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三篇)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的规范性,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关于集体户口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1. 人力资源部需承担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迁入、迁出、借用等流程均有详细登记。
2. 迁入流程: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在户口卡建立后,交由专人妥善保管。
3. 迁出流程:(1)若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人力资源部将进行确认,并安排专人至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员工在调离威尔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将迅速安排专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做好相应登记。
(3)对于已结婚或购买住房、具备迁出条件的在职员工,请在符合条件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借用流程:员工因工作或个人需求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片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明确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借用事由,并由本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
5. 严禁任何人对户口证件进行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或出卖。
第四条、本办法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二)第一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迁入的规定。
对于由外地调入、分配或海外归国并在我院工作,但在本市无产权房的职工,经医院批准后,其户口可迁入我院职工集体户口。
具体程序如下:落户者需携带《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至后勤保障部申请落户许可证明,随后前往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迁出的规定。
职工集体户成员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需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出:一、在本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二、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可投靠;三、属于离退休人员或已因辞职、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
第三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子女出生登记的规定。
职工集体户成员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依据以下情况处理:一、若新生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则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中;二、若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直系亲属可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在所属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三、新生婴儿若需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需准备《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落户许可证明等材料,前往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建立和管理的用于统一管理员工户籍信息的账户。
公司依法为员工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相应服务,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涉及员工的户籍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户籍登记第四条入职员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材料,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五条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户籍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
第六条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户籍证件和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户口迁移第七条员工户口迁移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第八条员工户口迁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员工由其他地区迁往公司所在地的,需提供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二)员工由公司所在地迁往其他地区的,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第九条员工户口迁移需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公司应配合员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及时变更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四章户口注销第十条员工离职后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及时注销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户口信息核对,确保员工的户籍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员工的户口信息变更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只需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户籍信息的保密,不得泄漏、篡改员工的户籍信息。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取得集体户口第二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集体户口的申请手续。
第三条集体户口的申请资料包括:1:公司员工的联系明文件;2:公司员工的户籍证明文件;3:公司员工的居住证明文件;4: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文件。
第三章集体户口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员工在办理各类事务时,应提供集体户口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公司员工如需变更或注销集体户口,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章集体户口的保管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管理部门,负责集体户口的统一管理和保管。
第七条集体户口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或滥用。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集体户口申请表格附件二、集体户口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三、集体户口注销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集体户口:指由公司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设立的供公司员工使用的特定户口。
2:公司规定的程序:指公司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3:联系明文件:指有效的联系、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4:户籍证明文件:指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户口情况的文件。
5:居住证明文件:指居住证、租房合同、水电费等能够证明个人居住地址的文件。
6:在职证明文件:指公司出具的证明员工在职情况的文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集体户口申请表格附件二、集体户口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三、集体户口注销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集体户口:指由公司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设立的供公司员工使用的特定户口。
2:公司规定的程序:指公司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3:联系明文件:指有效的联系、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4:户籍证明文件:指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户口情况的文件。
5:居住证明文件:指居住证、租房合同、水电费等能够证明个人居住地址的文件。
6:在职证明文件:指公司出具的证明员工在职情况的文件。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企业已成为社会生产力的主力军,对于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运营、增强企业团结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其员工,建立和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行集体户口管理,是当前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一般原则1. 集体户口是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公司员工的户口迁入公司管理的一种户口落户形式。
2. 公司对员工集体户口实行全面管理,对集体户口情况进行记录和维护。
3. 员工集体户口建立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既要保证公司员工集体户口不受侵犯,也要做到各项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二、集体户口的建立1. 企业对招聘员工应实行集体户口管理。
员工在入职时应提交其本人与随行家属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企业负责落实办理集体户口手续。
2. 如果员工已具有本地户口,则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应与本地户籍管理部门相协调,保证管理规范有序。
3. 对于外籍员工及其家属的户口管理,应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通过外交部门处理相关手续,方可将其加入企业集体户口进行管理。
4. 对于退休离职员工的集体户口,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注销。
5. 集体户口基础信息采集与维护。
企业应采用匿名、保密的方式,采集与维护员工集体户口基础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员工集体户口进行统一记录,便于实施档案管理。
三、集体户口的维护1. 对于员工退休、离职、身故等导致其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注销其集体户口。
2. 企业应对员工集体户口情况实行日常管理,对户口迁移、修改以及新员工入户等重要变动进行登记和备案。
3.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集体户口信息进行审核和调整,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4. 对于集体户口资料的保护,企业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泄露或被他人利用、窜改或篡改等情况。
四、集体户口的使用1.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员工集体户口状态,对于户口注销、迁出、转移等情况,取消集体户口使用权。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户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1. 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设立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2. 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责任: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由设立单位负责,包括及时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核实和更新户籍信息、保护户籍档案安全等。
3. 户口变动登记:单位集体户口的成员发生户口变动,如迁入、迁出、转移、死亡等,应及时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手续,由设立单位负责报公安机关办理。
4. 户籍信息核实和更新: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需定期核实和更新户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5. 户籍档案管理: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需建立完善的户籍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和使用,确保户籍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6. 户口信息保密: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户口信息保密制度,禁止向他人泄露户籍信息,确保个人隐私的保护。
7. 惩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泄露户籍信息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应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户籍管理制度

户籍管理制度篇一:户口管理规定户口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户口与计划生育明定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控股公司规范公司户口管理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户口迁入1.经实习录用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且非本市区户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可将户口迁入本公司,其他录用员工不予办理户口迁入。
2.夫妇双方在本公司工作,户口属本公司管理的新生子女,经本人申请,可按规定办理落户。
二.户口迁出1.户口在公司目前的员工,本人辞职或公司与其断绝(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将户口迁出,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以上手续:(1)劳动招录档案、五项社会保险;(2)户口使用证明;(3)计划生育证明。
2.户口在公司的人员,办理户口搬离的程序:(1)本人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的介绍信;(2)集团出具迁出证明(或借用公司集体户口簿),收取其3000元保证金,至户口迁出退还;(3)自公司出具迁出证明之日起内将户口迁出,否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户籍与计划生育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行政科必须认真按相关法规制度履行户籍管理职责,做好建档立案其他工作。
对需办理户口迁入职员或迁出的员工,认真按本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企业管理部未接到行政分权科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前,不得为离职员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篇二: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进行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户分户并户注册登记第三章出生登记第四章死亡登记第五章迁移登记第六章注销恢复与其他登记第七章变更更正登记第八章证件签发第九章几类特殊个别情况的户口办理第十章附则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外地人户口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权益,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融合本市户口户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本规范出台前在办理的菜农户口以及自理口粮户口一律视为农业人口。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单位和职工的正常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
3. 单位集体户口是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有关部门注册设立的、由单位管理的集体户口。
二、管理机构1. 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集体户口的登记、注销、变更等工作。
2.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法律、行政和管理专业知识。
三、集体户口登记1. 各单位应及时将新录用的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报送集体户口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2.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
3. 职工入职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四、集体户口变更1.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
2.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明等。
五、集体户口注销1. 职工离职或退休时,应向管理机构提出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
2. 注销集体户口时,职工应提供离职或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注销集体户口后,管理机构应及时将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从集体户口中删除。
六、户口管理费1.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可以向职工收取一定的户口管理费。
2. 户口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明确,并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
3. 户口管理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应专款专用于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费用。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定造成集体户口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调整职务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是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如需具体操作,还需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1. 户口建立:单位应按照组织关系和岗位职责,为在职员工建立集体户口,并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2. 变动登记:单位应及时办理员工户口变动登记手续,包括入职、调动、离职等。
单位还应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员工的户口变动情况。
3. 信息更新:单位应定期核对员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状况,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确保员工的户籍信息准确完整。
4. 户口迁移:单位应协助在职员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员工变更工作地点或与配偶分居等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5. 年度报告:单位应按照规定,每年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员工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总数、岗位变动情况、户口变动情况等。
6. 停止异地落户:单位应确保离职员工停止在异地落户。
单位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通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7. 违规处理:单位对违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员工,应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违规情况。
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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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体户口管理,避免人户分离,减少单位集中管理的负担,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条例1、作为户籍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派出所的工作,对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公司利益为重,协助公司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户籍管理改革政策,配合劳人部门审核所有进京入户人员的上报材料,严格把关。
3、集体户口中凡是调出城建系统的人员,户籍应与档案材料同时办理迁出,暂时迁不走的要留下公司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待入户条件具备后劝其迁出,避免人户分离,公司也没有业务为他们保管户籍。
4、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不论是福利分房还是贷款买房的集体户人员中,限期两月内将本人及家属户口迁入到现住址,缓解公司集体户口量过大,改变那种只进不出的被动局面。
5、在公安部门户籍政策改革的实施中,部分老职工的家属、子女以及9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满五周岁儿童,户口在外省市的也陆续办理投靠,要协助公安部门、派出所做好内查外调和入户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入户后的服务工作。
6、公司引进高科技人才,每年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外省市生源)
审核后符合入户条件的要为他们办理入户,将外地身份证更换北京身份证,按期领回发放到个人。
7、集体户口中职工子女满十六周岁人员要办理个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到期,也要为职工出具行保部证明,增办、补办个人身份证。
8、职工身份证丢失到行保部开证明前,应先由基层单位为该人出具证明,证明该人系单位职工,并加盖公章,行保部见基层单位证明后,方可为其开具公司行保部证明。
9、公司集体户口要由户籍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在个人手中,如需要借用要办理借还手续,时间不能超过十天,用完后要及时交还避免丢失。
10、建好集体户人员花名册,每年行保部应有一次核对集体户口,召集基层单位的行政管理员对本单位集体户口人员的户籍进行核对,随时清理健全制度,了解集体户人员的情况,单位、住宅电话做到胸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