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规范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07•【字号】沪教委基〔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8号),现就本市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基本目标(一)端正教育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责任意识,增强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规范教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规范课程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本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
(三)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内涵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学校课程教学工作中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深化二期课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举措(一)合理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市教委规定的中小学作息制度,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区域特点、学生学习、生活规律等,合理安排学校作息制度。
上海市中小学作息制度全文

上海市中小学作息制度全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同学的身心健康进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订立本作息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市中小学全体同学。
二、作息时间布置1. 上学时间•幼儿园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小学一、二班级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50,下午13:20至15:50。
•小学三至六班级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8:00至11:50,下午13:00至16:20。
•中学同学上学时间为清晨7:30至12:10,下午14:00至17:00。
2. 放学时间•幼儿园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30,下午15:30。
•小学一、二班级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50,下午15:50。
•小学三至六班级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1:50,下午16:20。
•中学同学放学时间为清晨12:10,下午17:00。
3. 课间休息•幼儿园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两次,下午一次。
•小学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三次,下午两次。
•中学同学每节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四次,下午三次。
三、作息布置要求1. 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各学校要严格依照作息时间布置进行教学,不得违规延长或缩短上课时间。
同学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2. 课间休息要合理布置学校要合理布置课间休息时间,确保同学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同时,同学在课间休息时要自发遵守学校规定,不能离校或任意离开教室。
3. 作业量要适度学校要合理掌控作业量,确保同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不得过分加重同学负担,不得布置不合理的作业。
4. 特别情况下的调整在特别情况下,如天气恶劣、突发事件等,学校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快捷调整作息时间,但需要提前通知同学和家长,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5. 保障午休时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同学的午休时间,确保每位同学都能有充足的午休时间。
午休期间,同学不得进行学习活动或其他不适当的活动。
上海市新中小学生守则

上海市新中小学生守则上海市新中小学生守则欢迎来到CN人才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上海市新中小学生守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市新中小学生守则教育部正式发布《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守则》共9条,282字,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这是2004年以来,中小学生守则的首次修改。
相比2004年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新修订的《守则》一方面保留了2004年《守则》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诚实守信、珍爱生命等。
另一方面,新修订的《守则》补充了一些更具操作性、学生可以做到的具体行为规范内容,如主动分担家务、自觉礼让排队、不比吃喝穿戴等;增加了新时期学生成长发展中学校、社会和家庭高度关注的内容,如养成阅读习惯、文明绿色上网、低碳环保生活等。
新版《守则》适应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新环境,遵循中小学生认知规律和语言特点,表述生动、带有诗歌韵律,朗朗上口,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比如,第八条守则是:“珍爱生命保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据悉,中小学生守则是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随着社会发展,经历了几次修改。
《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于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2004年教育部对上述守则和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2004年版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对于学生积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 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沪教委法[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13〕30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实现“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要求,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市教委在总结以往章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你们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参考。
本市尚未制定章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尽快启动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内容可借鉴参考文本的内容和学校办学实际确定;已经制定章程的,视需要可借鉴参考文本的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
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2015年之前全面完成一校一章程工作,市教委将适时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检查。
在章程制定或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市教委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沈洋,联系电话:23116782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2.上海市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9月25日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使用说明一、为贯彻实施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吸收其他省市学校章程文本的基础上,制定本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供各校在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参考。
二、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旨在为本市中小学校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指导,为学校管理现代化提供思路与参照。
各校在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可以借鉴参考文本中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形成有时代特点,有本校特色的章程。
三、为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各学校在制定或修订章程时,可根据实际,结合学校发展,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的内容,适当调整章、节、条、款、项的顺序。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2004条文说明2004 上海目次1 总则(2)3学校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3)3.1 学校建设规模....................................................( 3)3.2 学校设点布局....................................................( 3)3.3 学校选址.......................................................( 3)3.4 校园规划设计....................................................( 4)4用地面积指标.............................................................( 5)4.1 一般规定........................................................( 5)4.2 用地面积指标...................................................( 5)5建筑面积指标.............................................................( 7)5.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7)5.3 办公用房........................................................( 9)5.4 生活用房.......................................................( 9)5.5 建筑面积指标...................................................(10)6校舍主要建筑标准.................(11)附件一中小学校用地面积指标表(表1 —1、表1 —2)-(12)附件二中小学校建筑面积指标表(表2—1、表2 —2、表2 —3、表2 —4) (13)附件三教室、专用教室平面布置示意图(图3—1、图3 —2、图3 —3、图3 —4) (17)1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和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对多层次、多规格建设人才的需求,上海的校舍建设要为一流教育的构建和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育人环境,使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符合“以人为本” 的教育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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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学生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与共产党的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与同学、
老师相处融洽;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热
情大方,谦虚谨慎,文明诚信,尊师敬老;团结互助,同学关系融
洽。
2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前不遮眉,后不过颈,侧不过耳),女生不穿高跟鞋。
3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 、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
活动和场所。
5 、情趣健康。
不看宣扬色情、强奸、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参加迷信活动。
6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 、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 、尊重教师,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送物
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 、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及时改正自我错误。
11 、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
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12 、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
和日记。
13 、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
人要道歉。
14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 、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公益
活动。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课。
上课前准备好学
习用品。
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教师先行。
爱学习、爱生活、爱集体,能够保持乐观积极的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和谐,乐
于交往;有正确的自我观念,情绪稳定、自信乐观,能适度地表达和
控制情绪;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具备较强的耐
挫能力;具有合理的理想目标,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自主能力较强,并为营造阳光和谐的集体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17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
的提问和参加课堂讨论。
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乐于
探究,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能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带
动他人,并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别人,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18 、认真预习、复习,按时完成作业。
考试不作弊。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坚持阅读、收听、收看新闻。
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为班级
建设出谋划策,热心为班集体和同学服务,担任校、班学生干部,积
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并且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勇于
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
19 、积极参加学校、团队和班级组织的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肯于钻研,积极参加校内外
科技创新活动,在研究性学习、课题探究、发明制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主动关心他人,热心助人。
懂得谦让,经常替他人着想;乐意分
享自己的学习经验,主动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热心协助
老师,热心集体各项工作;拾金不昧、拾物不昧。
20 、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教
室的安静,不在教室、楼道、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1 、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
借用
公物要按时归还。
22 、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关心
学校以及家乡周边环境,热爱大自然,能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各项
环保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热爱劳动,主动承担学校、
家庭中各项劳动任务,组织班级创卫劳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3 、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爱护公物,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
24 、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用品,自己的事自
己做。
25 、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
炼身体。
26 、尊重、倾听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
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27 、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
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
28 、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9 、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礼貌提出,当自己的意见没被父母和长
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0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
行。
31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
跨越隔离栏。
32 、遵守乘车秩序,上车自觉排队,乘车时主动购票,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争抢座位。
33 、购票购物要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捡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
和交公。
34 、爱护公用设施,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
35 、尊重外地人,外国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36 、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的
信息,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
网吧。
37 、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
组织和非法活动。
38 、参观游览遵守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
39 、观看演出和比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40 、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
中学生守则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 、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有益的活动。
4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 、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 、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