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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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及其启示

浅析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及其启示

:BAO LUNTAN丨人社天地•社保论坛丨浅断儿童社会福制保障政策及其启示□童尧摘要:随着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逐步加深,发达国家的儿童社会福利保障体系逐渐趋于健全。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儿童社 会福利保障制度无论是在供应福利模式还是政策法制上,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均未成型。

笔者对儿童社会福利保障发展日渐成熟国 家的服务理念、法制体系、供应模式等进行研究,以期能为国内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构建和健全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社会福利保障;儿童;家庭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政策指为儿童谋 得快乐和幸福而出台的一套行为准则或 方案,它是以确保一切儿童身心茁壮成长为目的的社会福利。

因此,儿童的需求 满足、权利保障、保护工作是儿童社会福 利政策的三项内容。

从宏观上来说,所有 涉及儿童社会福利的生存、教育、医疗、未成年保护立法等活动及政策立法均是儿童福利政策;从微观上来说,儿童福利 政策只是站在儿童社会工作这一层面上,指涉及儿童生存条件情况的、区域性 的、以儿童问题需求为据提出的、对儿童 发育和成长有利的保障政策。

一、发达国家儿童社会福利 保障政策(—)英国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政 策演变在17世纪时,英国政府就开始用立法的方式进行主体为民间组织的儿童济 贫院院内救济慈善,20世纪贝费里奇计划实施以后,儿童福利政策开始进入飞速发展阶段。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了儿童 福利政策的理念,英国构建儿童福利政策是以儿童同成年人有着相同的享受福 利的主动权为理论基础,儿童福利在消极、被动的福利策略中解脱出来。

第二,确定了政府是责任主体。

这表明,英国从 管理主体到资金渠道等方面对儿童福利 政策展开了一系列改革,从管理该项目 上,涉及儿童福利的医疗、教育等政府机 构都专设了儿童工作部门,政府是大多数儿童福利政府的承担主体。

第三,儿童政策立法得到深入强化。

英国在19世纪和20世纪时,在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精神健康、儿童抚养和收养等畛域内涉及了儿童福利立法。

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文献综述

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文献综述

B B B i E B32〇2〇年第19卷第20期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文献综述□郭佳英杨婧【内容摘要】儿童福利是社会福利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本文通过对近年来 的我国儿童福利政策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在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的相关研究中发现,我国学者对于儿童福利政策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关键词】儿童福利;儿童成长;福利政策【作者简介】郭佳英(1995 ~),女,山西大同人,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与反贫困杨婧(1997 ~ ),女,贵州毕节人,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与反贫困治理一、儿童福利政策发展历程的研究陈鲁南(2010)梳理了我国最早的儿童福利政策是出自 于西周时期的《周礼》,在书中提到了“慈幼”,之后在《礼记》和《孟子》也提到了这一说法,主要是指对儿童的照料爱护;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在“慈幼”的基础上提出了“恤孤”;南 北朝设立“孤独园”,隋唐时期依托寺庙对儿童进行救助,宋 朝设计专门的机构收养孤弃儿童,再到元明清时期,出现了 民间力量开办的儿童救助机构[1]。

董根明(2006)指出民国 时期战争频发,民国政府和社会团体采取了很多救助难童的 措施,并提出“善种、善生、善养、善保、善教”的儿童福利政策*[I]2]。

刘晓静(2018)认为在建国初期,集体是儿童福利的供给 主体,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儿童参与等方面对儿童供给 福利。

通过对儿童供应物资、粮食保证基本生活,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来保障儿童的健康,兴建学校使儿童获得教育,让儿童参与管理、劳动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3]。

刘继同 (2008)研究文化大革命期间是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停滞时 期,发现这段时间儿童福利体系和机构都无法正常运行,遭 到破坏[4] 5。

姚建平(2018)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儿童福 利机构也面临着改革,国外的儿童福利理念进人我国,从以 前福利机构的儿童集体生活,转变为寄养家庭照顾孤残儿童15】。

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与实施

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与实施

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与实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日益完善。

本文将探讨我国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内容、实施现状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政策内容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儿童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贫困儿童生活补助、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等政策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其次是健康保障。

政府通过落实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措施,全面提高儿童的身体健康水平。

同时,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此外,教育保障也是儿童福利保障的重要内容。

政府不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普及,还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儿童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此外,政府还致力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儿童的扶助力度,多项救助政策得到广泛落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医疗制度的建立,使得儿童能够享受到全民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我国政府还出台了大量的教育扶贫政策,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资金和优惠政策,缓解了贫困地区儿童接受教育的难题。

然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各地区福利保障水平不均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导致儿童福利保障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同时,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儿童仍然面临较大的保障困难。

此外,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落地不彻底的问题,导致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未来发展方向针对以上问题,未来我国儿童福利保障的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福利保障水平。

在确保基本福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儿童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质量,使得儿童能够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

其次,加强政策的落地和监督机制建设。

政府应加强对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机构和监测体系,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让每个儿童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发展探究

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发展探究

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发展探究作者:尉家旗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0期摘要儿童福利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儿童福利状况的好坏可以作为衡量一国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标。

本文介绍了儿童福利政策的涵义,然后介绍了我国儿童福利政策的现状,最后提出了有助于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发展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儿童福利政策现状措施作者简介:尉家旗,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166-02一、儿童福利政策的涵义儿童福利政策的涵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上去理解。

从广义上来说,儿童福利政策包括一切可以影响儿童福利的各项活动和政策、立法和规范,比如卫生、教育、国防活动,还有义务教育法规、禁止雇佣童工等有关条例;但从狭义上来说,儿童福利政策主要是指在社区的认可下,对儿童的问题及需求提供服务,以利于儿童的成长。

二、我国儿童福利政策现状(一)我国儿童福利政策的已取得的进展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动尊重儿童权利、维护儿童权利的社会核心价值理念。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以满足民生需求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建设,为以儿童需求为基础的政策制度建设奠定了更广泛的基础。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法规和政策。

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且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还先后出台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 0年)》和《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3》等指导性文件。

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已形成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比较完备,而且儿童福利政策的内容也涵盖了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儿童抚养、健康、医疗、保护、教育等。

这些政策都切实使儿童生存权、发展权、被保护权和参与权利等受到保障,使我国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儿童福利工作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工作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解当前儿童福利工作的情况,本文对该领域的政策、机构、工作实践、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研。

以下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方面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儿童保障政策,如《儿童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防范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儿童福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二、机构方面
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主要分为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办救助机构三种类型。

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包括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儿童之家、儿童福利站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则包括民间救助组织、儿童保护机构、儿童关爱中心等;公办救助机构包括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

三、工作实践方面
儿童福利工作的实践主要包括儿童保护、教育、心理健康、康复等方面。

其中,儿童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对于儿童被虐待、遗弃、失踪、被迫害、被拐卖等情况进行预防、救助和保护;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对于儿童的学前、义务、高等、职业教
育等进行指导和实施;心理健康工作主要包括对于儿童的心理评估、咨询、干预等服务;康复工作主要包括对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康复教育、康复服务等。

四、问题与建议方面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国的儿童福利工作在保障与服务质量、机构类型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多种问题,如机构管理不规范、人才短缺、服务体系不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机构管理、提升人才队伍、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儿童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工作的发展。

总之,儿童福利工作是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合作和努力。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引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福利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改善儿童福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本报告将首先介绍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然后对现行政策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一、发展历程1. 20世纪初至改革开放前在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经济条件落后,儿童福利问题突出。

此时,国家对儿童福利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教育方面,制定了义务教育法,确保每个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然而,这个周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困难的时期,很多儿童处于贫困、失学和被遗弃的状态。

社会的救助主要依靠慈善机构和私人捐助。

2.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法》首次确立了儿童的权益保护机制,并强调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权益。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在儿童福利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福利待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进一步加强。

200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目标,并明确提出降低儿童贫困率、改善教育和卫生服务等具体措施。

二、现行政策评估1. 教育政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教育,逐步完善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政策使得大部分儿童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幅提高了儿童受教育的机会。

然而,在农村地区和一些边远地区,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导致贫困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均衡。

同时,对于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支持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医疗保健政策中国政府实行了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了大部分儿童的医疗需求。

此外,中国还出台了一系列儿童保健政策,包括儿童免疫、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政策。

然而,一些贫困家庭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仍然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儿童医疗资源的不平衡分配问题。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儿童福利是指社会各界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政策。

儿童福利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

本调研报告主要以中国儿童福利状况为研究对象,旨在了解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儿童福利的现状在中国,目前儿童福利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首先,部分地区的儿童福利设施不足,有限的资源无法满足庞大的儿童群体的需求。

其次,儿童福利工作的权责不清,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再次,儿童福利的财政投入不足,政府对儿童福利的投入相对较低。

最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福利措施存在差异,一些贫困地区的儿童享受的福利待遇较少。

二、儿童福利的问题在中国的儿童福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儿童福利政策的完善和法律的规范性;一些地区的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滞后,不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一些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提供质量较高的儿童保育服务;儿童福利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儿童福利待遇差异较大等。

三、改善儿童福利的措施为了改善中国的儿童福利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大儿童福利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儿童福利资源的供给。

其次,完善儿童福利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同时,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加强儿童福利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儿童福利工作的专业水平。

最后,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福利的投入,减少城乡差距,保证儿童福利待遇的平等和公正。

四、结论儿童福利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

而中国的儿童福利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改善儿童福利状况,我们应该加强儿童福利设施的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法律法规,提高儿童福利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对贫困地区儿童福利的投入。

只有如此,才能够保障儿童的正常成长和健康发展,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福利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述评——以瑞典为例

福利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述评——以瑞典为例

福利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述评刘秒杞摘要:瑞典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某种程度上得益于包括儿童福利政策在内的福利制度。

瑞典经验表明,福利国家的生长轨迹可以与穷国的工业化之路重叠,公共支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儿童福利政策的内核是“儿童中心主义”。

普遍主义的福利原则对尚未脱离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学前教育应兼顾儿童社会属性与生理属性,学前机构的公益性并不排斥竞争和私营;恰当、适度的国家干预是瑞典儿童福利政策迭代的引擎,瑞典经验也是全面理解西方福利国家学前教育的切入点。

关键词:瑞典;儿童福利;福利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5982(2019)02-0060-06专题述评儿童福利政策不仅关乎当下学前儿童的教育及成长,更关乎一国教育的未来景象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今天在儿童身上投入一元钱,明天就有十几倍的“收益”。

作为福利国家的典范,瑞典一个多世纪以来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儿童中心主义”的福利政策,值得借鉴。

一、福利国家的生长轨迹可以与穷国的工业化之路重叠尽管瑞典是最早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而且互联网在信息世界意义上已经将地球拉平,但文化隔阂与信息盲区引起的对福利国家典范的误解和误读依然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瑞典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国家,是因其富有。

而事实是,恰恰是因为瑞典采取了包括儿童福利政策在内的福利制度,才让这个19世纪的穷国成为战后公平且有效率的富国。

前1%最富有人口的总收入占比从二十世纪前十几年的20%到接近30%的区间,一路降至1980年代的5%以下区间,尽管之后略有抬升,也未超过8%。

人均名义GDP以1835年当时的英镑为计算单位,英国13.78,荷兰13.82,丹麦8.68,挪威7.31,瑞典5.82;如以1990年英镑为计算单位,英国1906,荷兰2131,丹麦1377,挪威881,瑞典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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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述评作者:刘秒杞来源:《社会科学动态》2019年第02期摘要:瑞典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某种程度上得益于包括儿童福利政策在内的福利制度。

瑞典经验表明,福利国家的生长轨迹可以与穷国的工业化之路重叠,公共支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儿童福利政策的内核是“儿童中心主义”。

普遍主义的福利原则对尚未脱离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学前教育应兼顾儿童社会属性与生理属性,学前机构的公益性并不排斥竞争和私营;恰当、适度的国家干预是瑞典儿童福利政策迭代的引擎,瑞典经验也是全面理解西方福利国家学前教育的切入点。

关键词:瑞典;儿童福利;福利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19)02-0060-06儿童福利政策不仅关乎当下学前儿童的教育及成长,更关乎一国教育的未来景象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今天在儿童身上投入一元钱,明天就有十几倍的“收益”。

作为福利国家的典范,瑞典一个多世纪以来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儿童中心主义”的福利政策,值得借鉴。

一、福利国家的生长轨迹可以与穷国的工业化之路重叠尽管瑞典是最早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而且互联网在信息世界意义上已经将地球拉平,但文化隔阂与信息盲区引起的对福利国家典范的误解和误读依然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瑞典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国家,是因其富有。

而事实是,恰恰是因为瑞典采取了包括儿童福利政策在内的福利制度,才让这个19世纪的穷国成为战后公平且有效率的富国。

前1%最富有人口的总收入占比从二十世纪前十几年的20%到接近30%的区间,一路降至1980年代的5%以下区间,尽管之后略有抬升,也未超过8%。

人均名义GDP以1835年当时的英镑为计算单位,英国13.78,荷兰13.82,丹麦8.68,挪威7.31,瑞典5.82;如以1990年英镑为计算单位,英国1906,荷兰2131,丹麦1377,挪威881,瑞典901。

比较当时的人均名义GDP,英国是瑞典的2.1倍。

其中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人均GDP方面的差距并不大:英国3.23,荷兰3.14,丹麦3.84,挪威3.18,瑞典2.79;主要差距表现在工业产品的人均GDP上:英国4.92,荷兰4.06,丹麦2.36,挪威1.22,瑞典1.00。

①由1835年五国人均名义GDP的比较可见,当时的瑞典算是穷国。

比较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部门人均名义GDP,荷兰是瑞典的1.79倍,丹麦是1.60倍,挪威是0.95倍。

这一历史时期,对于瑞典儿童来说,虽然享有儿童福利,但其福利深度和广度并不显著。

也就是说,福利国家的生长轨迹可以与穷国的工业化之路重疊。

福利国家的起点并不一定是富裕国家,在福利国家的构建过程中,瑞典逐步成为富裕国家。

广泛的国民福利极大提高单个劳动力产出的同时,也在极大提升雇员的素质,特别是受到良好看护和教育的儿童成年之后,作为高素质的产业后备军,构成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每个瑞典人每年平均工作1611个小时,低于OECD国家1776小时的平均数。

人们在羡慕拥有余暇时间如此之多的瑞典人时,往往忽略了慷慨的儿童福利政策催生的优质学前教育,没有领先全球的学前教育,儿童成年后怎么会快乐而有效率地工作呢?与丰裕的自由时间相对应的是瑞典人的教育时间,瑞典儿童在5岁时需要进行教育注册,到39岁时共接受了19.2年的教育。

二、公共支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高福利并未拖垮瑞典财政。

改革后的福利政策令瑞典经济增长强劲,2017年财政赤字转为实质盈余,得益于经济平等和充分就业,就业处于25年来的最高水平和欧盟区的最高水平。

国家债务降低到1977年的水平,公共财政盈余在未来的几年内可持续到2020年,2018年财政盈余占GDP的0.9%。

也许有人觉得如此之高的儿童及家庭福利,会不会侵蚀雇主的利润。

答案是福利主要来自税收。

国家税务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瑞典地方税从约29%(Vellinge市)到近35%(Hofors市)不等。

从所得税看,收入低于43.89万瑞典克朗(约合人民币35万元)的不必交税,收入介于438,901至63.85万瑞典克朗(约合人民币51万元)的税率为20%,收入高于63.85万瑞典克朗的税率为25%。

遗产税在2005年被废除。

尽管如此,瑞典税务局仍然在民意调查中显示它具有极佳声誉,市场调研机构TNS Sifo在2016年的调查结果显示,税务局在29个主要的瑞典公共机构中排名第5。

与北欧其他国家大致相同,瑞典学前教育职业是体面而有尊严的,学前机构教师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几乎没有什么差异。

据2017年统计数据,瑞典15年工作经历的学前教师工资(税前)39444美元,略低于同样工龄小学教师的43201美元和初中教师的43827美元。

学前教师中最高收入为42737美元,刚开始工作的最低收入36192美元,两者也相差不大。

三、福利政策的内核是“儿童中心主义”因学前儿童生理特点和社会属性的特殊发展阶段,在教育的非技术层面,或者教育的上层建筑范畴,学前教育与学前儿童福利(广义上的)的交集极大。

提出“儿童中心主义”的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十分强调儿童“发展”的重要性和儿童教育内容的“解放”(Emancipation),认为教育必须尊重和利用儿童爱好活动的天性。

的确,科学合理的儿童福利政策可以更好地释放儿童天性,激发儿童的潜在动力。

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所享受的福利政策,正是通过创造与儿童的生活实际紧密联系的家庭内外环境,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充分发挥儿童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瑞典儿童中心主义的显著特点是儿童教育免费。

尽管送孩子去学前教育机构的费用最高可达1287瑞典克朗,但很多家庭可以选择使用每月的儿童津贴来冲销这一费用。

瑞典公民完全没有必要担忧孩子教育的费用问题。

6—19岁的教育是免费的(学前教育到中学),连午餐都免费,瑞典本土的大学都是免费。

儿童中心主义的家庭福利引致家庭友好、社会友好。

如果需要从学前机构早些接回孩子,或者因孩子生病请几天假,大多数瑞典公司都会比较人性化地灵活安排工作,请假期间儿童父亲(或者母亲)仍可获得80%的收入。

更为友善的是,这种临时请假的时间的上限为120天/每年/每个儿童,直至孩子满12岁。

瑞典怀孕妇女得到特别照护。

从事重体力劳动或危险工作的妇女,只要怀孕就能受到特别的孕期照顾,如可以提前下班。

这种福利可以在妊娠期内享受,直至预产期前的11天;在瑞典,当孩子出生或者被收养时,父母可以享受480天的带薪假期。

放到全球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家,这一父母带薪生育假期都是非常高的。

而且父母能够在390天内领取80%的薪资,计算福利的依据是不超过37083瑞典克朗上限的月收入。

其余的90天按统一标准支付。

那些没有被雇佣的人也有假期福利。

父母假期在儿童八岁之前都可以使用。

生育每个孩子都可以申请假期津贴,这样父母就可以因生育多个孩子积累假期(多胞胎除外)。

在孩子八岁之前,除了480天的带薪假期,父母还可依法减少他们的正常工作时间,最大幅度至25%。

当然,领取与工时对应的薪水。

四、作为福利国家原则的普遍主义自1913年养老金改革以来,普遍主义就是瑞典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今,瑞典政府每月给16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每月1050瑞典克朗津贴,用于父母抚养儿童的支出。

如果一个家庭有超过一个孩子,可以获得补助,且随着孩子数量的增长而增长。

拥有6个孩子的家庭不仅可以获得6300瑞典克朗的儿童津贴,而且还可以仅仅因为6个孩子额外获得4144瑞典克朗的家庭补助。

远离贫穷、满足需要的安全感是一项最基本的普遍原则,在20世纪前半期尤为重要。

与只针对工人阶级的保险制度比,瑞典等福利国家的普遍主义原则无疑是个巨大进步。

但最新研究表明,并没有达到真正的一视同仁,而是因性别、年龄、劳动力市场所处的地位、收入等发生公民之间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短期内难以弥合。

普遍主义原则对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来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值得借鉴。

19世纪90年代,瑞典向自愿基金提供资助。

1913年实施的养老金制度属于现金福利。

除了1913年瑞典的养老金和关于儿童补贴的法律有局部和定向群体的适用范围,那些强制性保险的法律一经颁布就是覆盖全民的。

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这些针对定向群体的法案也是普遍主义的,因为暂时没有包含在特定群体的人群,并非缘于被歧视而长久无法归入服务范围,比如人种、居住地等,而是由于年龄未达到养老金领取的标准,或者不再处于儿童阶段、不具备儿童津贴领取的标准。

五、学前教育应兼顾儿童社会属性与生理属性瑞典儿童看护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使父母兼顾亲子关系与工作、学习成为可能,另一个是支持和鼓励儿童发展、学习并帮助學前儿童在有益于他们幸福的环境中成长。

儿童看护的双重目标曾写入1970年代瑞典官方发布的儿童看护发展计划。

儿童社会发展基于儿童群组,群组在儿童看护中心发挥重要的教育功能,营造令人满意的儿童群体氛围对新加入的其他儿童具有积极的影响。

因此,瑞典学前机构非常注重在儿童之间玩和活动的社会属性发展,塑造人格与培养技能融于一体。

玩已经包含在国家统一的课程大纲里。

瑞典学前机构将玩游戏看作儿童看护的核心,玩既可以帮助儿童理解周围世界,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也可以帮助儿童及形成与他人共同学习的能力、共同进行某种主题活动的能力。

②人的一生都是社会化的过程,人脑在整个生命周期都在被塑造,学前儿童(0—6岁)阶段的身心(生理人与社会人)发育也不例外,儿童学前期是其一生中脑的形态、结构和机能发育最为迅速的阶段,从脑科学强调学前儿童发展的重要有其合理性,而一旦过度就容易陷入生理决定论或遗传决定论之中。

这不仅是公平层面的价值判断问题,也是教育实践的有效性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涉及人的社会属性的终极回答问题。

脑科学、生物工程、神经回路乃至人工智能方面的最新成果尚不支持生理决定论和遗传决定论,倒是越来越有利于社会决定论。

最新的心理学研究成果显示,人后天的社会属性在精神疾病的控制与治疗中的作用不比先天禀赋小。

当然,这里并非否定学前期大脑发育之于儿童未来成长的特殊状态,反而要格外强调对儿童学前期的敬畏,少一些自命不凡的干预,多一些“自由放任”。

从狩猎时代至今,人类不过进化了区区600代,盲目地将脑科学运用到学前儿童教育是可怕的。

仅仅从生物质考察,人与猿区别并不大,甚至在分子生物学上看,人与猪的相似度也是惊人的。

正是从社会关系出发认识人才不会犯路径上的错误。

瑞典学前教育作为儿童福利政策的实践领域,也是教育“外溢性”的承接领域。

作为学前儿童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化”的桥梁,学前儿童福利政策在为学前教育实践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自身也深深嵌入学前教育之中,甚至成为学前教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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