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流程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流程说明
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
·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
·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
·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
寄送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5年,以贮存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二、流程示意图
为便于描述,以下将联单的第一、二、三、四、五联等五联用英文字母A、B、C、D、E表示,则第一联的正联表示为A1,副联为A2,第二联的正联表示为B1、副联表示为B2。
危险废物流向联单流向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表)及填写说明
注:附件中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作为格式说明用,企业在
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领取正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
第
一
联
产
生
单
位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联副联 产生单位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
第
二
联
移
出
地
环
保
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二联副联 移出地环保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三联 运输单位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四联 接受单位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五联 接受地环保局
填写说明:
1、联单共分5联7页(第一、第二联均有正、副联);
2、“类别编号”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对应的《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编号;
3、“废物特性”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
性(包括爆炸性)、浸出毒性等;
4、“形态”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物理相态,如粉末状、直径××厘米的块状、高浓度液态
物等;
5、“包装方式”一栏应填写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的材质及规格;
6、“主要危险成分”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含主要危险成分的化学名称;
7、“禁忌与应急措施”一栏应填写运输、贮存或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生产事故、
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须注意的事项及一旦引发上述事件时的应急措施;
8、“发运人”一栏应填写废物移出单位负责废物启运人员姓名;“运达地”一栏应填写废
物运抵目的地的设区市地名;“转移时间”一栏应填写该批废物启运确切时间;
9、“车(船)型”一栏填写交通工具的类型(应与公安或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输工具牌照有
关运输工具类型相符)。
10、联单编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方法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