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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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合法合规性,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分工、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评价和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并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监理人员应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预防为主:预防胜于治疗,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第十条整体负责:监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力量,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第十一条持续改进: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方法和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牵头单位,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并发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程序;2.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3.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负责汇总和分析工程质量管理数据,定期生成监理工作报告;5. 对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的具体质量管理职责包括:1. 主动了解工程施工和监理计划,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2. 配合工程建设方和其他监理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3. 及时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协助解决处理;4. 参与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5. 积极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一、导言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对监理工作的规范和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监理管理机构1.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委员会是最高监理管理机构,负责监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包括监理机构的选聘、职责分工、监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2. 监理项目管理部门监理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管理实施机构,负责监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等。

三、监理人员管理1. 监理人员的选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和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事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得违反监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对监理过程中的不合格质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保证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理人员的培训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监理知识,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

四、监理程序和要求1. 监理程序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的监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方案的制定、监理文件的管理等,确保监理工作的程序规范和有序进行。

2. 监理要求监理工作应遵循相关的监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五、监理报告和监理证书1.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清晰明确。

2. 监理证书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颁发监理证书,证书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要做出明确的表述。

六、监理工作的评估和检查1. 监理工作评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等,对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的奖惩和激励。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推动工程进度,规范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1.建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由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各单位要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机构设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监督管理计划、监督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三、监督管理制度1.监督管理计划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合理监督方案,确保监督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监督工作方案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内容、要求和标准,建立监督检查清单,规定监督频次和方法,建立监督记录和报告制度。

3.监督人员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评估考核,确保监督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4.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监督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监督评估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6.监督记录和报告建立监督记录和报告制度,监督人员应及时记录监督情况和发现问题,填写监督报告,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处理。

四、监督管理措施1.质量监督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现场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2.进度监督加强工程进度监督,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加强协调,解决施工延期和工期紧迫等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安全监督加强施工安全监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

五、监督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配合项目监督管理机构,推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职责。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重要节点工程和关键工序,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1.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执行监理职责。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记录施工日志,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4.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变更和索赔,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监理工作流程1.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计划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并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

3.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评定。

4. 在整个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

2. 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和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六、法律责任1. 如因监理单位未能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工程建设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工程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客观、保密地开展监理活动,维护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权益,服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格认定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监理人员专业素质,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第五条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六条监理单位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监理职责的前面,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施工、供应和设计等其他活动。

第七条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上下级关系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总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监理活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项目部,具体负责对特定项目的监理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标准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对监理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监理活动的公正、客观性。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事监理活动的基本素质。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反监理职责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善于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3)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
(4)监理机构应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建立信息及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2.编码原则
(1)监理资料的代码必须保证其所描述的实体(或者属性)时惟一的,及所描述的每一实体都必须有一个确定的代码。
(2)代码设计应等长,要留出足够的可扩充位置,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
(3)代码应尽量标准化,以便与全国的编码保持一致,便于系统的开辟。
②监理工作基础资料:如各种定额、技术规
范、标准。
③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有关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要,试验、检测资料,项目监理机构的各种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通知,隐蔽工程检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计量及支付资料,索赔及工程变更资料等。
(6)监理资料归类应明确、清晰、详细。
(7)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
又如监理资料(B类),在工程资料分类表中(附表1),“B3开工准备及技术资料”栏内;
B3—7工程变更单在编码中的
代码为371~379
本组号码第2位号码7代表工程变更,第3位号码1~9是分部工程代码。
④为子分部(分项)工程代码(2位)。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份项工程,按《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中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编码,对于工程验收(如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只作为子分部工程代码,见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代码表(附表2)。
二、监理资料编码实施办法
为了使监理资料的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应以计算机作为工具,建立起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实现管理计算机化。因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起资料编码系统。
1.总则
(1)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程师负总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设一位专职资料管理员。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7)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8)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9)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 (10)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1)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 (11)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 (11)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 (12)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2)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13)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 (13)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13)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 (13)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7)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 (17)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 (18)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 (19)一、目的: (19)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 (19)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 (20)四、工程部调配人员: (20)五、工程部之间调配人员: (20)六、公司调配人员: (21)七、考核: (21)八、相关表格 (21)第三章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 (24)一、目的: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规范监理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引调水工程等各类水利设施的监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公正、独立原则,提高监理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监理机构设置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负责具体监理工作。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配备监理人员,按照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保证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受到其他利益影响。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监理设备和软件,以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监理责任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依照监理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监理责任。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有权利提出批评和处罚。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实施检查和鉴定,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章监理文件管理第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监理文件和资料。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监理文件进行逐项归档,并按时保存。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保证监理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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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目录一、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制度———————2二、监理资料归类及编码管理办法——————5三、监理资料归档及管理制度———————12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海州湾花园二期监理部2018年4月23日1 / 22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1 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监理资料整理工作负责。

2 监理文件的日常管理应做到: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同步整理、分类有序。

3 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现场监理资料。

4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5对施工单位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该表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规范要求,签署后留存一份,其余返还施工单位。

6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

第二条管理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4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5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6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2 / 22 程质量评估报告。

8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5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三、资料员职责1专门管理资料。

2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传递各资料。

3采用信息技术进行资料的管理。

4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制目录清单。

5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第三条收、发文与存放制度一、收文与登记制度:1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按监理信息分类分别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重要文件应注明接收时的具体时间。

2有追溯要求的文件,应注意核查所填内容是否可追溯,在文件3 / 22 和记录上注明相关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存放处;3资料管理人员应检查监理文件资料的各项填写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签字认可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人,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写签认。

资料的储存质量必须满足长期保存要求,4收文登记后应第一时间交项目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5重要文件内容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二、传阅与登记制度:1由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传阅;2对于需要传阅的,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及范围,并在传阅纸上注明,文件和传阅纸一并传阅。

3传阅完毕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存档;三、收发文与登记制度:1、监理部发文应由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机构图章;若为紧急处理的文件,应在文件资料的首页标注“急件”字样;2、所有的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应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文件名称、摘要信息、接收文件单位的名称、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时间)、份数;收件人收到文件应签名;3、发文应留有底稿;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4、收发文件登记时,业主来文、设计单位来文、施工单位来文分开存放;收发文件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4 / 22监理资料归类及编码管理办法一、监理资料归类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和检索,监理人员应将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方法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或按如下规定执行:(1)为便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和归档,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包括各种文件、图表、信函、日志、月报、会议纪要等。

(3)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人负责执行。

(4)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工作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5)负责建立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其方法如下:1)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资料管理员对监理资料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中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类。

2)按监理工作阶段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5 / 223)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划分。

①合同管理资料。

②质量控制资料。

③进度控制资料。

④造价控制资料。

4)按资料产生的来源划分:①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②承包单位(包括材料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加工等)报送的资料。

③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④项目监理机构形成的资料。

5)按监理资料的作用划分:①监理工作依据资料:如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

法规等。

②监理工作基础资料:如各种定额、技术规范、标准。

③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有关各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试验、检测资料,项目监理机构的各种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通知,隐蔽工程检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计量及支付资料,索赔及工程变更资料等。

(6)监理资料归类应明确、清楚、详细。

(7)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6 / 22目、立卷和归档。

二、监理资料编码实施办法为了使监理资料的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应以计算机作为工具,建立起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实现管理计算机化。

因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起资料编码系统。

1.总则(1)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设一名专职资料管理员。

(2)专职资料员应具有中专以上专业技术学历,具有较熟悉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且通过资料管理培训,持证上岗。

(3)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

(4)监理机构应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建立信息及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2.编码原则(1)监理资料的代码必须保证其所描述的实体(或属性)时唯一的,及所描述的每一实体都必须有一个确定的代码。

(2)代码设计应等长,要留出足够的可扩充位置,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

(3)代码应尽量标准化,以便与全国的编码保持一致,便于系统的开拓。

(4)编码要有系统的观点,尽量照顾到各部门的需要;在逻辑上还要适合使用的需要。

7 / 22(5)监理资料代码系统要有一定的稳定性。

3.编码方法(1)监理资料编码应采用文字加数字的编码方法: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单位工程和资料来源;数字表示工程的分部和分项等细部。

(2)当有多个单位工程时,编码的首位码为单位工程代码,其代码用汉语拼音字码表示,如A、……、为第一号单位工程。

(3)为分清资料(原始资料)的来源,编码事务第二位为资料来源单位代码,即用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第一字的字母来表示,如:J—代表建设单位;C—代表设计单位;S—代表设计单位;L—代表监理单位;G—代表国家一词;D—代表地方政府;(4)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码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规定应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并结合施工资料类别进行编号。

2)建筑工程共分为10各大分部工程,94各子分部工程,其划分及代号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13)中附录B的规定。

3)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编号应在编码序号③④⑤的位置上反映出来。

(5)工程建设资料编码形式:..8 / 22××××××位编码共11⑤⑥①②③④表示)。

、B、…Z①为单位工程代码(1位),用汉语拼音字母(A,用单位名称第一个汉语拼音字头1位)②为资料来源单位代码(表示。

位数字)表③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资料文件分类,用代码(3 示。

勘察、A3“6-4),如建设工程资料(A类)。

在工程资料分类表中(测绘、设计文件”栏内:301 在编码中的代号为A3-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08在编码中的代号为A3-8 施工图设计及说明B3 “),类),在工程资料分类表中(附表1又如监理资料( B 开工准备及技术资料”栏内;379 371~工程变更单—7 在编码中的代码为 B3是分部工~93位号码1位号码本组号码第27代表工程变更,第程代码。

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分位)分项)工程代码(2④为子分部()附—2001 50300项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如隐蔽工程、工程划分编码,对于工程验收(录B中分部(子分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只作为子分部工程代码,见子分部、。

)分项工程名称及代码表(附表2,仅在工程验收时, 2 ⑤为资料类别(或分项工程)代码(位)9 / 22 此编码才为分项工程代码。

⑥为顺序号(2位)。

(6)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分部、子分部及分项工程可单独组卷。

不同类型监理材料单独组卷时,资料代号可以从监理资料编码形式中第③序号中选择第3位数所代表的工程代码,抽出即可(而在编码前再贯以××类型资料)即为:××××①②③④共7位编码①②③④为单独组卷编码形式序号。

①为分部工程代码(1位),其代码号为1~9。

②为子分部工程代码( 2位),子分部工程代码号见表6-5。

③为分项工程代码( 2位),分项工程代码号见表6-5。

④为顺序号。

三、决策阶段监理资料内容1. 决策阶段监理资料的主要内容编号档案资料资料类别A 1 准备工作记录 (含投资选择、市场调查、投资机A 会论证)2A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310 / 22A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文4A5投资计A建设用地及规划许可证(批准6A号7B8建设工程报建文9合开工批复文A10监理大纲(或监理投标申请书及A标通知书11A监理合12A13规划部门审批文件(批准文号A审计部门审批文件(批准文号14 B消防部门审批文件(批准文号15A市政部门审批文件(批准文号16水、电、气部门审批文件(批准号设计基础资料一览表(有资料件施工用水、点、路协类为监理公司编写,建;B为监理公司协助办理(或编写)注:A 设单位签认。

11 / 22监理资料归档及管理制度一、监理资料归档制度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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