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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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一)

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一)

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一)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车祸、工伤等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而这些事故往往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

为了能够保护受害人权益,保监会发布了《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以下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什么是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对因伤害事故而导致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评定的过程。

在车祸、工伤等意外事故中,受害人往往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何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要由相关医院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依据是《伤残评定标准》。

《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是基于《伤残评定标准》之上的额外规定,主要针对涉及保险理赔的伤残鉴定进行了细节规定。

伤残鉴定标准的分类《保监发2014年6号伤残鉴定标准》将伤残分为9类,具体如下:1.头部伤残2.上肢伤残3.躯干伤残4.下肢伤残5.视功能伤残6.听功能伤残7.单肢伤残8.多处伤残9.全身伤残伤残鉴定的具体评定标准每种伤残都有对应的评定标准,以下为一些具体的评定标准举例:1.头部伤残:中度颅脑外伤导致3种或以上脑部功能障碍的,可评鉴为16-30%的伤残等级。

2.上肢伤残:一侧上肢截肢,上肢肢体阳性感染,可评鉴为31-40%的伤残等级。

3.躯干伤残:椎间盘突出症导致伴有神经根受压症状的,可评鉴为16-30%的伤残等级。

4.下肢伤残:双下肢截肢或失去行走能力的,可评鉴为70-90%的伤残等级。

5.视功能伤残:双眼失明或视野不超过0.1的,可评鉴为70-90%的伤残等级。

6.听功能伤残:双耳失聪或听力下降50%以上的,可评鉴为31-40%的伤残等级。

7.单肢伤残:一侧下肢截肢,可评鉴为46-55%的伤残等级。

8.多处伤残:3处以上不同部位损伤,具体评鉴应综合考虑。

9.全身伤残:全身机能障碍导致极度丧失自理能力的,可评鉴为90-100%的伤残等级。

维权提示在进行伤残鉴定评定时,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或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The easiest thing in the world is to give up. It takes hard work. Who makes people want to be a not easy pers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导读: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治疗以后的效果,交通事故对损伤引起的后遗症,事故和损伤之间的关系,鉴定机构是凭借这些最终确定伤残级别的,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不是河南省统一规定的了,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去计算即可。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二)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系数
##############################################
14
丧葬费
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6个月
死亡证明
交 通 费
凭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 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死亡证明; 2.近亲属关系证明; 3.交通费发票。
15
处理丧葬事 住 根据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 宜费用 宿 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一般不
人员出差标准。
8 住院伙食补助 5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9
外地就医住宿 费
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 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
1.转院医嘱; 2.住宿费发票。
10
残疾辅助器具 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 量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 农 、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 村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居 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 民 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
同一事故中,可以以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
、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 1.户口薄等亲属关系证明;
13
被扶养人生活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扶养年限÷扶养人人数×伤残赔偿 。
误 工 天 数
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 (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 间。医嘱休息时间定残的,可以计 算至定残前一天。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1997]78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1997]78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1997]78号)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1、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后称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之外,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赔偿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前提下,不论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程序是否完备、对方当事人是否收到前款所述的公安机关出具文书,人民法院均应对案件进行受理。

2、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报案,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处理,或在公安机关处理期间,一方以扣车为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一方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当事人非法扣留其车辆、货物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予以受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的,如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受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对损害赔偿进行了调解,且当事人已经对调解书自动履行完毕,受害人以伤情发生变化需增加医疗费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赔偿的,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因他人过错而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经济赔偿的一种制度。

在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定的。

本文将介绍2014年河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河南省制定了2014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受伤人需要进行的医疗费用,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14年河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用应根据受伤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护理费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需要进行护理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2014年河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护理费应根据受伤人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进行赔偿。

交通费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需要进行交通费用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费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2014年河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交通费应根据受伤人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赔偿。

误工费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无法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误工费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2014年河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误工费应根据受伤人实际的收入证明进行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1.户口薄等亲属关系证明;
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扶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年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以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叠加,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
城镇居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系数
2.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3.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免赔的,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对免赔条款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014年伤残赔偿标准

2014年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
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
残 疾 11 赔 偿 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 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 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 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 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 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序 号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必要证据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疗费发票,结合病 1.医疗费发票;
1
医疗费 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 2.医疗费清单;
据实计算。
3.病历资料。
说明
1.医嘱确定的与交通事故损害有 关的院外购药费用应计入赔偿范 围。 2.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等 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 3.对治疗必要性、合理性的争议 由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义 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6
营养费 2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就 医 7交 通 费
市内 市外
20元/天×门诊次数或 者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 、飞机等交通工具, 按照交通费发票等据 实计算,但一般不得 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 员出差标准。
1.交通费发票等; 2.转院医嘱。
8
住院伙食补助 费
5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残疾辅助器具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

费用×器具数量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 者司法鉴定意见书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与司法鉴定意 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 准。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为准)上一年度农村 农村居民 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 少1年;75周岁以上 的,按5年计算)×伤 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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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958元/年。

2013年河南省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河南省2014年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一级六级
城市标准447960.6元城市标准223980.30元
农村标准169506.8元农村标准84753.40元
二级七级
城市标准403164.54元城市标准179184.24元
农村标准152556.12元农村标准67802.72元
三级八级
城市标准358368.48元城市标准134388.18元
农村标准135605.44元农村标准50852.04元
四级九级
城市标准313572.42元城市标准89592.12元
农村标准118654.76元农村标准33901.36元
五级十级
城市标准268776.36元城市标准44796.06元
农村标准101704.08元农村标准1695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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