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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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百科95】道德发展的六个阶段

【心理学百科95】道德发展的六个阶段

【⼼理学百科95】道德发展的六个阶段劳伦斯•科尔伯格(1927-1987)背景介绍:聚焦道德发展此前1923年: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从精神分析的视⾓对⼈类的道德发展做出了解释。

1932年:让·⽪亚杰认为⼈类的道德发展遵循两种⽅式的推理:⼀种是⾃律,⼀种是他律。

此后1977年:美国教育⼼理学家威廉·达蒙指出,⼉童很早就能够意识到他⼈的需要,⼉童出现这种能⼒的年龄⽐科尔伯格认为的要早。

1982年:美国⼼理学家南希·艾森伯格指出,要理解⼉童的道德发展,我们必须探讨他们在⾯临⾃⼰的需求与他⼈的需求出现冲突时的思考过程。

个体从童年、青少年到成年的道德发展遵循六个阶段的过程。

在前两个前习俗阶段,惩罚、奖励以及互惠原则会决定个体的道德⾏为。

在习俗⽔平的两个阶段,个体的道德⾏为的⽬标在于遵从他⼈的是⾮观、维护已有法则、维诗社会秩序等。

在后习俗⽔平的两个阶段,个体本⾝才是道德⾏为判断的主体,个体道德⾏为不再以社会规范为准则,⽽是遵循个体⾃⼰的良⼼和普遍的道德原则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认为个体从⼉童到青春期的道德发展是逐步的过程。

1956年,他以72名⼗岁到⼗六岁的男孩为研究对象,给予他们需要进⾏选择(两个选择都不能被完全接受)的道德两难故事,然后研究他们的反应。

其中⼀个两难故事是:妻⼦罹患了致命的疾病,因为没有钱,所以丈夫偷窃了妻⼦急需的药物。

之后,科尔伯格对其中的58名被试进⾏了跟踪研究,每三年进⾏⼀次后续研究,这⼀过程持续了⼆⼗年,他希望了解这些被试的道德倾向随着年龄增长有着怎样的变化。

基于被试给出的答案,科尔伯格界定出了道德发展的三个⽔平六个阶段,这三个⽔平为前习俗⽔平、习俗⽔平和后习俗⽔平。

道德推理九岁之前⼀般处于前习俗⽔平的道德推理阶段,个体在此时会认为规则是固定的、绝对的:在前习俗⽔平的第⼀个阶段(服从和惩罚的阶段),个体对⾏为对错的判断基于该⾏为是否会受到惩罚:在第⼆个阶段(相对功利的阶段),个体对⾏为对错的判断基于该⾏为是否会得到奖励。

柯尔伯格提出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

柯尔伯格提出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

柯尔伯格提出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如下:1.前习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level)这一水平的儿童的道德判断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

包括两个阶段:(1)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以惩罚与服从为导向,由于害怕惩罚而盲目服从成人或权威。

道德判断的根据是是否受到惩罚,认为凡是免受惩罚的行为都是好的,遭到批评、指责的行为都是坏的,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

(2)相对的功利主义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行为好坏的评价首先是看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也包括是否符合别人的需要,稍稍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把这种关系看成类似买卖的关系,认为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2.习俗水平(conventional level)这一水平的儿童的特点是: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

包以下两个阶段:(3)人际和谐(或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是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

为了赢得别人的赞同,当个好孩子,就应当遵守规则。

(4)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服从权威为导向,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遵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守法。

3.后习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level)该水平特点是: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

包括以下二个阶段:(5)社会契约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法律、社会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是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

一般他们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但不用单一的规则去评价人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6)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此阶段的个体判断是非不受外在的法律和规则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如正义、公正、平等、个人的尊严、良知、良心、生命的价值、自由等为依据。

简述科尔伯格品德发展的三种水平六个阶段理论

简述科尔伯格品德发展的三种水平六个阶段理论

简述科尔伯格品德发展的三种水平六个阶段理论科尔伯格以两难故事实验(海因兹偷药)为基础,提出了的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和六阶段理论。

(1)前习俗水平(4~10 岁)儿童处在外在掌控时期,顺从人士的道德规范,遵从赢得奖励、躲避惩罚的道德原则。

这一水平又分成两个阶段:阶段一,避免惩罚阶段,亦称惩罚和服从定向阶段。

儿童著眼于犯罪行为后果,遵守他人的规则以防止惩罚、获得奖励;阶段二,相对功利阶段,亦称工具目的定向阶段,儿童已经开始基于自己的利益和他人将给与的投资回报去考量顺从原则,以被满足用户的程度去评价犯罪行为。

(2)习俗水平(10~13 岁)儿童将的标准予以内化,他们顺从法则以讨好他人或维持秩序。

这一水平又分成两个阶段:阶段三,寻求认可阶段,亦称“好孩子”定向或人们相互合作阶段。

儿童期望讨好他人,协助他人,可以根据犯罪行为者的动机、特点以及当前情境评估犯罪行为;阶段四,顺从阶段,亦称“好公民”或维护和社会秩序阶段。

儿童已经开始考虑到社会体系和良知,自己的责任,表明出与较低的认同,并力图保持社会秩序。

(3)后习俗水平(13 岁以后)儿童存有了真正的道德概念,道德观全然内化,儿童认识到道德原则之间的冲突以及如何从中展开挑选。

这一水平又分成两个阶段:阶段五,法制观念阶段,亦称社会契约定向阶段。

人们以理性方式思索,注重多数人的意愿和社会福利,指出依法行事就是的犯罪行为方式;阶段六,价值观念阶段,亦称个人良心定向或普遍道德原则阶段。

人们依据自己内在的标准行事,犯罪行为受自我良知的约束。

科尔伯格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所有这些发展时期。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最新整理)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最新整理)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这样一个道德两难故事呈现给孩子们之后,科尔伯格围绕 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儿童讨论,以此来研究儿童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准则及其道 德发展水平。
1、汉斯应该偷药吗?为什么?
2、他偷药是对的还是错的?为什么?
3、汉斯有责任或义务去偷药吗?为什么?
4、人们竭尽所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不是很重要?为什么?
6 以普通的伦理原则为准则
声扫地,给自己的家人(包括 都得对妻子负责。为救妻子去偷药,
妻子)带来麻烦和耻辱
只不过做了丈夫该做的事
采取非常措施救妻子的 偷东西是不对,可不这样做的
命合情合理,但偷别人的东 话,海因茨就没有尽到丈夫的义务。
西犯法。律禁止人偷药,却没有考虑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
科尔伯格认为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他根据儿童道德 认知发展的阶段性提出了“道德两难法”,在道德两难故事的讨论中,启发儿童积极思考道 德问题,从道德的冲突中寻找正确的答案,来发展儿童的道德判断力。
这则道德两难故事我们也非常熟悉:
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医生告诉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 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 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 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 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 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海因茨因此被警察抓了起来。
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 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

简述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

简述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

简述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是由哲学家约翰科尔伯格(JohnJ.Kohlberg)提出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将人类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一组里程碑式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观构成,以蛋白质的形式逐步向上进化。

科尔伯格的理论指出,道德的发展有三个主要水平,即低水平,中水平和高水平。

低水平,主要是以自我利益为导向,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力追求自己的利益,义务只是以实际利益作为衡量标准,是人们本能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表面道德”,没有真正的道德观念,也没有太多的压力和束缚,主要表现为自私、自利、贪婪和私心等。

中水平主要是以群体利益为导向,认为理想的道德行为应以群体的利益为依据,而非以个人的利益为依据,这是一种集体的道德,主要体现在重视既定的价值观念,理解社会规范,社会伦理观念等,但仍然无法真正的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和道德,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自利心理,主要表现为守规矩、尊敬权威,遵守法律等。

高水平着眼于本质的道德,它更多地强调以道德标准为导向,并以正义和谅解为基础,把个人的利益和群体的利益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真正的道德发展,它更关注社会价值体系,考虑更大的利益范围,提出以自由、善良、公正、人权、仁慈为核心的伦理观念,以维护正义为目的。

科尔伯格的理论认为,上述三个水平的道德发展下还可以细分为六个阶段,这六个阶段分别为:舍尔马克斯阶段(Sheldon)、普洛夫斯基斯阶段(Preoperational)、阿留申格阶段(Aristotelian)、自我利益阶段(Self-Interest)、普遍利益阶段(Universal Interest)和理想社会主义阶段(Idealistic Socialism)。

(二)舍尔马克斯阶段舍尔马克斯阶段(Sheldon)是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他认为,道德的发展最初是建立在个人行为之上的,在舍尔马克斯阶段,道德的发展只是以个人的感受和经验为基础,实际上只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缺乏系统性,也没有任何深刻的理解,大多是随着情绪和感受变化而变化,并不能客观地衡量观点是否正确,只能以实际利益为衡量标准,追求一种短暂的情感满足,一种“非理性的快乐”,容易受到外界刺激的影响,常常缺乏责任感。

道德发展的三个层次六个阶段

道德发展的三个层次六个阶段

道德发展的三个层次六个阶段1、科尔伯格认为:人类的道德发展要经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层次一:(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

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

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

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阶段一: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我不想惹麻烦”。

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

阶段二:个人的工具主义目的与交易阶段——“我想要奖励”。

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

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

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阶段三:相互性的人际期望、人际关系、人际协调阶段——“我想取悦某人”。

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

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

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

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

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

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

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

2020陕西特岗教师备考资料:科尔伯格是如何划分道德发展阶段

2020陕西特岗教师备考资料:科尔伯格是如何划分道德发展阶段

熟悉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同学们一定听说过美国道德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他认为人们也要经过“道德学习”的阶段,做出道德决策的能力才会随着岁月流逝而有所提高。

科尔伯格认为人的道德发展存在六个道德发展阶段,不同的人在相同的情况下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原因在于他们处于道德发展的不同的认知阶段。

一、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层面1——前习俗水平(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在前两个阶段,人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其目标是避免惩罚和获得奖励。

在科尔伯格对人类行为的研究中,他发现很多罪犯都处于这一道德发展水平。

在这个层面的两个阶段,认为做决策时既不考虑道德标准,也不考虑对别人的影响。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阶段。

在这一阶段,儿童关注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奖励或惩罚。

他们服从的原因是害怕受到惩罚或希望得到奖励。

他们最关注的是满足自己的需要。

在这个阶段,对错是由别人定义的,做出道德行为是由于害怕犯错后被发现并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个人判断是非的标准是看能否满足自己的需求。

人们不再满足于权威人士为对错下的定义,而是关注这一项行为能否帮助其实现个人目标。

层面2:习俗水平(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科尔伯格认为,人们沿着正常的道德发展路径,从青少年期进入成年阶段,就达到了习俗水平。

在这一水平,人们更加遵守规则,并高度社会化。

他们开始关注同龄人和其他群体对其行为的期望、满意或不满意。

他们真正地尊重权威和规则,不再因为害怕而服从,这一水平也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阶段。

在这一阶段,“好”的行为被定义为达到别人的期望,特别是达到那些和自己有深厚感情的人的期望。

人们服从普遍的社会期望(如做个好朋友、好儿子或好女儿),行为动机不再单纯地受行为结果的支配。

人们也关注自己的行为和决定对他们的影响。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们的价值判断的依据是自己对社会的责任。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之欧阳治创编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之欧阳治创编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之欧阳治创编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于1969年提出的一种道德发展理论。

他认为,人的道德发展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水平和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代表着一种不同的道德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在这个理论中,每个水平都有两个阶段。

在每个阶段中,个体以特定的方式思考道德问题,并根据自己的思维方式做出道德判断。

下面是对欧阳治创编的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的详细说明:第一水平:前传统水平1.第一阶段:顺从和惩罚取向在这个阶段,个体主要通过对权威的顺从和避免惩罚来判断道德问题。

他们认为,道德行为是由于外界规则和权威的要求,而不是个人内心的道德判断。

2.第二阶段:个人功利主义在这个阶段,个体开始根据个人利益和效用来判断道德问题。

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应该符合自己的利益和个人需要,而不是仅仅基于权威的命令。

第二水平:传统水平3.第三阶段:人际关系取向在这个阶段,个体开始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求,并将这些因素纳入道德判断中。

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应该以维护和增强社会关系为基础,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需求。

4.第四阶段:法律和秩序取向在这个阶段,个体开始重视社会的规则和法律,并将其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

他们相信,道德行为应符合社会的规范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第三水平:后传统水平5.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取向在这个阶段,个体开始考虑社会契约和社会公正的概念。

他们相信,道德行为应该根据社会共识和公平原则来判断,并尽可能地解决社会矛盾。

6.第六阶段:全球伦理取向在这个阶段,个体开始考虑全球和普世的伦理原则。

他们认为,道德行为不仅仅应该考虑个人、社会和国家利益,还应该考虑到全球的利益和人类的福祉。

欧阳治创编的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在传统的科尔伯格理论基础上做出了一些创新,尤其是在第三水平中引入了社会和全球的伦理取向。

这可以帮助个体更全面地思考道德问题,并从整体的角度考虑社会和全人类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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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科尔伯格认为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

他根据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性提出了“道德两难法”,在道德两难故事的讨论中,启发儿童积极思考道德问题,从道德的冲突中寻找正确的答案,来发展儿童的道德判断力。

这则道德两难故事我们也非常熟悉: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

医生告诉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

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

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

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

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

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

但海因茨因此被警察抓了起来。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这样一个道德两难故事呈现给孩子们之后,科尔伯格围绕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儿童讨论,以此来研究儿童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准则及其道德发展水平。

1.汉斯应该偷药吗?为什么?2.他偷药是对的还是错的?为什么?3.汉斯有责任或义务去偷药吗?为什么?4.人们竭尽所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不是很重要?为什么?5.汉斯偷药是违法的。

他偷药在道义上是否错误?为什么?6.仔细回想故事中的困境,你认为汉斯最负责任的行为应该是做什么?为什么?科尔伯格提出了道德发展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模式(如下表所示):关于“海因茨两难”的道德推理水阶段道德推理的特点平不该偷的理由前1习俗水2平以惩罚与服从为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起来,受他事先请求过,又不是偷定向到惩罚大东西,他不会受重罚以行为的功用和如果妻子一直对他不好,海如果妻子一向对他好,海相互满足需要为因茨就没有必要自寻烦恼,冒险因茨就应关心妻子,为救她的准则偷药命去偷药不管妻子过去对他好不以人际和谐为准做贼会使自己的家庭名声扫好,他都得对妻子负责。

为救也称为“好孩子”地,给自己的家人(包括妻子)带来妻子去偷药,只不过做了丈夫取向麻烦和耻辱该做的事偷东西是不对,可不这样以法律和秩序为采取非常措施救妻子的命合做的话,海因茨就没有尽到丈准则情合理,但偷别人的东西犯法。

夫的义务。

丈夫没有偷药救妻子的义法律禁止人偷药,却没有务,这不是正常的夫妻关系契约考虑到为救人性命而偷东西这的组成部分。

海因茨已经为救妻种情况。

海因茨不得不偷药救以法定的社会契子命尽了全力,无论如何都不该命,如果有什么不对的话,需约为准则采取偷的办法解决问题,但他还要改正的是现行的法律,稀有是去偷药了,这是一种超出职责药品应该按照公平原则加以调之外的好行为。

控海因茨设法救妻子的性命无为救人性命去偷是值得可非议,但他没有考虑所有人的的。

对于任何一个有道德理性以普通的伦理原生命的价值,别人也可能急需这的人来说,人的生命最可贵,则为准则种药。

他这么做,对别人是不公生命的价值提供了唯一可能的正的。

无条件的道德义务的源泉。

习3俗水平4后习俗水平56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模式给我们勾画出:道德发展是连续的按照不变的顺序由低到高逐步展开的过程,更高层次和阶段的道德推理兼容更低层次和阶段的道德推理方式,反之,则不能;各阶段的时间长短不等,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也有较大差异,有些人可能只停留在前习俗水平或习俗水平,而永远达不到后习俗水平的阶段。

通过大量的研究,科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三水平是指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

六阶段是指每个水平中又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

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

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

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

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

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

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

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

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

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

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

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

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

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

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

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

(3)后习俗水平(15岁以后):又称原则水平,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

后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

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

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

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

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

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

赞成者认为,法律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反对者认为,不论情况多么危险,总不能采用偷的手段。

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

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

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

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

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尊重生命、保存生命的原则高于一切;反对者认为,别人说不定也像他妻子一样急需这药,要考虑所有人生命的价值。

雷夫老师从第一阶段到第六阶段,即:我不想惹麻烦——我想要奖赏——我想取悦某人——我要遵守规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正是对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六阶段的理解和运用。

用“六阶段”引导孩子的学业和人格成长。

“第六阶段”不但是最难达到的,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其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格在内。

近25年的教育实践,雷夫老师深信:着力于孩子的品格培养,激发孩子对自身的高要求才是成就孩子一生的根本。

与铁腕管理相反,他提倡的是“没有害怕的教育”和彼此信任;与“小红花”奖励不同,他反复强调“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他教出了优秀的教学成绩,培养出了谦逊有礼、诚实善良的学生。

“身教重于言教”,雷夫老师是有资格在孩子们面前讲做第六阶段思维者的要求的,因为他以自己25年的工作证明了他是一个第六阶段思维者。

对雷氏“道德六阶段”的辩证思考李求冷案上的那本《成功无捷径——第56号教室的奇迹》放在那里很久了,没时间去翻阅它,恐怕快生尘了。

要不是,日正兄催得紧;要不是,破在眉睫,不知道这部经典还要被这样珍藏着多久,那闪闪发光的智慧将要继续沉寂,更确切地说是无法照耀到我的世界。

曾拜读过了《班主任兵法》,当时如获珍宝,匆匆忙忙读了起来,并为作者的智慧叫绝。

但在感慨崇敬之余,总有些不是滋味。

因为书中,将教师与学生放在一种对立关系上,要互相较劲,教我们如何在较劲过程中取得优势。

而雷夫老师不同,他的班级管理是以信任为基石。

但是谁都知道,真正让学生信任老师,让他值得老师的信任,建立以信任为基础师生关系,是多么的困难。

但是雷夫老师做到了,并且把他所做的这一系列的方法归整总结,用活生生的实例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无不令人叹服。

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在《寻找第六阶段》一章中,关于道德发展六阶段的论述。

拜读了这部分内容后,我感受颇多。

我相信,大多数老师都曾经像雷夫老师那样,拥有一颗滚烫的心,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教育好孩子;也相信大多数老师也曾像年轻时的雷夫那样,尝试了很多的方法,但是收效甚微或保持原状;也相信只有少数老师,能够像雷夫老师那样不断认识到当前的不足并努力追求更好的做法,逐渐引领学生向前发展,最后抵达雷夫老师现在的思想高度。

一个卓越的老师需要像雷夫那样,孜孜不倦地追求、探索,并真诚坦荡地看待自己和学生的关系,努力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

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

一种浅显的思维方式,一种看似低俗的思维方式,一种必将在今后要排除的思维方式,但它却成为孩子良好行为的起点。

因为“不想惹麻烦”,而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似乎由这种思维方式做出决定要优于前一种,老师们也经常运用这一种,这总比建立在以“畏惧”为基础的动因上要好的多。

想想自己教学中常用的一些奖励机制,基本上都是建立在这样的思维之上。

当然,这样的思维也会令人疑虑,孩子会迷失真正的目的与价值追求。

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

这不仅是孩子们的一种思维,也是大人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

相对前两者,应该有着很大的进步。

它从自我中心中解脱出来,能够去感受自己对别人的影响,以自己的行为取得别人的好感为根本动机。

第四至六阶段分别为:我要遵守规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这些都算得上是高层次的思维方式,表现在人的行为上就是优秀的品质。

而且每个阶段都是一种提升,一种发展。

读完之后,我在思考几个问题:(1)雷夫老师说用“六阶段”来教育学生,是想告诉我们要用第六阶段来教育,还是用六个阶段来教育学生?(2)雷夫老师在用“六阶段”的同时,在批判前面几个阶段的错误思维(一二阶段),那么,他到底是希望我们运用前面的思维还是不用呢?(3)在“寻找第六阶段”过程中,是否必须去经历“六个阶段”,我们是否可以从第三阶段开始教育学生,从而避免第一第二阶段的错误思维呢?(4)雷夫老师为什么能够在不断追求更好的过程当中,获得思维品质的提升?一段时间,我陷入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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