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期末考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期末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2. 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科组具体负责实施。
3. 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科组提供命题范围和参考书目,教务处组织命题专家进行命题。
4. 期末考试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确定,并提前公布。
5. 期末考试考场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各学科组根据教学班人数和考场条件进行分配。
6.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科组共同负责,监考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监考资格。
7.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派巡视组对各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考试纪律与要求1. 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
2. 学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放在指定位置。
3. 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答案、抄袭他人试卷等作弊行为。
4.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讨论考试内容。
5.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负责收取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6. 教师不得提前泄露考试内容,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干预学生答题。
四、成绩评定与公布1.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由各学科组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
2.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
3. 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通知学生本人查询。
4. 学生对期末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考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大学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纪律1.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2. 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场。
3. 学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主动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
4. 考试期间,学生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交由监考老师保管,不得擅自使用。
5. 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抄袭、夹带、交换试卷或与外界联系。
6. 考试过程中,学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7. 学生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监考教师职责1. 监考教师应熟悉考试规则和纪律,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
2.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并检查学生的考试用品。
3. 监考教师应严格把握考试时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 监考教师应密切关注考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5.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确保试卷无误后上交。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学校教务处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包括试卷的命题、印刷、分发、回收等工作。
3.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4. 各学院(部)应积极配合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考试违纪处理1.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2.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
3. 对作弊行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学学生考试评价管理制度

XXXX中学学生考试评价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双减”工作落地生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形式与次数1.学校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
2.七、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进行期中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在下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一次模拟考试。
3.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在上学期进行期中考试;下学期总复习组织两次模拟考试。
4.主要实行闭卷考试,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从实际出发,还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其他形式。
5.考试时间规定。
语文2.5小时,数学、英语各2小时,物理、化学共2小时,道德与法治、历史共2小时,生物、地理共2小时。
二、命题原则和要求1.命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考查。
2,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命题,试题主要来源于购置试卷组合试题和校内教师自主命题。
并实行严格保密。
6.考试命题要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坚持以学生为本,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素质教育。
7.严格按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进度命题。
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的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性记忆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实验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可变通,要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8.加强命题资料库建设。
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确保材料的权威性,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不直接采用外来整卷进行检测。
三、试题使用流程1.外购试卷从正规权威机构购置,由教研组长审核可以使用后交教导处,确保试卷质量。
9.校内自主命题试卷原则上由学校指定任课教师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
由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长有权更换部分试题。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各学院(部)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考试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考试业务,遵守考试纪律。
4. 考试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规定。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时间。
2. 考试地点: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试场地。
3. 考试科目: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科目。
4. 考试形式: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采取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形式。
四、考试纪律1. 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2. 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不得抄袭、剽窃、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五、考试评价1. 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学籍档案。
2. 考试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3. 考试成绩的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六、考试安全管理1. 考试前,各学院(部)应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加强对考场的巡查,确保考试安全。
3.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做好试卷的回收、保管工作,防止泄题、漏题等现象的发生。
七、考试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2. 考试监督小组有权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考试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考试前,各年级、班级需向教务处提交考试计划,包括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
3. 教务处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制定详细的考试日程表,并提前一周公布。
4. 考试期间,教务处负责考场安排、监考教师选派、考试用品准备等工作。
5. 各级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试流程1. 考前准备(1)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桌椅摆放、试卷分发等情况。
(2)监考教师宣读考场规则,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3)考生按号入座,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2. 考试实施(1)监考教师分发试卷,检查试卷密封情况。
(2)考生认真阅读试卷,了解考试要求。
(3)考试开始,考生独立完成考试。
(4)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提示考生注意时间。
(5)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交卷,监考教师清点试卷。
3. 考试结束(1)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整理试卷袋,贴封条。
(2)监考教师将试卷袋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试卷的保管、阅卷等工作。
四、考试纪律与监督1.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作弊。
2.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 教务处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试结果处理1. 教务处负责试卷的阅卷、评分和成绩汇总。
2. 各年级、班级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3. 学校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4. 考试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抽考管理制度

小学抽考管理制度一、背景小学抽考是学校教育中的一种重要考试活动,它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能力水平,促进学生学习的有效进行。
因此,为了保证抽考的公平公正,规范管理抽考活动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规划抽考计划、设定考试范围、制定抽考考试规则、考试监督和考试后的处理及监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一套完善的小学抽考管理制度。
二、规划抽考计划1、抽考时间学校在每学期开始前应制定抽考计划,明确每场抽考的时间、科目等内容,确保考试时间合理,不与重大活动冲突。
2、考试科目根据学生各科目教学计划,确定每次抽考的科目范围,确保考试内容与学生实际学习内容相符。
3、考试形式抽考可以采用笔试、口头答题等形式,但需根据学生年级和学科特点确定具体形式。
三、设定考试范围1、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确定考试范围,确保抽考内容与学生所学内容相符。
2、对于不同年级和学科,考试范围可以适当调整,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规定。
3、学生应提前知晓抽考范围,避免对学生学习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四、制定抽考考试规则1、考试纪律设立考试纪律,明确考试时学生需遵守的规定,如考试开始后不能离开座位等。
2、防作弊措施学校应建立防止作弊的措施,包括禁止携带手机、纸条等物品,考场内不得交谈等。
3、迟到早退处理对于迟到、早退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处理,确保考试秩序。
五、考试监督1、考试人员设立专门的考试监督组织,确保每场考试有专门的监考人员负责监督。
2、考场监控建立考场监控系统,对考场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抽考过程被记录下来。
3、监考人员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考试规则和监督考试的能力。
4、考试情况报告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考试情况,对考试情况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六、考试后的处理及监控1、成绩发布学校应及时公布抽考成绩,对学生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也要及时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2、考试异常处理如果发现考试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处理,对涉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监督举报学生、家长等对于抽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进行监督举报,学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双减

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目的1. 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促进学生深入学习,提高知识能力水平。
2. 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 促进教师教学反思,提高教学质量。
三、考试管理制度1. 考试次数(1)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采用观察、访谈、作业等形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2)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一个学期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
(3)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2. 考试科目(1)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2)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
3. 考试形式(1)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部分,根据学科特点,设置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
(3)口试部分,根据学科特点,设置朗读、口语表达、角色扮演等题型。
4. 考试组织(1)考试前,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
(2)考试期间,学校要加强考场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及时批改试卷,及时反馈考试情况。
5. 考试成绩(1)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
(2)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注重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3)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一个学期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四、教师职责1. 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2.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调整教学策略。
3. 教师要积极参与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考试管理制度_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_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_考试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应制定规范的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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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加强考试管理,保证各类考试严肃、公正、规范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加考试是学生修读课程的权利。
各学院、学系、教学部(以下简称“院系”)和教学管理服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任课教师、监考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第四条考试是学业评价的重要手段。
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修读课程的考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考场秩序。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五条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考试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考试工作,负责试卷质量的监控、统筹和协调各院系考试安排,负责组织校领导、教学督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巡视考场,负责处理学生考试违纪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六条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以下简称“院系分管领导”)负责本院系的考试管理的组织领导。
教师和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
各院系必须认真组织落实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应落实以下工作:(一)召开院系领导办公会议,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结合本院系学风考风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二)召开院系教职工会议,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命题及试卷审定、监考职责的培训、试卷评阅、保存和成绩评定等;在教务处提供的考务培训基本素材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考务培训;确保试卷的质量、做好考试工作。
(三)召开学生宣讲会,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学习《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生考场规则》,引导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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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测验次数。
(语、数、英每月最多一次考查。
)
第二条各科教师应加强命题研究,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命题,覆盖面要广,份量要适当,兼顾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智能的发展,不要出偏题、难题、怪题,力求使命题科学化。
第三条学期中可通过考查、质量监控(单项或综合)等方式监测学生的学习质量,监控方式可有他控(教导处、教研组命题)与自控(教师、学生命题)交替使用或结合运用,还可根据课程内容、性质及目标采用开卷、闭卷、口试、操作等方式进行。
考查、监控后可由教研组、教导处作出反馈,调整教学工作。
第四条期末由教导处命题进行质量检测。
语、数、英应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
其他学科期末出考查试卷一份,附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音乐、体育、美术与劳技期末应写出考查办法与考核成绩。
第五条各科评价应尽量采用流水作业形式,任课教师在该课期末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评卷工作。
考试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和讲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期末,班主任应负责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各科成绩记录入学生手册,同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总成绩及质量分析交教导处归档处理。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如参加重大比赛等)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评定参照平时成绩,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