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潍坊市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

潍建发[2011] 号潍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潍坊市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〇一一年月日潍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发[2005]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四条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第五条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报价时,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暂定金额列入工程造价。
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安全施工费按省发布费率全额计取,中标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作为建设单位预存和支付预付款的依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黔建建通[2012]211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211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施通〔2009〕342号)实施以来,入黔省外企业建筑活动得到有效规范,针对实施过程中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我们重新制订了《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本规定在施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同时,为做好过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已办理入黔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无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和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行为的企业,提供本规定第五条所列资料办理核验手续,原《分支机构备案证》核验人员可不再核验原件。
同时按照《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要求的格式,提供2011年度在黔建筑活动记录表、在黔承接业务记录表的纸质和电子文件;2012年开展建筑活动和承揽业务情况,应补充记录于《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并提供记录内容复印件和电子文件。
二、新入黔的省外企业新入黔的省外企业应按本规定办理从业资质核验手续。
三、联系电话勘察、设计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396施工、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009监理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095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733园林绿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0851)5360264附件: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春林副调研员在2008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附件2高春林副调研员在2008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大家好!刚才,王华翔、李松湛、顾长生等同志分别对去年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回顾总结,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和确定了重点工作,我完全同意,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全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7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回顾2007年是我市建筑管理工作丰收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支持指导下,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开拓创新,恪尽职守,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第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纲领和行动指南。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筑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改革、发展与保护、发展与效益的关系,就必须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
2007年,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做了大量的工作。
如以铁的手腕抓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控制达到了3年来的最好水平;创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式、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佛山市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被评为鲁班奖,这是中国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
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维护群众利益。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做好建筑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我们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解决清欠工程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举一个例子,去年我局接到市人大转来的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议案,我局经过调查研究之后,认真详细的对议案进行了答复。
议案答复后,我局建工科继续关注和跟踪这件事情,引导和支持禅城区花园二街24号住宅楼的业主代表做好加装电梯的各项准备工作。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1]10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市总站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年活动。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对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安全死亡事故的多发态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下面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一、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立即组织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贯彻《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范标准,联系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对被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应当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
施工现场存在两家以上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指定一家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以书面形式给予其管理其它施工单位的权限和制约手段。
并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按时足额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拨付给工程施工单位,拨付凭证复印件留存现场备查。
三、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严格实施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建档备查,企业每月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应整理汇总后,分别报送工程受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防水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的通知(琼建管函〔2014〕55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防水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的通知(琼建管函〔2014〕553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房屋建筑防水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建筑物使用功能。
建筑物渗漏问题,不仅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秩序,而且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近年来我省房屋建筑渗漏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业主投诉逐年攀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防水施工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水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市场监管(一)提高对防水质量重要性认识。
我省属海岛型气候,常年多暴雨、台风,更加凸显建筑防水的重要性。
海水和咸湿的海风对沿海地区的建筑物侵蚀比较严重,海边建筑物因为氯离子的存在和强泛碱现象,极易导致防水层被破坏而产生渗漏。
因此,我省建筑防水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建筑防水的设计、施工工艺和建筑物防水性能要求较高。
房屋建筑工程一旦出现渗漏,进行补漏的工艺复杂,投入成本高,治理难度大。
房屋渗漏引发业主不满,造成业主邻里关系不合谐,引发社会问题。
因此,项目参建各方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维护社会和谐和提升房屋建筑质量的高度,提高对我省建筑防水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二)严格资质审查,强化市场准入监管。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严格审查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资质,只允许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企业承包防水工程。
对省外入琼的防水施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严格审查其是否具备与资质相对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规范发包分包和岗位培训,加强市场监督执法。
一是施工总包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应分包给具有防水施工专业资质的单位;省外防水施工单位应在我省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二是防水施工人员应持有防水工职业资格上岗证,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防水工人上岗证培训工作,提高防水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技能。
监理工程师(必修课)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试题(74分带答案)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的建设项目2.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属于风险管理策略中的()。
B.风险转移3.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下列对有关投标文件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都是由社会化的专业单位为业主提供服务,但在服务的()方面有着本质区别。
B.性质、范围及侧重点5.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代表人是()。
C.总监理工程师6.在建筑材料审核工作中,施工方提交的建筑材料报审表附件不包括()。
C.订货合同7.企业对外履行社会责任的对象不包括()。
B.债权人8.一般业主不能转移而必须自身承担的风险是()C.自然环境风险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实施模式中,比较适用于中小型、复杂性程度低工程项目的是()。
A.租用服务10.开标时,由()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D.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11.根据《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不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的是()。
C.门窗制作与安装1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的违规责任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C.直接责任人员13.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不包括()。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4.某工程合同总融3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主要材料、构件占合同总额的50%,则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万元。
B.15015.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B.土方开挖工程16.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下列关于砌筑工程冬期施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02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020)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晋建质字〔2017〕107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3月23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晋建质字〔2017〕10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施工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在本市注册并由本市行政审批部门颁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建设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和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又是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
省是一个建筑业大省,从业人员500万人,每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达4000多亿元。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以提高行业素质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
2009年度我省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16人,与200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下降57.1%,死亡人数减少22人,下降57.9%,重伤人数减少6人,下降100%。
2010年度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10人,重伤2人,与2009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33.3%,死亡人数比去年减少6人,下降37.5%。
“十一五”末较“十一五”初年死亡人数下降76.4%。
我省百亿元建筑业增加值死亡人数一直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0%以下。
省的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事故及死亡指标控制被建设部列为全国比较好的地区,多次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表扬。
“四个一、八个二” 创新建设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着眼,从关键环节入手,实施标本兼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认真分析研究我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一、八个二”的建设安全工作思路。
这一思路是:咬住一个指标,建立一个机制,明确一个方向,关注一个重点,完善两个体系,强化两项许可,开展两项评价,落实两种责任,实施两个倾斜,抓好两类典型,着眼两个提高,做好两个结合,强力推进全省建设安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咬住一个指标,即咬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明确一个方向,即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违规成本,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即关注广大建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作业条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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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6.03.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各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对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对全省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园林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凡在我省从事城市园林工程施工与养护管理的园林施工企业,都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日常监督管理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对园林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园林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1)。
(三)新设立的园林施工企业或申请办证时无施工项目的企业,可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资料。
(四)园林施工企业应当如实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上签名,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申报数据不全、填表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管理部门不予上报或审批。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由各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经汇总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办理。
(二)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受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企业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为受理。
(三)省建设厅自收到各市上报的汇总材料后,45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省建设厅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后,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申请程序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对申请延期并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省建设厅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样式。
证书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1.每个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园林施工企业只能取得1套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1个正本,2个副本。
2.园林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3.园林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省建设厅申请补办。
六、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管理
(一)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园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内容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省建设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二)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园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园林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园林施工企业实施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园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其它未尽事项,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