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序疏全文翻译

唐律疏议序疏全文翻译唐律疏议序疏是唐朝时期的一部重要法律文献,由唐代法学家魏徵等人撰写,共分为序、疏两部分。
以下是唐律疏议序疏的全文翻译:序臣之疏,欲以慎翔阐法,昭素民之理。
昔管子有言:“有天下者,不以天下为重,何以得天下?”故夫翼宗四海,纳士诸侯者,先具大义;治贼安邦,抚德而行者,信宣广大。
唐室自迈阙宗,晋阳望族,风靡江湖,称三百年,扶持社稷,披肝露胆,文武辅成,海内臣服。
殆逾夏、商之盛,超唐、魏之大,皇德昭著,天下无双。
一朝薨殇,数年幽延,迄于忽突之间,出稠植之众,选英俊之才,卜未来之命,贵能讲愿,虚己求实,立以为律,实以为法,庶几附武皇之师,裒万世之效。
疏天地运行,才物不违,高下相制,男女殊姓。
自古祖制,农工商贾,一而为民,九而为治,法以正国,律以定民,所以立德成化,安邦治乱。
临变易,有旧存,无旧创,顺应而已。
夫圣朝以有英俊之才,然后建乾坤之势。
而刑名罚赏,厉政布德,则百俗咸治。
朕之遵循,则轮轸将亲,昏奸惧灭,乱党讳名,竟天奉辞。
盖天地所生,幽明所建,祖宗之业,传于无穷,万世永固,非时至力造。
今法曲成,祖宗所以牵袂而行者,人微望重,无劳于斯。
然华颜岂耐磨灭,文骨不肯湮灭?故切忌麻冗,精斗疏勇,筚路蓝缕,以书必清,考细察明,省间惟愆。
其护禁章,其调辨义,深入严密,无容懈怠。
有奸慝阏漏,雁行猿跃,厚匪为狭,罕有不钳。
惟老成毅过,福寿光荣。
必以高思远虑,精勤致力,愿圣明庶绩,剖符貂裘,枢衡任贤,观顾周流,则有聪明世用之祸,无秽己之殃。
开光日议。
The Tang Law Commentary and Note is an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 from the Tang Dynasty, written by legal scholars such as Wei Zheng. It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the preface and the commentary.Preface:I wrote this commentary to elaborate on the law with caution and to enlighten the people. As the ancient philosopher Guanzi said, "If you want to have the world, youcannot disregard the importance of the world." Therefore, when a ruler governs the land and governs the people, he must first understand the great righteousness; when he manages the state and quells the rebellions, he must follow moral principles and be truthful, and the result will be naturally good. The Tang Dynasty, from Emperor Taizong to Emperor Xuanzong, lasted for 300 years, supported the country and revealed their true intentions. The civil and military officials worked together, and the empire was vast and prosperous. The emperor's virtue shone brightly, and was second to none in the world. Although the emperor passed away after a few years of being bedridden, the people quickly sorted things out, selected excellent talent, and followed the emperor's wishes to establish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y did this by standing behind Emperor Taizong's army and to leave a long-lasting impact and positive effect for future generations.Commentary:The movement of the heaven and earth follows the rhythms of nature, while the hierarchy of the male and female sexes is determined. Since ancient times, the ancestors formulated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regulations to unify the people, with a focus on developing military rules to protect the country and provide stability. Moral obligations can be achieved through regulations, and there should be a standard to maintain the people's law and order. The ancient regime was created by talented people, and only then could the stability last. The people's moral character must be taken into account,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because of this. Punishments and rewards,strict governance and kindness can influence and shapepeople's behaviors. It will create an obedient civilization where everyone follows the law. The law is not determined by the times but rather created and solidified by wisdom. Now that the law has been made, our ancestors had great wisdom that helped them lead the people with ease. However, theappearance of foolish people and the decay of morals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We should focus on making the law clear and precise, detailed and thorough, and without any defects.Protecting and enforcing the law is important, and one should always remember to follow justice to the letter,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it may be. One should not be easily corrupted, but should also take care to differentiate between good and bad. While verifying and investigating the law, we should ensure that we do not overlook any errors. Anyone who acts unlawfully or is insincere will face strict punishment. Only mature people who have lived through various experiences can gain benefits and enjoyment of their lives. They must have high ideals, pay attention to details, work hard, and hope that their good ideas will be accepted by the enlightened policy makers. If we do this, we will avoid trouble and unhappiness, and also have a bright future. Thelaw should be read and discussed regularly, and everyone should engage in it earnestly.。
简述唐律疏议的内容和影响

简述唐律疏议的内容和影响
唐律疏议是唐代官方颁布的一部法律解释性文件,其内容主要是对唐律的解释和补充,对于唐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影响。
唐律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于刑法、刑律、刑事诉讼等方面的解释和补充。
其中,对于刑法的解释主要是对于刑罚的种类、适用条件、执行程序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对于刑律的解释则主要是对于刑罚的适用范围、刑期的计算等方面的规定,对于刑事诉讼的解释则主要是对于诉讼程序、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为唐代的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
唐律疏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唐律疏议的制定和实施,为唐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使得唐代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
其次,唐律疏议的制定和实施,为后世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重要遗产。
最后,唐律疏议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唐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唐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重要遗产,其内容和影响对于后世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唐律疏议原文和翻译

唐律疏议原文和翻译
唐律疏议:
“大慈悲皇帝,愿为千秋贤圣之德,所考矩礼而发诰命,乃令万岁政令,以安内外,慎律令,永治无变。
宰相,计辅,度支,卿大夫,官军,州郡,属秩序,以备属乡之要,乃故应州郡士大夫所谋,而陈律疏,赐礼令,以安几有,以治万世。
”
翻译:
大慈悲的皇帝,为了永远保持千秋贤圣文德,发布诰命,以宣布万岁政令,以安定内外,制定律法以维持永久稳定。
宰相,计辅,度支,卿大夫,官军,州郡,都要按照一定的秩序,以备下属乡村的要求,所以应响应州郡士大夫的建议,颁布律疏,赏礼令,以安抚众民,以治理万世。
简述《唐律疏议》的特点。

简述《唐律疏议》的特点。
《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
它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礼法结合:《唐律疏议》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在一起,将儒家的礼教纲常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
2. 科条简要:《唐律疏议》的条文简明扼要,法律概念和术语精确规范,对许多犯罪的处罚规定得具体明确。
3. 刑罚适中:《唐律疏议》规定的刑罚比前代有所减轻,并且在刑罚的执行上比较慎重,采取了一些原则,如老幼废疾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
4. 立法技术完善:《唐律疏议》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很高的水平,它的体例结构严谨,法律条文的逻辑严谨,罪名的设置和分类合理。
5. 内容完备:《唐律疏议》的内容非常完备,对
各种犯罪行为和处罚都有详细的规定,涵盖了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个方面。
总的来说,《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律疏议》十二篇的名称和基本内容

《唐律疏议》十二篇的名称和基本内容第一篇,名例律,共五十七条。
名例律类似现代刑法的总则部分。
其中规定了刑法种类,分笞、杖、徒、流、死五种。
笞刑分五等,由笞十至笞五十,每等加十。
杖刑分五等,由杖六十至杖一百,每等加十。
徒刑分五等,刑期由徒一年至徒三年,每等加半年。
流刑分三等,由流二千里至流三千里,每等加五百里。
死刑分二等,绞刑和斩刑。
名例律又规定了为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必须严厉打击的十种重大犯罪,即一、谋反,二、谋大逆,三、谋叛,四、恶逆,五、不道,六、大不敬,七、不孝,八、不睦,九、不义,十、内乱。
这十种重大犯罪被称为“十恶”。
犯十恶罪者,官吏不得享受议请减赎等封建特权。
名例律还规定了维护贵族官吏封建特权的“八议”和“请”、“减”“赎”、“官当”等制度。
所谓八议是:一、议亲, 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
八议者“若犯死罪,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但犯十恶者,不用此律。
八议之外,还规定了“请”、“减”、“赎”、和“官当”等制度。
“请”,适用于黄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以及五品以上官。
他们犯流罪以下减一等,犯死罪须上请皇帝裁定。
“减”,适用于七品以上官, 及应请者的亲属,这些人流罪以下减一等。
“赎”,适用于九品以上官,及七品以上官的亲属。
他们流罪以下可以用钱赎。
“官当”,即以其官品抵罪,五品以上官一般可抵“私罪”徒刑一年,“公罪”徒刑两年。
“八议”和“请”、“减”、“赎”、“官当”,清楚地表明唐律优礼臣下,可谓无微不至。
名例律进一步规定了唐律适用刑罚的原则。
这就是:一、划分“公罪”和“私罪”。
所谓“公罪”即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即官吏不缘公私自犯罪,或虽缘公事而受情枉法或曲法申情者。
同样的犯罪,“公罪”较“私罪”量刑轻。
二、根据身份尊卑和爵位官职高低处刑。
贵族与官吏得享受“八议”和请、减、赎、官当等特权;而对所谓“贱民”、尤其是奴婢,犯罪后则要加重惩罚。
唐律疏议原文及翻译

唐律疏议原文及翻译(原创版)目录一、唐律疏议简介二、唐律疏议中的刑罚规定三、唐律疏议中的罪名与体例四、唐律疏议中的共犯处理五、唐律疏议的现代意义正文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典,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唐律疏议的简介、刑罚规定、罪名与体例、共犯处理以及现代意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唐律疏议简介唐律疏议,全名《大唐新语·律疏议》,是唐朝时期律令的疏议,由唐代法学家张九龄等人编撰。
它是在《唐律》的基础上,对律文进行解释、补充和修订,使法律条文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
唐律疏议对唐朝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唐律疏议中的刑罚规定唐律疏议对刑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等。
其中,死刑分为绞、斩、凌迟等不同方式;流刑是指将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流放到边远地区进行改造;徒刑是指将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关押在监狱内进行劳动改造;杖刑和笞刑则是对罪犯进行身体上的惩罚。
这些刑罚规定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三、唐律疏议中的罪名与体例唐律疏议中列举了五刑的各项罪名和体例。
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体例则是对罪名进行分类和解释。
这些罪名和体例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对后世法律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唐律疏议中的共犯处理唐律疏议对共犯的处理独具特色。
共犯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唐律疏议规定,共犯中只有最开始提议犯罪的人被定为主犯,其他人则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被定为从犯,从犯罪轻一等。
此外,如果家人共同犯罪,只判尊长的罪。
这些规定为后世对共犯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五、唐律疏议的现代意义唐律疏议作为古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它强调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人性化,提倡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而非单纯的惩罚。
这些理念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总之,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典,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试述《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其影响。并对《唐律疏议》作出自己的评价。

试述《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其影响。
并对《唐律疏议》作出自己的评价。
1.引言1.1 概述《唐律疏议》是唐代时期编纂的一部重要法律文献,内容丰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试述《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其影响,并对其进行评价。
在引言部分的概述中,我们将首先简要介绍《唐律疏议》的背景和起源。
《唐律疏议》是唐代长期修订和完善的成文法典,最终在唐玄宗时期定稿,并于贞元元年(785年)颁行。
该法典以《大唐律疏》为基础,通过疏议的方式对律法进行解释和修正,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随后,我们将介绍《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该法典共分为三编,分别是刑编、骚乱编和仪制编。
刑编详细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定和刑罚执行的程序;骚乱编主要涉及以平息叛乱和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的法律措施;仪制编则规范了封建社会的礼仪和法度。
《唐律疏议》的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为统治者提供了治国理政的法律依据,也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民权益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正文的后续部分,我们将探讨《唐律疏议》的影响。
首先,该法典的成文与颁行标志着古代中国法律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官方化,对后世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次,《唐律疏议》的修订和完善不仅反映了唐代社会变革的特点,也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此外,该法典还对中国古代法制观念和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最后,我们将对《唐律疏议》进行自己的评价。
笔者认为,《唐律疏议》作为一部充满历史价值和法律意义的法典,无论是在内容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上还是在对社会的影响力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该法典的编纂和颁行不仅反映了唐代统治者对法治的重视,也为后来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例。
尽管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但《唐律疏议》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我国传统法制的丰富内涵。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根据上述要求编写如下:1.2 文章结构文章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唐律疏议历史意义

唐律疏议历史意义一、《唐律疏议》基本介绍《唐律疏议》又称为《永徽疏律》,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重要法律汇编。
公元651年,长孙无忌主导,李绩等大臣参与,将太宗时期的《贞观律》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
最终,长孙无忌给高宗揍上新律12卷,称为《永徽律》,从元代开始,后人将《永徽律》称为《唐律疏议》。
二、《唐律疏议》的历史意义1、《唐律疏议》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在十恶之首的“谋反罪”中突出“慎杀”的法律。
这种超前的法治观念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谋反罪在中国古代被定为“十恶之首”,其性质相当于苏联时期的“反革命罪”,以及今天各国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中,对于谋反(推翻现任皇帝、推翻朝廷取而代之)的行为,朝廷都严惩不贷。
除了谋反本人及参与者要判处死刑,谋反集团嫌疑犯的亲属也会被株连。
由于谋反罪牵扯面广,又能维护皇权的利益,所以谋反罪成为中国古代权臣打击政敌屡试不爽的“常见武器”。
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只要是碰到威胁皇权的谋反罪,不管真假,皇帝或当朝的大臣都会下令全面严惩。
即便嫌疑人不招供,主持审案的大臣也会严刑拷打,逼嫌疑人招供,并通过嫌疑人招供的供词“顺藤摸瓜”扩大范围,将“谋反集团”一网打尽。
不管嫌疑人是故意参与谋反,还是无意中卷入案件,其都会被朝廷判处死刑。
毕竟在中国古代,皇权唯我独尊,任何冲击皇权的行为都会被皇帝严厉镇压。
即便在普遍提倡轻刑罚的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皇帝也不会对谋反罪采取容忍的态度。
然而,在《唐律疏议》这里,对谋反罪的量刑却发生了变化:古代谋反罪属于十恶不赦之罪,不管嫌疑人是否故意参与谋反案件,皇帝都会将谋反嫌疑人判处死刑,甚至株连九族。
但《唐律疏议》的《唐律疏议·名例十一》这条法律却将无意中卷入谋反案件,本人对谋反行为并不知情(用今天刑法的话说为“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的刑罚从死刑改为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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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中的涉外法律对唐朝的兴盛具
有重要影响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对外开放的朝代,也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多元文化并存的朝代。
在积极的外交态度和对外政策下,和唐朝政府凭借其空前繁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吸引了吸引了大量的外国人,以至于出现了“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宝,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的宏大场面。
面对如此之多的外国人,唐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则和法令制度,妥善处理好与外国人的关系,保护本国与他国人民的利益。
在这些法规的影响下,大唐的对外开放得以顺利进行,进而造就了大唐盛世,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唐朝政府鼓励外来人口前来投奔,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据《唐律疏议·名例律·会赦应改正征收》记载:“没落外蕃、投化,给复十年;放贱为良,给复三年之类。
”这是这种政策使得一些外国贫民及逃荒人员纷纷来到大唐落户,如新罗宪德王统治的861年“荒民饥,抵浙东求食者一百七十人”。
据史料记载,唐朝由于人口较少政府提倡早婚早育,男子15岁,女子13岁便可成婚。
外来人口的不断到来不仅大量补充了所需劳动力,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同时也为大唐文化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使其富有生气。
随着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民间出现了“胡饼”“胡姬”“胡店”等,而“胡舞”也为大众所喜爱的舞蹈,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共同发展。
陈寅恪在《李唐氏族之推测后记》中写道:“则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化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
相比较于后世明清时期的“闭关锁国”,唐朝政府给予了外国商人相当充分的自由以及一些特权。
据《唐律疏议》规定,外国商人在取得了入境通行证“过所”后即可“往来通流,自为贸易”,并且对于“无故留难者,一日主司笞四十,十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同时,唐朝政府还对这些外商进行钱粮等方面的补贴。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许多外国人定居大唐数十年,娶妻生子,置办家业的现象。
这些政策对于吸引外商,促进大唐发展有一定的好处,但也同时也对政府的财政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深入,来唐的外国使节、商旅、民众络绎不绝,但由于不同国家、民族间的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不同,解决同一件事情的律法也各有分歧,因此唐朝政府专门制定了解决这些涉外案件的处理办法。
据《唐律疏议·名例律·化外人相犯》记载:“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疏议》曰:“化外人,谓‘藩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同本国之制,以其俗法断之。
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此规定采用了属人法与属地法相结合的方法。
在同国之间采用本国风俗与法律处理,充分尊重了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
而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纠纷则采用大唐律法,以显示公平。
这样的处理办法有些类似于现在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地方法,在法律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国家稳定。
相比较于后世乾隆帝接见英使马嘎尔尼时为礼节问题而争执不休,此时的大唐无疑更加具有博大的胸怀。
这种处理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纠纷的办法,有效地支持了唐朝政府的对外政策,使得不同国籍的人可以和谐稳定的生活在一起,促进了大唐社会的持续发展。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边境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
唐朝政府对非法度关津的罪名有着详细的规定,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正常贸易的进行,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
唐朝把非法度
关津的罪名划分为三类:私度、越度和冒度。
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如《唐律疏议·卫禁律·私度关》记载的“诸私度关者徒一年越度者加一等”“已至越所而未度者减五等”。
尽管唐朝对外开放相当繁盛,但任何一个政权,包括当今社会和古代的任何一个国家,在和谐周边地区和国家关系的同时,更不能没有戒备。
在《唐律疏议·卫禁律》中有这样的规定:“越度缘边关塞者,徒二年。
共化外人私相交易,若取与者,一尺徒二年半,三匹加一等,十五匹加役流;私与禁兵器者,绞;共为婚姻者,流二千里。
未入、未成者,各减三等。
及因使私有交易者,准盗论。
”在这里涉及到一个走私的问题,在当时来说,唐朝的生产力水平明显高于周边各国。
而外来商人来此交易的主要物品为丝绸、茶叶等物品,控制走私问题有利于保护正常的贸易,这既维护了商人的利益也保护了大唐的利益。
就像现如今各国对于军事机密的严密封锁一样,由于大唐的铸造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打造出的兵器质量也要高出别国不少,因而在这里提出了“私与兵器者,绞”一说,这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上考虑的。
我们知道,所谓严格意义上的开放,不仅只是允许外籍人的进入,同时还应包括让本地居民的外出。
实际上,当时唐代的对外开放,既不像中世纪欧洲城邦国家那样,是以商品交换为纽带的自由交往,更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全方位开放,唐朝政府允许外国人与唐人共为婚姻,但却有一些限制。
最为明显的是“诸藩人所取得汉妇女为妻妾,并不得将还藩内”,这就将感情因素作为一种筹码使得外国人留在大唐,为大唐的繁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而尽管这种开放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开放,但它无疑在防止人才的流失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唐律疏议》中涉外的法律并不多,但涉及的范围却相当广泛,牵扯到了民事、经济、边境安全等多个方面。
这些法律的实行对于促进贸易发展、文化进步,维护国防安全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作用,为唐朝的兴盛做出了极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