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报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报建的定义和内容1、工程报建是指在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和材料的报告。
2、工程报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工程概算、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工程报建的程序1、报建前期工作(1)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范围、投资规模、经济效益预测等。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控制措施。
(3)编制项目预算和设计方案,明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等。
2、报建程序(1)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其编制报建资料。
(2)提交工程报建资料至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3)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报建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程建设。
四、工程报建的管理要求1、报建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确保报建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报建资料的编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
3、工程报建材料的保管要严格,避免丢失和篡改。
4、工程报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五、工程报建的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工程报建工作,建立健全报建管理制度。
2、报建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专业人员进行,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
3、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建设规范进行报建工作。
4、报建材料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对涉密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工程报建的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建材料要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七、工程报建的奖惩办法1、对认真负责、工作认真严谨的工程报建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工程项目。
2. 报审制度的宗旨在于通过严格的审查流程,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法规要求。
3. 所有建设单位在项目启动前必须完成相关手续的报批,未经审批或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报审流程
1. 提交报建申请:建设单位需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建申请,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
2. 初步审查: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核对资料完整性及合规性。
3. 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详细的技术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4. 环境影响评估:依据项目性质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 公示公告: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6. 批准发证:通过上述步骤审核无误后,颁发施工许可证,正式批准项目开工。
三、监督管理
1. 质量监督: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质量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进度监控:监督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
3.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变更管理:任何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重大变动都需重新报审。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开工或不按审批内容执行的建设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各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报建流程管理制度

报建流程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报建流程,提高效率,保障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报建流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报建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基础设施、工业设施等。
三、报建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方需提供项目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立项。
(2)项目方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勘察设计,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 报建材料准备阶段:(1)项目方需准备报建申请表、项目设计图纸、勘察报告等相关材料。
(2)材料需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整理并提交报建单位审核。
3. 报建审批阶段:(1)报建单位收到材料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意见要求项目方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确保报建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4. 报建审批资质阶段:(1)通过前述审核后,报建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报建单位将颁发相应的建设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5. 施工阶段:(1)项目方需按照颁发的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报建单位提交相关进度报告。
(2)施工中如遇到问题或变更需及时向报建单位申请调整。
6. 完工阶段:(1)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建单位将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报建流程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五、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报建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报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总结:报建流程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报建流程,提高效率,保障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只有严格执行报建流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才能有序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能提高建设工作的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报建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移交等阶段。
第三条建立报批报建管理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统一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3. 定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应逐级报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3.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等环节。
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证书和批文后,方可开工建设。
3.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做到有序推进。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移交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保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项目公司报建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报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为规范项目公司的报建行为,明确报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报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3. 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报建工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1. 成立报建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报建工作的整
体协调和管理。
2. 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相应的报建材料准备和提交工作。
三、报建流程
1. 项目立项: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2. 设计审查:设计部门需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并通过内部审查。
3. 资料准备:各相关部门根据报建要求,准备相应的报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4. 报建申请:将准备好的报建资料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报建。
5. 现场勘查:政府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和技术要求。
6. 审批结果: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或执行后续工作。
四、监督管理
1. 报建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报建进度,解决报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对于违反报建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报建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

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工程项目报建,简而言之,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工程资料,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的必要措施。
工程项目报建流程报建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报建申请:建设单位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建申请,并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
2. 准备资料: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 现场勘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以核实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报建要求。
4. 审核资料: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所有文件齐全、有效并符合规定。
5. 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旦审核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发放施工许可证,此时项目方可正式开工。
报建制度的重要性报建制度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石。
通过报建,可以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建设和潜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报建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报建制度的法律依据报建制度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手续,并对未按规定报建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建制度的实施效果自报建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了显著作用。
通过严格的报建审查,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建设和违规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结语。
工程报建工作制度

工程报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报建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建。
第三条工程报建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报建内容第五条工程报建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工程报建申请表;(二)建设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条工程报建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其负责人;(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编号;(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编号;(六)其他需要申报的内容。
第三章报建程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报建申请。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报建档案,定期对工程报建情况进行公示。
报建管理制度

报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范报建行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
第三条报建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和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报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报建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报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建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报建单位管理第六条报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建资料。
第七条报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依法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报建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报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第十条报建单位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绿色建设。
第三章报建手续第十一条报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完整的报建资料,报送给报建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报建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建资料,给予反馈意见。
第十三条报建单位应当按照报建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报建资料。
第十四条报建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出具报建批复文件。
第十五条报建单位应当按照报建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报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建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报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已报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报建单位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报建单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报建单位恶意虚假报建、逃避监督检查的,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相关责任人员如不履行报建管理职责,将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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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工程部
WorkFlow Implementation Proposal
目录
一、总则 (2)
二、适用范围 (4)
三、职责 (5)
四、工作内容 (6)
五、组织机构 (4)
一、总则
根据国家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目的是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报批报建工作行为及事务的处理标准,把我公司工程项目报批报建的工作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而全面促进连云港公司的工程进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正在实施阶段的须报批报建的工程项目
二、报建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职责
2.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的各种地方规定;
2.2负责督办施工单位配合报建应做的各项工作,包括应缴纳的各项费用,项目备案以及竣工资料的预审;
2.3及时履行立项、规划、报建、竣工验收、归档、办理房产证等各项手续,办理各项证件;
2.4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报批报建主要节点工作计划,客观反映证件办理的阶段性和可行性。
计划中应注明各项工作的前置条件、资料的要求和提交时间。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计划办理的情况,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延期,并注明延期的原因,评估对总体工程项目的影响以及延期的期限;
2.5对办理完毕的单位工程(或区域工程)的各项证件,及时登记扫描存档,并编制证件办理台账;
2.6对预交的各项费用和押金等项目,应按单位工程(或区域)建立台账,预估回收日期,及时收回;
2.7报建报批责任人应及时跟踪有关政策和地方法规的变化,凡涉及到在建项目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多缴费等管理风险。
三、工作内容
全流程: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房产证办理)
4.1、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三评:环评、安评、能评
9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10、办理项目批复。
4.2、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4、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文本、红线图、总平面图等资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3、建设工程报建
4.3.1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督办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代扣代缴劳保基金等各项费用。
4.3.2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4.3.3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4.3.4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4.3.5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4.3.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4.3.7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4.1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4.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4.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4.4.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4.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4.5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连云港市档案馆)
4.6办理房产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复印件(核对原件)或用地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核实认可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7、建设工程施工图纸
8、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到房管局填写)
9、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齐全,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其委托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测绘所进行
面积测绘。
其办理程序为:受理申请-预约时间-现场勘测-初始成果反馈-缴费-出具测绘成果。
(测绘收费标准:工业厂房0.7元/平方,苏价费【2009】45号)
四、组织机构
公司主管领导
工程管理部
报建报批责任人
设计单位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分
管
责
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