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使用管理规定
吊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篇)

吊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吊装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工作场所秩序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吊装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吊装设备是指用于起吊、悬吊或者水平运输重物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桅杆、升降机等。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选用并使用合格的吊装设备,保障工作安全。
第二章确保吊装设备的安全性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吊装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者相关规范正确使用吊装设备,确保吊装设备的安全性。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吊装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吊装设备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持清醒状态,杜绝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吊装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三章工作场所秩序和人员安全第九条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吊装设备时,应当确保工作现场整洁有序,防止杂物堆放、阻挡通道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作业现场交通规则,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吊装设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处置第十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吊装设备故障或者事故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和抢救。
第十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相关管理部门所有。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式起重吊装(以下简称吊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吊车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吊车事故的发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车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吊车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吊车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吊车作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确保吊车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吊车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章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吊车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吊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不得私自改变吊车结构和功能。
第十一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责任:吊车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按规定操作吊车,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吊车操作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吊车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吊车操作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吊车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装置完好。
第十四条吊车操作的安全要求:吊车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载、超高、超限,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视觉和听觉。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一、吊车操作人员的要求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持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
2.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如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放等。
4.吊车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集中注意力,不得分心或与他人交谈。
5.吊车操作人员不得在疲劳、饮酒、服用精神药物的状态下进行操作。
二、吊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1.吊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起重装置、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液压系统等。
2.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如起重装置卡住、制动失灵等,必须立即停机检修,不得强行使用。
3.吊车必须按照定期保养计划进行保养,包括更换润滑油、检修液压系统、清洁过滤器等。
4.吊车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完整,包括维护日期、项目和具体操作情况。
三、吊车的使用限制规定1.吊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于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批。
2.吊车的使用必须符合施工方或项目管理方的规定,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或超过受限区域(如架空电线、临时管道等)。
3.吊车的使用必须确保场地平整、稳定,并清扫干净,避免阻碍作业,保证吊车的行驶和起重安全。
四、吊车事故处理和记录1.吊车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确保人员的安全。
2.吊车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修复设备等。
3.吊车事故的处理结果必须进行记录,包括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
五、吊车的应急措施和演练1.吊车必须配备相关的应急设备和装置,如灭火器、应急救生绳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吊车必须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了解各种事故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3.吊车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六、吊车的年度检测和评估1.吊车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年度检测,检查吊车的整体状态和关键部件的工作情况。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保障吊装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吊车操作规范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操作证书,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2.吊车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品牌型号和吊重限制,不得超载操作。
4.操作人员必须在吊装作业现场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或服用药物。
5.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
三、吊装作业现场管理1.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标识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4.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吊装作业现场的通风条件良好,避免气体积聚和爆炸。
5.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吊装作业现场的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地基稳定和承重能力。
四、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范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任务交底,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要求。
2.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佩戴好安全带。
3.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督,确保操作安全。
4.吊装作业过程中,禁止人员闲聊和嬉戏,保持高度集中注意力。
5.吊装作业现场禁止任何人员靠近吊装物体或吊车。
五、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基本应急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和使用应急设备的方法。
4.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信号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迅速安全撤离。
5.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急救箱,并配备有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
六、吊装设备维护1.吊装设备必须每日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吊装设备必须定期维修和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3.吊装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双重安全。
4.吊装设备维修和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修理或改动。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5篇)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
地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8、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2、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安全位置。
十不吊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B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D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E构件有缺陷和损伤影响安全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F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G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H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周围场境时不吊I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捆绑钢绳与重物梭角间应加衬垫);J 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一、引言吊车是一种用于起重和搬运重物的工程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铁路、矿山等工程领域。
为了确保吊车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吊车操作人员的要求1.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术知识,持有合格的专业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2.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作业指导书或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或超负荷操作。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吊车的使用,保障吊车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提高吊车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塔式吊车、汽车吊车、履带吊车等。
第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吊车时,应遵守吊车的操作规范,确保吊车操作安全,并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保障吊车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吊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吊车管理制度,明确吊车使用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吊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吊车的操作人员第六条吊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熟悉吊车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领。
第七条吊车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不得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失明等疾病。
第八条吊车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在疲劳、饮酒、用药、吸烟等情况下操作吊车。
第九条吊车操作人员应熟知吊车的技术参数和工作性能,确保吊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使用。
第十条吊车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第三章吊车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吊车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吊车的各项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吊车应配备专人负责吊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更换配件和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载荷范围进行工作,严禁超载使用吊车。
第十四条吊车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避免长时间不断工作导致吊车机件过热或故障。
第十五条吊车操作人员在使用吊车前应清理吊车周围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吊车的工作范围清晰。
第四章吊车的安全操作第十六条在吊车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沟通畅通,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保持紧密配合。
第十七条吊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要求,以免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吊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吊车的限位设备和安全装置,确保吊车的工作范围和高度安全。
吊车安全管理制度(4篇)

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吊车作业,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吊车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吊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汽车吊车等。
第三条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由吊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修订。
第四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有任何违章、违纪行为。
第五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二章吊车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吊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修订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吊车作业的安全。
第八条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吊车的技术状态和安全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擅自操作。
第九条吊车作业人员应熟悉吊车的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和作业规范,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吊车作业人员应在作业结束后,对吊车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吊车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吊车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各级吊车应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反射装置,以提高能见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各级吊车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吊车的技术状态和安全装置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七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在作业过程中应限制速度,注意交通安全。
第十九条各级吊车作业人员应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交叉感染。
第四章吊车安全应急措施第二十条各级吊车作业单位应不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吊车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4篇)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吊车是一种重型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船舶等行业。
为了确保吊车的安全使用,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一、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吊车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工作,旨在确保吊车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提高吊车作业效率。
2.吊车指能够在工作半径内进行起重、装卸和搬运工作的移动式机械设备。
3.吊车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和操作证书。
4.本规定由负责吊车安全管理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吊车操作规定1.吊车操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熟悉吊车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
(2)在操作吊车之前,应仔细检查吊车的各个部位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
(3)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工作流程。
(4)在操作吊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超速行驶。
(5)操作吊车时,应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6)如遇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
2.吊车操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1)在吊车开始作业之前,应仔细核对起重物重量和吊载能力,确保吊车能够安全完成吊运任务。
(2)根据吊运物品的重量和体积,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工作方式。
(3)操作时应密切观察吊运物品和周围环境的情况,确保安全。
(4)在吊车移动过程中,应保持稳定速度,不得急转弯或急刹车。
(5)在吊车作业结束后,应停止发动机并锁定各个控制装置,确保吊车处于安全状态。
三、吊车维护与检修规定1.吊车的定期维护与检修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吊车应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洁吊车、检查润滑油和液压油的使用情况、检查电路和线路的连接是否松动等。
(2)吊车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对吊车的关键部位进行拆卸、清理和更换磨损的零部件。
(3)吊车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包括对吊车的齿轮、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检修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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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
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管控(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
3、管控对象
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
4、管控准则
4.1吊车司机管理
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
4.1.2 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
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
4.1.3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
4.2 安全管理制度
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
4.2.2 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
4.2.3 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2.4 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4.2.5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
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
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
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
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
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2.9汽车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
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4.2.10吊车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气。
4.2.11吊车在带点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点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
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
吊车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输电线路1千伏以下1-20千伏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电压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4.2.12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4.2.13吊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
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4.2.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吊车在载荷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
绝对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
操纵杆。
4.2.15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4.2.16吊车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4.2.17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4.2.18工作完毕。
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
4.2.19 工作时,应熟悉场地、环境,注意车辆安全,如:车辆油漆、轮胎、油管、等避免损伤,吊车用钢丝绳严禁缺油,断丝应及时更换,以防出现事故。
4.2.20 吊车司机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吊车的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拒绝作业并立即向行政部报告。
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可进行作业。
4.2.21 吊车司机作业坚持做到“九不吊”,即:
(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索和附件连接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吊区内有人、重物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4.2.22 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厂区,避免发生油丝绳过卷和碰撞。
吊车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以免发生事故。
4.2.23 吊车司机检查吊车时必须停止作业。
4.2.24 吊车司机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作业前必须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4.3车辆管理制度
4.3.1 严格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
4.3.2 吊车司机每周必须对全车黄油嘴加注黄油一次。
4.3.3 每天应保持整车外表、机身、空气滤芯等各部分的卫生清洁。
4.3.4 每天应保持水箱水位、电瓶电解液、液压油、刹车油、机油等液位正常。
4.3.5 整车螺丝不能有缺少、松动现象,灯光、仪表、刹车应保持正常。
5、处罚规定
凡是不按相关规定执行操作的部门及个人,行政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视不同情况罚款50元以上每次,若情节严重给予开除或追究相关法律责
任。
附件:吊车使用单
价格一栏表:
1、普通拆塔吊:1000元/次,普通装塔吊:1000元/次。
2、吊钢筋:10元/吨,400元起吊。
3、其他吊装:200元/小时,500元起吊。
备注: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书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