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收费管理制度
抄 表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抄表收费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抄表抄表管理工作由营销服务中心完成一、服务中心主管工作责任(一)负责按抄表区域划分原则,对新通气的用户进行抄表任务的分配工作;强化集中区域管理模式,规范、科学、合理调配抄表员及抄表日程。
(二)负责对抄表员抄表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抄表员工作业务素质。
(三)负责对抄表员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分析、统计,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四)负责填报公司月、季、年用气量报表、对各类用户用气量变化异常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配合做好输差分析工作。
(五)负责对停业、歇业、转租、转户等用户的日常监管工作,每月填报相关情况统计报表;负责对用户更换失效表、代用表、到期表后的抄表气量处理工作。
(六)负责抄表工作质量管理,每月按《抄表员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对抄表员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抽查和考核。
(七)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负责配合收费组做好气费催收工作。
二、抄表员工作职责(一)按要求做好新通气用户的立表、建档工作(包括用户用期详细地址(楼栋、房号)、用户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用气性质、计量表规格型号、计量表表号、计量表底数、燃器具生产厂家、规格型号、通气时间等),对新通气的用户第一次实施抄表时应认真向用户讲解抄表、送单、缴费办法并与用户约定抄表时间。
(二)按规定认真完成所分配的抄表任务。
(三)每月对各类用户用气情况、用气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对抄表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抄表组长(四)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定额抄表量,在抄表次日上午上班前将上日抄表台帐交收费室,由收费室进行抄表数据的录入。
(五)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用户送达《缴费通知单》、《催款通知单》、《停气通知单》等通知。
(六)按要求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三、“门抄”及“门锁”气量的处理(一)“门抄”气量—属因用户不在家,但用户已在门贴上标明本月用气数据,抄表员以此为依据抄写用户当月用气量。
抄表收费管理制度

抄表收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用电管理,努力降低线损,确保每月电费按时回收,增强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一、全体抄收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严禁以电权谋私。
二、抄收人员应做到大公无私,如发现搞“人情电”、“关系电”或以低电价电度冲减高电价电度的,发现一次处以两倍的罚金。
三、抄收人员必须吃苦耐劳、认真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要求按规定日期抄录电表。
抄表到位率、实抄率、准确率达99%以上,不准估抄、漏抄、误抄、不漏误乘倍率、不漏加误加变线损。
四、抄收人员应加强所辖区的用电管理,每月除完成抄收工作外,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表计的异常情况,杜绝偷漏现象,努力完成总公司下达的线损任务。
五、抄收人员如发现用户确实有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可立即停电,一般不准随意给用户停电。
因欠交电费经多次催收不交时,要按规定填写“停电通知书”,事先通知用户。
小用户由班长或主管副科所长批准,大用户需要停电应经科所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停电。
六、抄收人员不准私自处理窃电和违章用电,如发现违章用电或窃电的用户,应立即记录违章、窃电现象,叫用户当事人签字后报科所领导组织三人以上去核实查处。
如发现为捞取个人“好处”私了的,全部应补交电费和罚款由违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七、抄收人员收取用户电费,必须出据正式发票,不准开据白条,或用电费催收通知联收取电费。
如遇特殊情况发票不在身边时可开暂收条,但必须告知用户约定时间换取正式发票,否则发现一次要处以票据两倍的罚款。
八、电费回收现金1000元以上必须当日存入总公司银行帐户。
1000元以下如因特殊情况(时间不允许)可自己保管至第二天存入。
电费不准借支、不准挪用、不准私存、漏存、误存或不存,发现后给予重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九、电费回收率半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办法按责任状办,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完不成任务的罚。
供水抄收管理制度范本

供水抄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供水抄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抄表管理1. 供水企业应定期对用户的水表进行抄读,确保抄表数据的准确性。
抄表周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至少每两个月抄表一次。
2. 抄表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抄表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抄表数据准确无误。
3. 供水企业应建立抄表档案,详细记录用户的水表读数、抄表时间、抄表人员等信息。
抄表档案应保存至少两年。
4. 供水企业应定期对水表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水表的正常运行。
用户发现水表损坏或异常,应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
第三条收费管理1. 供水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的供水价格和用户用水量,按时向用户收取水费。
水费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2. 供水企业可采取多种收费方式,如按时段计费、按用水量计费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3. 用户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缴纳水费。
对于逾期未缴费的用户,供水企业可依法加收滞纳金。
4. 供水企业应定期向用户发送水费账单,告知用户用水量、水费金额等信息。
用户对账单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供水企业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第五条服务与监督1.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供水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供水服务水平。
供水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供水企业应设立客服中心,方便用户咨询、投诉和办理相关业务。
客服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用户满意度。
3. 供水企业应定期对供水抄收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 用户有权对供水抄收工作进行监督,对供水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法律责任1. 供水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抄表、收费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供水企业未按规定对水表进行检定、维护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

国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2007-05-14 16: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销基础工作,规范并完善营业抄核收工作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差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营业抄核收工作是指营业工作中的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及电费账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营业抄核收工作坚持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管理原则,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抄核收工作过程实现量化监控和流程优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坚持标准化管理原则。
建立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电费账务、营业稽查、营业责任事故追究等管理制度,制订抄核收业务流程规范、作业程序、工作标准,并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坚持集约化管理原则。
优化整合抄核收工作流程,组建电费管理中心,对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缴、电费账务、电费资金实行集中监管,有效实现对抄核收管理过程的可控、在控第七条坚持信息化管理原则。
积极推进营销现代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抄核收作业及管理手段,逐步取消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不断提高抄核收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三章抄表第八条抄表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对电力客户的抄表一般为每月一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居民客户实行双月抄表。
(二)对用电量较大的用电客户每月可多次抄表。
(三)对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用电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视其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预收或结算电费。
第九条抄表例日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每月25 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 ,其中,月末24 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 。
(二)根据营业区范围内客户数量、客户用电量和客户分布情况确定客户抄表例日。
抄表例日确定以后,应严格按照抄表例日抄表。
第十条抄表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到位、抄录准确,严禁违章作业,不得估抄、漏抄。
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为了高效地管理供电业务,提高供电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和实施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流程1. 抄表阶段(1) 定期抄表:供电公司应制定抄表计划,规定抄表周期,确保每户用户都能按时进行抄表工作。
(2) 抄表方式:供电公司可以采用人工抄表或智能抄表系统进行抄表工作。
人工抄表时,抄表员需携带有效的工具和身份证明前往用户家中进行抄表;智能抄表系统可以通过远程传输数据实现抄表工作。
(3) 准确记录:抄表员应仔细核对表盘读数,确保准确记录每户用户的用电量。
2. 核算阶段(1) 数据整理:抄表数据会按照供电区域、用户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初步统计和分析。
(2) 核实数据:核实每户用户的用电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计算电费:根据电费政策和费率标准,对每户用户的用电量进行计算,得出应缴电费。
(4) 编制电费通知单:根据计算结果,编制电费通知单,包括用户基本信息、用电量、费率、应缴金额等内容。
3. 收费阶段(1) 通知用户:供电公司将电费通知单发送给用户,通知用户缴纳电费的事项和时间限制。
(2) 缴费渠道:供电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渠道,包括银行汇款、现金缴纳、电子支付等方式,方便用户缴纳电费。
(3) 收款管理: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收款管理制度,确保电费的安全和准确入账。
收款员需要及时核对用户的缴费金额,填写收款凭证,并及时录入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4) 发放发票:供电公司在用户缴费后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具正规的发票,发放给用户作为用电支出的合法凭据。
二、责任分工1. 抄表员(1) 定期进行抄表工作,确保抄表任务的完成。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抄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如用户用电异常、表计故障等。
(4) 遵守公司纪律,保守用户信息,做到保密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为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5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营销[201*]475号文,印发了该《规范》,要求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电费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过程中的管理、作业和质量考核等工作程序和业务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实施电费抄核收业务管理和流程规范化及作业标准化o.应用营销自动化系统,实现电费抄核收工作全过程的量化监管和控制,保障抄表收费及资金安全,确保电费准确全额回收。
第五条严格执行抄表制.度。
按规定的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准确抄录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
严禁违章抄表作业,不得估抄、漏抄、代抄。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抄表的,应及时采取补抄措施。
第六条抄表周期执行以下规定:(一)抄表周期为每月一次。
确需对居民客户实行双月抄表的,应考虑单、双月电量平衡并报网省公司批准后执行o(二)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根据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实行预收或分次结算电费。
(三)对高压新装客户应在接电后的当月进行抄表。
对在新装接电后当月抄表确有困难的其他客户,应在下一个抄表周期内完成抄表。
(四)对实行远程抄表及(预)购电卡表客户,至少每三个抄表周期到现场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进行核抄。
对按照时段、阶梯、季节等方式计算电量电费的(预)购电卡表客户,每个抄表周期应到现场抄表。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

为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5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营销[2009]475号文,印发了该《规范》,要求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电费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过程中的管理、作业和质量考核等工作程序和业务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实施电费抄核收业务管理和流程规范化及作业标准化o.应用营销自动化系统,实现电费抄核收工作全过程的量化监管和控制,保障抄表收费及资金安全,确保电费准确全额回收。
第五条严格执行抄表制.度。
按规定的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准确抄录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
严禁违章抄表作业,不得估抄、漏抄、代抄。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抄表的,应及时采取补抄措施。
第六条抄表周期执行以下规定:(一)抄表周期为每月一次。
确需对居民客户实行双月抄表的,应考虑单、双月电量平衡并报网省公司批准后执行o(二)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根据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实行预收或分次结算电费。
(三)对高压新装客户应在接电后的当月进行抄表。
对在新装接电后当月抄表确有困难的其他客户,应在下一个抄表周期内完成抄表。
(四)对实行远程抄表及(预)购电卡表客户,至少每三个抄表周期到现场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进行核抄。
对按照时段、阶梯、季节等方式计算电量电费的(预)购电卡表客户,每个抄表周期应到现场抄表。
第七条抄表例日执行以下规定:(一)每月25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其中,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
物业抄水电表规章制度

物业抄水电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保障业主权益,合理分摊水电费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业公司有责任统一管理小区内的水电表,收集水电数据,计算并分摊费用。
第三条业主有义务配合物业公司进行水电表的抄表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住户、物业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水电表台账,确保水电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抄表流程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每月固定时间对全体住户的水电表进行抄表。
第七条业主应当在抄表日当天保证水电表的可读性,确保抄表人员能够准确记录数据。
第八条抄表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证件,并向住户说明抄表目的和流程。
第九条抄表人员应当仔细核对抄表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如遇水电表数据异常或无法抄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抄表工作完成后,抄表人员应当将数据汇总并及时上报物业公司。
第三章计费标准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当根据抄表数据,按照相关计费标准计算每户的水电费用并公布。
第十三条水电费用应当根据实际用量进行分摊,公平合理。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如有水电费用疑议,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诉,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核实并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恶意拒绝抄表或提供虚假数据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
第十七条对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用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催缴、限电限水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水电费用分摊规定、损坏水电表等行为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物业公司和抄表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篡改数据等行为,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相关争议事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小区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水电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业主应当保护水电表,禁止私自调节或损坏。
第二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抄表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奖惩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抄表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电管理,努力降低线损,确保每月电费按时回收,增强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抄收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严禁以电权谋私。
二、抄收人员应做到大公无私,如发现搞“人情电”、“关系电”或以低电价电度冲减高电价电度的,发现一次处以两倍的罚金。
三、抄收人员必须吃苦耐劳、认真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要求按规定日期抄录电表。
抄表到位率、实抄率、准确率达99%以上,不准估抄、漏抄、误抄、不漏误乘倍率、不漏加误加变线损。
四、抄收人员应加强所辖区的用电管理,每月除完成抄收工作外,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表计的异常情况,杜绝偷漏现象,努力完成总公司下达的线损任务。
五、抄收人员如发现用户确实有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可立即停电,一般不准随意给用户停电。
因欠交电费经多次催收不交时,要按规定填写“停电通知书”,事先通知用户。
小用户由班长或主管副科所长批准,大用户需要停电应经科所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停电。
六、抄收人员不准私自处理窃电和违章用电,如发现违章用电或窃电的用户,应立即记录违章、窃电现象,叫用户当事人签字后报科所领导组织三人以上去核实查处。
如发现为捞取个人“好处”私了的,全部应补交电费和罚款由违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
要给予行政处分。
七、抄收人员收取用户电费,必须出据正式发票,不准开据白条,或用电费催收通知联收取电费。
如遇特殊情况发票不在身边时可开暂收条,但必须告知用户约定时间换取正式发票,否则发现一次要处以票据两倍的罚款。
八、电费回收现金1000元以上必须当日存入总公司银行帐户。
1000元以下如因特殊情况(时间不允许)可自己保管至第二天存入。
电费不准借支、不准挪用、不准私存、漏存、误存或不存,发现后给予重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九、电费回收率半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办法按责任状办,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完不成任务的罚。
十、抄收人员抄表时应做到一看(看表计接线运行情况)、二抄、三核算,发现表计不走或变比发生变化等应及时向主管副科所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