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宣传文化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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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文化站规章制度

乡文化站规章制度

乡文化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促进乡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乡村文化设施的利用率,进一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工作的政策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乡文化站作为一个集文化宣传、文艺演出、艺术培训、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机构,设立站长一人,副站长一人,工作人员若干名。

站长负责乡文化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宣传推广乡文化站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摄影展览、民族民俗展览等,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推广,吸引群众参与。

同时,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农村群众参与文化知识的学习和传播。

第四章文艺演出乡文化站每月组织至少一场文艺演出活动,内容包括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旨在为农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

演出节目应保证质量,在保证艺术水准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审美需求。

第五章艺术培训乡文化站定期组织各类艺术培训班,包括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多种形式,旨在培养和发掘农村群众的文艺特长,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培训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章文化交流乡文化站与其他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艺术团体等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举办艺术展览、座谈会、演出交流等,促进乡村文化事业的互相学习与合作。

文化交流活动应注重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促进共同发展。

第七章经费管理乡文化站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县财政拨款、文化活动收入和社会捐赠等,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保证经费的合理支出和有效利用。

对于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报账和汇总,确保经费的安全和透明。

第八章人员管理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站长和副站长的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对于工作人员的表现,应及时进行考核和评定,激励优秀人才,引导和督促落后人员。

2024年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泾明乡党委将村部和文化广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篇之举,高度重视,确立了“先站稳,再站高”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五室”、“四有”、“一个中心”的建设标准。

“五室”即办公室、活动室、文化室、图书室、计生室;“四有”即有规范的村级____牌子、有健全的村级____制度、有必备的办公和培训设备、有合格的村务公开栏;“一个中心”即文化活动中心。

几年来,全乡共投入资金多万元用于村级阵地建设,高标准新建村部个平方米,扩建和维修村部个余平方米,新建文化广场个平方米。

同时,通过“____”责任制,机关结对帮扶共建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阵地建设的帮扶、督查和指导,形成了村级阵地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紫荆村作为全乡村部建设的试点村,在阵地建设上,通过乡、村自筹资金万元,建设了文化广场,在全乡率先完成了村部及文化广场的初建工作,村级____阵地建设达到了“五室”“四有”“一个中心”的基本标准。

目前,紫荆村被确定为县基层党建示范村。

随着村部及文化广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紫荆村充分发挥文化教育阵地作用,以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广场等为依托,通过举办科普大集、科技培训班、发放宣传单和播放科技录象等形式,送文化、送科技下乡,引导农民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紫荆村立足自身实际,审时度势,在基层____建设上进行的有益探索,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上的积极创新,如一剂催化剂,一场及时雨,整个农村大地如饮甘霖,勃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迎来了新的春天。

2024年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前言村文化广场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增强村民文化氛围、促进社区交流、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农村文化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村文化广场的定位和功能、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

农村文艺队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文艺队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文艺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扬农村文化、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文艺队的艺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文艺队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艺队是指由农村群众自发组成的一支以文艺演出为主要形式,以弘扬农村文化为宗旨的群众性文艺团体。

第三条农村文艺队应当坚持以农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传播正能量,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农村文艺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保持团结稳定的良好风气。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农村文艺队可以由农村村委会或者其他组织组织成立,也可以由农村群众自行组织成立。

文艺队的成立应当经过当地文化部门或者有关主管单位的批准。

第六条农村文艺队应当设立艺术指导、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文艺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排练时间和演出时间,确保队员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文艺活动。

第八条文艺队应当定期开展演出活动,并及时向所在乡(镇)村报告演出计划,维护良好的行政关系。

第九条文艺队应当积极开展艺术交流活动,吸纳其他艺术团体的优秀成员参与演出,提高队伍的艺术水平。

第十条文艺队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向所在乡(镇)村文化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三章队员管理第十一条文艺队应当招募富有艺术才华和表演经验的队员,注重队员的文化素养和品德修养。

第十二条文艺队应当对每名队员进行入队考核,熟悉其个人情况和表演特长。

第十三条文艺队应当建立健全队员管理制度,明确队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队员的权益。

第十四条文艺队应当营造和谐的队内氛围,鼓励队员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整体表演水平。

第十五条文艺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参加文艺培训,提高队员的专业技能和表演水平。

第四章演出管理第十六条文艺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演出计划,提前向有关单位报备演出信息。

第十七条文艺队应当做好演出准备工作,包括排练、道具准备、舞美布置等,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一、前言本文旨在规范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以便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公平分配和卫生环境的良好维护。

村级文化活动室是村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各类集会和会议的场所,应该成为促进村民互动交流和丰富村民生活的重要平台。

二、管理责任1.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和维护由村委会负责。

2.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员由村委会指定,负责协调和管理活动室的日常运营管理。

3.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文化服务意识,并定期接受培训,提升管理能力。

三、使用范围1.村级文化活动室主要面向村民、村民群众组织和社区团体、公益组织等进行活动和集会;个人、家庭亦可申请使用。

2.优先使用原则:村民群众组织和社区团体、公益组织的活动优先于个人和家庭的使用;遇特殊情况,村委会可作适当调整。

四、使用申请和管理1.村民群众组织和社区团体、公益组织应提前一周向村委会申请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填写使用申请表,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参与人数等信息。

2.个人和家庭可以提前三天向村委会申请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填写使用申请表。

3.村委会收到使用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申请者是否批准使用。

4.使用时间安排:(1)村民群众组织和社区团体、公益组织的活动,优先安排在工作日或周末;(2)个人和家庭的使用申请,以周末为主。

五、使用费用1.村级文化活动室的使用费用由村委会制定,并向使用者收取。

2.使用者应按时缴纳使用费用,逾期未缴纳的,村委会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

六、使用注意事项1.使用者在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规定》。

2.使用者应合理利用场地设施,避免损坏公共财产或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使用期间,使用者应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若遗失村委会概不负责。

4.使用者应尊重他人权益,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活动。

5.使用者在离开时应清理好活动现场,保持卫生整洁。

七、违规处理1.使用者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经村委会核实,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一、综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文化广场已经成为了农民休闲娱乐、文化活动的场所。

为了更好地管理农村文化广场,提高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水平,保障农民文化生活权益,制定和完善一套科学规范的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单位1.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机构,应当对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负有责任。

乡镇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对农村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维护、开放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

2.村委会村委会是农村的基层组织,对于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更是负有责任。

村委会应当根据乡镇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村的文化广场管理制度,并负责执行。

三、管理内容1.文化广场的开放时间农村文化广场应当尽量扩大开放时间,以满足农民休闲娱乐的需求。

但在晚上,文化广场开放的时间应当有所限制,避免影响村民正常休息。

2.文化广场的卫生保洁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文化广场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定期对文化广场进行清扫、除草、消毒等工作,保障文化广场的清洁卫生。

3.文化广场的设施维护农村文化广场的设施维护工作应当由管理单位负责。

包括文化广场的灯光、音响、椅子、桌子等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文化广场的设施安全、完好。

4.文化广场的文化活动农村文化广场应当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这些文化活动可包括文艺表演、视频放映、大型集会等。

5.文化广场的安全管理农村文化广场在文化活动或者日常使用中,应当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保障广场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管理措施为了更好地实施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让村民了解文化广场的管理细则,自觉遵守管理规定。

2.完善管理体制完善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单位的权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3.科学规划对农村文化广场进行科学规划,包括场地的选址、设施的布置、周边环境的整治等工作,以便于更好地进行管理。

农村宣传管理制度

农村宣传管理制度

农村宣传管理制度一、农村宣传管理制度的意义1.加强村民的思想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增强村民的文化自觉。

2.宣传农业生产技术,普及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农村各项惠民政策,让村民了解政策,受益于政策。

4.推动和促进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水平和民主管理,提高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它群众组织的活力。

5.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保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局面,提高农村群众的防范宣传,做好危机公关处置。

6.有效提高农村文化、旅游、经济、科技、政策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公众形象,推动农村综合文化建设,提升农村形象。

二、农村宣传管理制度的内容1.宣传对象的界定:包括村民、乡政府、村级组织、非公企业、合作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

2.宣传内容的范围:包括农业生产、科技、法律法规、政策、节约用水、防灾减灾、文化建设、民主管理、社会进步、征地拆迁、征兵入伍等。

3.宣传方式的规定:包括宣传途径、宣传媒体、宣传词语、宣传口号等。

4.宣传时间的安排:包括宣传周期安排、各类宣传活动的时间安排等。

5.宣传责任的分工:包括各级领导责任、宣传员责任等。

6.宣传工作的考核:包括宣传成效考核、宣传绩效考核等。

三、农村宣传管理制度的完善1. 依法定期审查完善制度,保持农村宣传工作的灵活性。

2. 加强宣传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宣传人员的政策水平。

3. 定期向村民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使村民了解法律,遵纪守法。

4. 加大宣传投入,提高宣传效果,使宣传工作扎根于村民心中,让村民乐于接受。

5. 着眼农村文化的整体建设,扩大文化产品种类,提高文化活动品质。

6. 加强农村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让宣传工作抓住农村公众的需要。

7. 为了提升农村宣传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更好地辅导宣传工作,要提供有效的宣传咨询服务。

四、农村宣传管理制度的实施1. 到位宣传工作人员及其资金经费。

镇宣传广告标语管理制度

镇宣传广告标语管理制度

镇宣传广告标语管理制度一、引言镇宣传广告标语是宣传镇政府形象、促进镇经济发展、宣传镇文化风貌的重要工具之一。

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镇宣传广告标语管理制度,对于规范标语内容、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广告宣传的文化内涵和社会责任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镇政府决定制定并实施镇宣传广告标语管理制度,以保障宣传广告标语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于镇政府的形象宣传和经济文化建设。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各级各类宣传广告标语的设计、编制、发布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广告牌、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各类宣传媒介。

三、标语编制原则1. 服务宣传对象。

镇宣传广告标语应该服务于镇政府宣传目标,贴近社会实际,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和需求。

2. 科学合理。

标语内容应准确、简练、生动,表达所要宣传的主题和意识,不违背事实,不滥用夸大、贬低等手段。

3. 鲜明突出。

标语应当具有鲜明的镇特色和文化风貌,突出镇政府的工作理念、发展态势和社会形象。

4. 合法合规。

标语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不得含有辱骂谩骂、色情低俗、虚假宣传等内容。

5. 社会责任感。

标语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众利益,不得制造社会恶劣影响,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标语编制流程1. 意见征集。

镇政府宣传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征集标语编制的相关信息和灵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 标语起草。

根据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宣传目标,由专业人员对标语进行起草、修改和定稿。

3. 审查审定。

提交镇宣传部门或者相关单位进行初审和终审,确保标语内容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4. 发布推广。

经过审定的标语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和推广。

五、标语发布管理1. 依法审批。

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宣传广告标语都必须依法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才能发布。

2. 监督检查。

镇宣传部门或者相关单位要定期对已经发布的宣传广告标语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告内容不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农村宣传文化室规章制度

农村宣传文化室规章制度

农村宣传文化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促进村庄繁荣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宣传文化室是村级组织,负责宣传村务工作,展示农村文化,开展文化活动,推动村庄文明建设。

第三条农村宣传文化室的任务是:传承乡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国家政策法规,组织文化艺术活动,承担村务公告等工作。

第四条农村宣传文化室的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宣传文化室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农村宣传文化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人,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和村级文化工作情况确定。

第六条主任负责农村宣传文化室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成员协助主任、副主任协调各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农村宣传文化室可以设立宣传、活动、文艺、档案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农村宣传文化室每年定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成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农村宣传文化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组织开展村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国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村民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提高文明素质。

(四)承担村务公告工作,及时发布村级通知和信息。

第十条农村宣传文化室应当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每月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座谈会、知识讲座等文化活动。

(二)定期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创建优美的文明村庄。

(三)定期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一条农村宣传文化室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村民,传播正能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文化活动。

(二)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提高工作效果。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农村宣传文化室的工作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措施第十三条农村宣传文化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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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宣传文化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宣传文化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宣
传文化的积极作用,提高群众的文化自信,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促进和服务作用。

第三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
强党的光荣传统和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全面加强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章宣传文化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组织管理由省、市、县三级人民
政府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新闻、体育等部门协同推进。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农村宣传文化工
作的整体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全省农村宣传文化工作,做好
教育、文化、广电、新闻、体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市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农村宣传文化工
作的实施意见和政策,组织协调本市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的宣传文化工作。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农村宣传文化工
作的具体措施和政策,组织协调本县农村宣传文化工作。

第八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主导、党组织领导、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三章宣传文化工作机构
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农村宣传文化
工作机构,负责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农村宣传文
化工作机构,负责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符合
工作需要,确保宣传文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宣传文化政策和措施
第十二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

第十三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要注重群众参与,发挥农村群众、农民文化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群众广泛开展文艺、体育、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创作和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农村的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推动农村文化多元化发展。

第十五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要注重教育引导,提高农民的文
化素质和科学文化观念,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要倡导绿色发展,弘扬生态文明
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农民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农村绿色发展。

第五章宣传文化资源建设和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宣传文化资源是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支撑,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宣传文化资源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宣传文化资源包括农村宣传文化设施、农村宣
传文化活动场所、农村宣传文化资料和文物等。

第十九条农村宣传文化资源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
织开展文化设施、场所和设备的建设和更新。

第二十条农村宣传文化资源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好文化设施、场所和文物,防止资源滥用和浪费。

第六章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二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定期进行培训和提高。

第七章考核评估和奖励机制
第二十三条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宣传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考核评估的重点应当包括政策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农村宣传文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农村宣传文化工作职责的,由上级宣传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其他规定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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