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品经营服务示范店建设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细则药品零售企业是指经批准从事药品销售的企业,作为药品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药品零售企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细则。
以下是对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资质要求1.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药品销售许可证。
该许可证应每年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
二、场所要求1.药品零售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场所进行经营,确保卫生和环境无害。
2.药品零售企业应有良好的货架管理和药品摆放规范,确保易于取用和监管。
三、药品销售管理1.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严格执行相应规定。
2.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对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和过期药品的处理进行记录和管理。
3.药品零售企业应对购买处方药的顾客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追溯能力。
四、药品信息公示1.药品零售企业应在店内显眼位置设置药品价格公示牌,展示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和价格等信息。
2.药品零售企业应设置药品使用常识告示牌,提醒顾客正确使用药品和注意事项。
五、售后服务1.药品零售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药品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2.药品零售企业应提供药品退换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退货要及时受理并退还货款。
六、药品储存和保管1.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适当的药品储存环境,保持药品质量和有效期的稳定。
2.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药品销售纪律1.药品零售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品。
2.药品零售企业应保证药品销售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不得贪污、盗窃、偷漏药品。
综上所述,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细则需要从资质要求、场所要求、药品销售管理、药品信息公示、售后服务、药品储存和保管、药品销售纪律等方面进行规定。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便捷的药品服务。
药品安全示范店标准

XX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药品安全示范店标准一、基本条件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证照整齐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2、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3、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均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分级验收标准》4、能按GSP要求规范经营,GSP条款中关键项目全部合格,一般缺陷≤25、年度内无销售假劣药品记录(履行了相关采购资质审核和进货验收等程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是假劣药品的除外);6、在经营活动中不出租柜台;7、不销售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非药品;8、不销售无注册证、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9、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店容店貌情况1、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药店员工情况,包括:员工照片、姓名或工号、职务或岗位等;悬挂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2、门头醒目并有灯光亮化;室内采光良好, 光线明亮;保持购物环境舒适、美观;3、货架、柜台整齐、药品摆放有序,售销柜组标志醒目;4、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5、药品与非药品分区经营,非药品营业面积不得超过10%,器械设有专区或专柜;6、营业店堂内环境整洁干净,顾客手可触及的地方均无灰尘;7、从业人员着装统一,佩带胸牌,仪容整洁,实行站立和微笑服务,对待顾客热情、耐心、周到,有规定的文明待客用语三、质量管理情况1、有药品质量管理系列制度,并能按制度规范操作2、购进药品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开架销售;4、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留存处方或进行处方登记;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6、中药饮片装斗时清理筛灰, 斗室无存灰;7、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会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8、对近效期、易霉变、易潮解等药品列入重点养护品种,有检查记录。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一、引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患者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渠道。
然而,由于药品涉及到人们的健康,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设置。
二、总则1.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2.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3.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市场需求和区域布局合理设立门店,提高服务覆盖范围;4.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5.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积极倡导健康用药观念,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设立条件1. 注册资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以保证运营的稳定性;2. 人员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药学人员,确保用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 资质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具备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许可证;4. 设备设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药品储存和销售设备设施。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设置1. 门店布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门店,保证市场竞争力;2. 地理位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应选择在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的地段;3. 面积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应具备一定的面积,以确保药品储存和销售的规范性;4. 装修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并保持整洁美观的环境。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内部管理1. 药品采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与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合作,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2. 药品储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坚持冷链运输和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3. 药品销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药品销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4. 客户服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咨询和售后服务。
药店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药店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药店在社区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药店不仅是提供药品的地方,更是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的重要场所。
因此,建立一家示范药店,提供优质的药品和服务,对于社区居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二、目标。
示范药店的创建旨在提供优质的药品和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健康管理意识的普及和提高。
三、实施方案。
1. 选址规划。
选择繁华的社区商业街或医疗服务中心周边作为示范药店的选址。
要考虑到周边人口密集度、交通便利性以及竞争对手分布情况,确保示范药店的可见度和便捷性。
2. 药品采购。
示范药店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注重与厂家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
3. 人员培训。
示范药店的员工应当接受专业的药学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员工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以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4. 健康管理服务。
示范药店应当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用药指导等,为顾客提供更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5. 宣传推广。
示范药店应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社交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提高示范药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顾客前来体验和购买。
6. 客户体验。
示范药店要注重提升客户体验,包括店面布局、环境卫生、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优化,为顾客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风险控制。
在示范药店的创建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药品安全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示范药店的稳健运营。
五、评估与调整。
示范药店的创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评估和调整。
要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示范药店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不断提升示范药店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六、结语。
示范药店的创建是一个全方位的工作,需要涉及到选址规划、药品采购、人员培训、健康管理服务、宣传推广、客户体验、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药品零售企业是指经营医疗器械、药品、保健品等产品的企业。
在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之前,需要了解相关的开办标准,以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顺利运营。
下面将从资质申请、场所设施、人员管理、药品储存等方面介绍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
首先,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场所需要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
此外,还需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
其次,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场所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卫生、安全、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需要设置药品存储区、办公区、收银区等功能区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另外,药品零售企业需要合理配置人员。
企业需要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药师或者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储存、销售和管理工作。
此外,还需要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储存也是至关重要的。
药品的储存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控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需要建立药品进货、销售、退货等记录,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最后,药品零售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要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需要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清理过期药品,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总之,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标准涉及资质申请、场所设施、人员管理、药品储存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药品的质量安全,才能顺利开办和运营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零售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二、设置标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拥有至少5个实体店铺,布局范围应覆盖城市的主要区域以及农村地区。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总部,并拥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各店铺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三、人员配备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商品管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合理选择销售的药品种类和品牌。
2.所有销售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采取科学的库存管理方法,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及时下架和销毁过期药品。
五、销售服务2.执业药师应耐心解答消费者对药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后能够及时到达手中。
六、经营行为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及没有药品审批文号的药品。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公示药品价格,不得以低价虚假宣传来诱骗消费者,保证价格的公正合理。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及时报告药品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和不良反应的情况。
七、监督管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对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和抽检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是为了规范药品零售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企业应符合一定的设置标准,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商品,提供优质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管理。
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3零售药店适用

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3(零售药店适用)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出租出借柜台。
二、药店经营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合法有效证照,公布有监督电话,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等其他区域分开,无违法广告。
陈列药品货架、柜台、设施设备齐全,无与药品经营无关的其他物品。
三、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程齐全且切合实际,各项记录齐全且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四、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到位,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处方审核、调剂等各岗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且在职在岗,各司其职,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内容齐全的工作牌。
五、各岗位人员按GSP要求进行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六、计算机系统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完善,采购计划、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陈列检查计划、销售记录等能生成并真实记录,对近效期药品有预警提示,对超效期的自动锁定及停销。
有自动识别功能和限量销售功能。
各岗位人员需按权限登录且能熟练操作。
电子记录数据定期备份。
七、药品采购与验收合法规范。
采购药品核实供货单位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并留存真实、有效的资质文件,签订内容齐全的质量保证协议,索取符合GSP要求的发票,建立采购记录且内容齐全。
验收药品按GSP要求操作,逐批验收且做好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
验收冷藏药品有对其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记录。
八、营业场所温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有温度监测和调控措施,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
药品分类陈列,摆放整齐,类别标签准确清晰。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药品零售企业及零售连锁门店GSP认证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及零售连锁门店GSP认证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及零售连锁门店GSP认证要求一、GSP认证的硬件要求(一)营业场所与仓库的要求1、药品零售企业应有与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2、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和仓库的面积一般应达到以下要求: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100平方米,仓库30平方米;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50平方米,仓库20平方米;小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40平方米,仓库20平方米;零售连锁门店的营业面积40平方米。
注:大型药品零售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中型药品零售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500~1000万元;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者。
3、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以下设备:1)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完好的衡器、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2)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如存放药品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3)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4)必要的药品检验、验收、养护设备;5)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6)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7)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8)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4、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药品检验室的,其一起设备可参照对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的要求配制。
二、GSP认证对机构与人员的要求(一)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1、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本连锁企业的同意商号和标志;2、药品零售企业应按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能与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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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药品品种数量不少于3000个。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政策法规规定零 售药店不能经营的药品除外),具备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的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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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设置药学服务宣传栏,开展疾病预防和用药安全的宣传工作。宣传栏可采用 固定或移动方式。 药学服务 配备完好的、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拆零包装用品等 设施要求 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的工具和设备。配备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 服务 配备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体重计、放大镜、老花镜、皮尺和临时服药饮水等服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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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规范服务 制定服务准则和服务流程,自觉维护客户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 广告信息合法、真实、准确,不夸大、不误导、不欺诈消费者 营 强化处方审核制度,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准 切实保障经营药品质量和消费者用药安全 则 按规定向国家上缴利税 承担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供应任务,救死扶伤,保障供应 履行责任 向社会提供公益健康教育,热心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救助弱势群体 执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权益员工的合 法权益 杜绝环境污染,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和劳动者人身、财产安全
贵州省零售药品经营服务示范店建设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项目名称
建设标准
分值 得分
依法经营 严格依法照章纳税,杜绝做假账行为 杜绝经营假冒伪劣药品,杜绝侵权事件发生及价格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严 诚实守信 守商业信用 健全制度 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及操作流程,执行药品流通行业相关规范准则, 建立诚信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坚持“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树立“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 服务理念
进销存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建有电子化客户服务系统(CRM)
品 药品供应 牌 能力 设置夜间服务窗口,保证24小时药品供应,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为周 建 边社区居民提供药品订购、送货上门服务 设 药品品种覆盖至少80种常见疾病 质量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且具有5年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 历 门店营业员必须经过药学相关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药店药学技术人员 人员配备 数量不应少于药店从业人数的60%。经营中药饮片的,1人应为中药师,开展 与培训 处方调剂和药学服务 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其他医学技术人员参加各种 教育培训每年不应少于90课时 药学服务 设置相对独立的药学服务区域。设置消费者临时休息的区域和设施 设施要求 配备相关医药学参考书和工具书等图书资讯,为药学技术人员和消费者提供 参考
施,备有酒精、碘伏、纱布、镊子、创可贴、天平等物品,方便消费者使用
所有药学技术人员至少应掌握零售药店80种常见病症的用药指导和健康信息 传播的执业能力 品 药学技术 药学技术人员应具备中西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咨询、慢性病用药咨询、药 牌 人员胜任 品说明书和检验报告咨询的技能,具备与消费者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 能力 执业药师(或药师)调剂处方时,应认真审核处方,并给予消费者正确的用药指导 设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教材、参加 人员、试卷 药学技术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传播自我医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预防 管理,促进消费者身心健康 药学服务 应为消费者提供疾病科普知识、健康常识、用药常识、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宣 工作范围 传教育活动,开展疾病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测量血压等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血压、血糖等测量仪器。对测量结果给予相应的指导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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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43 44 45 46 47 48 49 总 计
开展社区公益性讲座、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由政府、合 法的学术或行业团体编写的自我医疗和自我保健等健康科普资讯,资讯内容 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药学技术人员根据药品说明书,结合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提出药物的使用建议 品 牌 药学服务 提高所经营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品种的专业用药指 建 工作范围 导 向消费者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和方法 设 建立有效的消费者药历,做好慢性病消费者的用药指导、跟踪服务和电话回 访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积极收集消费者用药情况信息,对于消 费者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规范记录和上报有关部门 设有和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意见或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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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一年以上,营业面积150㎡以上 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悬挂“绿十字”灯箱 指示性标志和警示语规范醒目 基础要求 员工洗手和消毒的设施用具齐全 设置职业医师(药师)岗位监督公示牌 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