详细过程。
三、医嘱查对制度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高强度工作压力:医院的医疗工作非常繁忙,医生和护士们工作压力大,容易出现疏忽和错误。
解决方案是提供合理的人员配备,适当降低工作负荷,延长休息时间,避免连续长时间工作导致精神和身体疲劳。
2.沟通不畅:医嘱查对制度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有序沟通与协作,而沟通不畅容易导致信息传递和执行的问题。
解决方案是加强团队建设,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交流机制,推广使用电子病历和移动应用程序,方便医护人员的沟通和查对工作。
3.医生意见不合理:医生开具医嘱时,可能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开出的医嘱不合理或不规范。
解决方案是加强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生的临床水平和规范意识。
4.护士专业素养不足:护士在核对医嘱时,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口头医嘱制度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医院不允许下打电话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现场抢救,并应严格遵照下列规定:
一、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
1.认真聆听: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认真聆听口头医嘱的内容。
2.大声复述:护士大声复述完整的医嘱内容2遍。
3.确认无误:执行护士与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立即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前,须经2人核对药物名称、浓度、剂量、用法等,以确保用药安全,立即执行。
5.准确记录:护士将口头医嘱的内容准确记录在《口头医嘱记录本》上。
6.补开医嘱: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字,6小时内完善各项抢救记录。
医嘱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制度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 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重整医嘱,在长期医嘱的最后一项下面 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最后一行写满,需在新一页的第一项医嘱的顶 线上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仅剩一行,可不写医嘱,但需注明“空 格”。凡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必须重整,并在医嘱栏的中央写上 “重整医嘱”及重整时间并签名,并认真核对,防止错漏。
医嘱制度
十、护士在进行医嘱整理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涂改。如有疑义,应 与有关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做到每日总对,每 班查对,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十一、护士执行医嘱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实现 责任到人,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八、执行口头医嘱
ü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 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ü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 认后方可执行。
ü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 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ü 抢救结束督促医生在6小时内补开医嘱,护士对执行医嘱进行整理和签名, 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医嘱制度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10时以前开出。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 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2小时内开出, 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需 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若为一组医嘱“取 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嘱是医务人员根据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向患者开具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建议的书面指示。
第三条医嘱应当合理、科学、安全、有效,不得损害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职责,确保医嘱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应当在接受医疗服务前,详细了解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合理性等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对医嘱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方案。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嘱签订第九条医嘱应当由医务人员面对面与患者沟通,并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开具。
第十条医嘱应当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具体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避免套用通用的医嘱模板。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及时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在开具医嘱时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情况。
第十五条患者和家属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医务人员开具的医嘱,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十六条患者应当按照医嘱的要求,遵医嘱执行,并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停止治疗。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品用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中确保病人得到正确治疗的关键环节。
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向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下达的治疗指示。
执行医嘱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嘱得到正确、及时和安全的执行,以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一、医嘱的下达和接收1. 医嘱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下达。
医嘱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等。
2. 医嘱可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或手工方式下达。
电子病历系统下达的医嘱应经过医师确认和签名。
手工方式下达的医嘱应由医师亲笔签名。
3.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收到医嘱后,应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如有疑问,应立即向医师提出,由医师进行澄清和确认。
二、医嘱的执行1.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应按照医嘱内容进行治疗操作和药物给药。
执行前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确保无误。
2. 药物给药应遵循药物说明书中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等要求。
如有特殊给药要求,应按照医师的指示执行。
3. 执行医嘱时,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三、医嘱的变更和取消1. 医嘱的变更或取消应由原下达医嘱的医师进行,并注明变更或取消的原因。
2.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发现医嘱有误或不适合病人情况,应立即向医师报告,并由医师进行变更或取消。
四、医嘱的记录和查对1. 执行医嘱后,护士应在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执行人员和病人反应等详细信息。
2. 医嘱记录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撕毁。
3. 每日工作结束后,护士应进行医嘱查对,确保医嘱执行正确无误。
查对记录应由查对人员和护士长签名。
五、医嘱执行的监督和质控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嘱执行的监督机制,由护理部门或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嘱执行的质控活动,评估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并采取改进措施。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1.政策是临床医生为患者下达医嘱时必须遵循的制度。
2.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全。
3.标准3.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职责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审核,医疗院长批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登录到HIS系统下达电子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医嘱时只能由带教医生以自己的姓名和密码登录,开完医嘱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登录的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带教医生将自己的姓名和密码告知没有处方权的医生,让其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开出医嘱。
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如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住院病人的长期医瞩、临时医嘱都要经HIS电子医嘱系统录人,护理人员、药学人员执行电子医嘱,不再执行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录医嘱,并在医嘱说明栏中进行说明。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3.2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瞩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0时以前开出,但因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3. 3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科室惯例。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由HIS系统自动产生,不得修改。
特殊情况需要对医嘱进行补充说明时,医生要在“医嘱说明”栏进行补充说明。
3.4医嘱上的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对儿科病人的药物医嘱,必须注明病人的体重。
如果静脉输液超过一瓶,加人药物超过一种,应分瓶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做出的医疗决策和治疗指导。
医嘱制度的合理运行不仅能够提高医疗质量,还能够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医嘱制度的定义、目的、执行过程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嘱制度的定义1.1 医嘱的概念: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向医疗团队下达的治疗指导和护理要求。
1.2 医嘱的分类:医嘱可分为药物医嘱、非药物医嘱和护理医嘱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治疗需要进行细分。
1.3 医嘱的重要性: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它能够确保医生的治疗意图得以准确传达,并且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
二、医嘱制度的目的2.1 确保医疗质量:医嘱制度能够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符合科学规范,提高医疗质量。
2.2 保障医疗安全:医嘱制度能够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患者因为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而遭受伤害。
2.3 保护患者权益:医嘱制度能够明确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障。
三、医嘱的执行过程3.1 医嘱的下达: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书写医嘱并下达给医疗团队。
3.2 医嘱的执行:医疗团队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治疗和护理,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3.3 医嘱的记录和评估:医疗团队将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医嘱制度的监督管理4.1 内部监督:医院设立医嘱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监督。
4.2 外部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对医院的医嘱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3 患者参预:医院鼓励患者参预医嘱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提高医疗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结论: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它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保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医嘱制度,加强对医嘱的执行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保障。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医疗行为规定。
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发出的符合规范的医疗指示。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临床规范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对医院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医嘱形式医嘱包括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1. 口头医嘱是指医师直接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等发出医嘱。
2. 书面医嘱是指医师将医疗指示、医嘱等书面形式发出。
为了保证医嘱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医院要求医师书写医嘱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不得使用手写医嘱,防止出现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
二、医嘱的构成1. 医嘱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
医嘱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次数、疗程、用药时间等。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饮食控制、病床护理等方面的医嘱。
2. 医嘱的实施,需要告知相关的医疗护理工作人员(如药剂师、护士、化验师等)实施。
3. 医嘱的签署,医师要在电子病历系统上签署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并且需要有经过审查并通过的病例记录。
4. 医嘱的核对,医师核对本人或他人书写和执行的医学指示和药品清单。
三、医嘱的执行1. 对于患者的治疗,医生需要给出科学的医疗意见、医嘱和用药建议。
2. 患者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3. 医护人员须确认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疾病史等重要信息是否在电子病历中有明确记录,遵循药品处方、用药、计量和监护规定。
4. 定期复核患者用药记录,及时调整医嘱用药。
5. 科室主任和质控科室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医嘱执行情况。
四、医嘱的审查和审核1. 医嘱的审查,医院要求医师提交电子病历,严格审核医嘱是否符合规范,需要把握自己的学科边界,判断是否需要参考其他学科,确保医嘱的准确度。
2. 医嘱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证书的审方师或临床药师负责审核医嘱,并对医师的业务疑问进行解答。
3. 流程规范,审查和审核医嘱录入电子病历,协调业务部门完成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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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
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
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
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药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
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
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
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
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
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
当医生评估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嘱执行。
⑷“自备”药品医嘱:如果药品是“自备”的,按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并执行。
护士执行要打印分类医嘱执行单,执行后在分类执行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医生下达的抢救病人紧急抽血检查项目医嘱要求在30分钟内执行,抽取样本,并立即送到检验科。
检验标本送到检验科30分钟后要开始追踪检验结果,并报告给医生。
除血培养、凝血四项等检验时间要求较长的特殊检查以外,医生要在1小时内得到急诊检验结果。
其他紧急检查项目医嘱要30分钟内执行,并积极配合医生和辅助检查科室尽快完成检查,使医生在1小时内得到检查的初步结果。
因某些特殊原因使一些医嘱无法执行时,如病人拒绝执行、病人临时离开医院等,护士要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必要时要向接班护士交班。
医生在开出急诊检验检查医嘱后,如果超过一个小时还没有得到相关的检验结果时,要及时追问,查找原因。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护士采集标本后再次确认标本条码,外送人员将标本送至检验
科前要确认标本条码,以确定标本送出的时间。
检验科接到标本后进行标本的条码的确认,以确认标本接收的时间。
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和联系、核实。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骨髓细胞学检查的医嘱或医生认为有沟通必要的临床检验医嘱时,要在申请单或医嘱说明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
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同一时间下达的多项医嘱,首尾项的时间及签名相同。
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10、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⑴药物长期医嘱流程:当日下达的长期医嘱当日执行。
长期医嘱药物执行时间在一组要求时间的前后一小时内均视为有效,但时间性用药的间隔时间应符合医嘱要求。
l 长期备用医嘱(PRN)应记录在长期医嘱单上,每次需要执行时,医生需开具临时医嘱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可在执行后6小时内补开医嘱。
例如退热药须在体温超过38.5℃时,护士请示医生同意后由护
士执行。
⑵病重医嘱标准:病人有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已经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或病人生命体征出现明显异常,或者经医生评估,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出现变化并导致严重后果时,应告病重。
病重病人的护理级别应与病情相适应。
〔3〕标准医嘱:由医院认可的、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执行的常规医嘱。
详见附件。
11、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先写三大常规、肝功能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2、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3、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
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
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药学人员、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
对有疑问医嘱,必须查清确认后方可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理,没有医生的医嘱,护士不得给病人进行处理。
但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护士有权根据心肺复苏抢救程序等护理规范对病人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所有需要在医院内由医护人员执行的药物医嘱执行后必须记录且保存
在病历中。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麻醉师可以下
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电话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
护士在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时在《口头医嘱单》中记录医嘱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将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在《口头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签名时间。
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安全执行口头医嘱,事后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医嘱内容。
17、病人术后,应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开术后医嘱时,必须在长期医嘱中写明“术后医嘱”,术后医嘱开出后,术前医嘱自动停止。
18、如果临时医嘱开出后发现需要更改,护士未执行的情况下,医生可在医嘱单写“取消”,并签全名和时间。
已经执行过的临时医嘱不能再取消,也不准自行销毁原有医嘱。
长期医嘱已生效但没有执行需要取消则按照长期医嘱的停止进行操作。
19、如果医嘱更改过多,须重整医嘱。
20、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则需要停止或取消整组,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
21、护士每日应查对全部医嘱。
22、医嘱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科室要按医院的政策进行登记、上报、
总结、分析,以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准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当病人住院时间太长,病历太厚时,经主管医生同意,可以将部分医嘱单收藏,交护士长保管,但在病历中尽量保留一个月以内的记录,在病人出院时要将病人的全部医嘱整理好放入病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