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交财政补贴及成本规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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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辆改革方案 深圳

公车辆改革方案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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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辆改革方案深圳:据悉,《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出炉”,根据这份来自有关部门内部会议的文件规定,深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以正局级划线,所有在编在职在岗正局级及以下公务人员、一般公务用车都参与车改,市四套班子领导可自愿参加车改。

正局正职实职选择不参加公车改革的,工作用车原则上保留其原来使用且为本单位在编车辆。

如另外选择保留车辆,必须为排气量升(含)以下、车身价18万元以内的车辆。

车改分两部分进行,首先在深圳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开展,然后到深圳市直公检法部门、以及所属公安森林分局、司法局所属监狱、劳教部门等。

对于现有公车的处理,方案明确,现有公车统一收缴进行拍卖。

一般公务用车由市财政委统一收缴,除部分车辆供市直机关车辆服务中心使用外,其余车辆公开拍卖,由深圳市财政委另行制定具体拍卖办法,并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拍卖。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深圳拟发放交通补贴支持公务活动。

方案规定,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每月发放适度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车改单位部门预算。

不过,最受关注的具体补贴数额并未有定论,仅规定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本地停车费、交通费、油价等价格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并明确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但该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只是辅助工作,不掌握权威数据。

深圳公车改革究竟能节省多少成本?相关部门尚未有具体的测算结果,但深圳市财政委数据显示,2014年公务用车预算数296万元,主要用于68台公务用车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费、加油费、保险费— 1/2 —— 1/2 —和过桥过路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与2013年相比均实现了零增长。

受访专家表示,公车改革“动了既得利益的蛋糕”,肯定会遇到阻力,在向“车轮腐败”新一轮开刀的过程中,深圳车改应打破“应付式改革”的“怪圈”,多管齐下统筹协调,除了明确线路图,还要制定时间表,同时不断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网络监管信息平台。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现状分析与建议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现状分析与建议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现状分析与建议本文根据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的现状分析,结合国内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经验,提出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改进措施,为沈阳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标签:城市公共交通沈阳0 引言目前,沈阳城市公共交通有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有轨电车,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选择对城市居民的出行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1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现状分析①沈阳市常规公共汽车运营车辆5839台,运营线路391条,运营里程3750公里,市区公交无人售票,多数统一票价1元,郊区公交为分段计费方式。

②沈阳市全市运营出租车车辆2.4万台,白天起步价8元/3公里,之后1.82元/公里,超15公里后2.7元/公里。

晚上22:00以后起步价9元/3公里,之后2元/公里,超15公里后2.94元/公里。

③沈阳市目前开通运营的地铁线路有两条,沈阳地铁1号线和2号线。

地铁1号线:十三号街站-黎明广场站,线路长度为27.9km,全线22座车站;地铁2号线:航空航天大学站-全运路站,线路长度为27.16km,全线22座车站,1、2号线共用一個换乘站青年大街站。

地铁票价为8站以内2元(不含起始站,下同),9-12站3元,13站以上4元。

④沈阳市浑南新区现代有轨电车,2013年10月11日开始正式对外载客运营。

目前开通线路3条,1号线:奥体中心站-会展中心站,线路长度为12.2km,全线24个站点;2号线:奥体中心站-桃仙机场站,线路长度为14.8km,全线16个站点;5号线:奥体中心站-沈抚新城站,线路长度21.4km,全线22个站点。

有轨电车单程线路票价2元,如换乘其他线路,需重新购票。

2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存在问题①常规公共交通线网疏密度失衡,有些地段线网过度集中,有些地段则过疏,甚至没有,造成线网密布地段有多条线路交杂、站点繁多、人车流混杂,线网疏少地段居民步行至公交站点距离长、等待时间多[1];高峰时期舒适性差、车内环境差、准时性难以保证;目前的公交线路只沿交通干道,站点也主要设在干道上,缺乏支路公交的联系,使居民出行不便;个别地区难以到达、经常需要换乘(有时不仅一次换乘)。

深圳市公车改革方案

深圳市公车改革方案

深圳市公车改革方案引言公车改革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示范窗口,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公车改革的道路。

本文将介绍深圳市公车改革的方案,包括改革目标、具体措施以及预期效果等。

改革目标深圳市公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高效、透明、规范的公车管理制度,实现公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务出行的精细化管理。

具体目标包括: 1. 减少公车数量,优化公车使用效率; 2. 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和时间; 3. 建立公车使用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公车使用费用的来源和用途; 4. 加强公车维护管理,确保公车的正常运行; 5. 提高公车使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防止公车资源被滥用。

具体措施1. 减少公车数量•清理冗余公车:对不必要的公车进行清理,将闲置或低效的公车进行处置;•定期更新公车:对老旧公车进行逐步淘汰,更新为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公车;•限制新增公车:对公车的新增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新增公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所有公车使用需进行登记:公车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前,必须通过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包括出行原因、行程、人员等;•强化公车使用审批制度:设置审批流程,确保公车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加强公车使用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

3. 建立公车使用费用核算制度•公车使用费用统一核算:所有公车使用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确保公车使用费用合理、透明;•明确公车使用费用来源:公车使用费用主要来源包括政府预算和收入自理费用;•公车使用费用用途明确:公车使用费用主要用于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与公车使用相关的费用。

4. 加强公车维护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制定公车保养维修制度,对公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公车的正常运行;•意外事故处理:建立公车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公车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追究责任;•强化司机培训:对公车使用司机进行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公交成本规制[精品文档]

公交成本规制[精品文档]

公交成本规制一、概念公交成本规制是指合理界定公交行业各项运营成本范围,科学建立公交单位运输成本标准,并以此测算财政补贴和科学定价调价的政策。

成本规制是公交行业发展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是科学实施公交财政补贴、开展运价调节的关键环节;是对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的考核依据;是政府对公交事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

二、政策依据2006年12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2011年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47号)、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2013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补偿范围。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执行政府指令的低票价,承担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新一届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城市公交虽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因其属于公益性服务行业,通过市场化运作难以消化的运营成本,政府必须给予补贴,才能保证公交服务的质量不受影响,使公交企业兼顾公益性和市场运作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对公交企业实行成本规制,定期给予补贴补偿。

三、计算方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政府要求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上一年度的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取得上一年度公交企业成本费用审计数。

当公交企业规制后利润总额为亏损的,政府先将企业亏损数予以补足,再根据规制成本补足6%—8%成本利润率;当公交企业规制后利润总额为盈利的,直接根据规制成本补足6%—8%成本利润率。

公交成本规制研究

公交成本规制研究

Open Journal of Transportation Technologies 交通技术, 2019, 8(2), 78-85Published Online March 2019 in Hans. /journal/ojtthttps:///10.12677/ojtt.2019.82010The Research on Bus Cost RegulationShuqing Zheng1, Wenyong Li1, Bizhong Wei1, Daan Zhou21School of Architecture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 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 Guangxi2School of Mechanical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handong Chemical Industry Vocational College, Weifang ShandongReceived: Jan. 28th, 2019; accepted: Feb. 7th, 2019; published: Feb. 14th, 2019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and the change of cost have little effect on the price of public transport industry, which has always adopted the mechanism of low fare and high sub-sidy. However, the subsidies in most cities are not in place, and the operating costs of enterprises are not well monitored, resulting in more and more serious losses of public transport companies.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st of public transport enterprises, and puts forward a complete system of cost regulation, so that the amount of government subsidies for public transport enterprises can be traced.KeywordsCost Regulation, Public Transport Companies, Government Subsidy公交成本规制研究郑树青1,李文勇1,韦必忠1,周大安2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广西桂林2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山东潍坊收稿日期:2019年1月28日;录用日期:2019年2月7日;发布日期:2019年2月14日摘要供求关系和成本的变动对公共交通行业的价格基本没什么影响,公交行业一直采取的都是低票价、高补贴的机制。

公交成本规制

公交成本规制

公交成本规制一、概念公交成本规制是指合理界定公交行业各项运营成本范围,科学建立公交单位运输成本标准,并以此测算财政补贴和科学定价调价的政策。

成本规制是公交行业发展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是科学实施公交财政补贴、开展运价调节的关键环节;是对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的考核依据;是政府对公交事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

二、政策依据2006年12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2011年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47号)、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2013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补偿范围。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执行政府指令的低票价,承担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新一届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城市公交虽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因其属于公益性服务行业,通过市场化运作难以消化的运营成本,政府必须给予补贴,才能保证公交服务的质量不受影响,使公交企业兼顾公益性和市场运作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对公交企业实行成本规制,定期给予补贴补偿。

三、计算方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政府要求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上一年度的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取得上一年度公交企业成本费用审计数.当公交企业规制后利润总额为亏损的,政府先将企业亏损数予以补足,再根据规制成本补足6%—8%成本利润率;当公交企业规制后利润总额为盈利的,直接根据规制成本补足6%—8%成本利润率。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发文字号】深交规[2017]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11.22【实施日期】2017.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交规〔2017〕7号)各相关公交企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7年11月22日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以下简称《通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公交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2019年我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燃油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含节能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下同,以下简称新能源运营补助)分配以及发放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公交车是指依法取得我市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正常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

国家燃油补助对象包括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公交车辆以及油气混合的双燃料公交车辆(以下合称燃油公交车)。

关于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的思考

关于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的思考

关于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的思考一、公交成本规制管理的现状2016年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公交优先战略”,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各地纷纷出台多项措施予以支持。

公共交通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为广大市民提供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

公交票价由政府核定,而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是由企业管理,受市场调节。

公交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有限,离开了政府补贴,将很难生存。

自2006年深圳首个推出公交成本规制,各地方政府都进行了成本规制管理,但大多公交企业未能很好地控制企业的运营成本,致使公交企业的损失越来越严重。

因此,政府如何科学评估公交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公交企业如何做好成本控制,乘客如何参与外部监督,这些都是关系到公交成本规制有效性的核心问题。

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公交优先”将陷入困局。

(一)公交成本规制公交企业负责具有公益性的公交出行服务,接受政府指令性的公交任务。

因此,政府财政部门应对公交企业产生的政策性亏损进行补贴。

随着公交运营成本的逐年提高,票价优惠政策幅度增大,高成本和低收入的利润倒挂问题越来越突出,财政部门对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压力逐年增大。

同时,在当前轨道交通、网约车、私家车等多样化出行方式的影响下,公交自身吸引力下降明显,客运量逐年下降,导致公交企业的亏损已经成为政府及企业的巨大包袱。

如何科学、合理地补贴公交运营亏损,成为困扰地方政府的重大议题。

不少城市开始引入“成本规制”概念及方法,推进公交补贴机制改革,做好公交运营成本的预算与核定,改变以往“逢亏必补”问题。

1.成本规制思路成本规制是指科学界定运营成本范围及其标准,并以此调整和测算财政补贴的政策。

它是财政预算的基础,是财政补贴标准的关键依据。

成本规制的思路主要分为六步:一是规范公交业务独立核算。

相关政府部门和公交企业协商确定公交成本规制的具体范围,对“公交业务成本”进行独立核算;二是明确成本规制范围。

成本规制范围不仅包括规制成本,还包括规制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对其进行分离;三是明确收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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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财政补贴及成
本规制方案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深圳市公交财政补贴及成本规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促进特区内外公交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制定本试行方案.成本规制是指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和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并以此测算财政补贴的政策.
一、公交财政补贴原则
实施公交财政补贴政策是落实城市交通发展战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的具体措施.通过财政补贴,保障公交企业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公交行业稳定与持续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平价和相对优质的公交服务.
公交财政补贴的原则是:坚持平衡公交行业企业化运营与公交服务准公共产品双重特性原则;坚持兼顾市民出行便捷平价、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承揽能力原则;坚持财政补贴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公交财政补贴制度
公交财政补贴总额=单项补贴之和+投资回报调节+服务质量调节
一单项补贴.政府就公交企业承揽社会公益性任务、燃油价格上升、公交票价降低等事项设置单项补贴.
二投资回报调节.设置公交行业标准成本利润率为6%,当公交企业成本利润率低于6%时,通过增加财政补贴的方式,使成本利润率上升到6%的水平.投资回报调节为正,财政补贴总额随之增加,此时:
投资回报调节=6%-规制成本利润率×规制成本
当公交企业成本利润率高于6%时,超额利润部分的30%留给企业发展,另70%进入投资回报专项资金,将来以丰补歉,专项用于公交成本利润率水平保障补贴.投资回报调节为负,财政补贴总额随之减少.此时:
投资回报调节=6%-规制成本利润率×规制成本×70%
三服务质量调节.当公交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时,考核得分等于或高于标准分,企业可全额获
得各项补贴,服务质量调节为零.当公交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时,考核得分低于标准分,相
应扣减补贴金额,服务质量调节为负,此时:
服务质量调节=挂钩比例×6%×规制成本×考核得分与标准分的差异
挂钩比例是指在6%的标准成本利润率中,与服务质量挂钩的比例,挂钩比例为30%.
服务质量考核的重点是企业服务水平与成本控制水平.可选取乘客满意率、行车安全率、线路
覆盖率、车型配置、人车比率等作为指标,具体考核指标与标准、评分方法、挂钩补贴方式等,由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局在2008年4月前制定.
三、公交财政补贴的监管――成本规制
对公交行业实施成本规制,控制公交成本不合理上涨,是财政补贴的基础,也是财政补贴监管的
核心.
公交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柴油燃料费、营运车辆修理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
它直接费用等项目.对这些成本项目进行规制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成本与调动企业降低成本
积极性的关系,处理好合法成本与合理成本的关系,处理好业内成本与业外成本的关系.同时成
本规制方法应当简单明晰,具体如下:
一合理确定成本项目标准值.
第一,人均工资标准值.人均工资标准值取以下两个数值中的较低值:1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
或本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30%.2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年度或本年度
深圳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工种工资指导价平均值的130%.
第二,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等国家和我市有计提规定的,按规定的计提比例确定标准值.
企业应当按照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配置车辆,不得超规模或超过现有经济发展水平购置车辆.
第三,柴油燃料用量原则上按照深圳公交企业三年平均千公里水平勾股定理标准.职工人数,原则上按深圳公交企业三年平均人车比确定标准,管理费率原则上按深圳公交三年平均管理费率确定标准.公交企业三年平均水平逐年调整,同时适当考虑政策变化对成本造成的突发性影响
下同.
第四,营业车辆修理费、轮胎消耗费等与公交运营里程相关且受物价变动影响较大的直接费用,以深圳公交企业三年平均千公里水平为基数,同时考虑规制年CPI指数上升或下降影响.
第五.财务费用.专营企业应当有足够资产投入公交营运,企业购置营运车辆的合理融资成本
可进入规制成本,但融资规模应适当,融资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第六,公交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应降低成本,使用劳动生产力增长率的一半来核定企业因行业
劳动生产率提高应降低的成本.
劳动生产率提高应降低的成本=劳动生产力增长率×成本×
二适当设置主要成本项目浮动范围
柴油燃料用量、营运车辆修理费、管理费等公交营运主要成本项目,允许在标准值上下5%浮动.实际发生数额超过浮动范围上限的,按浮动范围上限计入规制成本,实际发生数额在浮动范围之内的,按实际发生数额计入规制成本,实际发生数额低于浮动范围下限的,按浮动范围下限计入规制成本.主要成本项目金额降到限额以下所带来的收益由企业享有,调动企业降低主要
成本项目的积极性.
三为简化计算,目前会计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其他成本项目,只确定标准值,不设置浮动范围.
实际发生数额超过标准值的,按标准值计入规制成本,实际发生数额小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发生数计入规制成本.
四国家公用事业成本监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入公用事业运营成本的费用,由公交企业承揽,不列入规制成本,如:与公交服务无关的费用,固定效益盘亏、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罚款,公益性捐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等.
公交成本规制操作方案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
提供公交服务属各区政府公共服务,本应由各区负担相关费用.但为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
公交财政补贴由市财政承担50%,各区及光明新区按常住人口比例承担其余50%.
五、财政补贴与成本规制的操作
财政补贴与成本规制操作程序如下:
一年初,财政部门测算全年补贴金额,列入财政预算.
二年中,交通主管部门按月或按季核算单项补贴金额,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交通主管部门对
公交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测和考核.
三年末,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公交补贴实际支出情况结清与公交补贴相关的应收和应缴款项.
四下年年初,财政部门组织中介机构对企业上年实际经营成本进行规制,核定规制成本.同时,
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挂钩补贴建议.
财政部门根据成本规制核定投资回报调节金额,根据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建议核定服务质量调节
金额.财政部门核定全年补贴总额后与公交企业清算上年补贴.
六、财政补贴与成本规制的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的前提条件:一是公交区域专营改革完成,公交特许经营企业管理规范,营收与成
本清晰透明;二是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公交票价坚持按市场成本定价,通过深圳通刷卡来实现
公交低票价政策.因此,本方案从2008年起在巴士集团全面特区内专营部分实施.同时对东西
部两个专营公司,根据重组进展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在纳入重组
内的资产和统一营运的业务范围内实施,对其他非专营企业,不实施合理成本利润率保障,但根
据实际情况给予单项补贴.
七、财政补贴与成本规制的配套措施
一财政部门应将公交企业成本审计制度化,并建立公交成本数据库.逐年核定公交成本项目标准值.
财政部门要研究对企业、公交收及公交投入的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公交财政补贴方案.
二交通主管部门应适时优化公交线网,特别是对新开线路设置、新线路车辆配置等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下有效配置公交资源,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补贴.
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产权场站使用办法.政府拥有产权的场站,包括场站管理中心管理的场站、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产权的场站,应对公交企业免费开放,以降低营运成本.
三公交企业必须将公交业务独立建帐,单独核算,并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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