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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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郑人社办〔2024〕317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担保物权,就业促进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及条件1.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4)刑满释放人员。

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5)高校毕业生。

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9)网络商户。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自实行以来,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

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

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优化申请办理程序(四)健全服务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将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征信查询等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一次性办结。

担保贷款活动方案范文

担保贷款活动方案范文

担保贷款活动方案范文1. 项目背景和目的担保贷款活动是一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扶贫工作的金融服务方式。

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解决它们在融资方面的困难,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个担保贷款活动方案范文,以供参考和借鉴。

2. 活动目标我们的活动旨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支持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地区居民创业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

3. 活动内容和计划3.1 担保机构的选择和合作•在选择担保机构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其信誉和专业能力,确保其担保能力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扶贫事业。

3.2 担保贷款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设立担保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其透明、公平、高效。

•申请人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企业证件、财务报表和担保凭证等材料。

•担保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给予贷款担保。

3.3 担保贷款的利率和期限•设定合理的贷款利率,确保既能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又能保证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

•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和项目需求,灵活设定贷款期限,最大程度地满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3.4 担保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格的贷款监督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风险控制。

•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 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担保机构的自有资金和社会捐赠等。

•通过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共同为担保贷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贷款和担保风险。

5. 项目预期效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其生产能力和竞争力;•提供就业机会,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状况;•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收入和经济活力。

6. 活动推广和宣传•制定全面的活动推广和宣传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体进行宣传。

•借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力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XX市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背景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资格审查、严格审批、到期归还”的原则,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发展的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并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强化稳就业举措,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

(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就业作用,持续高效释放创业担保贷款效能,更好地满足创业实体资金需求,扶持更多的创业实体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一)广泛宣传,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全面开展“进园区、进学校、进商圈”的政策宣讲活动,着力提高政策覆盖面;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以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贷款政策、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充分发挥零工驿站作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商户面对面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益处,激发有创业意愿者的创业动力。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服务,提升申贷实体满意度按照市局工作部署,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借款人少跑腿,真正让申贷实体享受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

降低申贷门槛,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确保了贷款人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创业资金扶持。

(三)严格把关,增强贷款发放安全度为保障贷款发放安全、可靠,认真把好贷款的“准入”关口,通过审核系统严格核对个人贷款信息材料,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计划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计划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计划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创业担保贷款是一种为新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项目,通过政府或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担保,降低贷款风险,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对于促进创业活动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保障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风险控制。

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者越来越多,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推动创业活动,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支持给有潜力的创业者。

二、项目目标1. 增加创业者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促进创业活动的发展。

2.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运行效率,降低违约风险。

3. 增加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项目内容1. 建立健全的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

2. 加强对创业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3. 定期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调整措施。

4. 建立健全的创业者信用评估制度,提高贷款的还款率。

五、项目效果评估1. 通过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分析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项目方案和措施,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3. 定期发布项目成果和效果,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参与。

六、项目风险控制1. 制定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防止不良贷款的发生。

2.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控制贷款违约风险。

3. 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 提高创业者的自我管理能力,降低贷款风险。

在未来的发展中,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和推动创业活动的发展。

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和服务,共同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宣传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宣传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宣传方案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宣传方案一、宣传目标1.提高小微企业主对创业担保贷款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2.激发小微企业主的创业热情,引导其积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传递创业担保贷款的优势和申请流程,提高申请效率。

二、宣传内容1.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详细解读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政策规定;2.创业担保贷款优势宣传:突出宣传创业担保贷款的低利率、长周期、灵活还款等优势,以吸引小微企业主申请;3.成功案例分享:分享小微企业主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成功创业的案例,增强小微企业主的信心;4.申请流程介绍:详细介绍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申请渠道、审核流程等,以帮助小微企业主更好地了解和申请。

三、宣传方式1.线上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如银行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发布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信息;2.线下宣传:在银行营业网点、社区、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活动,如海报张贴、宣传册发放等;3.媒体广告: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创业担保贷款的广告,扩大其社会影响力;4.专题讲座: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专题讲座,邀请专业人士为小微企业主详细解读政策。

四、宣传诚信真实1.不夸大其词:在宣传过程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夸大其词;2.不虚假宣传: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宣传,不进行虚假宣传;3.风险提示:在宣传过程中,对创业担保贷款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避免小微企业主产生误解。

以上是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的宣传方案,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小微企业主对创业担保贷款的认知度和申请率,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支持。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中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渝中人社〔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中人社〔2017〕48号各街道办事处、承贷银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渝银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经研究,现将《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2017年5月5日渝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关于完善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流程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00号)和《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渝银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原则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的原则。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由重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具体承担,并视情况调整。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一)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已经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正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征用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及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5.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确定的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7.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创业担保贷款活动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活动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活动方案一、招募优秀项目1.设立专门的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宣传渠道,如网站、社交媒体等,吸引具备市场前景和创新潜力的创业项目进行申请。

2.进行公开招募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担保贷款项目,鼓励更多有志于创业的人群积极参与。

3.建立评审专家团队,对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且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

二、举办创业创新大赛1.设立创业创新大赛,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审团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比,评选出最具潜力的项目。

2.大力宣传创业创新大赛活动,吸引更多创业者参与,同时提高担保贷款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为获奖项目提供丰厚的奖金和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人群参与创业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三、开展创业培训活动1.举办创业培训讲座和工作坊,邀请行业专家和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帮助创业者了解市场和创业技能。

2.开展创业项目路演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让更多投资人和合作伙伴了解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支持。

3.设立创业导师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建立创业创新基地1.打造创业创新基地,提供办公场地、商业服务等资源支持,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和支持。

2.建立创业孵化器,为有前景的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帮助项目快速成长和发展。

3.与大学、研究院所等机构合作,通过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促进创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五、推出创业担保贷款产品1.推出创业担保贷款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创业者的融资风险,促进项目的发展。

2.灵活制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的支持,提高贷款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3.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支持。

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1.在担保贷款发放后,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帮助项目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2.开展项目成果评估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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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的推动作用,促进××区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根据《××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贷款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按《××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残疾人可持残疾证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即持复员、转业、退役证件的,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即持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的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即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
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内的大学生村官。

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即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失业人员。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指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企业。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

7、返乡创业农民工,即有转移就业经历并在××区内创业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应提供以下转移就业经历证明材料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转移就业证明。

8、网络商户,即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达到3000元(含)以上的电商。

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且申请时已在省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纳入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合伙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小企业或组织,并持《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组织者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员不低于职工总人数50%的经济实体,其中组织者必须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经济实体的企业法人代表。

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应满足以上贷款记录要求。

(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印发)执行。

二、贷款推荐、审核和发放
1、申请创业担保的个人和企业由创业地所在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对贷款申请对象资料进行初审后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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