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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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管理规范制定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

体育局管理规范制定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

体育局管理规范制定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在体育局的管理中非常重要。

它不仅保证了赛事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还能够促进选手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体育局制定体育赛事参赛资格审核标准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体育赛事参赛资格审核标准的重要性1. 公平竞争:体育赛事是展示选手个人能力和技巧的舞台。

通过制定参赛资格审核标准,体育局能够确保所有参赛选手在基本条件上平等参与比赛,避免不合格选手参赛而影响比赛的公平性。

2. 选手健康保障:体育赛事需要选手在一定的身体条件下进行,以保证比赛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体育局制定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可以确保选手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参赛,减少选手在比赛中因身体原因产生的风险。

3. 增强赛事品牌形象:体育赛事的品牌形象和声誉与参赛选手的水平和素质直接相关。

通过参赛资格审核标准,体育局能够筛选出优秀的选手参加比赛,提升整体赛事的水平和形象,吸引更多观众和赞助商的关注。

二、制定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的建议1. 拟定合理条件: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制定适宜的参赛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包括选手年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运动员等级和技能水平等。

通过合理的条件筛选,可以提高比赛的水平和竞争性。

2. 引入专业评估:体育局可以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对选手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样可以确保选手的身体条件符合参赛要求,并且降低比赛中因身体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风险。

3. 严格考核技术能力:针对技术类项目,体育局可以设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确保参赛选手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水平。

可以通过选拔赛、考核赛等方式进行筛选,从而提高比赛的质量。

4. 参考国际标准:在制定体育赛事的参赛资格审核标准时,体育局可以参考国际上已经成熟的标准和经验。

了解国际体育组织对于参赛资格的要求,可以提高赛事的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国际选手的参与。

5. 透明公正:体育局在制定参赛资格审核标准时应该保持透明和公正。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目录一、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2)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手球竞赛规程 (5)三、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足球竞赛规程 (7)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 (9)五、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网球竞赛规程 (11)六、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蹦床竞赛规程 (13)七、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 (15)八、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射击竞赛规程 (17)九、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举重竞赛规程 (19)十、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跆拳道竞赛规程 (21)十一、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柔道竞赛规程 (23)十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25)十三、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国际跤竞赛规程 (28)十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赛艇竞赛规程 (30)十五、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皮划艇竞赛规程 (32)十六、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 (34)十七、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拳击竞赛规程 (36)十八、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38)十九、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 (41)二十、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 (43)二十一、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45)二十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棋类竞赛规程 (47)二十三、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拔河竞赛规程 (49)二十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体育舞蹈竞赛规程 (51)二十五、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航空、航海、车辆模型竞赛规程 (53)二十六、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中国式摔跤竞赛规程 (55)二十七、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武术散打竞赛规程 (57)二十八、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健身气功竞赛规程 (59)二十九、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信鸽竞赛规程 (61)三十、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保龄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62)三十一、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公开赛电子竞技公开赛竞赛规程 (64)三十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钓鱼公开赛竞赛规程 (66)三十三、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风筝公开赛竞赛规程 (67)三十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健美操公开赛竞赛规程 (69)三十五、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71)三十六、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73)三十七、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桥牌公开赛竞赛规程 (74)三十八、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台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76)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与地点:时间:2008年10月18日—21日地点:合肥市南门小学乒乓球馆二、参加单位: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综合试验区三、竞赛项目:老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成年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成年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青年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少年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少年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少年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少年丁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四、运动员资格:(一)老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48年8月31日前出生者;成年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48年9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成年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59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青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73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少年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者;少年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3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前出生者;少年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者;少年丁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9月1日后出生者。

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

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

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皖体办〔2014〕18号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广德、宿松县体育行政部门,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体育局2014年6月30日安徽省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皖体办〔2014〕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我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参加总局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等级标准”)中规定比赛的正式参赛人员。

第三条安徽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育局”)负责全省范围内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管理。

第四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五条等级称号的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授权。

第六条根据管理权限,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称号,由省体育局依运动员申请,审核无异议后,向总局申报。

第七条省体育局审批一级运动员。

省体育局授予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八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审批以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为准。

若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为上级单位,则以运动员输送单位为准。

第三章申请第九条运动员参加“等级标准”规定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评选办法
为激励和表彰各参赛代表团在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上顽强拼搏、遵章守纪、恪守体育道德,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保证运动会的圆满举行,根据《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特制定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参加市九运会县、区代表团。

代表团组织管理严密,各项制度、措施健全,注重思想工作,关心运动员的生活、训练、比赛。

2、严格执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单项规程》。

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及参赛工作,按时向组委会报送有关信息材料,内容详实、准确。

3、自觉服从市九运会组委会、单项竞委会的领导,全团精神面貌好,运动员集体荣誉感强,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

4、市九运会所设奥运会项目、非奥运会项目,各县须参加25个、各区须参加30个、各开发区须参加20个以上项目。

各县、区要做好公开赛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5、运动员认真遵守《运动员守则》,在比赛中尊重裁判、尊
重观众、尊重对手,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

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三、评选方法
各代表团民主推荐,大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大会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评选名额不限,凡达到评选条件的均可获优秀组织奖。

五、奖励
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代表团,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牌匾并奖励3000元。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运动员等级管理规章制度》

《运动员等级管理规章制度》

运动员等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第二条市体育局审批本市二级运动员,并负责本市一级运动员的审核申报工作。

第三条市体育局授予各区文体局对本辖区内运动员技术等级三级称号的审批权。

第四条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应该遵循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五条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六条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学校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在同一次比赛中达到标准的运动员不得分批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包括《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两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成绩证明。

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

等级运动员申报程序申请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市体育局竞体处审核盖章,经省体育局相关项目中心审核后,报省体育局审批。

申请二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文体局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市体育局审批。

申请三级运动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文体局审批。

第九条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负责办理二级运动员审批工作,各区文体局体育科负责办理三级运动员审批工作。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员所属单位。

第十一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市体育局对审核通过拟授予二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单位、等级称号等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授予二级称号。

已授予的二级运动员名单,将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第十二条被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获得相应等级称号证书。

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汇总稿20140220

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汇总稿20140220

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要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化功能,努力实施奥运战略,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学校体育、民族体育和山地户外运动的蓬勃开展,检验体育发展水平,增强体育文化软实力。

运动会要本着特色创新、节俭办赛的原则,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成为展示“多彩贵州”、集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正能量的体育盛会,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竞赛日期、地点2015年7月下旬—8月上旬在经过申办程序获得承办权的市、州举行。

二、竞赛项目(29项)射击、射箭、体操、游泳、拳击、击剑、摔跤、举重、跆拳道、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田径、篮球(三人篮球)、足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气排球、武术套路、健身气功、围棋、象棋、门球、龙舟、独竹漂、射弩、山地自行车、山地户外多项。

(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见附表一)三、竞赛分组设青少年组、大学生组、大众组、公开组。

(各分组参赛年龄设置见附表二)四、参加单位(一)各市、州为单位组团参加青少年组中的射击、射箭、体操、游泳、拳击、击剑、摔跤、举重、跆拳道、赛艇、皮划艇、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龙舟、独竹漂、射弩、山地自行车、山地户外多项等二十一个项目的比赛;(二)各高等(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高校)为单位组团参加大学生组中的田径、足球、跆拳道、篮球、山地户外多项等五个项目的比赛。

(三)以省级厅、局;省各产业(行业)工会;各民营企业为单位组团参加大众组中的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越野跑,半程马拉松接力)、高尔夫球、气排球、健身气功、围棋、象棋、门球、龙舟、山地自行车、山地户外多项等十五个项目的比赛。

(四)各类民间体育组织、各类体育俱乐部(馆、校)及体育团队均可组队参加公开组中的三人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越野跑,半程马拉松接力)、高尔夫球、气排球、武术套路、山地自行车、山地户外多项等十一个项目的比赛。

安徽省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17•【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施行日期】2001.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安徽省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省长许仲林二00一年一月十七日安徽省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提高我省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体育行政部门组织体育运动训练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招的运动员。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运动员的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的管理工作。

计划、人事、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公安、粮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支持运动员的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

第六条在运动员选招、培养和退役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运动员的选招第七条选招运动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运动员的体育运动成绩和发展潜力。

第八条运动员的选招每年进行一次。

选招计划方案由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经人事、劳动保障、公安、粮食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运动员从下列人员中选招:(一)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二)取得全国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全省综合体育运动会录取名次或者全省单项体育竞赛前三名的青少年;(三)身体条件特别适宜从事某一单项体育运动的青少年。

第十条运动员的选招,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体育运动训练单位和有关的体育运动科研机构共同选拔试训运动员,报体育运动训练单位所属的市或者省体育行政部门审定;(二)体育运动训练单位对试训运动员进行试训;(三)体育运动训练单位所属的市或者省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和考核。

运动会参赛报名和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运动会参赛报名和资格审核管理制度一、报名要求为了确保运动会的公平竞赛环境,参赛者需满足以下要求才能报名参加运动会:1. 参赛者必须是本校在册学生,年级不限;2. 参赛者需要提交报名表格,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3. 参赛者需具备相应的运动能力和健康状况,并提供医学证明;4. 参赛者应遵守运动会的竞赛规则和组织要求。

二、报名流程1. 公布报名通知:学校会提前发布运动会报名通知,通知参赛者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填写报名表格:参赛者需准备个人信息,并填写报名表格。

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运动项目选择以及健康状况等内容。

3. 递交报名表格: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交至指定地点,报名表格将作为参赛者资格审核的依据。

4. 资格审核: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赛者提交的报名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名表格的合规性等。

5. 通知结果:学校将通过公示名单的形式,公布参赛者名单以及审核结果。

参赛者可通过公示名单确认自己的报名情况。

三、资格审核原则1. 真实性原则: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 完整性原则:参赛者填写的报名表格必须填写完整,所有必填项均需要填写,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3. 合规性原则:参赛者在报名表格中所选择的运动项目必须符合运动会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选择无关项目或涉及违规行为的项目。

4. 健康状况原则:参赛者需提供医学证明,证明自身具备参与相应运动项目的健康条件。

如有严重疾病或慢性病,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特殊情况说明。

5. 公平竞争原则:学校将根据参赛者的报名表格和资格审核结果,确保运动会的竞争环境公平,不容忍违规行为和作弊行为。

四、参赛资格处理1. 通过资格审核:参赛者报名表格经审核合格后,将被确认为参赛者,并列入正式参赛名单。

2. 资格审核有待补充信息:若参赛者提交的报名表格存在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情况,学校将通知参赛者补充相关信息,逾期不补充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7.23•【文号】教体艺厅函[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4]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郑州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教体艺函[200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将于2005年8月18日至23日在郑州市举办。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队伍,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按时报名,积极参加,努力把本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办好。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教育部办公厅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地点2005年8月18日至23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比赛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共七项。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一)田径1.男子组(共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跳远、铁饼、1500米)。

合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合体〔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体〔2017〕7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落实《2017年全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我市的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促进全市青少年运动员全面发展,现正式印发《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准备,对照计划,做好复习迎考、材料上报、考务培训、测试组织等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合肥市体育局2017年4月24日附件2017年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落实《2017年全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我市的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促进全市青少年运动员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顺应国家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的潮流和青少年运动员健康成长的需求,遵循体育、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的育人理念宗旨,实现“以考促学”,做到“读训并重”。

在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竞技运动水平的同时,不断提升他们的个人综合素质,努力实现“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双向培养目标,促进青少年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开展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考促学。

以测试学生运动员所在年级应掌握的基础知识点为标准,制定《考试大纲》,不考难题、偏题和冷题,考试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加强文化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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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奥运项目、非奥运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工作,依据《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条款,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奥运项目、非奥运项目(不含公开赛项目)的比赛。

二、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资审处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并负责奥运项目、非奥运项目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的确定
1、运动员参赛年龄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为主,户口簿为辅。

2、参赛运动员出现不同的报名年龄时,以不利年龄为准。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确定
1、参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奥运项目、非奥运项目运动员必须是合肥市正式户籍的适龄人员(不含公开赛项目),且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资审处核发的运动员参赛证,方可参加比赛。

3、重竞技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市在安徽省注册运动员。

4、输送到省、市体校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且必须我市在安徽省注册运动员,实行双轨制录取(须在单项报名
表上注明)。

不占各单位参赛名额。

5、有下列情况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奥运项目、非奥运项目的比赛。

①省、市体育局的在职职工。

②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聘的运动员。

③已代表外省、市注册的运动员。

④使用违禁药物或违反赛风赛纪被禁止参赛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代表单位的确认
①少年组所设的奥运会项目、非奥运会项目(不含公开赛),以各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市属学校(市属中专、完全中学、职业学校)、区属学校、单位办学均按所在地域纳入所在县区组团范围,凡是择校生一律代表所在学籍学校归属所在县、区参赛。

②其余各组别所设的奥运会项目、非奥运会项目(不含公开赛),以各县区为单位或以本县区的乡镇、街道、单位、企业、单项体育协会直接组队参赛。

参赛人员必须是组队县区所辖的乡镇、街道的单位职工,其单位所在县区的乡镇、街道未报名者,可代表所居住县区所辖的乡镇、街道参加。

③非奥项目的公开赛项目参赛资格、年龄不限(除有年龄限制的项目外)。

可以单位、乡镇、街道、企业、单项体育协会等直接组队或混合组队,也可直接报名。

六、为了保证本次运动会的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各参赛单位如发现有运动员资格违纪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
向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资审处举报,并加盖公章。

举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内容具体,附相关证明。

同时每举报一人交纳保证金500元,如举报经查实,全额退还保证金。

七、在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比赛中,凡经查实不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发现一人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发现两人以上(含两人)除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所获成绩外,同时取消其所属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

集体项目发现一人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所参赛场次的成绩;发现两人以上(含两人)除取消当事运动员参赛资格外,同时取消该集体项目全队参赛成绩。

另,以上情况发现一人从该代表团中扣除金牌一枚,总分9分,余类推。

八、请各参赛单位参照《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严格遵守本办法,做好各自参赛项目队的资格审查工作。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资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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