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预防受限制或禁用物质在物料、产品和制程中的使用并符合相关法规及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禁限用物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提供满足相关法规(RoHS,REACH,无卤等指令)、满足顾客及相关方要求的产品,适用于公司产品开发设计及生产的全过程。
3.定义3.1.HS有害物质(HS)指的是列于RoHS、REACH、无卤等指令中的任何材料和任何客户要求禁止使用的材料,与限制物质是可互换的。
3.2HSF有害物质减免(HSF)指的是列于WEEE、RoHS、REACH、无卤等指令或其他适用标准或法规中的任何材料的减少或消除。
3.3 HSPM即IECQ-HSPM体系,是基于过程管理思想建立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 080000 是IEC内部的技术标准编号。
QC 080000是目前IECQ- HSPM体系认证的实施标准。
3.4 RoHS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英文Restriction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缩写。
其列出的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镉,铅,汞,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
欧盟于2006年7月1日实施。
最新RoHS 2.0新增4种有害物质(第⑦-⑩),2019年7月22日实施限制。
有害物质具体如下:(1)铅及化合物(Lead(Pb)and its Compound)(2)镉及化合物(Cadmium(Cd)and its Compound)(3)汞及化合物(Mercury(Hg)and its Compound)(4)六价铬及化合物(HexavalentChromium(Cr6+) and its Compound)(5)多溴联苯,PBBs(PolybrominatedBiphenyls)(6)多溴联苯醚,PBDEs(PolybrominatedDipenyl Ethers)(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8)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9)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10)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BP)3.5 REACH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受控状态受控页码1/10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实施日期2023年03月13日文件发行栏☑行政部☑采购部☑生产部☑工程部☑业务部☑品质部☑仓库修订履历表版本日期修改原因及内容提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A02023/03/06新版发行受控状态受控页码2/10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实施日期2023年03月13日一、目的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符合绿色环保要求、遵守法令,建立对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及管控程序,规范管控标准及管控过程,以确保为客户提供的产品符合法规和客户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直接使用的物料,如塑胶抽粒、色母、色粉等;2.2适用于本公司委外或外协加工的所有物料,包含但不限于丝印、喷油等;2.3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制程或返工实际需要使用到的物料,如清洗剂、酒精等;2.4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纸板、PE板、PE袋等;2.5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机器设备需要使用的润滑油、化学品、冷却液等;2.6适用于本公司模具物料及其零配件;2.7适用于本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各类物料;2.8适用于物料在各段的检验及储存;a.进料控制,包括所有的原材料、化学品、耗材、包装材料等;b.贮藏控制,在仓库贮存或产线所有物料控制,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等;c.制程控制,在制品制程控制;d.成品的包装控制;e.产品的出货与运输控制。
三、术语及定义3.1RoHS指令: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该指令2006年实施,2019年7月4项新增邻苯二甲酸酯类限制。
相关管控标准参见《有害物质管制清单》。
3.2WEEE: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3.3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许可和限制的欧盟理事会法规,该法规要求宣告SVHCs 含量信息。
3.4HSF产品:满足EU RoHS指令、EU REACH法规、无卤及其它环境管理物质要求的产品及材料;3.5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包含物质组成成分及含量的信息;3.6A类高风险物料:物料直接与产品有关系,是产品的组成部分或参与产品制程物料,分以下3类:a)直接物料,如:塑胶抽粒、色母、色粉等主要原材料;b)需参与生产成为产品的组成部分的非主要物料,如:油墨等。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司DF/PF—A0—27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发布日期: 2012年5月 7日实施日期: 2012年5月 8日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内容 执行人 修订日期 备注 1 ISO9001 :2008与QC080000体 系新增程序文件 新增程序文件汤月红 2012.5.7 A 版本 2修改 4.8 增加内容汤月红2013.4.27A-1版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司1. 目的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应商的材料满足东福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协成品。
3. 职责营销部业务课:接收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文件,转发厂内文控。
品质部文控: 接收外来文件,标识文件编号,并受控打印。
品质部GP专员:拟定公司有害物质管理规范,负责及时更新《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和《禁用物质保证函》接收客户关于有害物质标签贴合的管理(ROH或S HSF要求),并在厂内传达。
品质部:负责公司高风险物料的ROH测S 试。
研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的SGS报告清册的内容更新,确保SGS报告都在有效的期限内。
4.工作程序4.1 业务收集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将外来文件转发厂内文控室,以外来文件管控。
4.2 品质部GP专员将所有客户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汇总,以最严的客户要求作为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来满足所有客户要求,并建立《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
拟定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4.3 资材部负责将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让供应商签属《禁用物质保证函》,并将东福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知会所有供应商。
PO订单体现ROHS或HF要求信息。
4.4 新材料的ROHS测试当有新机种打样时,如仓库没有打样需求的原材料(新机种材料),研发部提供《试作申请表》给采购,提供材料的特性、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等。
采购负责寻找符合要求的材质, 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质资料(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材质报告和物质资料安全表)。
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报告的有效期,在报告到期前两个月,提前通知供应商重新测试;当环境物质管理
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采购部需负责对供应商所有来料含有环境物质
(违禁物)情况的调查,并通报调查结果。
5.4包装材料的环境物质管控要求
5.4.1包装材料的有害物质含有量必须符合5.2.1条款规定外,根据法律规定,还必须符
用于产品和与产品同一包装的包装材
立即禁止
石棉
绝缘材、填料等所有用途
立即禁止
甲醛
木工材料
立即禁止
特定偶氮化合物
会直接或长期与人皮肤接触的物品,经分解会产生5.2.3中胺类
立即禁止
放射性物质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氧化铍、铍青铜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
品,必须立即对已生产的产品采取标识、隔离措施,并上报环境管理代表,分析污
染的扩散程度,并将有污染的产品进行报废处理。
5.7.2当环境物质管理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品管部需负责对公司内部成品的
环境物质进行违禁物质的调查,并通报现有成品环境物质调查结果。
5.7.3当成品及原材料的在库期限大于一年时,产品管理部门需报品管部对其所含物质成
410其它有机氯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溴化合物聚溴联苯pbb禁止含有pbde禁止含有其他有机溴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tbt禁止含有三苯基锡化合物tpt禁止含有二丁基锡化合物dbt禁止含有二辛基锡化合物dot禁止含有石棉禁止含有特定偶氮化合物禁止含有甲醛禁止含有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禁止含有氧化铍铍青铜禁止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禁止含有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禁止含有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及其盐pfos禁止含有禁止含有二氯化钴禁止含有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mf禁止含有氯c1700ppm溴br700ppm注
有害物质控制流程

供方管理和外包管理 进来管理 制程、设备/工治具、环境的管理 仓库管理和出货 有害物质的识别及风险控制 生产应急预案 数据分析、纠正预防、持续改善 顾客财产的管理、客户满意度管理 产品召回
相关的程序文件
备注 1.年度培训计划,增加有害物质课程(QC080000内审员、体系辅导、 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等) 2.课程相应的考核、评估、签到记录。 增加环保的目标,3级物质制定消减计划。传达、执行、检讨等。 计划、查核表、总结报告须涵盖。 输入输出有环保资料,方针修订。 公司、供应商、外包商等的变更,须有进行环保评审并告知客户。 目标方针、客户要去、法律法规等的内外部(内部、供应商、外包 商)沟通平台、方式。 环保异常的处理流程 记录符合索尼要求10年以上 包含客户和法规要求,内部标准 产品追溯到零部件和材料的进料编号、生产批次、生产线、外包公司 等。 绿色小组、管代任命书、架构图、部门职责 设计输入输出考虑环保要求 1.来料、半制程、成品的放置区域,制造、返修过程,材料和成品仓 库等。 2.生产使用的设备和治具区分管理。 选择、评价上要考虑环保要求、提供Sdoc&E资料、 来料的抽检、确认和验证过程 组成变化和溶度变化的过程、设备治具、分区放置和生产。 仓库的区分管理、出货依客户要求附带ROHS测试情况。 危害物质的识别和控制。 异常时的应急方案
NG 1.送检单&检验报告上注明环保/非环保。 2.确认是否依客户要求贴环保标签、ROHS抽测是否合格。
依客户要求贴环保标签
仓库 PMC 生产部
成品入库 出货
出货抽检
1.入库单注明是否环保; 2.分区摆放、物料卡、帐本注明“环保产品”(以料号发货)
出货通知单注明环保产品或提供测试报告。
确认是否依客户要求贴环保标签。
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有害物质控制程序文件控制标志红色印章代表受控文件,请使用受控文件修订记录11.0目的本有害物质管理是对于产品的部品中含有或产品上使用的环境有害物质。
明确禁止使用的物质,削减物质,通过对供应商及供应商协力厂商彻底地管理有害物质,对原材料及部件还有制造工程上使用或要使用的有害物质遵守国际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度,预防环境污染及产品品质为目的。
2.0范围2.1本公司采购之相关生产件、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之半成品、成品之每一个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2.2 采购之相关环境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及送外管理。
3.0定义3.1有害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s)指对人体及环境成危害的物质,包含禁止物质和削减物质的概念。
3.2 禁止物质(Prohibited substances)是为了遵守有害物质中国内外的法律法规,不要人为地使用事业部所指的严禁使用的物质。
RoHS中规定的铅,镉,6价铬,汞,PBB, PBDE等物质相关于这些。
3.3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有关于EU的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使用禁止的法规,2006年 7月起Pb(铅), Cd(镉), Hg(汞), Cr+6(6价铬), PBB(Poly Brominated Biphenyl), PBDE(Poly 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的使用被禁止。
3.4 WEEE(Directive2002/96/EC): 欧洲议会理事会废弃电子电器设备2002/96/EC指令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4.0 责任和权限4.1 采购负责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材料,幷对供应商进行稽核,要求其提供环保协约,测试报告。
4.2 工程负责材料承认,确保购买合格供应商之材料,需符合环保法规及客户要求。
4.3 仓库负责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标示隔离及单独存放区,同时对进出库管控。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EICC5.1版)》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EICC5.1版)》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1、目的: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的管控,使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的环保要求.2、范围:公司内部及所有供应商(含外包商)所属原物料,制程管制及新产品等均纳入本程序管理3、职责:3.1采购部。
要求供应商提交原材料和部品及辅助材料的环境管理物质资料(成分表或sgsdata),并签订《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3.2营业部。
了解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并传递给品管部。
3.3品管部:样品、量产品有关环境管理物质资料的作成及提出,供应商来料环境有害物质含有的检测。
3.4生产部/仓库部。
购入品、在制品追踪,确认,检查,标识及区分。
4、定义:4.1sgsdata。
sgs检测机关所做的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的测试报告。
4.2成分表(材质证明书)msds。
零部件材质中所含化学物质的组成比率,使用范围,安全因素,防护措施等,包括化学品、纸张及金属材质等。
5、内容:5.1测定对象及规格测定对象品中所包含的环境有害物质含量值参见《环境物质管理规程》5.2新样品提出5.2.1营业部识别出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将客户的要求或执行之标准传递给技术部,技术部打样时则按客户要求之内容进行打样,打样完成后,由技术部制定《样本确认书》《检查记录表》,并将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之sgsreport、成分表,copy一份作为附件,附至《样本确认书》后面。
5.2.2采购部对所有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内之相关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进行对供应商品的控制,评估合格之供应商并签订《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并列入《合格环保供应商名录》中。
5.2.3供应商提供之样品,必须附有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报告资料,由采购部进行样品的验证,确定是否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当符合要求时则验证成功,不符合要求时则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或重新送样确认,或寻找其它供应商。
5.2.4所有的供应商提供的环境物质管理文件按《文件管理程序》之外来文件之控制流程编号盖章。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毒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预防受限制或禁用物质在生产物料、产品和制程中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及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禁限用物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提供满足相关法规(中国卫生部、欧盟食品安全规定、美国FDA食品安全规定、WEEE、RoHS等)、顾客及相关方要求的产品。
3.职责3.1 行管部负责组织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害物质控制管理流程,确保符合体系运作要求和公司内部实际运作要求3.2 业务部负责在与供应商的协议中签订有关满足有害物质要求的控制条款,负责对物料供方进行相关的监督及考核。
3.3 品管部负责列出工厂内有毒有害物质清单,收集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达标标准、技术条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的相关培训3.4 业务部负责及时提供国外市场的最新信息及要求,负责在客户化文件中明确相关限用物质要求。
4.实施4.1 设计部门品管部根据相关的标准及客户的有关要求制定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要求生产车间按工艺实行生产,保证车间内卫生符合指标。
4.1.1规定生产环境卫生指标:①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2500cfu/m3. ②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cm2. ③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水质检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自来水国家标准值100cfu/ml。
成品罐头微生物检测要涵盖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平酸菌(马蹄罐头)、酵母菌和霉菌等项目,均不得超出标准范围。
4.1.2规定原辅料质量控制及安全标准,严格控制进厂的原辅料品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标准(或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资质证明该批次产品符合标准)原料采购前,原料基地部通过对合格供方的控制和原料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的调查,做出原料农药残留的安全性评估。
并与合格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只有评估安全的供方且是合格供应商方可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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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有害物质管理体系,预防受限制或禁用物质在进料、生产用物料、半成品、成品和制造过程中的使用并符合相关法规及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有害物质及高度关注物质管理,确保满足相关法规、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
3. 职责
3.1 公司技术部负责收集最新的REACH法规要求,负责监督各职能单位对有害物质控制的相关工作的完成进度;并牵头组织编制相关标准、通知及相关整改文件。
3.2 公司品保部负责制订《有害物质清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的相关培训,负责对所有外购物料进行相应的禁用限用物质符合性抽查,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控制有害物质的混入。
3.3 销售部负责及时提供外部市场的最新信息及要求,负责在客户化文件中明确相关限用物质要求。
3.4 供应部负责寻找符合无有害物质要求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负责与其签订相关合作事宜的协议,负责在与供应商的协议中签订有关满足有害物质要求的控制条款,负责对物料供方进行相关的监督及考核。
3.5 生产部负责对有害物质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过程的总体安排及协同,负责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控制。
3.6 原材料库负责对有控制要求的禁用限用物质的物料及时和正确接收、入库、发放。
5. 内容
5.1 有害物质及绿色标识的识别与确定。
5.1.1 销售部接到顾客新产品的开发要求时,将信息反馈至技术部,通知其对新产品项目策划,技术部应识别并确定顾客要求的产品环境禁用限用物质要求及相关环境法规的要求。
适当时,包含公司自身策划要求的禁用限用物质要求。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把顾客要求传达到相关部门。
5.1.2 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时,销售部应组织技术、品保、采购、生产等部门进行评审,并对产品中使用的禁用限用物质和生产中可能的禁用限用物质的使用和交叉污染情况及过程控制信息与顾客进行沟通。
5.1.3 品保部根据公司已识别的有害物质,制定“有害物质清单”,若客户有其他禁用限用物质要求,实时更新有害物质清单,并在公司内传达相关部门。
5.1.4 所有的采购得有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最小包装上进行绿色标识(如绿色ROHS标识)。
5.1.5 无绿色标识的原材料、零部件不能用作绿色产品生产。
5.1.6 仓库负责按规定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并保持标识的完好及可追溯性记录,标识不明或无标识,须及时报告品保部进行确认和验证并重新标识,不能使用绿色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物料用于无有害物质要求的生产。
5.1.7 供应部负责将绿色标识要求及规范提供给指定供方,并监督其实施。
无绿色标识的绿色采购产品拒绝入库或作不合格处理,由品保部和仓库监督实施。
5.1.8 提供绿色原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必须按以上绿色标识方法或其他绿色标识进行标识,并保持可追溯性记录;若物料领用后再入库,由仓库保管员验证其标识的完善性,并防止物料受到污染。
5.1.9 所有原材料、零部件必须有对应的批次号、生产日期、规格、供应商等可追溯性记录和标识,各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记录及标识的完好。
根据批次号、规格或生产日期等信息能方便的找到污染的可能及材料来源。
5.2 设计控制
5.2.1 结构处、品保部制定《环境物质削减计划表》,并根据顾客对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对其适时的更新和完善。
批准后经品保部正式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5.2.2 技术部根据已识别的顾客对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根据已识别与确定的“有害物质清单”,选择符合规定环保要求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5.2.3 设计开发时,要求在技术文件及技术图纸的设计上要注明是否符合含有害物质的控制要求。
在进行设计评审时,应增加有关有害物质的符合性情况。
5.2.4 符合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物料的产品开发设计,参加《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执行。
5.3 供方控制
5.3.1 供应商的外包方、供应商需建立同样的有害物质过程保证体系。
供应部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并建立《供应商有害物质风险评价表》。
5.3.2 需要开发新供方或新物料时,需供应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待开发对象,品保部对含有害物质的物料(ROHS及客户要求等)原则上要求供应商自行送权威机构检测。
5.3.3 供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需同时提供其检测报告,并由供应部交品保部。
5.3.4 供方委托我公司检测的,由供应部负责同物料供方签订相应的委托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检测的供方声明,并由供方填写委托检测的供方申请表,并负责提供检测样品及物料的同材质组成,由供应部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由供应部提供一份正式检测报告给供方。
5.3.5 样件送检原则:同一厂家采用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物料的多系列产品可以只检测其中一个规格,但供方对提供合格报告的样件与供货的一致性负责。
5.3.6 供应商若发现物料变更或不符合要求,自身的工艺变更或交叉污染可能造成禁用限用物质不符合要求,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通知我司供应部,供应部协同相关部门对已经出货的产品、其他产品、零部件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跟踪。
同时,品保部应评价供应商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并对处理效果进行确认、评估。
必要时,品保部应评审供应商后续管控的机制的有效性。
5.3.7 对涉及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的相关新供方的开发和评价内容中,增加对有害物质含量控制的符合性及控制手段的审查要求。
必要时,供应部负责要求供应商制定明确的环境物质的削减计划并确定削减计划定期评审时机。
5.3.8 其他相应的对供应商的评审及监督参照《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
5.4 采购控制
5.4.1 供应部负责及时将最新REACH法规、包装标识等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以书面形式传达到供方。
5.4.2 绿色采购的供方(包括供方的原材料供方)必须是经我公司承认和认可的合格绿色供应商。
5.4.3 供方在新物料或整改物料供货前需提供该物料的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性第三方检测报告,原则上所有的新物料或整改后物料批量供货前需按照《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进行试用、确认。
5.4.4 对于更改的物料,供应部必须要求供应商将具体更改物质、位置及是否涉及到我司生产工艺变更的书面材料提供给技术部;对于生产工艺需要变更才可以使用的物料必须经技术部确认后才可以批量正常供货。
5.5 生产控制
5.5.1 在生产现场使用禁用、限用物料的摆放需做好绿色标识进行分开放置,使用结束或下班时,需由专人负责清理现场物料,将禁用、限用物料进行区分管理。
5.5.2 对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物料传递、交接的环节,必须严格控制由专人负责,防止禁用、限用物质的交叉污染。
5.5.3 生产部对生产区域的物料标识和区分,工艺控制和切换,不良品维修和返工等进行日常管控和监督。
5.6 仓储控制
5.6.1 符合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的物料,按照《仓库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6.2 收货时,仓管员需检查包装箱标识及送货单的一致性。
5.6.3 仓库对同一类物料集中存放,分层放置,按相关绿色标识进行具体区分。
5.7 监控和测量
5.7.1 品保部负责对所有外协外购物料进行相应的有害物质符合性检测。
5.7.2 对新增原材料、零部件,可能影响环境管理物质的情况下,在提供首批物料时,供方必须提供不使用禁用物质的自我声明,连同供方的出厂检验报告或提供该物料的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性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一同交供应部。
5.7.3 供应部必须验证零部件、原材料关于环境管理物质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并检查有无绿色标识,经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为合格品入库,否则作不合格品处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7.4 品保部负责对生产自制件进行检验,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可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验。
不定期地抽取生产过程中有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的物料,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含量测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供应部及供应商等相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并跟踪实施。
5.7.5 为明确产品生产的特殊过程及其控制方法,特别是输出不能由后续进行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生产过程,为防止交叉污染,每次产品生产前做产前标识,物料、设备、工艺和人员确认,并对首件产品进行确认。
5.7.6 品保部负责特殊过程的首件检验、过程巡检及最终检验,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主管报告并妥善处理,包括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甚至暂停生产并追溯已经出货产品、零部件的影响程度。
5.8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
5.8.1 各部门发现生产工艺、产品等不符合要求,或发现不合格品时,必须立即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处理和纠正,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的通知,限期整改。
5.8.2 具体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改进控制程序》执行。
5.9 变更控制
5.9.1 所有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变更时,必须得到技术部门和品保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原材料、零部件具有禁用、限用物质要求,需要重新确认,变更审批前,必须进行指定的有害物质测试并提交测试合格报告及记录。
5.9.2 对生产工艺变更,在提出变更申请前,应提供符合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的确认结果及记录,供应部、设计部门、品质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5.9.3 变更前后的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对生产有要求时,应作好标识并分区存放,以防止混用。
5.9.4 当变更有可能影响到禁用、限用物质要求时,根据与顾客的计划或合同,必须征得顾客同意才能实施。
5.10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5.10.1 具体操作参照《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