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帽子”交易的若干问题研究——以汪建中操纵市场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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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视角下的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分析

“博弈论”视角下的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分析

金融观察Һ㊀ 博弈论 视角下的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分析韦㊀莉摘㊀要:不论是金融界传奇的华尔街还是中国的金融市场ꎬ投资与投机一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ꎮ关于金融市场参与者而言ꎬ其高收益㊁高风险经常导致他们做出一些过激行为ꎬ一些商业鬼才运用自身独特的嗅觉甚至经过一些非法或者侵害别人利益的行为来为自己谋取高额的利益ꎮ我们在肯定投资投机行为为资本市场注入活力的同时ꎬ也要预防投机过度对市场的冲击与伤害ꎮ众所周知ꎬ不论投资还是投机ꎬ它们的实质都是为了获取利益ꎮ那么ꎬ它们之间的博弈ꎬ谁更胜一筹呢?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ꎮ关键词:投资ꎻ投机ꎻ心理偏差ꎻ投资风险中图分类号:F830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2-0121-02㊀㊀博弈论在经济学㊁国内及国际政治科学㊁军事战略以及生物学等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ꎬ那么什么是博弈论呢?博弈论即两位局中人在一场竞赛中利用自己的方案与优势对抗对方的策略ꎬ最终获得成功的目的ꎮ在我国ꎬ经济越来越市场化ꎬ比如股市㊁证券ꎬ对它们而言ꎬ投资与投机ꎬ二者不可或缺ꎮ投资ꎬ便是使用投资者手中的现有资金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ꎬ其目的是为了从经营所得到的利润中获取更多收益ꎮ而投机则是依据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测与了解ꎬ预计将会出现的盈利状况ꎬ提前规划运用市场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变动赚取差价ꎬ一旦存在信息不对称ꎬ就意味着存在投机行为ꎮ而投机所做的就是利用股价的上下波动进行多次买入和卖出来赚取其中的差价ꎮ证券投机也是同样道理ꎬ货币持有者运用证券价格的凹凸波动赚取差价ꎮ因此ꎬ笔者认为有投资必然会有投机ꎮ一㊁投资与投机的联系与区别投资与投机虽然在理论上很容易分辨ꎬ但在生活中投资与投机的界线很难划清ꎬ它们是相辅相成㊁彼此联系的ꎬ因为人们的动机能够随时产生转化ꎮ它们二者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你中有我ꎬ我中有你ꎮ我们可以把投资理解为相对稳重的投机ꎬ投机便是相对冒险的投资ꎮ例如ꎬ投资者为做一个长期投资购买了大量证券ꎬ但若证券行市暴涨ꎬ他可能会担心错过这次盈利的时机而急于将这些证券卖掉来赚取更多的利益ꎬ在这种情况下ꎬ他的身份又变成了一个证券投机者ꎮ相反ꎬ购买证券的投机者ꎬ他们想在短期时间内获取暴利ꎬ如果证券行市暴跌ꎬ那么他们可能又会改变自身的想法ꎬ将所持有的股票迟迟不肯卖出ꎬ那么他的身份又会变成事实上的证券投资者ꎮ在操作过程中ꎬ投资与投机在本质上并无区别ꎬ它们都是投资者做出一些投入后期望未来能够获取更高的收益ꎮ投资与投机的区别在于ꎬ投资本身是为了降低风险ꎬ是投资者在通过详尽的市场调研剖析后ꎬ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的操作行为ꎬ这种行为是理性的ꎮ他期望他的投入在将来取得一个合理回报ꎮ投资的回收期较长ꎬ投资变现速度较慢ꎬ流动性也比较差ꎬ更趋向于未来收益的积累ꎮ而投机与投资恰恰相反ꎬ它的期限比较短ꎬ其实质是承担风险ꎮ投机者作为市场的风险承担者ꎬ他的行为是盲目从众的ꎬ为了谋求利润期待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ꎬ通常是快速的买卖行为ꎮ俗话说ꎬ高风险高收益ꎮ由于投机承担了风险ꎬ若投机取得成功ꎬ那么投机者取得的收益必将丰硕ꎻ若投机惨遭失败ꎬ那么投机者也将承担庞大的损失ꎮ因而ꎬ人们常常把投机行为称为 高风险的投资 ꎮ二㊁投资投机行为分析(一)投资投机者行为的偏差分析在资本市场中ꎬ投资者在面对庞大的信息流㊁繁杂的买卖状况以及压力时ꎬ为尽快做出决策计划ꎬ他们通常会借助直觉和一些框架ꎮ直觉即参与者的直观感受ꎬ并没有经过分析推理ꎮ直觉贯穿于生活之中ꎬ是个人在试错法下积累的普遍经验ꎮ直觉能协助人们更快地找到答案ꎬ虽然不一定是最优的解决方案ꎬ但可能靠近正确答案ꎬ当然也可能出现一些误差ꎬ这是不可避免的ꎮ框架是为参与者提供形式或强度的结构系统ꎮ它能够给参与者指引方向或提供模板ꎮ因为很多框架是模糊的ꎬ那就需要投资者自己去甄别所面临问题适应的情景并进行选择或者加以修正ꎮ我们把它称为投资者过分依赖框架ꎮ总之ꎬ无论直觉偏差还是依赖于框架ꎬ都会对投资者决策的正确性产生影响ꎮ(二)投资投机者行为的心理分析投资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ꎬ心理对决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ꎬ很多投资都曾因各式各样的心理误区导致了投资亏损ꎮ在金融市场中ꎬ拥有良好的投资心理是投资取胜的必要因素ꎮ很简单ꎬ同样的环境同时同方向操作ꎬ不同投资者的心理差异会使他们获得不同的投资收益ꎬ或许这种收益还相差甚大ꎮ笔者坚信ꎬ一个拥有良好投资心理的投资者ꎬ会更加沉着㊁有效地对市场进行分析ꎬ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来获取收益ꎮ1.羊群效应羊群效应我们都知道它就是一种盲目的从众心理ꎬ即所121谓的 赶潮流 ꎮ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发现ꎬ经常在一起相处的人ꎬ会互相影响ꎬ一般都有着相近的想法ꎮ如果出现一个选择ꎬ他们往往会放弃自己的意见ꎬ接纳大多数人的想法ꎬ选择与他们一致的行为ꎮ俗话说真理一般掌握在少数人手里ꎬ所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都是对的ꎮ然而所造成的惨重损失却需要自己买单ꎮ有些投资者在市场处于高峰期ꎬ看到他人大量买入股票ꎬ即使价格很高ꎬ在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也跟风追买ꎬ显然这并不是投资的好时机ꎮ而当市场处于低迷状态ꎬ很多投资者虽然看到优质股票被低估也不敢买入ꎬ因为别人都按兵不动ꎮ还有一些投资者受某些空穴来风消息的影响ꎬ因恐慌抛售了大批后市潜力很好的股票ꎮ因此ꎬ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时ꎬ切不可盲目跟风ꎬ应该提前做好市场调研ꎬ了解市场的需求ꎬ从而做好投资决策ꎬ显然人云亦云是不可取的ꎮ2.犹豫与贪婪心理在证券及股票市场犹豫心理屡见不鲜ꎬ投资者已经做好了自己的投资策略及相应的投资计划ꎬ但总在不断等待与观望中错失良机ꎮ表现在当自己的股票开始盈利时ꎬ投资者兴奋不已总是期望还有更大的上涨空间ꎬ不肯果断抛售赚取既得利益ꎬ结果在股价下跌时又让自己陷入股票被套牢的局面ꎮ每次股票价格下跌时ꎬ投资者期待价格一跌再跌ꎬ一直不愿买进ꎬ结果让最好的赚钱机会轻易溜走了ꎮ人们无止境的欲望只会让原本的投资计划落空ꎬ到头来一无所获ꎮ3.过度自信巴菲特认为ꎬ信心是投资成功的一个必要因素ꎮ这无可厚非ꎬ但笔者也相信过分自信并不是好事ꎮ投资者的自信并非源自主观期望ꎮ过分自信导致投资者过分依赖自己的决策却忽视是否符合公司发展状况ꎬ从而忽视了风险ꎮ也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高估自己的判断力及信息的准确性ꎬ从而导致决策失误ꎮ例如在美国次贷危机前ꎬ大多数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都看好房地产ꎬ然而几位投资鬼才准确预测到泡沫的破裂ꎬ成为少数在金融灾难中大量获利的赢家ꎮ在这场较量中每一个人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ꎮ他们每天在房价上涨时开心地计算着上百倍的利润ꎬ却没有想过房价一旦下跌他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ꎮ由于从不相信房价会跌ꎬ所以他们不会重新审视市场ꎬ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不合时宜ꎬ最终输得一败涂地ꎮ在笔者看来ꎬ让我们陷入困境的不是无知ꎬ而是自己笃定的缪判ꎮ这无疑是对华尔街投资者过分自信的无情揭露ꎮ4.投机善赌有一些股市投资者ꎬ他们希望达到一劳永逸的状态ꎮ这类投资者希望通过几次成功的投机就获得高额回报ꎮ他们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及资金ꎬ等待自己翻盘ꎬ但是当股市下跌ꎬ他们仍不死心ꎬ认为总会回暖ꎬ就像赌徒一样相信他们终会赢ꎬ继续注资妄图反弹ꎬ却被市场牢牢套住ꎬ造成巨大损失ꎮ(三)投资投机对待风险的态度投资者通常在保存本金的前提下争取利润ꎬ而投机者认为风险承担就是一种赚钱的路径ꎮ很多投资者利用适当分散投资来分散风险ꎬ投机者往往偏爱一次性获得暴利ꎮ投资者为了追求稳健ꎬ可能会选择存银行㊁买债券㊁买指数基金等ꎮ投机者偏爱高回报ꎬ因此ꎬ买彩票㊁赛马等会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ꎮ高风险通常伴随高收益的产生ꎮ无论进行投资还是投机ꎬ我们首先应该识别风险ꎬ在高价时一拥而上是风险的主要来源ꎬ以为风险消失也是很危险的想法ꎮ而所有人都相信某种东西有风险时ꎬ通常会把价格降低至没有风险的程度ꎮ也就是说ꎬ多数的否定意见可以将风险最小化ꎮ相反ꎬ所有人都相信某种东西没有风险时ꎬ价格会被疯抬ꎬ那么它将蕴藏巨大风险ꎮ巴菲特每做一次投资打一个孔ꎬ他一生只打了20个孔ꎬ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投资准确率高的原因ꎮ我们应该向他学习ꎬ足够了解市场行情后做有把握的投资ꎮ(四)对于过分投机行为我国政府应采取控制机制投机是资本市场的必然产物ꎬ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ꎬ华尔街金融家成为了全世界指责的对象ꎮ少部分精英的贪婪ꎬ最终得由美国政府和无知大众买单ꎮ美国房地产行业泡沫开始破灭ꎬ造成世界领域的经济大萧条ꎮ华尔街金融家因疯狂的投机行为成为众矢之的ꎮ我们在承认适当的投机行为为资本社会注入活力的同时ꎬ也不能忽视过分投机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灾难ꎮ投机者与监管者之间广泛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ꎬ这些投机行为很难被发现ꎬ导致人们为获取私利选择投机ꎮ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ꎬ投机行为就难以根绝ꎮ所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是控制投机行为的重要路径ꎮ国家应加强风险控制与管理ꎬ做好舆论导向工作ꎻ对股票市场进行宏观调控ꎻ加强监管ꎬ实行统一的监管体制ꎻ加强股票市场的法律化和规范化建设ꎬ保持股票市场的相对稳定ꎻ平衡市场供求ꎮ相比华尔街在资本市场摸索付出的代价ꎬ中国的资本市场存在很多的不足ꎬ我们应该寻求适合我们的发展体制ꎮ三㊁总结关于投资与投机间的博弈ꎬ我认为二者不分伯仲ꎬ关键取决于投资者所采取的投资方案及个人心理偏好ꎬ以及是否愿意承担高风险来获取未来高额收益ꎮ在投资过程中ꎬ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投资与投机二者的关系ꎬ摆正它们在投资中的位置ꎬ从而更好地利用它探索市场的规律ꎮ参考文献:[1]饶博越.股票市场中投资与投机之间的区别㊁联系和相应对策[J].现代商业ꎬ2017(31).[2]李学.中国股票机构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研究及对经济人理性的再思考[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ꎬ2007. [3]时坤.投资亦或投机 证券交易理念与策略辨析[J].市场周刊ꎬ2018(12).[4]马嫣然ꎬ蔡建峰.股票发行制度㊁风险投资机构特征对初创企业发行抑价的影响 基于2009~2015年中国创业板数据的分析[J].经济经纬ꎬ2018(3).作者简介:韦莉ꎬ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ꎮ221。

陆磊孙冶方奖论文 中国金融腐败研究-从定性到定量

陆磊孙冶方奖论文 中国金融腐败研究-从定性到定量
关于金融腐败对经济的影响,一般文献都从增长效应和福利效应角度出发 给予理论或实证研究,比如腐败提高或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或阻碍了经 济增长,增进或减少了社会福利等。但是,以往许多文献的通病在于要么是理 论模型分析,要么是说不清相互关系的回归。而我们对金融腐败的经济效应研 究就显得比较直观:金融决定了社会稀缺资源—资金的配置,因而它受到经 济增长、储蓄水平的配置 权的寻租可能性越高;但是,经济增长带来了居民收入的上升,因此其储蓄水 平提高,资金稀缺性下降,寻租的可能性也受到限制。因此,我们直观地 认为腐败与经济增长和储蓄之间存在二次曲线关系,换句话说,腐败存在顶 点—随着经济增长和储蓄上升而上升,到了顶点后下降。而金融腐败影响经 济增长不是直接的,它不能直接决定人均GDP水平(一般文献都直接回归,存在 解释上的困难);而我们认为金融腐败影响了资本形成,阻断了储蓄与投资,通 过提高融资成本制造了资金稀缺,同时造就了高风险融资者(所谓逆向选择)。
广义腐败定义把金融机构的非规范金融交易确定为分析对象,但是我们对 金融监管腐败的分析依然是一项技术性挑战,原因在于证券监管与银行监管存在 共同点与差异。在共同点上,它们都涉及机构审批、任职资格、现场与非现场检 查等一般监管手段;在不同点上,银行监管只涉及存款类金融机构,一般不涉及 市场交易管理,而证券监管则直接监管交易市场行为和企业的发行行为,对市场 的监控更加直接。因此,在监管行为分析中必须研究其一般特点与部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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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金融腐败就不能不研究金融反腐败机制设计。一般文献研究反腐败主 要利用微观机制设计(Laffont和Tirole, 1993)理论研究如何抑制经济主体与生 俱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在实践中体现为加强监控、加大惩罚力度或 高薪养廉等。本文在这一部分继承了一般的机制设计思路,但是针对金融腐败 的特殊性和我国国情提出了若干可操作的设计思想—深化举报制度(允许风 闻言事);建立垂直管理、独立的金融纪检机构(目前从属于同级党委);建 立反腐败保险个人账户。但是,本文依然不满足于单纯的微观机制设计,提出 了金融反腐败的宏观战略。金融业不同于单纯的行政部门,其资源配置权力至 少部分地应该随着改革而下放到市场中去。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体制,引进了 市场交易,但是也造就了“中间过程利益集团”—他们不喜欢传统计划体制, 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他们寻租的机会;他们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 市场体制剥夺了他们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同时他们还不喜欢透明度,因为在 光天化日之下,腐败很难进行。因此,他们喜欢中间状态,喜欢长时间的转轨, 喜欢所谓“中国特色”,喜欢用神秘的国家金融“机密”剥夺存款人与纳税人的 知情权,掩盖自己的私人利益。我们的研究发现,中间过程利益集团是不可能 有积极性改革自己的权力的,必须通过外部强力推动,坚定不移地下放权力, 坚定不移地推行透明度建设才是金融反腐败的根本举措。

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信息含量及与操纵市场的比较

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信息含量及与操纵市场的比较
第 12 卷 第4期 中国管理科学 Vol. 12 , No. 4 2004 年 8月 Chinese Journal of Management Science Aug. , 2004 文章编号 :1003 - 207 ( 2004) 04 - 0130 - 07
场移向正确运动方向有推动作用 。而 Meulbroek ( 1992) 基于大样本研究 , 最有代表性 。她考察了
1980 - 1989 年被美国 SEC 起诉的 183 个内幕交易
案件 ,发现在存在内幕交易的日子里 ,股价上升比无 内幕交易或无任何消息日要高 ,因而认为 ,股价的波 动是由内幕交易引起的 。上述研究成为对内幕交易 的法的研究中要求加强管制的理论根基 。然而 , 他 们的结论受到 Chakravarty and McConnell ( 1999 ) 的 严厉批评 , 后文认为 Meulbroek 和 Cornell and Sirri 和他们自己 1997 年的论文均存在推断力法论的缺 陷 ,以至不能将内幕交易与非内幕交易的市场表现 显著地区分开来 , 即内幕交易本身是否具有显著的 信息含量仍然不能确定 。 由此可见 , 对内幕交易市场反应的检测存在着 很多工作要做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 , 中国证券市场 内幕交易并不少见 , 然而 , 在市场的表现究竟怎样 , 到目前为止一直缺乏实证证实 。本文基于上述研究 文献的基础 , 特别考虑 Chakravarty and McConnell (1999) 对前述研究的批评 , 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现 状 ,结合国外内幕交易研究方法及有关结论 ,中心研 究问题在于内幕交易能否移动证券价格 , 即对证券 市场具有多大信息含量上 。研究拟完成下述 3 个问 题的判断 : 问题 1 : 中国证券市场中 ,内幕交易能够取得异常 收益 ,即内幕交易买进、 卖出向市场传递正确的信号 ; 问题 2 : 在基于内幕信息进行操纵的情景下 ,中

金融市场交易者信任问题研究

金融市场交易者信任问题研究

金融市场交易者信任问题研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者之间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交易过程中,信任是建立在信息透明、交易公开和合规的基础上,而在实际交易中,许多问题却常常导致交易者之间的信任受到破坏。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金融市场交易者信任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一、信任问题产生的原因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任问题,往往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在交易中,卖方通常了解更多的信息,而买方则往往了解的较少。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双方信任度降低,买方难以了解卖方的真实利益和意愿,卖方也难以判断买方的实际购买意愿。

2.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交易者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的交易。

这种交易不仅违背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而且往往会给其他交易者带来损失,降低其他交易者的信任度。

内幕交易的发生也会使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受损,从而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

3.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是指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违反交易规则和监管要求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违法犯罪,而且也会降低交易者的信任度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4.媒体炒作和传言媒体炒作和传言可能会导致市场参与者的情绪波动,引起市场的大幅波动。

这种波动不仅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而且也会让交易者陷入困境,信任度降低。

二、信任问题的解决办法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交易公正和透明,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解决金融市场交易者之间的信任问题。

1.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可以使交易者更好地了解市场及交易方的情况,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市场秩序。

在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交易者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和交易方的情况,提高交易双方的信任度。

2.加强监管加强监管可以使交易者遵守交易规则和监管要求,维护交易的文明规范。

同时,监管机构可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增强市场参与者信心,提升市场的信誉。

3.推进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可以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管理规范。

只有在建立法律制度保护下,才能保障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和交易者的信任度。

期货市场操纵行为判别与预警_崔晓健

期货市场操纵行为判别与预警_崔晓健

引言期货市场多空双方对抗性很强,利益冲突巨大。

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某些投机者受利益的驱动,将会铤而走险,操纵市场价格,试图牟取非法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自期货市场产生以来的150多年,初期几乎每个月都有逼仓发生,近几十年来呈现减少的趋势,特别是近年,较少发生市场操纵事件。

市场操纵行为使期货市场形成的价格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从而影响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等经济功能正常发挥。

这不仅损害期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还可能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危害。

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获得长足的发展,走过了成熟市场上百年的历史。

然而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创后的几年里,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曾深受市场操纵问题的困扰,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风险事件,如棕榈油M506事件、F703咖啡事件、天胶608事件、红小豆602事件、胶板9607事件以及绿豆“1.18”事件等。

进入21世纪,我国期货市场仍发生了多次风险事件,如2001年硬麦WT101事件与2003年WT309事件,2002年大豆S205事件,2003年天胶306事件及2004年天胶0407事件等。

期货市场操纵通常由高智商的交易者所为,认定非常困难,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间较长,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

如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受理或处理的大部分操[1]纵案件均超过8年之久,消耗了巨大的人力与物力 。

于是,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主要依赖于事前的合约设计、规则制度完善,以及交易所与监管部门事中的监察与控制。

目前,由于市场认定的操纵事件较少,加之数据很难获得,学术界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预警的理论研究非常缺乏。

实践中,我国交易所用于监察的报警指标也比较少,主要依赖于监管人员经验判断,效率较低。

本文将通过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判别与预警崔晓健 邢精平 李一军112(1.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 深圳 518010)作者简介:崔晓健,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监管理论。

现货与衍生品市场的跨市场操纵研究——基于大额交易者的分析

现货与衍生品市场的跨市场操纵研究——基于大额交易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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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市场进行联合监管的借鉴 意义 。
二 、 票 现 货 与 衍 生 品 跨 市 场 操 纵 的 数 理模 型 : 于大 额 交 股 基 易 者 的定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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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者 只要通过买卖交易策略就 可达 到操 纵市场的 目的 ,在这

过程 中, 操纵 者无 须 采 取 改 变公 司价 值 的 公 开 行 为 , 无 须 散 也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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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纬 ・ A K T M R E
的不当交易行 为 ,是证券监管当局重点监管的对象。 新帕尔格 《 雷夫货币与金融学辞典 》 “ 中 金融 市场操纵”辞条的解释是 “ 指 这样一些 活动 , 目标是通过利用能导致 ‘ 自然 ’u ntr1 其 非 ( a a 市 n u ) 场价格的技术来改变金融 证券 的价格 , 中获取利 润 。 美 国在 从 ” 13 9 4年制定的 《 证券交易法 》中 , 较早地将 市场操纵分 为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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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 另一类是基于信息 的操 纵( f m t n b sdmaiu t n, i o ai ' ae np l i ) nr o ao
即通过制造 、 传播 虚假 或错误 的信息 常见 的模式是庄 家 、 上市公 司 、 证券分析师 ( 新闻媒体)的共谋操 纵。在上述两 种市场操 纵类型 的基础上 ,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1、近年罕见的内幕交易"窝案"--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2012年4月,天威视讯公告称,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公司和天隆广播公司网络资产和业务。

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天宝广播总经理冯方明等多人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人和参与人,因职务原因提前获知信息并利用配偶、亲属、司机等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

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管理层和员工通过领导班子考评、职工座谈会等渠道获知消息并对外泄露,导致内幕消息大面积扩散。

2012年12月,倪鹤琴等15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4年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十余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天威视讯案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复杂,涉及范围广,创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涉案人数之最。

2、厅级官员停牌前突击买股票—W股票内幕交易案2013年3月5日,W股票停牌,随后公布了系列利好消息:3月7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3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金矿采矿权等资产;5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预案》,拟将大股东控股的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刘某某在任某市市长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W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张某。

2011年1月,刘某某调任某省某部委任厅级官员,张某在该部委申请项目,与刘某某经常接触。

2013年2月26日刘某某打电话给张某打听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张某告知刘某某拟把相关项目装入上市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

次日起,刘某某儿子账户、儿媳账户以及朋友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刘某某配偶高某某控制本人及儿子、朋友账户在家里的电脑下单,在停牌前的3天时间内突击买入W股票37万余股,交易金额303万余元。

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151万余元。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寻某为上述系列利好事项的主办人,其控制"邓某"账户,于2013年2月累计买入W股票45万余股,交易金额330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240万余元。

UBS魔鬼交易员事件探析与启示

吸取教训完善管理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瑞银“魔鬼交易员”事件分析与启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彭红彬)近年来,国际衍生品市场交易员巨额违规交易事件频繁发生,引发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高度关注。

日前,瑞士银行一名衍生品交易人员因巨额违规交易造成23亿美元的损失,再度暴露出国际衍生品市场监管缺失和部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严重不足,为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敲响警钟。

目前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应在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借鉴经验、吸取教训,注重发挥市场建设后发优势,保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一、瑞士银行事件回顾(一)事件简要回顾9月15日,瑞士银行集团(UBS,以下称“瑞士银行”)发表声明,称其投资银行部门从事“Delta One”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员科维库•阿德波利(Kweku Adoboli)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对其造成巨额损失,损失金额约达20亿美元。

当天下午,英国警方逮捕了在瑞士银行伦敦工作的阿德波利。

9月16日,瑞士银行以滥用职权从事欺诈和伪造账目两项罪名对其提出起诉。

9月18日,瑞士银行再次发布声明,将违规交易的损失上调至23亿美元。

9月22日听证会上,瑞士银行对该交易员在2008年的类似违规操作行为进行追诉。

9月24日,瑞士银行首席执行官Oswald Gruebel引咎辞职。

10月5日,瑞士银行全球股权交易部(Global Equity Department)1(二)各方反应 两名负责人Francois Gouws和Yassine Bouhara陆续辞职,再度引发市场热议。

一是,瑞士银行组织资深交易员对阿德波利的交易进行平仓,通过止损将违规交易造成的损失控制为23亿美元。

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交易事件开展调查。

英国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ancial Markets Supervisory Authority, FINMA)组织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LLP)作为独立第三方对瑞士银行开展调查。

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认定

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认定
严文豪
【期刊名称】《争议解决》
【年(卷),期】2024(10)4
【摘要】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构建,加之理论界尚未形成通说,因果关系认定在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多疑难问题,使得认定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责任存在较大困难。

明确因果关系的认定方式,对于追究操纵者民事赔偿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将围绕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案件中因果关系的内部结构和判断标准展开讨论,试明确该类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路径,阐释在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结构基础上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和推定因果关系判断标准的合理性。

【总页数】7页(P303-309)
【作者】严文豪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内幕交易中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问题
2.从主观要件和因果关系看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认定
3.内幕交易侵权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研究
4.会计师事务所虚假
陈述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困境与制度回应5.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规则之完善——从对美国、日本相关规定的比较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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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证券投资学》课后问答题答案

1.简述罗斯的套利定价理论(APT)套利定价理论认为套利者使得市场不存在无风险套利,进而保证市场的动态均衡,因此套利者是导致市场更具效率的必要条件;资产价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表现为多因素模型,但是该理论未能确定资产价格到底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以及影响度。

2.现代资产定价理论从哪些方面对传统资产定价理论进行了改进和突破?答:谢夫林和斯塔特曼1994年发表了《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该模型通过引入非理性投资者,对传统的CAPM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符合现实3.资本定价模型与资产组合理论的联系是什么?答:1952年,马科维茨发表的《现代资产组合理论》奠定了资产定价理论的发展基础。

1964年夏普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从投资者效用最大化出发,认为在市场均衡条件下,单一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收益由无风险收益和风险溢价两部分组成。

4.简述衍生品定价理论的发展历程。

答:(1)期货定价理论:a)持有成本理论。

该理论认为持有存货有成本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必须补偿,因此期货价格等于现货价格与成本和风险补偿之和。

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后来者提出了改进,代表性的是1949年沃金提出的储存价格理论和1958年布伦南提出的理论b)延期交割费用理论。

凯恩斯1930年提出的理论,认为较低的期货价格出售和约是让渡一定的风险报偿给投机者。

;c)基于对冲压力的期货定价理论。

针对延期交割费用理论不足。

赫希雷弗于1988年提出了基于对冲压力的期货定价理论。

(2)期权定价理论:最早起源于1900年法国数学家路易斯·巴彻利尔的博士论文《投机理论》;1961年斯普伦克尔在假设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固定均值和方差的基础上推导期权定价公式,期权定价理论才有所进展。

5.行为金融学与现代金融学的差异是什么?答:a)现代金融学理论假设投资者是理性的,能够在现有信息状态下无偏地估计风险和收益,从而做出最佳的决策。

然而,行为金融学家认为:①由于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无法在短时间内对所有的信息进行最佳的处理,往往采取一些简单的方式,如经验法则来处理问题,虽然有时是有效的,但在特殊的环境中就会产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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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帽子”交易的若干问题研究 ——以汪建中操纵市场案为视角

(硕士论文摘要)

本文所讨论的“抢帽子”交易主要是指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证券公司、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先买入某种证券,再对其进行推荐,待股价被拉升后再卖出证券获利的行为。 汪建中一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第一次将“抢帽子”交易行为入罪的一案,也是世界上在德国斯图加特“抢帽子”交易案后第二起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抢帽子”交易案。对于该案,争议极大,汪建中的“抢帽子”交易是否属于刑法兜底条款的范围一直争论不休,笔者通过对汪建中的行为进行事实分析和法律分析,认为刑法明文规定的操纵行为与“抢帽子”交易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属于兜底条款的范围,并且汪建中的行为符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汪建中此类“抢帽子”交易行为是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 在分析了汪建中案之后,笔者对“抢帽子”交易型的操纵市场罪主体进行了分析,认为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只有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该类型的操纵市场罪。因“抢帽子”交易作为证券分析人员的一种自利行为,不仅会危害到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也会危害整个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要加强规制“抢帽子”的力度,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改善投资者结构,完善证券市场各种机制,修改相关法律制度等。 本文除导言外,正文共三部分,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是汪建中操纵市场案的介绍,包括对案情的简介和事实分析,法庭争议和判决等;第二部分,主要对汪建中案进行法律分析,通过对兜底条款适用和“抢帽子”交易与其他操纵行为的同质性分析来探讨汪建中的“抢帽子”交易是否构成操纵市场罪,第三部分笔者探讨了关于“抢帽子”交易型操纵市场罪的主体以及对“抢帽子”交易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抢帽子 操纵证券市场 法律性质 行为同质性 规制手段

Abstract 目录 导言 .......................................................................................................... 7 第一章 汪建中操纵市场案的介绍 ...................................................... 11 第一节.汪建中操纵市场案案情简介 ................................................. 第二节.汪建中操纵市场案事实分析................................................... 一.汪建中的主要违法事实................................................... 二.汪建中操纵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第三节.汪建中操纵市场案法庭争议与判决....................................... 一.建中操纵市场案的法庭争议................................................... 二.建中操纵市场案的法庭判决 ................................................... 第二章.汪建中操纵市场案的法律性质分析 .......................................... 第一节.汪建中案罪与非罪的争议 ...................................................

第二节.刑法兜底条款的适用分析...................................................

第三节.“抢帽子”交易的同质性分析...................................................

第四节.汪建中案的犯罪构成分析...................................................

第三章 由汪建中操纵市场案引发的思考 第一节.“抢帽子”交易型操纵市场罪的主体之惑 ...........................

第二节 浑水做空的合法性思考 ..........................................................

第三节.防范“抢帽子”交易的手段 ..................................................

结语 ............................................................................................................ 后记 参考文献...............................................................................................

“抢帽子”交易的若干问题研究 ——以汪建中操纵市场案为视角 导 言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金融业发展的突飞猛进,该行业中“抢帽子”案件也越来越频发,其中汪建中“抢帽子”案件成为司法界、业界的典型案例予以研究,在日常生活中“抢帽子”现象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讨论与关注。“抢帽子”交易最早并非一个纯正意义上的法律用词,而是一种对证券市场上某种特殊交易手段的一个称谓。该称谓由来已久,上世纪便已出现,那时期货和证劵的交易都是经纪人在实体的交易场所通过各种夸张手势以及高声呼价实现的,如此便使得一些短线交易,尤其是日内买卖必须要经纪人员持续地举手实现。这样的情形与人们不断的去抢别人的帽子相似,故此,人们便如此形象的将日内买卖的短线交易手法称之为“抢帽子”,英文为(Scalping)。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证劵业的发展,“抢帽子”交易的概念也被引申为交易人员通过低价买入一定证劵后日内再以更高的价格卖出相同数量的该种证劵,抑或是反向操作,即先高价卖出然后低价买入,交易人员通过该种交易手段来赚取微小差价的行为。1 传统的“抢帽子”交易并非违法行为,其只是借助通过提升证劵市场的流动性来频繁买卖,“抢帽子者”并非刻意的满足希望马上成交的卖者和卖者的需要。从而,间接实现了证券交易的价格发现作用。但目前法学界比较热烈讨论的“抢帽子”交易,与证券市场中被称为“抢帽子”的日内交易存在一定的差别,法学界“抢帽子”交易主要是指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证劵业咨询公司、证劵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两类交易行为:其一,一方面事先买入某种证劵,另一方面又向社会大众进行推荐,待价格实现一定的上涨之后卖出该证劵以获得利差;其二,先先设立某种证券产品的做空头寸,然后向大众公布关于该证券产品的利空或是下调其评级,待该证劵价格因大众抛售而下跌后,再通过平仓来获利的行为。笔者在本文中的“抢帽子”交易即指该两种行为。 由于“抢帽子”交易的主观目的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自利行为,损害了在证劵市场正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危害了整个证劵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故此,对“抢帽子”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以及作出规制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学界、

1 Scalping_(trading),https://en.wikipedia.org/wiki/Scalping_(trading),访问日期:2014 年 1 月 13 日 业界对于如何定性“抢帽子”的行为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笔者以“汪建中”抢帽子案为例,该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第一次将该行为入罪的一案,也是世界上在德国斯图加特“抢帽子”案后第二起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抢帽子”交易案。对于该案,争议极大,汪建中的“抢帽子”交易是否属于刑法兜底条款的范围一直,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对汪建中的行为进行事实分析和法律分析,对比“抢帽子”行为与刑法明文列举的操纵市场行为的同质性,从而找出解决之道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我国《证劵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证劵市场上的市场操纵行为,其通过人为因素改变相关证劵交易价格与交易数量,从而改变证劵市场行情,给普通投资者传递虚假的信息,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笔者以为判断“抢帽子”交易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所明文禁止的市场操纵的标准是“抢帽子者”的行为是否干扰了证劵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种行为与刑法明文列举的操纵行为是否具有同质性。正是基于以上着眼点,本文力图以汪建中案为视角,借助对“抢帽子”成因的分析,着重探讨“抢帽子”交易的法律性质,从而提出若干防止及规制“抢帽子”交易的建议,望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并为司法护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抢帽子”交易的研究尚难以形成体系,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十分少见,主要依旧散见于一些经济类、证劵类的报纸。而且,主要的研究成果也主要是一些金融视角的研究成果,法学类的实属罕见,尤其是针对“抢帽子”的法律性质的研究。对于汪建中“抢帽子”案件的研究也仅仅是局限于事实部分分析或法理分析。笔者通过多方资料收集,国内关于“抢帽子”交易的法律规制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刘宪权撰写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解释规则的建构与应用 抢帽子交易刑法属性辨正》着重论证了操纵市场行为的性质,其认为尽管“抢帽子”交易并非简单的证劵价格或证劵数量的市场操作,但是其本质依旧是资本操作,是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制的操纵证劵市场的相关犯罪形态的要件,故此,理应纳入“兜底条款”的规制。该观点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理论必要性,其本身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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