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2023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3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评价和确认档案专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权威考试。
它旨在考查考生在档案学理论、档案工作实践、档案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从而为档案行业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一、考试类别与科目设置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档案学、档案工作实务及案卷编研与档案数字化管理。
中级考试科目包括档案学、档案工作实务、档案管理能力和案例分析。
高级考试科目包括档案学、档案工作实务、档案管理能力、档案项目管理和案例分析。
二、考试内容与难度1. 档案学档案学是档案专业的基础学科,也是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核心科目。
它主要考查考生对档案学的基本理论、原则、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 档案工作实务档案工作实务是档案专业从业人员必备的实际工作能力。
它主要考查考生对档案工作的规程、流程和操作方法的熟悉程度。
3. 档案管理能力档案管理能力是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和运营档案工作的核心能力。
它主要考查考生的组织、协调、领导和决策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科学地组织和管理档案资源。
4. 档案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档案数字化管理已成为档案行业的重要方向。
它主要考查考生对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原理、构建和运行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5. 档案项目管理档案项目管理是档案专业人员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的管理能力。
它主要考查考生对项目管理理论和档案项目管理方法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6.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考查考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需要根据给定的案例,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
三、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即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上的各道题目。
考试时间一般为4个小时,初级和中级考试每科目满分100分,高级考试每科目满分120分。
四、考试报名与准备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的6月至7月期间进行,考试时间通常为次年的3月。
安徽省职称以考代评对应表

11
护士执业资格
卫生部、人社部令2010年第74号;人发〔2000〕114号;卫人发〔2001〕164号
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护理初级(士):护师(初级)
12
执业医师资格
卫人发〔2000〕462号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1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人发[2003]24号
附件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人发[1996]77号
理工类学历:工程师或经济师
非理工类学历:经济师
3
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依然有效)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中级)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初级)
三、我省组织实施的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
皖文职改〔2002〕266号
符合《安徽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资格:馆员(图书资料)
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图书资料)
16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人发〔2003〕4号
中级:审计师
初级:助理审计师或统计员
17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国统字〔1995〕46号
符合《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直驻皖各单位,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核准招聘计划;(二)制定、核准招聘方案;(三)发布招聘信息;(四)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五)考试;(六)考察与体检;(七)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八)按照规定报批或者备案;(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进行招聘。
安徽档案中级考试真题

安徽档案中级考试真题
第一部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知识(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
档案的本质属性是:
A. 原始记录性
B. 历史再现性
C. 知识信息性
D. 社会文化性
我国档案工作的根本大法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B. 《档案法实施办法》
C.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D. 《档案馆工作通则》
档案鉴定工作的主要依据是:
A. 档案的价值
B. 档案的年代
C. 档案的来源
D. 档案的载体形态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题)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
A. 统一领导
B. 分级管理
C. 集中统一
D.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E. 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下列哪些属于档案编研工作的成果形式?
A. 档案文件汇编
B. 档案史料丛编
C. 档案文摘
D. 档案年鉴
E. 档案专著
第二部分:档案业务实践与技能(50分)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题)
请简述档案收集工作的基本要求。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如何进行档案分类?请简述其步骤和方法。
请解释“档案开放利用”的含义,并说明在开放利用档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四、案例分析题(20分)
某单位在进行档案数字化工作时,发现部分档案存在破损、褪色等问题,影响了数字化效果。
请分析该单位应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档案,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同时,说明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来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皖人社发[2012]5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12.17
【实施日期】2012.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2〕58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精神,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对标准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
现将《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17日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皖人社秘〔2019〕112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全面加强职称工作管理,有力促进了人才评价、培养和使用的有机融合,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同时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经认真调研、深入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统一口径》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2019年4月17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一、职称申报1.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审?答:应当依据工作性质区别对待。
对于单纯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管理工作又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能否申报职称评审?答:在其所属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3.现役军人能否参加地方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可以(国家或部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卫生、会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须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答: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发文当年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职称.如:2017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18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18年度不得申报。
档案管理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档案管理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要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首先了解其报考条件。
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国家档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完成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持有相关证书。
对于学历要求,专科及中专毕业生需有1年或以上档案工作经历。
大学本科、专科及中专毕业生晋升至档案馆员和馆员级别的资格考试,还需满足特定年限和担任管理员职务的条件,具体请参照相关规定。
考试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两门科目,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可考取的证书还包括档案岗位从业资格证和档案职称证,这些证书对于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满足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中,从最初的非独立系统到现在的独立系统,从简单到复杂,从经验到科学,乃至计算机管理,都反映出其在不断适应社会需求中推动
自身进步。
档案管理师不仅保管资料,更是信息资源的开发者,是企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信息支持者。
因此,有意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的人,需具备扎实的档案学知识、信息技术技能,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管理支持。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一)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社会对档案需求的满足程度取决于档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则要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
二者处在从不适应到适应的不断矛盾过程中,从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从几千年档案管理的历史来看,档案管理是由非独立系统到独立系统、由简单管理到复杂管理、由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由手工管理到计算机管理、由封闭系统到开放系统而发展的。
编辑本段性质和作用档案管理就其基本性质和主要作用来说,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服务性的工作,政治性的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档案主要也不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产生和利用,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形成的历史文件的一种专业,所以是管理性的工作。
但是档案管理系统不是孤立的,而是各项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通过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是档案管理工作区别于其他工作的特点之一。
档案部门虽然也研究档案、进行编著等活动,但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利用需要,仍具有服务性。
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档案管理工作都必然为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否则就不会存在,也难以发展。
在阶级社会中,档案管理工作体现一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为一定的统治阶级所掌握,为一定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这个服务方向是档案管理工作政治性的集中表现。
由于档案的内容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所以中外任何国家对档案管理都有一定的保密要求,一部分档案不对外开放,而多数档案则要在规定期满后才开放。
这种机要性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种性质。
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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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各市档案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大学,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深化职称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1]61号)精神,现将《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人事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档案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改革、建立和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徽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不再进行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按本规定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获得中、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档案工作实务。
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必须同时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
第五条参加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
除具备上述基本
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者。
第六条参加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机构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七条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共同负责。
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命题,统一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省人事厅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确定考试合格标准,会同省档案局对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档案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第八条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按照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3年内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
(一)伪造、涂改学历和其他证件及档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并经查实者;
(二)考试舞弊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
(三)省档案局和省人事厅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