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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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清除黑恶势力,还民于理,还社会以安宁。

2. 有效打击犯罪团伙,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组织架构1. 扫黑除恶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2. 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3. 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侦查、打击、防范、宣传四个方面的工作机构。

四、重点工作1.黑恶势力的排查(1)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挖掘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领导成员和成员等。

(2)各级政府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情报和配合工作,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犯罪行为(1)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2)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侦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涉黑恶人员的管控(1)对涉黑恶人员要精准识别,建立黑恶人员信息库,确保其受到严密管控。

(2)对涉黑恶人员要加强监管,通过日常巡逻、抓捕等方式,确保其不得脱逃。

4.宣传教育(1)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扫黑除恶意识和法律意识。

(2)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成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五、工作措施1. 建立全面覆盖、多部门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网络,形成合力。

2. 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 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对扫黑除恶行动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5.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情况。

六、工作保障1. 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保密措施
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 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严格的 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人的 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保护措施
对于可能遭受报复或其他 危险的举报人,相关部门 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举报人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
要点一
权益保护
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对举 报人实施全面保护。
要点二
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
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审议议题,听取汇报,开展讨论,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 。
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
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议事内容
研究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议决定重点案件线索核查、侦 办及协调处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等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责任。
泄露秘密的责任
02
对泄露证人、举报人信息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履行职责的责任
03任或刑事
责任。
0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保密范围
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资料、 照片、录音、录像等。
VS
保密内容
案件线索、涉案人员信息、调查取证情况 、相关会议记录等。
各参与专项斗争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和指 导。
档案管理范围和内容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斗争的组织 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 议记录、案件卷宗、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 。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展开的专项打击行动。

第三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三)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齐抓共管;(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四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一)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彻底解决涉黑涉恶问题;(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六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第八条线索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等多种途径,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第九条打击整治。

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整治,确保打准打实。

第十条打伞破网。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十一条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十三条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经公司党委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方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

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章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章重点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

第六章工作职责各机构、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文已经过语法检查)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调度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办公室还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合帐,研究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督查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排查收集线索,并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九条:下辖各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负责线索排查收集,并向县级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供参考。

一、组织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

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结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线索报告工作制度线索报告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线索报告制度,明确线索的受理、核查和处理程序。

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甄别,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报告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隐私和安全。

四、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内容。

制定办案工作制度,明确办案的程序和要求。

要加强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办理。

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力度侦破,确保案件的查处结果。

五、资金管理制度六、督查评估制度督查评估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明确督查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要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保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黑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仅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工作,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宁,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标任务1.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2. 切实打击黑恶势力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人心,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1. 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市级、区县级领导为组长,具体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

2.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

四、工作机制1. 健全工作规划: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2. 推进联合惩治: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3. 加强信息共享:成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共享信息,对犯罪线索进行准确分析研判。

4. 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分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打击行动1. 创新打击手段:结合科技手段,提升打击能力,如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筛选。

2. 加强打防结合:重点打击打腐败、打权钱交易、打保护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3. 严打犯罪分子:加大对黑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逮捕、审判和判决。

4. 严惩违法犯罪: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责任,依法追缴非法财产。

六、宣传教育1.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引导社会舆论。

2. 宣传案例典型:宣传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强大的杀伤力。

3. 强化法律意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七、监督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一、引言扫黑除恶是指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清除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相关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其实施效果等方面。

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1. 组织体系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

包括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级和地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

这些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和决策,并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合力。

2. 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扫黑除恶工作中,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可以通过实时更新和共享情报信息,快速锁定线索和打击目标。

同时,加强了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了扫黑除恶行动的效果。

3. 预警与防控机制为了提前预警,及时掌握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风险信息,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建立了相应的预警与防控机制。

例如,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控,建立线索研判会商制度等。

这些机制可以帮助执法机关尽早介入,快速打击犯罪行为。

4. 举报奖励制度为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举报犯罪线索来获得相应的奖励,这既提高了社会的参与度,也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效的线索来源。

三、规章制度1. 扫黑除恶惩治条例各级政府依法制定了《扫黑除恶惩治条例》,明确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等。

这一条例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南。

2. 扫黑除恶工作手册为了统一各级执法机构的行动规范,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手册》。

该手册规定了扫黑除恶行动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包括情报收集、犯罪嫌疑人侦查、案件立案等,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和规范执行。

3. 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制度为了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和警民关系,建立了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制度。

(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xxx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经xxx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条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

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湖区河道等行业区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建筑霸”“折迁霸”“运输霸”“湖霸”“砂霸”“煤霸”“组织医闹”等黑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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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是指针对黑恶势力进行打击的一项严厉整治行动。

黑恶势力是指以暴力、欺诈、敲诈、贿赂等手段为手段的非法组织或个人,他们垄断、控制社会资源,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秩序,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

为了消除黑恶势力的影响,维护社会的安定,保障人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法机关的职责明确。

法律授权公安机关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执法机关,负责开展调查取证、打击追诉等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如法院、检察院等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二、建立扫黑除恶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执法机关可以及时获取各类信息,包括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轨迹、犯罪事实等。

这样可以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准确、有效的侦查线索,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执法机关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包括抓捕、起诉、审判等。

同时,对于黑恶势力组织的资产也要进行查封、冻结、没收等,防止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

四、加强社会宣传教育。

扫黑除恶工作不仅仅是一场法律行动,更是一场社会行动。

要通过宣传教育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
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提供相关线索和帮助。

五、建立健全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需要建立政府、媒体、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

对于执法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专业性。

综上所述,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制度,具有司法专业性、社会参与性和政府监督性的特点。

它的实施不仅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也可以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进步。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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