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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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第2篇】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设备缺陷处理工作,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制度1、设备缺陷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设备管理人员。
2、各部门应当按自己的职责,正确履行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如有发现并处理不了的缺陷,应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汇报。
3、设备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各部门反映的设备缺陷问题。
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设备缺陷,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直至确定问题并予以解决为止。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流程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发现缺陷。
设备缺陷的发现可以来自设备管理人员的定期检查、经验分析或部门反馈等途径。
2、登记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缺陷登记,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缺陷情况,包括设备名称、缺陷类型、缺陷位置、缺陷严重程度等。
3、分析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缺陷进行分析,明确缺陷的原因,确定缺陷的解决方案。
4、处理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缺陷解决方案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直至确定问题并予以解决为止。
5、验证缺陷解决效果。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缺陷解决方案的效果进行验证,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6、记录缺陷处理信息。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缺陷处理信息,包括解决方法、处理结果、处理费用等。
第四章设备缺陷预防1、定期检查设备。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预定计划,对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问题,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
2、对重要设备进行专项维修。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重要设备进行专项维修,以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加强设备管理培训。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设备管理能力和缺陷处理水平。
第五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第六章其他条款1、设备缺陷处理应当充分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4篇)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前言1.1 引言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竞争压力,各类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日益迅猛。
然而,由于制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设备的自然磨损,设备缺陷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权益,建立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1.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缺陷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同时保护用户的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的设备,并涵盖设备缺陷处理、用户索赔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缺陷处理程序2.1 缺陷鉴定2.1.1 用户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第一时间向售后服务中心进行报告,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照片等证据。
2.1.2 售后服务中心收到报告后,会派遣技术人员前往用户现场进行设备缺陷鉴定。
鉴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
2.2 缺陷处理2.2.1 若设备存在缺陷,并且属于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公司将根据设备维修还是更换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2.2 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维修费用、更换费用、人工费用等。
2.3 测试验证2.3.1 在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技术人员将对设备进行测试验证,确保缺陷已经得到解决并设备正常运行。
2.3.2 若测试验证通过,用户可继续使用设备;若测试验证不通过,公司将重新处理设备缺陷。
第三章用户索赔管理3.1 索赔条件3.1.1 用户可以对设备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提出索赔。
3.1.2 用户提交索赔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包括设备缺陷鉴定报告、维修记录、费用发票等。
3.2 索赔流程3.2.1 用户发现直接损失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索赔部门提交索赔申请。
3.2.2 公司索赔部门将根据索赔申请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3 索赔赔偿3.3.1 若用户的索赔申请符合条件,公司将根据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维修、更换设备、退货退款等。
第四章制度监督和改进4.1 监督机构4.1.1 公司设立设备缺陷处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会去使⽤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是⼩编精⼼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员将帐物核对⼀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专⼈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使⽤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道消息或淫秽录⾳、录像。
5、严格实⾏借⽤、归还、验收制度,借⽤须办理借⽤⼿续,⽤后归还时由管理⼈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员负全责。
6、电教⼈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管理⽔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
⼒争⼩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借⽤或⽤于⾮教育活动⽽致设备损坏丢失,⼀律由管理⼈员按价赔偿。
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续,经专业⼈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实验、学⽣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的保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合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个级别。
1. 严重缺陷: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
2. 一般缺陷:指设备故障对生产效率及设备寿命有较大影响的缺陷,需及时处理。
3. 轻微缺陷:指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四、设备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2. 缺陷确认: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评估缺陷级别,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3. 整改措施:按照缺陷级别确定整改时间和方式,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配合。
4.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5. 记录备案: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建立设备缺陷档案,供日后参考。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跟踪及验收工作。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现场确认、评估、整改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
2. 维护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卡,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3. 维护培训: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其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了解及维护意识。
七、设备故障处理1. 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操作。
2. 对于常见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处理方法,避免因误处理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设备缺陷的定义与分类1、设备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或系统在运行或备用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其结果可能影响设备或系统本身不能正常运行或可靠备用,影响安全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指标,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
2、设备缺陷分类2.1、一类缺陷:凡是在单元机组满负荷运行中,随时都可以隔绝系统处理的缺陷。
2.2、二类缺陷:凡是需降低单元机组出力才能停运辅机或隔绝系统进行处理的缺陷。
2.3、三类缺陷:凡是必须停止单元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4、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又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种:2.4.1、紧急缺陷:威胁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安全经济性的,必须立即进行检查处理的缺陷。
2.4.2、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或必须采取特殊运行方式和措施才能消除的缺陷。
2.4.3、一般缺陷主要指一类缺陷。
二、设备缺陷管理小组及职责组长由子公司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子公司副职担任;成员由运检部负责人及各班组管理员组成。
1、组长是公司缺陷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副组长每天应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
对大、小修、临修缺陷处理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组织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消缺工作,并组织制定特殊缺陷的消缺措施及方案。
3、运检部负责人协调解决交叉专业(或班组)缺陷的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办理延期处理手续,督促设备缺陷处理所需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领用,每月对本部门发生与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4、班组缺陷管理员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随时查询设备存在缺陷,对新出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对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除及时汇报外,还必须采取防止扩大和酿成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通知当值值长并及时联系检修部门,积极为检修消缺创造条件,配合检修人员消缺。
检修消缺后,应全面检查,把好质量关,在接到验收通知后积极组织缺陷的验收及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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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实现设备状态管理和管理,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建立设备缺陷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治理各类设备缺陷,保障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定义、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风电场的设备缺陷的检查、整改及处理。
2设备缺陷及其分类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
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一类缺陷)、重大缺陷(二类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缺陷)。
2.1紧急缺陷(一类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2重大缺陷(二类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如风力发电机渗漏油、叶片脱皮等。
2.3一般缺陷(三类缺陷):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致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维持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3缺陷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3.1 缺陷管理体系:
设备缺陷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维护检修。
三级管理为:分公司、风电场、班组;二级维护检修为:安全生产部和风电场。
各级均应落实专职或兼职缺陷管理员负责收集、统计、开展和监督本部门(班组)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3.2 职责分工:
3.2.1安全生产部是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进行鉴别和组织消缺;负责对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每月出一次报表,将当月的缺陷消除、考核情况及结存缺陷情况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3.2.2安全生产部每月应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各类缺陷;对设备消缺验收质量负责。
3.2.3各运行班组应认真执行定期巡视(特巡)制度及有关设备运行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运行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安生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运行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工作;在缺陷消除以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3.2.4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单后,应积极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与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一起分析缺陷、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检修任务;对计划内的定期检查检修任务,应安排好检修计划,按期完成检查检修任务,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 缺陷处理程序
4.1检修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开工前,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并填写开始时间,才能进行消缺工作。
缺陷消除后,应及时由运行值长办理消缺手续,并及时办理缺陷单终结手续,否则按未处理对待。
4.2运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措施,创造消缺条件;检修人员应保证消缺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杜绝重复消缺。
4.3 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相关领导和安生部部长应在现场,督促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帮助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进行处理。
4.4紧急缺陷的处理:凡发现紧急缺陷,运行人员应迅速用电话报告主要领导、安全生产部及当地有关电力调度室(双方均应录音),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的系统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与此同时,运行值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组织抢修工作。
运行人员应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调度,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故障)设备进行隔离。
4.5 重大缺陷的处理:
4.5.1运行人员发现场内发电、变电、配电设备重大缺陷后,应立即用电话报告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应立即对缺陷进行核实,汇报主管领导,并且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4.5.2运行人员发现线路重大缺陷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对缺陷进行核实后,将处理意见用电话通知该线路维保单位,双方应将缺陷情况及处理意见记入各自的“缺陷记录本”内存档。
4.5.3重大缺陷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安全生产部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缺陷通知单中注明(如遇特殊情况,检修时间需超过规定期限的,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6 一般缺陷的处理:运行人员发现一般缺陷后,可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填报,发电、变电、配电一般缺陷由设备缺陷管理员汇总、分类整理,呈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按专业分工转有关专职签署处理意见后,送交主管领导。
安全生产部应及时制订消缺计划,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一般缺陷可结合月、季检修计划安排处理(缺陷程度较轻,对安全基本上无影响的,也可纳入年度检修计划处理,但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对于一些小缺陷,运行值班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记录在设备缺陷簿中。
4.7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役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有关部门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5 缺陷管理基础工作
5.1 应建立风机、输变电设备缺陷记录簿,发现缺陷后应按分类顺序记录,缺陷消除后应及
时填写消除情况,掌握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对设备缺陷进行跟踪闭环管理并每日上报安生部。
各风电场每月对缺陷进行一次核查整理及汇总上报安生部。
5.2 缺陷统计工作于次月的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汇总上月的发生缺陷事故,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安全生产部。
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一般缺陷处理完毕后,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填写消除缺陷情况,并由运行人员(线路缺陷由维保单位分管领导或缺陷管理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签字。
紧急缺陷及重大缺陷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要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6附则
6.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生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3本规定由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