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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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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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国有独资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Company Name),简称(简称),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贯彻国家政策,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经营范围,如:投资管理、资产经营、国内外贸易等)。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制定并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会通过,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金额)人民币,由国家出资,国家作为唯一的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管理本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章股东会第八条股东会的组成和职权(国有独资公司名称)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由国家出资的股东行使股东会的权力。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董事长、监事长;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等。

第九条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董事长应提前(时间)通知股东会的召开,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第十条股东会的决策程序股东会的决策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表决权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计算,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事项;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等。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选举和任期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时间)。

国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国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依法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集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在市财政有关公交事业专项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市国资委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文件,进行民商事活动,参与诉讼和仲裁等程序。

董事长对外代表集团公司的行为受董事会及市国资委的约束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国企章程模板

国企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旨在明确国有企业的性质、宗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监督机制和党建工作要求,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三条本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宗旨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本企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其组成、职权、任期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企业设立党委(或董事会领导下的党组织),党委(或党组织)在本企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本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战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八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本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十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时报告企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党建工作要求第十三条本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党组织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

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
一、组织结构
1.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2.高管层职能和责任
3.部门设置和职工编制
4.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公司集团的管理
5.公司架构调整和变更的程序
二、内部管理
1.决策机制和层级
2.内部审查和监测机制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4.内部沟通和信息传递
5.内部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
三、经营权责
1.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程序
2.资金管理和资本运作
3.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4.营销策略和市场开拓
5.合作与竞争的处理原则
四、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2.外部审计和监察机构的参与
3.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4.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权力
5.员工和工会的参与和监督
五、公司治理
1.董事和高管的任职条件和竞选程序
2.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分配机制
3.公司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4.公司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
5.公司治理改革和法律法规的遵循
总结: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是国有企业运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经营权责、监督机制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制定一份具有详细且专业的公司章程是十分重要的,它有助于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层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加强对投资、生产、市场等各方面决策的监督和评价,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社会形象。

制定公司章程需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重与外部环境和市场的适应性,以确保其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章程名称: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加强法人制度建设,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监督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公司设立与变更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设立并取得批准。

第五条公司名称应当明确、具有辨识度,不得与现有企业重名或者误导公众。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超出法定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公司组织与管理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设立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数量适当,选举产生,并设立独立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监事会应当设立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数量适当,选举产生,并设立独立监事。

第十五条经理层是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层级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章公司运营与发展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市场营销,提高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公司监督与问责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职工、经理层和监事会的监督。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以“XXXX有限公司”为名称,是一家国有企业。

章程二:公司性质本公司为国有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与法人地位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章程三: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以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为目标,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章程四: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接受国家的委托经营,履行国家分配给本公司的任务;2.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进行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3.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4.开展产业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等金融活动;5.从事进出口贸易、国际合作等经营活动;7.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社会捐赠等。

章程五: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国家为唯一股东,享有全部股权。

章程六:公司组织架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等组织架构。

1.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国家委派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2.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国家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3.经营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及其下属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章程七:公司治理本公司将秉持科学合理、透明公开、民主决策、权责分明的原则进行治理。

1.公司通过内部监控、审计、评估等手段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营;2.公司在重大决策事项上进行董事会会议,并通过多数表决原则进行决策;3.公司制定沟通和反馈机制,使公司内外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情况;4.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经营。

章程八:公司经营管理本公司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1.公司将按照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市场,发展新产品和服务;2.公司将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工作环境;3.公司将加强内外部风险管理,保护企业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4.公司将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国资公司章程

国资公司章程

国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明确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公司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 公司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宗旨与范围2.1 经营宗旨:公司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2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根据具体业务填写,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产业投资等)。

第三章出资人与股东3.1 公司的出资人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3.2 出资人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监督、指导公司规范运作的义务。

第四章公司党组织4.1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

4.2 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章董事会与监事会5.1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5.2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

5.3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产生、职权、义务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章经理层与高管6.1 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2 高管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

6.3 经理层和高管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章财务与审计制度7.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7.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八章职工民主管理与人事8.1 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关系。

国有集团公司章程

国有集团公司章程

国有集团公司章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团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三章集团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章集团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第五章党组织第六章集团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出资人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总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七章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八章劳动人事第九章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第十章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一章集团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依法接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集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在市财政有关公交事业专项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市国资委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文件,进行民商事活动,参与诉讼和仲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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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团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三章集团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章集团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第五章党组织第六章集团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出资人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总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七章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八章劳动人事第九章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第十章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一章集团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依法接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集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在市财政有关公交事业专项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市国资委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文件,进行民商事活动,参与诉讼和仲裁等程序。

董事长对外代表集团公司的行为受董事会及市国资委的约束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条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第十条在集团公司组织架构上,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原则上,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党委书记是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专职党委副书记对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纪委书记对纪检监督负领导责任,党委委员实行“一岗双责”。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第十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集团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集团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中文名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的英文名称:××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第十五条邮政编码:××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集团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宗旨是:为城市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交通服务。

第十七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等。

第四章集团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第十八条××市国资委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之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元人民币。

第五章党组织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纪委,建立党的各级组织。

(二)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原则上应配备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三)集团公司党委下设党委工作部等党的工作机构,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集团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审计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

党委会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得以召开党政联席会等形式代替召开党委会,所议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夯实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设立党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支持和保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建设廉洁企业。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和品牌形象建设,做好信访稳定等工作,构建和谐企业。

(六)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集团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三)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四)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五)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六)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七)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监督;(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十)其他需要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一)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明确要求,不符合企业现状和发展定位,或事前未作严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

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六章集团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出资人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二十六条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四)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五)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七)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八)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九)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工资总额预清算方案及企业年金方案;(十一)审议批准集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十二)依法依规审议批准集团公司投资、担保、融资和资产转让事项;(十三)对集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十四)对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五)依法定程序对集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十六)制定、修改集团公司章程或批准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的公司章程草案;(十七)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集团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董事会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设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中包括职工代表一名。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董事由市国资委委派,但董事中的职工代表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1人,由市国资委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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