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
—1-1-I/-1-.XF1cqo二、同位设直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
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3.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二、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1.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H、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
4.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
干部聘用实施方案

干部聘用实施方案干部聘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西南政法大学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运行模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渝教策发〔2017〕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人事管理促进高校教育发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07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及分配的指导意见》(渝教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1。
第二条学校坚持按需设岗、淡化身份、以责定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以岗定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岗位聘任制,并实行校院(办、处、部、馆、中心)两级管理模式。
学校通过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核准绩效工资,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绩效工资,特指《西南政法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的“绩效工资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属各教学、科研、教辅和党政管理等单位和部门2。
第二章聘任机构与职责1原文件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8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属高等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人〔2012〕1号)2删除后勤集团总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学校设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岗位聘任工作,审定校聘岗位人员及岗位等级。
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校领导、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范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程序和条件,提高聘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优秀教师的选拔和留用,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程序(一)招聘岗位的确定小学根据教学和管理需要,控制招聘岗位的数量和岗位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主要针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进行审核。
(四)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五)面试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
(六)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主要检查申请人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求。
(七)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个人品质、教育观念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八)录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录用人选,并发出录用通知书。
三、聘用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小学教育工作的体力和精力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育实践活动经验。
四、聘用期限和考核(一)聘用期限小学教职工的聘用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年,视具体岗位及其需求而定。
(二)聘用考核在聘用期限内,小学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纪律和师德表现等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晋升的依据。
五、聘用待遇(一)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小学将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定岗位级别,岗位级别确定后,将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奖励和激励小学将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发展情况,进行奖励和激励。
奖励内容包括评选优秀教师、培训和研修机会等。
教师聘岗实施方案

教师聘岗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教师聘岗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教师的聘任工作关系到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聘岗实施方案,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目标。
1.建立健全的教师聘岗工作机制,确保教师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提高教师聘岗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3.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1.明确聘岗条件。
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要,明确教师聘岗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学历、专业、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聘任的教师能够胜任所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2.公开招聘。
学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的教师人才加入学校。
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有机会参与竞聘。
3.严格考核评价。
对报名参加聘岗的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价,包括笔试、面试、教学观摩等环节,全面了解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聘任的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4.确定聘任结果。
根据教师的考核评价结果和学校的实际需求,确定聘任的教师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聘任的教师,学校应当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实施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聘岗工作的宣传教育,让全体教师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的聘岗政策和程序,增强公众对学校聘岗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2.建立监督机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聘岗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聘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聘岗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3.加强培训。
学校应当加强对新聘任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总结。
教师聘岗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职称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聘任条件1.岗位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符合聘任条件。
2.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具有较突出的成绩,并取得相应的荣誉称号。
5.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严守教育行业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
三、聘任程序1.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成绩情况,以及岗位等级要求,制定评审标准。
4.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成绩进行评审。
5.聘任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聘任结果公示,并向申请人发放聘任通知书。
6.聘任仪式:学校组织聘任仪式,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宣布聘任结果。
四、聘任管理1.聘任期限: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后可进行续聘评定,评定不合格者终止聘任。
2.聘任待遇:聘任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待遇、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
3.绩效考核:聘任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续聘评定的重要依据。
4.继续教育:聘任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聘任争议处理:对于聘任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学校应及时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奖励1.聘任荣誉:聘任人员获得聘任后,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2.聘任资助:学校为聘任人员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开展。
3.聘任发展:聘任人员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后,可申请晋升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聘任监督1.学校对聘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对聘任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聘期考核评价机制,经研究,特制定学校岗位聘任周期(以下简称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岗位聘期考核作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强化竞争意识,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奖罚分明的用人机制,为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与升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考核原则1.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
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指导与审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业绩成果的考核,各二级单位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注重公平与突出成果相结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考察岗位基本素质能力,突出三年聘期内的工作业绩考核。
3.以人为本与促进工作相结合。
以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聘期考核标准。
通过聘期考核,实现过程推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5.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除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外,聘期期满还要参加聘期考核。
三、考核周期首轮聘期考核设置3年准备期,首次聘期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进行首次聘期考核。
四、考核范围1.凡聘期内受聘到学校相应岗位至期满考核当年底仍在岗的教职员工,均须参加聘期考核。
2.本次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不参加本轮考核。
五、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核准、确定上一聘期考核结果。
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名单如下:主任:主管人事副校长副主任:组宣部、党政办、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负责人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聘期考核工作人员2.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及结果上报。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随着企业发展的壮大,人力资源是企业高效运营的重要基石。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素质与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备的考核机制来推进员工的职业成长与发展,加强企业管理能力,达到企业高效运营的目的。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是企业在推进考核与聘用工作中的重要法规,旨在设计聘用周期内的考核机制,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流程,通过对聘用期内的绩效评估,客观分析员工表现的得失,确保企业员工的职业成长与企业高效运营的双重目标的实现。
一、岗位聘任周期考核的目的公司新员工进入企业后,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在某一周期内通过考核方可进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而在聘用期考核中,可以系统性地知晓人员所经验、所能力等条件,协助企业充分了解员工的操作能力、胜任度、积极性和知识水平等绩效方面的指数,并清晰地定义出未来员工所要具备的能力与实际到达的方向,为员工进一步提升和进阶,同时也助于企业员工的标准化与化整为零,从而推动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岗位聘任周期考核的内容1、考核方式在周期考核中,应该采用综合评定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尤其重要。
评估员工在周期内所展现的评定维度当中,包括能力、态度、结果三大部分,结合实际项目,且充分考虑到其职位、职责和要求,制定出相应的评估表和指标,帮助评估赋值者量化员工绩效成果,可以更精准地评估员工在这一阶段的绩效表现。
2、考核时间一般为6个月或1年,具体时间视企业情况而定,周期考核综合反映员工工作绩效的长短和效率,为标准化、化零为整形式的运营积淀了重要的道路。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在考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业内对标、对遵从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选择合适的考核标准是企业实施岗位周期考核的关键因素。
聘用周期属于速成阶段,难以完全根据员工熟练度来考核,可以将一段考核周期内员工达到的各阶段内可具体测算得出的业务效果设置成绩效指标,如团队协作、业务服务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等指标。
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健全医院合理的用工制度,促进各学科梯队优化组合。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任合同制是全员聘用合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聘任合同是医院各科室或部门通过规范的组织程序依法与职工确立岗位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岗位聘任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岗位聘任必须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坚持双向选择,平等竞争,公开任用,择优上岗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院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全体聘用制职工。
第二章岗位聘任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岗位聘任程序及权限1、各行政、党务的处、室、科的正副职,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精简高效原则,经党委考察,院务会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聘任。
2、各研究所、临床科室、教研室和医技科室的正副职及科护士长、正副护士长经人事部门考察后,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实行逐级聘任。
3、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听取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意见后,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业务科室正职聘任。
4、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各科室应成立由科主任、党支部、职代表和工会成员参加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后,由所在科室正职主持,副职、党支部书记共同参加讨论决定,由科室正职聘任。
护士在听取科主任意见后,由护理部与正护士长共同聘任。
5、院长对人员的聘任有行政否决权。
第六条对中层行政领导干部,岗位聘任方式可采取直接聘任、推荐聘任、选举聘任。
对某些空缺岗位也可按一定程序进行院内外招标聘任。
中层行政干部正式聘任前必须公示两周。
第七条岗位聘任条件和形式1、聘任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③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盘活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企业人才合理分布,发挥人才总体效能,根据《XXXXXXXXX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XXXXXXX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11年3月开始在全司范围内实行每两年一次的岗位聘任,为确保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公司岗位聘任制为重点, 通过聘任上岗,创新管理体制,强化聘任管理,加强聘后考核,逐步形成公正评价、合理使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科学用人机制。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在册在岗管理人员(公司领导除外)。
见习生或在岗不在册的外聘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仍按原来的管理办法管理。
第二章聘任原则第四条按岗聘任、以岗定薪。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设定的岗位进行聘任,岗变薪变,易岗易薪。
公司岗位聘任后,从发文任命之日起,员工受聘的原岗位职级全部解除,按新聘任岗位类别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第五条个人申报、公司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应聘岗位,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按照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第六条定期聘任、绩效挂钩。
岗位聘任两年为一个周期,届满受聘员工职级自动取消,实行重新聘任。
公司实行聘任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考核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或解聘。
第二章聘任职级与条件第七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岗位现设4个级序,共13个类别岗位。
列入岗位聘任的范围包括第二级序和第三级序,共九个类别岗位。
其中第二级序有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部门副职(所辖分公司正、副职)三个类别,第三级序有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科员E、科员F六个类别,具体岗位设置及数目另行公布。
第八条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品德好。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懂业务。
熟悉申报岗位的工作情况,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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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健全医院合理的用工制度,促进各学科梯队优化组合。
根据《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任合同制是全员聘用合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聘任合同是医院各科室或部门通过规的组织程序依法与职工确立岗位聘任关系,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岗位聘任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岗位聘任必须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坚持双向选择,平等竞争,公开任用,择优上岗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院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全体聘用制职工。
第二章岗位聘任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岗位聘任程序及权限1、各行政、党务的处、室、科的正副职,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精简高效原则,经党委考察,院务会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聘任。
2、各研究所、临床科室、教研室和医技科室的正副职及科护士长、正副护士长经人事部门考察后,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实行逐级聘任。
3、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听取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意见后,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业务科室正职聘任。
4、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各科室应成立由科主任、党支部、职代表和工会成员参加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后,由所在科室正职主持,副职、党支部书记共同参加讨论决定,由科室正职聘任。
护士在听取科主任意见后,由护理部与正护士长共同聘任。
5、院长对人员的聘任有行政否决权。
第六条对中层行政领导干部,岗位聘任式可采取直接聘任、推荐聘任、选举聘任。
对某些空缺岗位也可按一定程序进行院外招标聘任。
中层行政干部正式聘任前必须公示两。
第七条岗位聘任条件和形式1、聘任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③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属医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3)聘期一般为二年2、试聘1)长病假要求复工的;2)违纪下岗重新安排工作的;3)社会招聘录用的;4)试聘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低聘1)因岗位技术职务职数限制而愿意低聘的;2)不能完成或胜任原岗位职责而接受低聘的;3)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而降职使用。
4、短聘1)不能完成本岗位职责,经教育愿意改正的;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需要考察的;3)短聘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5、拒聘1)除单位和职工另有约定之外,职工有权拒聘,凡拒聘者,根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偿还在职期间由单位分配的住房或住房津贴以及支付的培养费等,然后按《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解除工作关系。
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如拒聘,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及培养费后解除工作关系。
6、待聘1)因编制和岗位职数超编而未聘上岗的;2)因未达到岗位聘任条件而未聘上岗的;3)其他因素未聘上岗的。
第八条岗位聘任合同的容1、岗位名称;2、聘任期限;3、岗位职责、考核要求;4、工资和福利;5、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6、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7、劳动保护、工作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调解。
第九条岗位聘任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一式三份,签约双各执一份,院人事部门备案一份。
第三章岗位聘任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凡受聘职工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条件,在岗位职数围,可续签岗位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在岗位合同履行期间,因工作调动,出现下列情况,应当认同原合同或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科室主管(或聘任人)调离,新任科室主管对在聘任期的原合同应当认同。
2、被聘人调动科室,原聘科室应将其岗位聘任合同移送人事部门转交新科室,由新科室主管进行合同确认,办理变更手续。
3、岗位聘任合同的变更需填写合同副页的变更表,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科室可以解除受聘人的岗位聘任合同或者不予以续聘:1、被医院解除全员聘用合同,终止工作关系的;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被书面“告诫”三次的;4、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的;5、不服从组织的调动,经劝说无效,拒不上岗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聘任科室不得解除受聘人的岗位聘任合同:1、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住院治疗期间;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和哺乳期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岗位聘任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履行期限届满;2、原岗位被归并或撤消的;以及聘任科室被精简撤消;3、病假达六个月的;4、因私出国逾期不归。
第十五条符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受聘人员可以通知科室解除岗位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解除和终止岗位聘任合同,应当由聘任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应对解除和终止合同的理由及事实进行调查复核;由人事部门将科室提出的报告连同审核意见提呈院部审批。
经批准后发出解聘或终止合同通知单。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必须在接到科室书面报告之日起的十五日,完成审核和批复工作;被解聘或终止合同的职工,必须在收到解聘或终止合同通知单之日起的七天,持通知单到人事部门办妥有关下岗手续。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受聘职工在岗位合同履行期间,可享受下列福利待遇:1)和本市规定的各项工资、津贴、专项补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2)和本市规定的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
3)医院规定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各项补贴。
4)、本市和医院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试聘职工在试聘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短聘职工享受全额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科室效益工资打折,最高不超过50%。
第二十条低聘职工在低聘期间,其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以及其他待遇按所聘岗位规定享受。
第二十一条待聘职工在待聘期间享受待遇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富余待岗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待岗职工安置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凡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而未与科室签订上岗合同的原固定制职工均为富余待岗人员。
第二十三条待岗人员的管理,由医院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处室参加的富余待岗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十四条富余待岗人员在医院部待岗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部待岗期间,医院提供两次上岗机会,待岗人员根据有关政策,安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式:1)人事部门定期公布各科岗位需求信息,富余待岗人员可根据招聘条件参加竞聘上岗。
2)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对富余待岗人员可直接转岗或培训转岗。
3)允富余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与医院签订协议后自谋出路。
在规定的期限保留基本工资待遇,超过期限仍流动不出,作辞职或辞退办理。
4)对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富余待岗人员,可根据沪卫人(2000)第48号文规定,进行挂编流动。
5)符合《市卫生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合同制的办法(试行)》中第二十九条对象,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待退休手续,待退休职工由医院退管会负责管理,待退休后不可再办复职上岗。
第二十五条院待岗期满,仍未能上岗的,根据沪人(1995)165号文第三十四条,医院可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为推荐和管理,托管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托管期满,对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医院可以解除合同,办理辞退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岗位聘任合同在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中如发生争议,依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职工人事争议调解暂行规定》进行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富余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2、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提前退岗休养管理办法3、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聘用合同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合同书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人民国有关法律、政策及市人事局沪人(1999)165号文关于《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及市卫生局沪卫人(2000)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甲乙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一、岗位名称:甲经考核决定聘任乙为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三、岗位职责及考核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二)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三)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甲将根据《华山医院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和福利:受聘职工在岗位合同履行期间,可享受下列福利待遇:1)和本市规定的各项工资、津贴、专项补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2)和本市规定的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
3)医院规定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各项补贴。
4)、本市和医院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执行。
六、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七、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调解:1、双任一违约给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甲乙双因终止解除本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由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
3、本合同一式三份,签约双各执一份,院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乙:日期:日期:三、但愿有一天你会记起,我曾默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你。
我这扇门曾为你打开,只为你一人打开,现在,我要把它关上了。
四、你看我的时候我装做在看别处,你在看别处的时候我在看你。
五、陆上的人喜欢寻根究底,虚度很多的光阴。
冬天担忧夏天的迟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
所以你们不停到处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我并不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