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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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法律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法律法规
二、准确把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省局相关文件之间的衔接关系。总局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主要是从税收管理员这个管理行为主体的角度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而省局此前下发的《税务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苏国税发[2003]1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苏国税发[2004]236号)主要是从责任区的角度来落实税源税基控管的各项工作要求。税务管理责任区是科学有效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本载体和主要途径。
三、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总局和省局的规定,切实保障税收管理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摸清税源税户的动态变化,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在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以下简称《税收管理员制度》)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全面深入地贯彻好总局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根本途径。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除办税服务厅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之外的税收征管人员。其中,既包括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置的责任区税收管理员,也包括承担纳税评估等专门管理职责的税收管理员以及根据分类管理原则设置的从事行业税收管理的税收管理员。
三、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总局和省局的规定,切实保障税收管理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摸清税源税户的动态变化,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在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8]5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8]5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8]53号)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质量,更好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7〕1273号)精神,结合全省地税工作实际,现将《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二○○八年六月十七日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以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税源企业是指经营收入、利润总额、税额在一个地区占有重要份额,以及对于整体税源的变化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三条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是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税源管理思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对象,应用全省统一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的编码规则、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跟踪,服务于税收预测,服务于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科学组织税收收入。

第四条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各级地税机关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税源管理对象,加强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同时不断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方法,健全管理机制。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7.10•【字号】赣国税发[2006]184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6]184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为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税源管理水平,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国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化组织体系(一)进一步规范税源管理机制。

各级国税机关要将征管工作重心向加强税源管理转移,认真落实县(市、区)局直接管理税源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源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城区纳税人的优势,提升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对乡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较多,以及地处边远农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申报征收、防伪税控涉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办)理,其他税源管理事项可以由所在地农村分局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

结合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的要求和综合征管软件工作流,完善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岗责体系,实现全省基本征管业务的统一。

纳税人需要找国税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加强对税源管理的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征管部门负责税源管理的牵头、协调;税政部门负责各税种税源管理;税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纳税人税源管理;计统部门负责税收会统核算、宏观税源预测及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税源管理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定期发布;稽查部门负责涉嫌偷骗税案源查处;其他部门根据税源管理要求及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优化税源管理资源。

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一、建立全面、准确的税源信息库1. 建立全面的税源信息库,包括企业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税种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等,以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

2.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税源信息的自动化、实时化采集和更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税源信息的分析和挖掘1. 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对纳税人的税源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发现涉税风险和异常情况,帮助税务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源管理和风险防控。

2. 建立税源信息分析的模型和工具,实现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1. 加强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实现信息互通,提高税源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流程,优化税源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税源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1. 建立完善的税源管理风险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及时预警和处置涉税风险。

2.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的风险预警和监测,提高税务部门对税源管理风险的应对能力。

五、优化税源管理的服务模式和方式1. 推行网上纳税服务,提供便捷的纳税申报、缴税和查询服务,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时间。

2. 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合规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3. 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税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纳税人的税收信用意识。

六、加强税源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健全的税源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源管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2. 加强对税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税务部门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为优化税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总结起来,优化税源管理需要建立全面、准确的税源信息库,加强税源信息的分析和挖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建立税源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优化税源管理的服务模式和方式,加强税源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9.28•【文号】国税发[2006]149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进一步贯彻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要求,认真做好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

要结合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对比相关统计资料、工商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对辖区内的管户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税源底数。

要加强对各类企业、代扣代缴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的户籍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也要纳入管理,并将上述各类纳税人、单位、组织的有关涉税信息,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户籍管理档案。

同时,加强对房屋、土地、车船等财产登记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纳税人资料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管户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

二、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要在按行政区划实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纳税户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指对各税种税基的控管,是做好各项征管工作的基础。

税务局应围绕“紧盯税源、优化服务、加强管理、以管促收”的工作思路,对税源实行严格管理。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结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税源系统管理1、加强税源的事前管理税源管理的事前管理,是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前,为保证纳税人依法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所做的基础性、准备性的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办理税务登记、督促其进行纳税申报等。

利用定时更换税务登记证的契机,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传递。

积极加强协调,商讨信息交换传递的方法和形式,并应明确专人负责,定时联系,及时获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原始资料,依托税收管理系统,建立情况真实、内容详尽的纳税人档案。

同时,结合税种核定工作,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对新办证的纳税人,由相应片区的税收管理员上门宣传地方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不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督促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努力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强税源的事中管理事中管理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和解缴税款期间进行的监控和管理,主要是通过深入调查,掌握和发现纳税人在税款申纳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税务局以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不断完善税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税源的事中管理、动态监控。

具体来讲,基层税务机关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税收管理员应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深入企业,详细了解税源的现实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随时分析、预测和监督企业纳税情况,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同时,坚持税源管理与税源服务并重,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在纳税人依法享受权利,办理税收减免、申请多缴税款退库等业务方面尽可能地提供方便,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和权利不受侵害,在涵养和培植税源方面尽一份力量。

二是加强发票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交旧购新、代开发票等制度,要求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发票保管、发票开具制度,确保发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开具的正确性、完整性。

关于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

关于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

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省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省局决定借鉴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全面推进这项重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形成鲜明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难以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各地要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统一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认识.其次,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论,建立了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以综合征管软件为基础,开发完成了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三位一体,外部信息交换顺畅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江苏优化版.2007年以来,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等.这些重要举措不仅表明,风险管理的一些具体要求已经存在于税收征管实践中,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些有利条件.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和税收征管各主要环节,专业化分工要求高,统一协调性要求高.因此,各级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各级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小组直接承担实施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税源联动管理联席会议直接承担各级风险管理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税源管理的各环节,要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使联动机制迅速融入到风险管理的新格局中.经过努力,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监控评估等程序架构,形成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体系.二、转变管理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细化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配置,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省市局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省市局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要从政策制度管理为主的职能导向,向政策制度遵从管理的职能导向转变,努力使省市局直接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中,逐步承担起风险管理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目标规划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应对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等重要职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包括: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要筛选、整合监控决策系统中的税源预警监控指标和税源管理联动指标,建立省级风险特征指标库.计统部门牵头管理日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主要从事税收风险的宏观分析,包括经济与税收、跨税种、跨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税收风险分析;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深化各税种管理中、各专业管理中的税收风险分析;征管部门主要从事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稽查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典型案例解剖,开展微观风险分析.建立适应风险分析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征管和信息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基于监控决策系统的信息查询分析模块,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是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地税、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信息;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年度专项检查、行业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省局本级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联动纳税评估,由征管处牵头负责.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由稽查局牵头负责.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基层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支持;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这项工作,由省局征管处牵头负责.对基层一线遇到的复杂政策和征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上收到省局直接进行风险应对;联系部分大企业直接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保障机制.征管和计统部门要发挥联席会议秘书部门作用,做好全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提高提供依据.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地区风险管理年度规划工作.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建立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参照省局的部门分工,组织好日常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规划,做好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的编制工作.结合省局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联动纳税评估、整合专项检查等规划部署工作.对部分复杂事项实施上收管理;按照大企业管理的统一要求,开展上收大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对一线一些风险应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及时的支持帮助.做好全年风险管理总结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细化县以下税务机关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县局以下国税机关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以科学组织实施风险应对为主轴,以推进县局实体化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县局机关要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县局机关要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具体职能包括:在纳税人较多的地区,直接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的风险分析识别工作;直接承担部分复杂事项的组织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行业风险应对管理;按照风险类型直接实施专业化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风险分析监控、风险应对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理的协助配合工作等.在纳税人比较多的地区,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事项,也可以由县局所属的专门机构承担.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要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要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些县区局,作为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指导意见.省辖市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实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科学安排好风险应对工作.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转变.在风险应对对象确定上,要从无差别的平均管理,向基于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转变.在风险应对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不区别“纳税人规模、风险类别”实施单一应对的模式,对大企业实施个性化的分析、监控,对中小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型等实施效能型管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要从简单地开展实地稽查取证方式,向重点做好申报数据、基础信息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转变.在风险应对技术应用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开展应对处理的能力.四、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全省上下要全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原理及其实践应用知识的培训,省局分次分批完成对各级领导和师资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五月底之前培训到全体国税干部.年内,各地要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做好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关的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稽查、反避税、计算机操作”等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为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要求提供智力保障.省局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成功开发了基层管理平台,近期将完成基层管理平台的上线部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系统解读基层管理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设置,迅速培养一批熟练操作的业务骨干.上线初期要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基层分局的综合管理岗、各税源管理部门均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年底前力争达到从事专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人人都能操作应用.二是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中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风险特征库的管理岗及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级风险特征指标的分析解读、采集编写、选择维护等工作.要明确风险等级及应对策略选择的管理岗位及相应的人员,承担纳税人风险等级的解读、干预以及不同等级纳税人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等工作.各级要明确本级各部门与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逐步适应并加强对风险特征库、风险等级排序、高风险纳税人应对策略选择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设置好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策略选择分配、风险信息补充采集等专门管理岗位,确保各项功能衔接顺畅,发挥设计效果.三是要做好基层管理平台与监控决策系统中风险特征库、联动管理平台、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应工作流之间的信息流贯通对接和数据验证工作.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大力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工作意见(试行)》(201070,是破解人少户多、征管效率低下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

同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

因此,要在机构设置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等途径稳步推进。

(四)坚持统一性兼顾差别化的原则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统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立统一的岗责体系、运行机制和信息平台,上下协同,整体推进。

同时,在职责分工安排、税源分类和人力资源配置上,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别和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实践最佳的实现形式。

三、主要目标总体目标: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源分类管理为重点,体现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

具体目标:(一)按照规模、行业等类别的风险发生规律,对税源科学分类,实施分类管理。

(二)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程序要求,将税源管理专业化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管理专业化岗责体系。

(三)在对税源科学分类和税源管理职能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

(四)支撑税源管理专业化的一体化信息平台更加完善,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以及市局风险预警系统、联动平台为主要结构、贯通各级各部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全面应用到位。

(五)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与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全市国税系统从事税源专业管理人员增长30%以上,县(区)局、市直税源管理单位税源专业管理人员占税源管理人员比例达60%以上。

(六)纳税遵从度显著提高。

纳税遵从总体状况、税收征收成本等重要指标、保持原有机构不变,一分局、二分局、开发区局将原有属地管理科(不含个体市场管理科、非增值税纳税人管理科)不少于一个转变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科,该科人数不少于税源管理科总人数的20%;保留个体市场管理科,设立专业化管理岗位,赋予其部分专业化管理职能,成为专业管理个体市场的专业化管理科;保留非增值税纳税人管理科,负责专业管理非增值税纳税人除专业化管理事项以外的其他基础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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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
监控的工作意见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国税发[2004]23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4.11.23
【实施日期】2004.11.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二批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
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
(苏国税发[2004]236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年来,各地针对税源税基动态管理相对弱化的状况,在实行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省局《税务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责任区办法》)下发后,税务责任区管理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取得了显著
成效,现就进一步深化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责任区管理是强化税源和税基监控的有效途径。

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税源管理,而责任区管理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源管理既要掌握已实现的税源,又要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

责任区管理就是要针对税源税基监控中的薄弱环节,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使征管基础得到全面强化,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给税源税基管理造成的消极影响。

同时通过实施责任区管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动态信息的采集质量,使征纳双方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顺畅。

(二)责任区管理是贯彻《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必然要求。

新《征管法》对纳税人提出了大量的涉税报告要求,赋予税务机关大量的管理工作。

税务机关如何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对纳税人的报告进行核实,并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是税务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发生了较大变化,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大量的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监管,基层税务分局的事后监督工作大幅增加。

责任区、责任人制度正是适应《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细化量化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责任区管理是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税收整体工作水平的高低,只有靠扎实的征管基础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重点主要在基层。

基层是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化责任区、责任人管理正是加强基层税收征管基础的有效措施。

(四)责任区管理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客观需要。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改革顺利推进的同时,税收管理相对弱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责任区管理的推行正是应对当前实际
情况,遵从税收征管一般规律,汲取“管户制”的精华,并与“管事制”有机结合,着力解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二、深化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主要内容
(一)拓展责任区工作职责
《责任区办法》已明确责任区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调查、核查、协查和巡查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责任区的工作职责还应包括日常检查、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税源管理分析等工作。

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

各省辖市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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