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后期国家财税的改革与经营
唐朝的税收制度

唐朝的税收制度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其税收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唐朝的税收制度在当时被认为是非常先进的,不仅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从唐朝税收制度的历史背景、税种、税制、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历史背景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繁荣、强盛的朝代,其历史时期长达289年,分为两个时期:盛唐和衰唐。
在盛唐时期,唐朝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都达到了一个高峰,国家财政也非常充裕。
而在衰唐时期,唐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逐渐衰落,国家财政也开始出现危机。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唐朝的政府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完善。
二、税种唐朝的税种主要有三种:田赋、商税和户税。
1.田赋田赋是唐朝最主要的税种,也是唐朝财政的重要来源。
唐朝的田赋税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照田地的等级进行征税,高等级的田地征税比低等级的田地更多;二是按照农作物的种类进行征税,粮食征税比蔬菜、果树等农作物征税更多;三是按照户口数量进行征税,户口多的家庭征税比户口少的家庭更多。
2.商税商税是唐朝对商业活动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关税、市税和车船税等。
关税是对国境内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市税是对城市商业活动征收的税款,车船税是对运输工具征收的税款。
3.户税户税是对人口征收的税款,主要包括人头税和丁税等。
人头税是对每个成年男子征收的税款,丁税是对每个成年男子征收的兵役费。
三、税制唐朝的税制主要分为两种: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从个人或企业所得中征收的税款,比如田赋、商税、户税等。
这些税款的征收对象是明确的,征收标准也比较明确,征收程序也比较简单。
2.间接税间接税是指从商品交易中征收的税款,比如关税、市税等。
这些税款的征收对象不是明确的,征收标准也比较模糊,征收程序也比较复杂。
四、税收管理唐朝的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官和户部官员负责。
税官是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款的官员,他们需要定期巡查田地、商铺和家庭,核实征税情况。
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

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
随着唐高宗李世民在618年统一中国,建立了后来的唐朝,在这个以礼治为基础的政治体系之下,唐朝的赋税制度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收税形式,是唐朝政府收税的主要形式。
相对于前朝的收税制度,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有了许多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唐高宗李世民的“开关之谋”改变了以往的收税模式,实行新的赋税方法。
这项改革不仅包括税额的调整,也包括实行种植调查法,加大对私有土地的控制,实施折旧关税和贸易关税等措施。
此外,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还重点对社会上不同等级的人定义不同的赋税内容和收税方式。
例如,征收朝廷家臣、地主和农民的赋税以及收取官吏的私活征收税,以及朝廷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律制度等。
同时,唐中后期的收税制度还重点加强了税收管理机构的建设,以及税收缴纳的后期处理工作。
这些机构主要是诸侯税、官道税、贸易税、外埠税和其他各种状况的税收管理。
最后,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也使得唐朝形成了一种改革创新的收税制度,为建设新唐朝和推动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总之,唐中后期的赋税制度为唐朝建设提供了一种新的收税方式,使得唐朝的经济改革受到加速,并成为后人学习的范例。
- 1 -。
唐朝的税收与财政管理

唐朝的税收与财政管理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时代,以其繁荣的经济和强大的国力而闻名。
其中,税收和财政管理在维持国家运转和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唐朝的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方式,并对其对唐朝繁荣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税收制度唐朝的税收制度在历史上是相对完善和科学的。
根据唐朝的法制,税收由两部分组成:直接税和间接税。
1. 直接税直接税主要包括田赋和户口税。
田赋是农民按照耕地面积和地产质量缴纳的税款,一般以粮食形式缴纳。
户口税则是按照户籍登记的人口数量缴纳的一种固定税款。
唐朝实行了田赋制度改革,推行了平田法和均田制,通过减轻负担和调整土地分配,使田赋税收更为合理和科学。
这一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提高,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
2. 间接税间接税主要包括商税和关税。
商税是商人按照商品交易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的税款,而关税则是通过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款。
在唐朝的贸易中,由于丝绸之路的开通和陆海贸易的繁荣,商业活动十分发达。
唐朝政府对商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征收合理的商税和关税,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财政管理唐朝的财政管理因其完善的税收制度而得以支撑和运行。
唐朝的财政系统包括三个重要部门:户部、度支使和饷官府。
1. 户部户部是唐朝财政的核心机构,负责编制预算、征收赋税、管理财政收支等。
户部设有许多职务和官员,以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度支使度支使是唐朝设立的财政监察机构,负责审核各地财政收支情况,防止财政腐败和浪费。
度支使在唐朝的财政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监察作用。
3. 饷官府饷官府是唐朝的财政机关之一,具体负责军队的经费拨付和管理。
由于唐朝军队的庞大和持续的战争需求,饷官府在财政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在财政管理中,唐朝政府还注重财政收支的平衡和节制。
唐朝设立了专门的库房,用于储存和管理财政收入。
同时,唐朝政府还通过实行节俭措施、打击贪污腐败等手段,保持了财政的相对稳定和健康。
第三讲唐朝后期的政治与经济

(三)、军事布局的改变 723年,唐玄宗首先招募关中一带府兵和白丁
组成“长从宿卫”,代替以往宿卫京师的府 兵,后改称为“彍骑”。 737年,又下令招募长守边镇的“长征健儿”, 由国家供给衣粮,家属愿同去者拨给田地屋 宅,士兵开始向职业军人演变。
兵役制度的改革在军事上起过积极作用,在一 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导致朝廷 和地方军事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先 集中大部分府兵,足以压制四方的关中仅剩 下十几万彍骑护卫,其军事训练不足;而不 断和少数族打仗的边疆军队却集中了精兵强 将达五十余万。
早已丧失强大中央武装的唐朝廷只能依靠藩镇之间互 相制约来维持内外局势的平衡,而再无解决藩镇势 力的可能。
2、政治经济后果与文化影响
战争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原富庶繁荣的关中、 中原地区几经浩劫,户口急剧下降,黄河流域从此 失去了全国经济发展中心的地位。
唐中央集权体制大为削弱。朝廷中宦官势力抬头,专 掌禁军,左右政治。地方上安史虽灭,其降将旧部 仍控制河北,其它地区也藩镇纷起,北方割据形势 已无法改变。
德宗削藩的尝试以失败而告终,唐王朝险些灭亡,经 过这些事变,对藩镇也是一味姑息。
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三、唐后期的政治困扰
(一)、藩镇割据与反藩镇的斗争、元和中兴 (二)、宦官专权与反宦官集团的斗争 (三)、牛李党争
(一)、藩镇割据与反藩镇的斗争、元和中兴
763年十月,吐蕃攻破长安,代宗出逃陕州(河南三 门峡),十二月,代宗回长安。不久,仆固怀恩和 回纥联军攻唐,765年,仆固怀恩病死,退兵。
另外开元天宝年间,唐廷陆续在沿边设置了九 处节度使和一处经略使。节度使长期统帅招 募来的士兵,军队渐成私人武装,成为一种 隐患。
内重外轻
唐宋时期的税收制度与经济管理

唐宋时期的税收制度与经济管理唐宋时期,以其繁荣的经济和成熟的税收制度而闻名于世。
这个时期的税收制度与经济管理对于国家的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唐宋时期的税收制度与经济管理,以了解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的特点和发展。
一、税收制度的演变在唐宋时期,税收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和改革。
唐朝时的税收制度主要以丰年制为基础,即根据年成履行具体的赋税义务。
这种制度在唐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然而,随着唐朝的衰落后期,军阀混战和地方割据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到了宋朝,税收制度发生了重大的改革。
宋朝采取了均田制和民田授予制相结合的方式来规范土地所有权和税收制度。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减轻了赋税负担,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
二、税收的种类和征收方式在唐宋时期,税收的种类和征收方式多种多样。
其中最重要的是赋税和农业税。
赋税是唐宋时期的主要税种之一,主要用于维持官僚和军队的开支。
赋税以土地为基础,按照土地面积和耕作能力的大小征收。
税率根据地区和时期的不同而有所调整,但总体上来说,赋税属于一种相对较高的税种。
农业税是唐宋时期另一个重要的税种,主要用于维持官府和地方政府的经费开支。
农业税以农产品的形式征收,包括粮食、棉花、麻布等。
税率通常是根据农产品的产量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的。
此外,唐宋时期还存在其他的税种,如商业税、工业税等,这些税种主要用于促进商业和工业发展,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三、税收制度的管理与监督唐宋时期的税收管理与监督非常重要,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首先,唐宋时期建立了完善的税收征收体制和管理机构。
每个地区都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负责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这些机构通过调查和核实农户的田产、收入等情况来确定每个农户应缴纳的税额,并监督征收和使用过程。
其次,唐宋时期还建立了税收征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规定,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唐代税收制度的变化

唐代税收制度的变化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段晚唐盛世期,也是惊人的统治之一,税收制度比先前朝代更加发达。
唐朝对税收实施的管理使它的收入大大增加,税收的内容也比过去的朝代多得多。
唐代的税收制度包括土地税、钱税、服务税、关税、货物税、企业税等。
首先,唐朝的土地税是税收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收入约占总税收的百分之八十六,打破了隋朝土地税数量有限地对少数富裕者的偏袒做法,使得唐朝拥有更多的收入。
土地税十分严格,不论地头贵贱,都必须按照标准支付税款,税率也因地制而异,高者为十七分,低者也有五分之一。
其次,钱税是唐朝把金融体制引入税收制度的一部分,钱税泛指所有用来支付税款的代币,包括早期的绳金,以及唐朝创立的造币制度,如黄金的钱税和铜符的钱税。
此外,还包括当银行出借贷款时所生成的钱税。
三是,唐朝实行的服务税是一种新型的税收制度,它是针对从业人员的一种额外的税款,目的在于唐朝政府对劳役铸就王朝权力的非技术性贡献进行补偿。
服务税包括大多数民间职业都要交税,如农民、漁民、农民经销商、牧羊人、渔夫、推销员等。
唐朝将服务税作为地方政府的税收支持,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另外,唐朝的关税是对外商品的税收,它是古代税收制度中重要的一环。
它不但保护了当时的国内工商业,而且也是一种相当好的收入来源。
货物税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它由机械售卖等商业税形成,除此之外,还包括贩贿和卖淫等犯罪行为所支付的罚钱形式,唐朝也予以税收收入。
最后,唐朝施行的企业税是一种新型的税收制度,它是针对有形产业领域的税款,诸如造纸厂、冶炼厂等都要缴纳的企业税,主要是以企业的利润作为收入计算标准,负担也相当大。
总之,唐朝的税收制度比前朝代更加发达,这是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重要阶段,它的出台和实施方法促进了唐朝统治者的正式财政,并推动了当时的经济发展。
唐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

唐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繁荣和富裕的时期,其税收和财政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唐朝时期的税收体制、税种、财政政策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唐朝的税收体制唐朝的税收体制相对完善,主要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来收取税款。
国家层面的税收主要包括直接征收和间接征收两种方式。
直接征收主要是通过对土地、人口和产品进行征税,如田赋、户口税和商业税等。
间接征收则是通过对商品流通环节征税,如关税和商业税等。
地方层面的税收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来征收的额外税款,以满足地方的财政需求。
地方税收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物产税、工商税和土地税等。
这种分权的税收体制,使得唐朝的税收收入稳定且多样化。
二、唐朝的税种唐朝的税种丰富多样,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田赋、户口税和商业税。
田赋是唐朝的主要税种,按照土地的质量和产量不同,对农民进行征收。
户口税则是对人口进行征收,根据每户人口数量多少来确定税额。
商业税则是对商业活动进行征收,包括商品转让和利润等。
间接税主要包括关税和商业税。
关税是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根据商品的种类和价值来确定税额。
商业税是对商品流通环节进行征收,包括商品转让和销售的税款。
三、唐朝的财政政策唐朝实行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其中,史称“贞观之治”的财政政策对唐朝的繁荣与富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贞观之治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节约开支、推行均田制和发行官银等。
节约开支是贞观之治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削减不必要的开支,节约财政支出。
例如,减少宫廷的奢侈开销、控制官员薪酬等,从而增加财政收入。
均田制是唐朝的土地制度改革之一,通过重新调整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实现土地的公平分配。
这一政策不仅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国家的税收收入提供了保障。
发行官银是贞观之治的另一个重要措施,通过国家发行标准化的官银,统一货币制度,促进了经济的交易和发展。
四、税收与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唐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税制改革对唐代农民产业经营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税制改革对唐代农民产业经营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安史之乱后,唐朝开始了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适当减轻农民负担的税制改革。
改革的趋势是由“税丁口”向“税资产”过渡,大幅增加赋税中货币税收的份额,并最终以两税法的税改形式具体规定下来。
新的税收制度加大了农业产业调整的力度,促使农民经营模式向多样化发展。
与此相适应,由于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相对松弛,农民劳动力资源逐步成为流动的社会财富,农民日常生活和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家庭构成趋向大家庭和联合家庭模式。
由唐代税收对象和税收内容的改变可以看出,税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税收以资产为据,缴税方式以实物税和货币税并存,并向货币化发展。
因此,两税法完成了唐代税改的目标,成为唐代税改的最终成果。
赋税内容不再是原来硬性规定的“租”、“调”之属,而是货币化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对国家的依附,使农业的产业经营具有了选择的空间。
农民除了从事手工业生产外,还有大量农民直接参与商业贸易。
两税法后,朝廷不再抑制土地兼并,从而使社会出现了“农人日困,末业日增”[2](卷52《食货二》,P1360)的现象。
农民亦农亦商,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甚至专门从事商业活动。
张籍在《贾客乐》中写到:“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
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长为贩卖翁。
”[7](卷21,P271)体现了“农夫之心,尽思释来而倚市;织妇之手,皆欲投杼而刺文”[6](卷670《策林》,P6823)的社会现实。
唐人的笔记小说中有大量的农夫从事商业的记载,如:“兖州有民家姓贺氏,里人谓之织女,父母以农为业,其丈夫则负担贩鬻,往来于郡。
”[9](P2131)“咸通初……有楚州江阴农……贷缗百万,且言来岁赍本利以赎。
”[9](P1268)这都表明了农民从事商业经营的广泛性。
第三,农村劳动力资源社会流动性增强。
两税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同时,因不再抑制土地兼并又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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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 不 面临异 常严 峻 的经 济 形 势 , 而 且 这种 情 况 很
之后 , 为筹 措 巨额 军 费 , 减 轻财 政 压 力 , 乾元 年 间 政 府 又 发行 了 “ 乾元重 宝 ” 和“ 重 轮乾 元 ” , 分 别 以一 当 十、 一 当五十 , 与“ 开元 通 宝 ” 同时 进 行 流通 和 交 易 。 然 而不 久 , 货 币贬值 、 物价 上涨 , 改革 失败 , 客 观上 造 成 了虚 实 钱 市 场 交 易 的混 乱 及 其 所 引 发 的虚 实估 问题 。
减、 经济萧条的局面, 且面f 临着对 内中央集权恢复重 建所 需 的巨额 财政 资 金 短 缺 、 对 外 因藩镇 割 据 致 税
源减 少 的新情 势 。然 而 , 刘晏 并 没有畏 缩 , 在被 代宗 任命 为度 支 、 盐铁、 转运 、 租庸 等使 后 , 针 对 时弊进 行
1 动 乱 时期 的财 税 改 革
第2 7卷
第 1 期
长
春
大
学
学
报
Vo l _ 2 7 No . 1
2 0 1 7年 1 月
J OU RNAL 0 F C HANGC HU N U NI V ERS I T Y
J a n . 2 01 7
唐 代 后 期 国家 财 税 的改 革 与 经 营
苏 毅 , 朱宏斌。
难在 一朝 一夕 得 以恢 复和改 善 。窘迫 的财 政状况 实
际上 也迫使 政府 必须 进行 财税 改革 和采 取相 应 的经
2 刘 晏 的财 税 改 革
刘 晏 的税 改 面对 的 是 大 动 乱 刚 刚 平 息 人 口锐
济措施来加 以应对。纵观整个 中晚唐时期 , 财税问
题 一直 都在 困扰着 唐 朝廷 , 而对 于财 税 收 入 不 足 的 问题 , 中晚 唐各 时期 采取 了不 同 的措 施加 以应 对 , 虽 然 目标 一致 , 但 取得 的实 际效果 却不 尽相 同。
第五琦进行盐税改革 。第五琦在任盐铁使后开始对 海盐 、 池盐 、 井盐实行官榷 , 在产盐地设立 “ 盐院” ,
组 织游 民制 盐 , 称为“ 亭户 ” , 严 禁盐 的私 制私售。
“ 盐户生产 的食盐 , 全部 由官府 以十文一斗 的价格
收稿 日期 : 2 0 1 6 — 0 8 - 2 6
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 取得了成功 , 扭转 了代宗 朝财政 困难 的局 面 , 促 进 了社会 经济 的恢 复 和发展 。
2 . 1 盐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肃 宗 时 实行 的食 盐 专卖 , 即在 产 盐 区将 盐 低 价
间 的持续 , 平乱 所需 的物 资量 越来 越大 , 迫切 需要 更 多 的财 税 予 以支 持 。基 于此 , 肃 宗在 乾 元 元 年 任 命
基金项 目: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 目( 1 4 J K 1 2 5 ) 作者简介 : 苏毅 ( 1 9 8 1 一 ) , 男, 陕西西安人 , 助理研究员 , 硕士研究 生 , 主要 从事历史 和 区域 经济研究 ; 朱宏斌 ( 1 9 7 1 - ) , 男, 陕西 凤翔 人 , 教授 , 博士 , 主要从事 中国农业历史 与文化及农 民职业教育研究。
制度 、 运河经济 、 盐税 等, 或就某一 时期的财政状 况进行评论 , 而整体上、 全 面地对 中晚唐财税发展 演 变进行 研究 的 论文不 多。文章 以“ 安 史之乱 ” 为起 始 , 分 阶段 对中晚唐各 时期 的财税改革及 重大经济措施进行述评 , 力 图客观 、 准
确 地 将 中晚 唐 财 税 发 展 演 变 的历 史脉 络 呈现 出来 。
( 1 . 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科技史志办 , 西安 7 1 0 0 5 4 ; 2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 发展 学院 , 陕西 杨凌 7 1 2 1 0 0 )
摘 要: 关于唐代后期的经济研究 , 以往 学者 多侧 重于 某一专题 的讨论和 研 究, 如虚 实估、 两税 法、 刘晏 税 改、 税 收
“ 安 史之 乱 ” 爆 发后 , 运河 漕 路 破坏 严 重 且 多 为 叛军 控制 , 唐庭 转运 江 南物 资钱粮 只 能走荆 襄 、 汉水 至关 中的转运 线 , 道 路崎 岖 艰 险 , 运 量 十 分 有 限 J 。
然 而 即便 如此 , 此 通 道 运往 关 中 的物 资 也在 很 大 程 度上解 决 了朝廷 的燃眉 之急 。 随着 战 事 的焦 灼 和时
关键词 : 唐代后期 ; 财税改革 ; 经营 ; 两税法 ; 虚实估 中图分类号 : K 2 4 2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9 — 3 9 0 7 ( 2 0 1 7 ) 0 1 — 0 0 2 5 — 0 4
“ 安史 之 乱 ” 爆 发后 , 北方战乱持续不断 , 运 河 漕 路 断绝 , 唐 王 朝平乱 急需 的物 资 只能通 过荆 襄 、 汉
收购 , 加 价一 百一 十文 后 出售 ” [ 2 J 1 3 7 8 。盐税 改 革 后 ,
盐税 收入 达 四十万 贯 , 很 大程 度上 支持 了平 乱所 需 。
水转运 , 赋税之地仅能依靠江南来维持。戡乱后, 北 方地 区百姓流离 、 田地荒芜 、 人 口锐减 , 经济遭受重 创; 加之 战争 的破 坏和 河北 叛藩 的跋 扈 , 朝 廷税 收 十
回收 、 高价转卖 , 所获之利供应战时之需 , 实乃无奈 之 举 。然 而 , 政府 高价 卖 出的食 盐 , 很 多贫 苦百 姓买 不起 , 政 府强 行摊 派 给 民众 造成 了极 大 的经 济 负担 。 随着平乱 的结束 , 盐政也必须有所革新和调整。大 历元年 , 代宗任命刘晏对盐政进行 了重大改革。 第一步 , 合并 “ 监 院” , 在全 国设 立 1 3 个 巡院 , 由巡 院负 责管 理食 盐 的销售 。第 二步 , 改革 盐制 ,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