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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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潍坊市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卫生部《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山东省卫生厅及潍坊市卫生局处理群众卫生信访工作规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要求本制度所称群众信访,是指来院就医病人或家属及与医院工作相关的社会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及市长公开电话、市卫生局公开电话等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

各受访科室、对来访群众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达到受理率100%,初访处结率90%以上、满意率90%以上、回访率100%,最大限度避免重复上访。

二、基本原则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方便群众,耐心细致;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小事即办,急事急办,大事慎办”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注意做好来访群众的沟通疏导,注意维护医院声誉和自身形象,三、工作制度(一)领导阅信、接访、包案制度。

坚持院领导阅示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并对重点案件实行包案。

(二)首接负责制与科主任责任制。

医院信访处理实行首接负责制,首次接待部门按本制度负责做好协调,禁止推诿投诉人。

实行信访工作科主任责任制,科主任要重视信访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认真组织处理。

(三)面复制度。

对署名或有联系方式的信访要当面进行答复,积极与对方沟通说明,力争让对方理解满意。

(四)季度通报制度。

每季度一次对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并在院周会上通报。

(五)考核奖惩制度。

对于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四、职责分工(一)院领导分工1、主要领导职责:阅示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分管领导职责:综合协调医院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日常信访工作,对复杂信访给予具体指导。

(二)科室职责划分1、客户服务部职责:(1)负责统一受理上级转办(市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市卫生局公开电话、上级其它部门)及群众的来人、来信、来电的信访事项。

(2)负责对上级转办信访事项的分办、督办、上报;(3) 负责群众直接来信来访事项、其它职能部门转交信访事项的拟办、分办。

Xx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Xx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Xx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职能部门责任制
1.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涉及医院医德医风和干部党风党纪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2.医务科负责受理涉及医院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3.门诊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医院门诊相关事宜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4.财务科和医保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医疗、医保费用方面的来电来访来信工作。

5.科教科负责受理涉及科研成果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6.人事科负责受理涉及全院职工劳动工资、人事、福利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二、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答复时效规定
一般来信来访应在一周内处理完毕,特殊事宜的来信来访处理不超过半个月。

三、受理投诉、信访的工作要求。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由医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

具体接访工作由医院党办、院办、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保卫科等科室按反映内容分别负责,接访形式为来人、来信、来电等。

二、接访要求:对来人、来信、来电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来信来访件的性质由各归口科室负责接待,属于受理范围的,直接登记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受理解决;不能当场受理解决的,送分管领导签署批示后按批示要求办理。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转交相关科室办理。

三、院办、党办、监察室归口负责上级部门转交、转办的来信来访件;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办理医疗服务方面的信访件;财务科、审计科负责办理物价、收费方面的信访件;保卫科负责办理综治维稳方面的信访件。

四、各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接办、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按权限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一般问题三天内办理完毕,对重大事项、紧急的重要信(访)案件,应当及时报请相关领导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随意泄露。

七、对来信来访的结案材料要及时装订成卷、归档备查。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二、处理来信认真,接待来访热情,解答问题清楚。

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做到以理服人。

三、受理案件要做到“四落实”,即落实承办单位、办案人员、办案领导、办案时间。

四、受理案件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对重大案件的受理要做到领导“四亲自”,即亲自听取上访人陈述,亲自阅信查档,亲自参加调查核实,亲自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

五、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件随时受理,随时汇报,随时研究,随时调查,随时处理。

六、对立案查办的案件,要按期结案上报,一般案件限一个半月办结,复杂案件不超过三个月。

七、对信访中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反馈给领导,为领导指导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八、来信来访中涉及举报事项,按有关举报制度执行,举报内容属其他方面的,按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九、完善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定于每周二为局长接待日或约访日。

十、及时准确地完成信访统计报表,按时完成总结分析报告,信访资料及时立卷归档。

十一、坚持一视同仁,公正无私,不优亲厚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法律政策面前人人平等。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认真处理、规范接待、形成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职责和信访受理范围(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书记)付畅安同志为我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郑秀丽具体负责医院信访工作。

各科主任及诊所所长是本科室信访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二)受理范围:群众(组织)、(转)给上级卫生部门的来信、来电等,反映医院卫生法规、规章、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各项卫生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映医院行业作风方面的问题,反映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的问题。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二、工作原则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应坚持“统一受理、集中接待、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解决问题,认真受理属于我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三、工作程序各科室业务范围内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可由医院办公室登记后转各业务科室办理。

来信、来电、来访做到专册登记。

登记的项目主要有:信访日期,信访人姓名、地址,信访件性质,被反映内容摘要,处理意见及日期等;当日信访当日登记,急件、要件立即登记。

(一)来信1、来信登记。

办信人员要根据信件内容,将来信人的姓名、来信渠道、来信时间、信访内容摘要和处理去向录入电脑。

信访内容摘录应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字迹清楚。

对重要的信访件应将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科室,反映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理由,涉及的主要单位和人员等进行详细登记。

2、信件交办(1)呈阅:信访工作人员根据来信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报办公室领导审核。

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制度

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制度

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制度背景介绍作为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工作对于加强医患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患者诉求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系统化、规范化的接访工作制度是医院办公室需要重视和建立的一项工作。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工作,明确接待群众的渠道、程序和要求,使来访、来信、来电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接待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同时也保障医院各项工作安全顺畅进行。

办公室接待人员要求办公室接待人员是医院办公室对外联系的窗口,在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工作中,办公室接待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熟悉院内各种规章制度、政策法规等基本法知识,并对患者的咨询、投诉、建议有系统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流程;•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现能力,专业姿态,礼貌待人;•必要的情绪控制能力和心理优势;•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善于解决问题,全面认真处理群众来访的各种问题。

接访工作渠道和程序1.来访(1)来访患者:医院接待处上医院建筑一楼。

(2)非来访患者:手机、微信及其他联系方式的转接至接待人员,或前往办公室接待。

2.来信(1)来信内容,以及来信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类别等信息,由信访员在收到后及时登记,办公室接待人员予以回复,并将来信者所述内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2)针对监管或监察类信访投诉,由院纪委办公室根据需要审核后按流程处理。

3.来电(1)医院接待处设有来电专线,为来电患者安排就诊,并提供有关解答。

(2)其他来电转移至接待处或接待人员,办公室接待人员予以回答或转接有关部门处理。

接待人员的职责1.处理来访群众的诉求(1)咨询类问询:由接待人员做好解答;(2)投诉和建议:由接待人员及时将诉求内容和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办理,并据实回复、反馈处理结果。

2.处理来信群众的诉求(1)来信者的诉求需要办公室接待人员进行答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将来信件内容转成纸质文档,并按时间节点处置,做好反馈和记录。

医院信访工作办法

医院信访工作办法

医院信访工作办法为了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更好地提高我院的稳定,特翻印上级资料。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卫生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处理卫生信访事项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公正、就地解决;(三)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群众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条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卫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信访工作。

领导干部应当阅批重要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卫生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卫生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理卫生信访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好重大卫生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进行卫生信访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卫生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对卫生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卫生信访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还应当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医疗卫生知识。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医院信访工作制度一、信访工作管理规定(一)为加强信访工作流程管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发《信访条例》,制定本办法;(二)信访分来信、电话、走访、上级交办多种形式。

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由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以下称两办)负责登记、处理、督办、反馈、归档;(三)对于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任务,两办逐项登记、交信访工作组组长审批后,将处理意见转发至相关部门处理,并切实做好督办工作。

紧急事项跟踪督办;重要事项重点督办;(四)承办部门接到交办事项后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按时反馈;承办部门负责人对承办事项负责。

承办的事项办结后及时反馈交办部门;(五)对交办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承办部门应将文件和有关材料立即退回两办并说明原因;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各承办部门应加强相互沟通,两办进行协调;(六)群众的来信、电话、走访由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处理。

能够当场答复的,无需填写《信访登记单》;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及时填写《信访登记单》,并于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将结果反馈信访人;(七)对已经或者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八)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及时报送主管院领导,必要时可专门召开会议或提交院领导班子会或院行政办公会决议。

二、上级交办信访工作的处理流程对于上级机关或院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由信访工作组统一处理。

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工作流程如下:(一)两办接到来信后须及时拆封、仔细阅读、认真登记、及时上报;(二)按照上级要求及信访工作组的指示,及时下发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妥善处理,进行答复,并向两办反馈处理意见;(三)如需向上级机关报告处理结果的,承办部门应向信访工作组提交书面报告报,由医院统一向上级机关报告;(四)处理过程由两办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督办,处理完毕后进行归档;(五)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向其主管院领导报告,必要时提交院领导班子会或院行政办公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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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人民群众有关党务工作和落实政策方面的来信来访,具体工作由党办承办。

二、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

三、在信访工作中,要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交给的信访事项,必须及时处理督办,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表扬信、感谢信,一方面口头向有关院领导反映,另一方面将信转交支部,利用多种形式、途径予以表扬和奖励。

(见《医德医风奖惩条例》)。

五、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批评信,要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属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要与当月的绩效挂钩,予以扣款,并加强教育;对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信认真调查核实后,属违犯经济、刑事、索贿受贿等案件,要及时向院党支部、纪检反映。

六、对其它方面的信访问题及时转交相关科室,不拖不压。

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防止打击报复或激化矛盾。

八、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登记、汇报、处理、归
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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